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想认真回答一下这个有趣的话题,不过在回答之前为了防止题主闲着没事改了题目,咱家先截个图立据为证:本回答是针对的截图中的问题,而非题主所列亦或者是修改之后的问题。
我屮艸芔茻果不其然啊,昨晚上截图放上面了,今儿再看这问题就成了如下:(2016年7月6日11:42:04)
敢问题主,脸疼么?
一、王爷去哪儿
宗室藩王这种皇家最是有据可查的,结果明史把诸王的世系、谥号甚至是名字都弄的不知所云,主要出错在明末,尤以秦王、晋王、韩王为最。
1、秦王の世谱
此为《明史》卷一〇〇表一秦王世表的截图,内容与诸王志内容相同,记载末代秦王为秦肃王朱誼漶的儿子朱存枢。
此为拙作《明会要补遗》中援引史料做的秦藩世系,所引资料原文为《中国明朝档案总汇》、《大明宗室秦景王圹志》、《大明秦世子暨妃张氏合葬圹志》。
截图为《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84册》所载崇祯十二年《礼部为保护藩封请敕书优奖事手本》开列诸王名讳。
2、死晋王还是活晋王
这是明史晋王世系表,写明朝末代晋王为朱求桂。
这是我做的更正,史料是根据《大明晋裕王墓志》、《清实录》及《中国明朝档案总汇》。
截图为《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84册》所载崇祯十二年《礼部为保护藩封请敕书优奖事手本》开列诸王名讳。
3、唐王、韩王、福王
同样出错的还有唐王、韩王。明史记载的当时的唐王、韩王分别是韩王朱亶塉、唐王朱聿镆。
而《礼部为保护藩封请敕书优奖事手本》抄写的两位是下面截图中的这两位。
同样,福王也错了,明史记载的是福恭王,但是根据《大明福忠王圹志》记载则是“王讳常洵,乃神宗显皇帝之第三子,母恭恪惠荣和靖皇贵妃郑氏。”
二、前言不搭后语
记载前后矛盾不一致,前面信誓旦旦说完,后面又来了另一说法同样有理有据,我听谁的去?
1、“(顺天府)嘉靖二十三年筑重城。”——《明史卷四十志十六地理一》
“嘉靖三十二年冬十月辛丑,京师外城成。”——《明史卷十八本纪第十八世宗二》
——敢问,我信前面的本纪还是信后面的地理志?
2、“盗刘香、李魁奇横海上,邦曜絷香母诱之,香就擒。”——《明史卷二六五列传一五三》
“香势蹙,自焚溺死。”——《明史卷二六〇列传一四罢》
——敢问,刘香到底怎么死的?
3、“(嘉靖二十六年)周尚文加太保,荫子锦衣世千户。终明之世,总兵官加三公者,尚文一人而已。”——《明史卷二百十一列传第九十九》
“(万历六年正月)李成梁加太保,世荫本卫指挥使。”——《明史卷二百三十八列传一百二十六》
——敢问,终明之世,总兵官加三公者到底几个?
4、“(景泰七年秋)进左副都御史……(夺门之变)即日命有贞兼学士,入内阁,参预机务。”——《明史卷一百七十一列传第五十九》
“翼日,命以本官兼东阁大学士,时十六年十一月也。故事,阁臣无带都御史衔者,自岳贡始。”——《明史卷二百五十一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敢问,这事到底从谁开始?
三、拿无知当个性
一些似是而非,戏剧般的街巷之谈,最终登堂入室成为有典可依的史书原文。
1、朱祐樘的故事。
详见
@营三千的回答
2、李公子岩的爱情故事
“杞县举人李信者,逆案中尚书李精白子也,尝出粟振饥民,民德之曰:“李公子活我。”会绳伎红娘子反,掳信,强委身焉。信逃归,官以为贼,囚狱中。红娘子来救,饥民应之,共出信。”——《明史卷三百九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详见顾诚《李岩质疑——明清易代史事探微》,没资源的话找我,我送你个电子版。
3、神奇的农民军
“八年正月,大会于荥阳。”——《明史卷三百九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详见孙祚民《明末农民起义军荥阳大会考辨》。
4、“贼见官军四集,大惧,悉遁入兴安之车厢峡,诸渠魁李自成、张献忠等咸在焉。”——《明史卷二百六十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真的吗?
5、“会我大清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知之,阴纵使去。其人奔告于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对,遂缚下诏狱。”——《明史卷二百五十九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真的吗?
6、“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明史卷二百六十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真的吗?
四、消失的线索
1、开镇东江的毛文龙,传记在哪?
2、退荷兰、援朝鲜、镇辽东的沈有容,传记在哪?
3、刘兴祚反正,牵扯到明金朝三国数方势力,明史记载了几个字?
4、成化丁亥犁庭建州之战,明史用了“三年总兵征迤东,与都御史李秉从抚顺深入,边战有功,进侯。”这么一言以蔽之,成化年间少有的赫赫武功就值这么几个字?
5、弘光、隆武、永历、绍武、鲁监国,二十年历史全部附在诸王列传之后可合适?
明史其他的细节性错误,每本史书都多多少少会有一点,但明史其中有很多错误是故意为之,目的是摧毁中国汉民族意识,构建汉奸史观和民族虚无,为奴化教育服务,之前阅读明史之时莫不咬牙切齿叹息痛恨。
此书编撰长达九十三年,几易其稿,远超正常史书编撰时间,字斟句酌,使其逻辑自洽。同时大量系统性的销毁明朝原始史料、档案,大量明朝原始档案和明实录原本都被销毁,目前明代档案仅三千余件,主要是天启、崇祯朝兵部档案,也有少量洪武、永乐、宣德、成化、正德、嘉靖、隆庆、万历、泰昌朝的官方文书(其中很多已经被满清修改过)。其余估计不少于1000万份明代档案已经全部被销毁。明字头、皇明字头书籍全部被销毁,使之死无对证,用心之险恶可见一斑。
其对史实的政治性篡改举三例
一、满洲起源于明之东北建州三卫,历代都向明朝称臣纳贡。努尔哈赤领明建州左卫都指挥使,七大恨原文中有“我祖宗以来与大明看边,忠顺有年”“先汗忠于大明,心如金石”字句。而明史中完全抹杀其出自建州三卫、曾向明朝称臣等事,而是完全捏造了“本朝起源于长白山”,还说“望气者言其地将生圣人,统一诸国”从建州左卫指挥使变成了白头山天降伟人,甚至连七大恨都在清实录中改为“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土,明无端起衅边陲”七大恨其余文本入关前后也完全不同。满清将其族起源历史完全捏造,罔顾事实,历朝史从未有将开国君主、文书、起源三者完全捏造的情况
二、鲁王朱以海
明史云鲁王朱以海为郑成功沉于海中杀害,云“久之,居金门,郑成功礼待颇恭。既而懈,以海不能平,将往南澳。成功使人沉之海中”《明史 诸王传 鲁王》。满清遗老所编《清史稿》也照抄此说法。意在损害污蔑郑成功民族英雄反清复明的形象,将其塑造为势利小人,引发汉人民族虚无情绪,压制反抗精神。
而1959年金门构工部队于旧金城东炸山采石,意外在西红土一巨石前挖得一三合土砌成的墓圹,长250厘米,宽140厘米,墓碑高120厘米,露出地面20余厘米,碑面平滑未刻一文,后发现“皇明监国鲁王圹志”八字及全文石碑后交由中央研究院院长胡适博士研考,亦使鲁王真冢重现人间。1959年出土的《监国鲁王圹志》记载,“王素有哮疾,壬寅十一月十三日,中痰而薨。”原来朱以海到了金门之后,因为哮喘病发作而亡,并不是《明史》中记载的被郑成功扔下海淹死的。而且墓志铭中朱以海的死亡时间是1662年11月,当时郑成功都已经去世了。鲁王墓及其圹志的发现确定《明史》称郑成功将鲁王沉入海中杀死并非事实。而清兵不久就陷金门,对于鲁王墓肯定是发现了的,而为什么又说是郑成功所杀,其用心之险恶可见一斑
蒋经国《重建明监国鲁王墓碑记》云:当明室末造,流寇播乱,清军乘机入关窃据神器,王以帝胄致力匡复,备历险艰。亘十八年而所志不懈,自监国后为虏骑逼廹力竭势危,适延平以孤臣孽子之身举义金厦,奉明正朔。王之辗转渡海往依,自必能和衷协力,共谋大计。使天假以年,竭其志虑,奖率忠义,其光复旧物固在意中。
三、张献忠屠蜀
明史云“献忠诛杀益毒。川中民尽”“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尽入城中,拆毁房屋以为薪。又发兵四出,搜各州县山野,不论老幼男女,逢人便杀”《明史 流贼传 张献忠》
且不说屠杀六亿数字本身就很扯淡,张献忠死于1646年,四川真正为清兵所占领是1659年清兵陷重庆,而以下均为清原始档案,如果四川人1646年以前就已经被张献忠杀光了,下面这些报告难道说的是孤魂野鬼在抵抗清军吗?
顺治四年(1648)十二月日的《署四川川南叙府总兵马化豹塘报》中说“九月二十八日据长宁县知县毛华鹏报称永宁贼首阁部王应熊、总督樊一衡……伪称永历元年,四处交通一起反叛……十月二十日,据富顺县知县王文彩前奔叙府,报称富顺县,已于本月十七日冲劫,泸州、永宁贼徒四起,江安、合江、隆昌、纳鸡县官被贼捉去,请兵拯救等情。……时富顺县周围贼党蜂集,永宁、泸州早无音信。本职之叙府,南路伪阁部王应熊、总督樊一衡、马应诚、侯天锡、白正刚等从永宁镇、雄泸卫、南鸡而来,北路嘉定州杨展领贼下营公馆,近叙府六十里;又南路贼首副将向大任、袁顺道,下营李庄地面,近叙府四十里,四路贼首参将张奇才、马化龙、刘芳声、叶向宸领贼从马湖而来,四面重围,各路烽烟,本职随同所部官兵,采野菜就食,守叙府已八个月。“
顺治五年闰四月九日的《四川巡抚李国英揭帖》中说“不意王驾凯旋,寇党又复四起,斯时也,职病正在危急,兵丁死亡过半,只得力疾持戈,一死报国而已。职智短才疏,人微望轻,一将之任尚不能胜,全川之责,岂敢冒荷。斯何时也?全川皆贼,已成燎原之势,兵寡饷无,何为恢剿之资?”
顺治五年五月初三日的《四川永宁卫总兵栢永馥揭帖》中说““叛贼李鹞子、余大海等水陆攻犯重庆,请职应援,职星驰赴渝,而职标川兵九百隔河叛去(下缺)
而真正四川民尽是什么时候呢?康熙时户部尚书王骘在给康熙的上疏中说四川 “自荡平后,修养生息,然计通省户口,仍不过一万八千余丁,不及他省一县之众”(《清史稿》卷二百七十四,《列传六十一》)
张献忠在四川打仗,肯定死了些人,但把四川人都杀光的是谁,想必一目了然吧
《明史》中的史实错误,说随便翻开一页就能找到一处错误,可能有点夸张;但是如果说每天找一处错误,两三年能不带重样的,应该算实事求是。
《明史》中的错误来源于很多方面,我将其归纳为两种类型:客观性错误和主观性错误。客观性错误就是由于史料不全或者史料太过斑驳,导致编修人员在叙述之时出现偏差,这种错误就是我们常说的“挟泰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不能也”。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客观性错误,是由于《明史》的主要编纂依据国史、野史、家史其中就有不少问题,史源上就有问题或者自相矛盾,因此这种错误大多数是难以避免的;而主观性错误则是由于当权者自身的顾虑或者编修人员自身的考虑,导致对史实进行有目的性的改写或者删减,这种错误就是我们常说的“为长者折枝,非不能也,不为也”,比较典型的就是现在被批判最厉害的关于女真之事的大肆删减和美化。接下来主要谈客观性错误,因为主观性错误很多人已经谈得很多了。
《明史》中的客观性错误
明朝的史料,可以分为三类:国史、野史、家史,即钱谦益所说的
史家之取征者有三:国史也,家史也,野史也。于斯三者,考核真伪,凿凿如金石,然后可以据事迹、定褒贬。
国史,在明朝,陈于陛欲效宋朝修三朝国史例,撰修明朝国史未成,因此无国史,只能以《明实录》作为国史,后面史学家所说的明朝国史即指《明实录》;野史,如《双槐岁钞》、《玉堂漫笔》、《酌中志》、《万历野获编》等,由于“本朝史氏失职,以故野史甚多”(沈德符语)、“国史未立,而野史盛”(钱谦益语),明朝无国史,充当国史的《明实录》又是不传之秘,因此民间野史昌盛,野史数量十分惊人,“明野史凡千余家”(全祖望语),野史虽然记录了某些时代的侧影,但是很多也是充满道听途说的街谈巷议、捕风捉影之事,鱼龙混杂,难以辨别,因此梁启超有“治明史者,常厌野史之多;治清史者,常厌野史之少”的感叹;家史,墓志铭、神道碑等,我个人倾向于把个人回忆录式文集也纳入家史的范围之内,例如高拱的《病榻遗言》。明朝时,上至高官下至普通秀才,给人写墓志铭、神道碑作为润笔费的行为十分流行,因此产生了数量很大的家史记载,但是由于收了人的钱为人作史,所以必然会出现谄谀之词过多的问题。
对于国史、野史、家史三者所存在的问题,张岱在《石匮藏书》总结为“第见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也就是说国史之中污蔑之词太多,家史之中谄媚之词太多,野史之中臆断之词太多,因此,《明史》在编纂之初就面临着很多困难。第一次《明史》编纂工作是在顺治朝,由于资料不全,《明实录》缺天启四年、七年实录,且无崇祯实录,并且由于战乱,收集天下先朝记载的工作也无法展开,因此此次编纂工作只是收集了一小部分资料,并没有实际展开。
康熙朝开博学鸿词科重修《明史》,当时参与编修的人员可谓明代史学的黄金一代,黄宗羲得意弟子万斯同及其侄万言,顾炎武外甥徐乾学、徐元文,江南三布衣中的朱彝尊、严绳孙等。《明史》的主要参考资料为国史《明实录》,以布衣之身担任《明史》总审稿人的万斯同对于《明实录》十分认同,在描述自己修《明史》的原则时,他表示:以国史为主,辅以诸家之书,删其叶而正其谬,补其略而缺其疑。也就是以《明实录》为基础,参照野史和家史正缪补缺。但是,就像张岱所说,“第见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实录的编纂过程之中,总裁官和编修人员的个人情感会对其记载产生一定影响,例如朱棣生母的问题,《明史》就是直接采用的《明实录》中的说法,所以虽然记载有问题,《明史》的说法也是有依据的;再例如《明实录》中又记载方孝孺向永乐叩头求生之事,也是杨士奇为了迎合上意的信口捏造;更为典型的应该是《明宪宗实录》和《明孝宗实录》中关于刘诩的记载,《明孝宗实录》的总裁刘吉与刘诩不睦,在《宪宗实录》中肆意抹黑,力陈其短;而《孝宗实录》总裁焦芳又曾受刘诩之恩,故在《孝宗实录》又力赞其美,定国本、睦乡里。同样一人,在两朝实录中的形象完全不一样。又例如副总裁官邱濬与白沙先生陈献章有隙,而纂修官张元祯又与其有门户之见,因此在《宪宗实录》中极力诋毁
獻章貌謹原,詩文亦有可取者,然於理學未究也。務自矜持以沽名,會試不偶,家居海南不復仕進。一時好事妄加推尊,目為道學。自是從而和之,極其赞頌,形諸薦奏,不知其幾。雖其鄉里前軰(疑为邱濬),以德行文章自負者亦疑之以不過如是耳!何標榜者之多也。及授官,稱病不辭朝,而沿途擁騶從,列仗槊揚揚得志而去。
白沙先生为有明一代从祀孔庙的四人之一,道德文章自然是卓越拔群的,但是依旧受此诋毁,史官真可谓“一笔定春秋”。巧合的是,同样从祀孔庙的新建伯王阳明又因为和《武宗实录》的总裁官杨廷和及费宏有隙,因此也被极力诋毁为首鼠两端、纵兵杀人的小人。也难怪王世贞在《史乘考误》中疯狂吐槽《明实录》
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也。故事有不讳始命内阁翰林臣纂修实录,六科取故奏,部院咨陈牍而已。其于左右史记言动,阙如也。是故,无所考而不得书,国忸衮阙,则有所避而不敢书。而其甚者,当笔之士或有私好恶焉,则有所考无所避而不欲书,即书,故无当也。
《明实录》中的有些问题,《明史》编修人员考证之后进行了改正,例如方孝孺叩头求生事、陈献章事等,但是还有一些被编修人员以讹传讹的写入了《明史》之中,例如上面所说的朱棣生母事。《明实录》参考史源本身存在的问题,让《明史》的编纂存在很大的困难。并且,不止实录,甚至两个当事人不同的回忆录,对于史实的记录也会有偏差。例如高拱在《病榻遗言》中就竭力否认穆宗临终之前没有让司礼监辅佐年幼的神宗,并且说当时他还有张居正等人进去的时候,穆宗就已经昏迷了;而张居正在《张太岳文集》中就是另一种说法,张居正说他们进去的时候穆宗意识还是清醒的,并且让高拱、张居正,还是有司礼监辅佐神宗。
《明史》之所以如此多的错误,在客观性方面应该滥觞明太祖废中书省,隶属于中书省的起居注官也一并废除,并且明朝没有专门的史官,只有翰林院中有兼职史官,在纂修实录的时候出来协助。平心而论,最为完备的史官体制应该是在宋朝,其体制是完备且成体系的,按《宋史·汪藻传》的说法,宋朝官方史学体系包括:
书榻前议论之词,则有时政记;录柱下见闻之实,则有起居注;类而次之,谓之日历;修而成之,谓之实录。
由时政记、起居注成日历,再由日历成实录,宋朝的当代史是十分丰富且权威的,因此,元朝在修《宋史》的时候,有大量的官方史料可以利用。而等到清朝修《明史》,则只有实录可以参考,并且由于实录没有时政记、起居注、日历等作为依据,本身的可靠性也差一些。因此《明史》的纂修者之一潘耒曾感叹:
前代有起居注、日历、会要,明代独有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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