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主那个不叫地契,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本来就属于村集体,只是永佃制下“长久不变”让使用权固化高于所有权。
第二,目前只是题主你的一面之词,具体什么情况并不清楚,无法给出办法。但基于你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意味着国家保护承包权的合法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或强迫剥夺,题主可以选择收集证据向上级逐级反应上访。
第三,第一产业就业劳动力规模逐年下降,2015年从业人口是2.19亿,2020年是1.77亿。
而且现在农村务农人士平均年龄已经到达50岁以上,有能力出去打工的农民工都在40岁以上了,不少村子干脆是60岁老人在下地。
意味着农业生产老龄化严重,如果不及时改变不仅会加剧农田撂荒,进而严重到中国人的饭碗安全。
所以土地流转不是谁主观上想做什么,是中国农村的客观现象。而农民普遍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宁可撂荒也不放弃承包权,国家就只能曲线救国再搞出新的一权。
第四,只是中国大部分自然村都有其产权边界,一般土地流转只是在自然村内部流转,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家庭农场。
正如我前面所说,中国农村老龄化也很严重,许多地区农村空心化加剧,本村内部流转都困难。这就产生了新型集体经济逐步增强的方向,也就是三变改革。
所谓三变改革,就是基于三权分置前提下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民在不愿意改变承包权前提下,将手头资源货币化资本化成经营权重新入股到村集体合作社。
本来土地就是村集体的,还得绕一个弯,让中国农村实际上再集体化回到当年初级社状态。这种流转方式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集中意志对外谈判,方便把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外部经营者。
不管是内部流转还是外部流转,本质上都是一种地主吃租经济。这也是地方政府经常做的,把某块资产承包给某个物业代为经营。
第五,以按劳分配角度看这是高成本的经济模式,但符合我国国情。
小农经济根深蒂固,除非直接暴力圈地剥夺,否则兼业化农户是绝不会放弃土地。建国初期的集体化也没有改变小农本质,受制于城市剥夺和小农反抗,最后还是被动分地。
90年代以后的城市剥夺造成农村解体和农民贫困,也没有改变小农的兼业化特征。反过来因为城市资本过剩和资本下乡投资,一方面强化了小农属性,一方面房地产也同步在摧毁农村。如果国家不想对农民养老大包大揽,就只能曲线搞二次承包,这种小农集体化模式也算是东亚国家不约而同的选择。
像题主这种情况首先要考虑到自身是不是已经转包了本村土地搞规模化农业,如今土地流转已经发到40%,能经营好的农户很难说不是规模化农业。
其次是所谓的经营好是真的好还是靠补贴,现在农业已经不是建国初期的劳动密集型,而是资本密集型。单位农业产出高度依赖资本投入,而不是劳动投入。基于财政各种直接间接补贴对农业收入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如果不是规模化经营的家庭农场,实际上还是一种托管下的地主经济。
最后是要看看是不是村集体自己还是有外部经营者要参与流转承包,这种半强迫是政治任务还是寻租利益。题主的一面之词是不足以进行道德站队某一方,建议还是多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