海战中的沉船是小部分,大部分沉船是吨位战中商船,其沉没数量和吨位百倍于战舰,虽然燃油泄露的功底可能不及海军舰艇,但是盖不住人多船大,而且其中相当部分运输有化学品。而无论是战舰还是商船,战时都不可能进行环境处理。
战后处理的措施是有的,比如2013年有消息NOAA(USNOAA)在标注一些威胁比较大的残骸优先处理[1]。
我没有花心思跟进,但是这些做法看起来与其说“解决问题”,不如说是做做姿态。一方面污染早已发生,现在处理于事无补;另一方面,处理难度非常大。大多数残骸甚至无法定位——且不说许多沉船没有具体记录的沉没位置,即便是观测到了水面的沉没位置,一旦入水,残骸在暗流,海底沙床和水生物的作用下也会发生位移,难以追踪。假设真的能够追踪到残骸,处理其中的污染源也价格不菲。USNOAA处理的(假设他们真的“处理”了)106处连美国境内(甚至说东西海岸的水域里)的零头都算不上,不过是杯水车薪。要想无死角清理这些污染,首先需要海军的首肯,认可清理沉船的行为在道德上不对亡者构成冒犯;然后从海军拿到沉船位置的记录。浅水中的残骸或许在浅水社区中已有记录,但是更深的残骸需要在民事部门和CG的帮助下到记录位置附近比对位置。话到如此这还不涉及环境工程方面要如何真正“清理”污染,算是刚刚“开始”。
不知道有没有做环境的朋友普及一下如果真的发现了残骸要如何处理。
我们现阶段的社会还没有先进到更没有富裕到去解决这些问题的程度。考虑到战时布雷的雷场都没有彻底处理干净,海洋的自净能力仍然是解决沉船污染问题的主力军。
毫无疑问,在战争时期双方是不可能有人回去清理残骸的,所以大部分燃料都随着船沉入了海底。
然而,在70年后的今天想要再来处理这个问题的话就有一些其他的问题需要考虑了。
1,所有权问题。不少海战都不是在本国领海或者近海打的,比如在菲律宾海沉没的武藏算谁的?
2,亡者遗骸的情感问题。战舰沉没时往往都带着大量的水兵一起沉入了海底,对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来说,逝者是需要安息的。(黑人抬棺毕竟非主流)你现在去打捞沉船就必然会打扰到逝者的安息,这种社会成本任何国家都无法负担。
3,船体强度的问题。首先不少军舰是战沉的,船体结构都受到了不小的破坏。其次在海底浸泡了超过70年,船体被腐蚀的已经相当严重了。如果强行打捞的话沉船可能当场碎给你看,这样一来本身可能是缓释的污染物被一下子释放出来,结果造成更大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