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是什么样的错。
有些是非常基础性的错误,比如一下子开了甘露醇1500ml静滴,这种原则性的常识错误,护士没注意就执行了,责任绝对跑不掉。没出事,可能会被护士长扣奖金,出了事就是医疗事故,和医生一起承担法律责任了。
有些医嘱是只有医生才懂得的,比如化疗方案,剂量开错了,只要不是错得很离谱,就是医生全锅。有时候警惕性高的护士可能会注意到并提醒医生,这就看运气了。
有些错误是医嘱开错床了,这种情况就要看错误有多大,如果这种错误很小,不违背病情,谁都可能用(比如吃个氯化钾缓释片之类),护士不可能看出来,就没有责任,如果是完全违背病情的重大医嘱出错,护士不看就瞎执行就是有责任的。
当然,保证医嘱的正确性不是只靠医护,电子医生站预设的用药警示系统和药房人工审核也是两道关卡。
实际上,医生开错医嘱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只不过绝大多数都是一眼看得出来的手误,第一时间就被护士踢回去了,偶尔也会被护士漏过,但护士也有查对制度,还有医嘱护士和责任组护士两道把关,真正弄到重大医嘱出错还没机会挽回的,极少。
人从来都是不够可靠的,要好几道关卡才能保证安全。
还是一个我虚拟的故事。
某院夜班,凌晨五点。
护士夜巡房发现一个肝硬化晚期患者,床头一大摊血,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家属也不知所踪。
立即汇报了夜班医生。
夜班医生很不满,表示:
白天查房的时候,已经详细交代了病情,
肝硬化太严重随时可能死亡,家属也理解,
正常处理就好了,为什么要打扰他睡觉?
俩人就电话通知了家属,让准备后事,就各忙各的。
第二天家属请人来穿老衣,才发现患者不是呕血而亡,而是割腕自杀。
手里还捏着一个手术刀片。
当然,无论死因如何,家属是接受的,毕竟病人已经被疾病折磨了数十年,怎么解脱都是解脱。
但科室还要处理这件事,
医生被主任训了两句,就过去了。
护士要求写事情经过,上报不良事件,扣发当月奖金,并被护士长护理部重点关照了三个月,而且定下规矩,夜班巡房如有病人死亡必须同时上报护士长科主任,又当班护士负责。
你觉得对护士公平吗?
当然不公平,
但这样的结局,既是职业性质决定的,也是工作内容决定的,
护士长没有错,因为医疗安全很重要,牺牲一个杀鸡儆猴。
主任也没错,因为医疗安全更重要,牺牲了这个医生,科室就转不动,反而带来了更大的不安全。
护士就是承担更多的工作量,却不能获得相对应的尊重和待遇。
可,有啥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