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中医专业人士如何看待鸿茅药酒?

回答
中医专业人士对鸿茅药酒的看法,可以说是 复杂且分化 的。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所有中医都赞同或反对,而是需要从多个角度去理解。以下将尽量详细地阐述中医专业人士可能持有的不同观点以及思考的维度:

一、 药材组成与炮制工艺的科学性:

肯定部分:
部分经典药物的运用: 鸿茅药酒的配方中确实包含了一些在中医理论中常用且具有一定药理基础的药物,例如党参、白术、茯苓、当归、熟地黄、枸杞子、杜仲等。这些药物通常被认为具有补气养血、健脾益肾、祛风除湿等功效,在一些传统方剂中也有广泛应用。
复方协同效应的可能: 中医强调君臣佐使的配伍原则,认为多种药物合用能产生协同增效、减轻毒副作用的效果。从理论上讲,如果配伍得当,这些药物的组合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起到一定的保健或辅助治疗作用。
酒作为载体的优势: 中医常用酒作为药引或药剂,认为酒能引药上行,助药力,活血通络,促进药物吸收。选择酒作为溶剂,在传统上是符合中医制药思路的。

质疑和担忧:
现代药理研究不足或不公开: 尽管药材组成中不乏经典,但鸿茅药酒的具体配伍比例、炮制工艺以及其现代药理和毒理研究的数据,在公开层面并不透明。中医在评价一个药物时,除了理论上的依据,也越来越重视现代科学的验证。对鸿茅药酒缺乏充分、公开的现代科学证据支持,会引起专业人士的疑虑。
药材质量和炮制标准的担忧: 药物的疗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药材的质量和炮制工艺。市场上流通的鸿茅药酒,其药材来源、炮制是否符合药典标准,以及是否存在不当添加(如未公开的化学成分或超标的特定成分),是中医专业人士会关注的重点。
配伍的合理性与争议: 即使药材本身是好的,但它们的组合是否真的能达到宣传的功效,或者是否存在潜在的配伍禁忌或不良反应,需要严谨的临床观察和研究。一些中医可能会认为,某些药物的组合在特定病症下并不适用,甚至可能加重病情。
剂量与个体差异: 中医强调辨证论治,药物的剂量需要根据患者的体质、病情等进行个体化调整。鸿茅药酒作为一种成药,其固定剂量和固定的配方,难以满足所有患者的需求,也可能不适用于所有体质的人。

二、 功效宣传与产品定位:

与中医理论的契合度: 鸿茅药酒的宣传往往围绕“补”、“通”、“养”等中医概念,例如“舒筋活络”、“益气固本”、“滋补强壮”等。一些中医可能会认为,如果产品真的能达到这些宣传的功效,那么在某些人群(如年老体弱、气血不足者)的日常保健中或许有其价值。
夸大宣传和违规宣传的批评: 这是引起中医界广泛质疑和批评的核心原因之一。鸿茅药酒在过去曾有过多次因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甚至将其定位为“治病救人”)而被媒体曝光和行政处罚的案例。这严重违背了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也违背了现代药品或保健品的广告管理规定。中医专业人士普遍认为,任何药物或保健品都不能包治百病,也不能取代正规的医疗治疗。
混淆药品与保健品概念: 鸿茅药酒的定位在一些宣传中模糊不清,有时被宣传成药品,有时又更偏向保健品。这让中医人士感到困扰,因为中药作为药品,其生产、审批、使用都有严格的规范,而保健品则侧重于功能性声称,不能替代药品。

三、 临床应用与个体化治疗的视角:

辨证施治是核心: 中医的根本在于辨证论治。一个中医医生在面对患者时,会通过望、闻、问、切来判断患者属于何种证型(如气虚、血虚、阳虚、阴虚、湿邪、痰邪等),然后根据证型开具相应的方剂或选择合适的成药。
鸿茅药酒的“不对症”风险: 如果患者并非鸿茅药酒所宣称的适用人群,或者其病情不属于鸿茅药酒的治疗范围,盲目服用可能会延误治疗,甚至加重病情。例如,一些燥热体质的人饮用可能加重内热;一些存在实证或热证的患者,服用温补性质的药酒可能会适得其反。
与处方中药的对比: 即便鸿茅药酒中的某些药物是中医常用的,中医医生更倾向于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最新鲜、质量最优的药材,并根据辨证结果精确调整君臣佐使和剂量,开出最适合的方剂。这通常比使用成分固定的成药效果更好、风险更低。
作为辅助或“代药”的谨慎: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一位中医医生认为患者的情况非常符合鸿茅药酒的某些功效,并且无法进行复杂的汤剂治疗,可能会谨慎地考虑将其作为一种辅助性的、短期使用的产品。但这种情况极其罕见,并且往往是在非常有限的条件下。

四、 行业规范与公众健康意识:

维护中医声誉: 中医专业人士非常重视中医的整体形象和声誉。对于那些通过夸大宣传、虚假广告来牟利的药品或保健品,他们会持批评态度,因为这会损害公众对中医的信任。
引导公众科学用药: 中医的教育和实践都强调科学、严谨的态度。他们希望公众能够通过正规渠道了解中医药,并能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用药。鸿茅药酒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公众在辨别保健品和药品信息上的困惑。

总结来说,中医专业人士对鸿茅药酒的看法是:

基于理性与经验的评价: 他们会审视其药材组成是否符合中医理论,是否具有潜在的药理基础。
警惕其宣传的误导性: 尤其对过度的、不实的宣传持高度批评态度,认为这违背了中医的精髓。
强调个体化治疗的必要性: 认为任何药物都应在辨证论治的基础上使用,固定配方的成药局限性较大。
关注其合规性和安全性: 对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等问题保持高度关注。

可以说,绝大多数中医专业人士,在看到鸿茅药酒那些过往的宣传和争议后,都会持一种 谨慎、怀疑甚至批评 的态度。他们更倾向于从整体、辨证的角度看待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接受一个产品的宣传口号。他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基于现代科学研究和严谨临床验证的、真正符合中医理论且安全性有效的产品。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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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最后,我万万没想到,令人失望的是姓谭的,他不配网友替他的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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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得知谭医生已经被取保候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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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送鸿茅打油诗一首:


跨省抓人真嚣张,公器私用忒猖狂。

十问鸿茅可敢言?百年药酒即将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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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重复回答,坐等跨省!


另外蒙医药的锅,汉医药不背,我对这个企业从来没有好感,血肉企业,无良商家,自号蒙古黄金家族血统,鸿茅自称蒙药却拿汉族中医先贤来挡锅,恶心!


引用另外的答案

我就提几个问题!

1.鸿茅药酒获得甲类OTC认证的过程是怎样的,如果可以是否能够公示?

2.甲类OTC能够允许这么公众的贩卖吗?难道不是乙类OTC才可以吗?

3.花豹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国仅存一千多只,这样稀少的野生动物种群是怎么能够源源不断的支持如此巨大数量的的鸿茅药酒进行生产销售的?

4.如果用的是狗骨作为代替品代替原品花豹骨是否涉及虚假宣传?

5.十八反十九畏以及方药超过三十味的药品历来审批不易,只有海藻玉壶丸,大活络丹等这类少数的经方验方得到了批准并投入生产使用,而鸿茅药酒不但有六十七味药同时兼有十八反,这样是否可行?

6.鸿茅药酒是某内蒙蒙药研究所出来的方子,并非经方几乎没有做过临床就投入生产,这样是否可行?

7.鸿茅药酒明明是蒙药,为什么要打着张仲景、孙思邈和李时珍的口号进行宣传?

8.县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否有权因为“损害商品名誉罪”调用如此大规模的警力进行抓捕?

9.从鸿茅药酒研发至今,不过三十年,鸿茅药酒号称百年鸿茅是否涉及虚假宣传?

10.影响到了商品的正常营销损失了一百四十万?请问这精确到小数点的数字是如何算出来的。

最后欢迎跨省抓我,老子在吉林省恭候你鸿茅药酒的大驾!擅用公器谋私!无视国法!你鸿茅药酒在中国还能一手遮天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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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回答。有种来上海抓我。

反鸿茅药酒不是反中医,而是打假药。

@烧伤超人阿宝 那篇檄文,一点毛病都没有。一种违反十八反十九畏,没有经典来源,更没有现代研究的药酒,何德何能成为非处方药?

也没听说鸿茅企业方面赚了钱对中医药行业做出什么贡献。

中医人应该携手打垮这样的企业。这场战争没有中医粉和中医黑,没有中西医之争,有的只是有良知的人们和黑心企业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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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各位抬爱,我还好好的,没被抓走。终于也在有生之年体验了知乎的“一觉醒来” 有点儿恍惚


不过还是希望各位关注一些认认真真写的答案。

比如,作为曾经的罕见病政策研究者写的第一篇知乎长答案。

zhihu.com/question/2166

比如,这篇关于中医保健领域“考证”的分析,我知道我的文笔挺拗口,难为各位了。

zhuanlan.zhihu.com/p/30

又比如这篇关于中医里大药方现象的回答

zhihu.com/question/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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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大不了咱都组团去陪谭医生。

中药专业,非中医专业人士。但本文为正面回答:我眼中的鸿茅药酒。

首先,鸿茅药酒的组方,违反十八反中的“半蒌贝蔹及攻乌”。

虽然有研究表明反药放到一起不一定就有事,但是为了绝对的用药安全,所以我个人是不会给人调配这样的方子的,自然也不会推荐。


其次,很多的答案提到了,这个方子“太大”了。这里借用 @neverend 答案中的几张PPT:

中医师用药,通常要通过对患者四诊信息的搜集与整理,确定一个【证】,然后“对证下药”,比如一个患者,经过四诊确定是“阴虚证”那我就对应的应用“滋阴”类的药品。

而如果给他喝鸿茅药酒,由于里面含有“补阳药”、“解表药”和“温里药”,反而可能会加重“阴虚火旺”和“耗散阴液”的现象。这样一来,不仅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可能会造成患者的症状加重。

所以,这个酒,由于组方太过庞大,并不适合中医师有针对性的为患者调理疾病。这就好比有只苍蝇,你想要把它打死,却非要拉出来一门意大利炮一样。也许这能轰死苍蝇,但也可能炸坏了别的什么东西。


再有,如果那些PPT真的出自鸿茅企业,我谏言鸿茅的老板换一位学术总监,原因如下:

“用盐炮制的”药材,其药味不一定是咸的。

比如菟丝子味甘、辛,小茴香味辛。

盐炙的目的是引药归经而不是改变药味。

所以这位制作PPT的人,应该加强一下《中药炮制学》的学习。

还有:

第2个标题里面把“燥湿”这一治疗方法写进“湿邪”的分类中,这一讲法,恕我学艺不精,此乃生平仅见。或者鸿茅可以让员工加强对《中医内科学》的学习以改善一下PPT讲口?

最后,配料表里的那个“豹骨”,之前知乎上就有很多的讨论。“豹骨”作为保护动物来源的药材入药,药源是否合法,实际产品中是否真正含有“豹骨”,也未可知。

综上,这个酒可能针对特定人群有某些作用,但我个人是不会推荐我身边的朋友和家人使用的。


当然,一家之言,还请读者自行判断正确与否,如有疾病,请咨询当地正规中医师,尊医嘱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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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补脑的人,却一直热衷于补肾,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番景象:千里送鸿茅,礼轻毒性重。鸿茅药酒这次做的实在是过分,连同伴都不顾及了,人家只敢叫六味地黄丸,由六味中草药材研制,你们可好,说自己用了六十几味中草药材。

科幻历史上的三巨头之一、提出机器人学三定律的阿西莫夫老师曾说过一句话,“如果有一个事可以让人类放下争端、偏见、宗教、悲哀、喜乐,放弃无休止的厮杀与战争,能够让人类真正的携手一次,那就是探索太空了。”,现在又多了一件事:探索鸿茅药酒。就连方舟子老师和他的仇人肖传国老师,都出奇的保持一致,认为鸿茅药酒是毒酒。

众多领域不同、价值观不同的自媒体人也保持了一致性,捉笔直指内蒙古鸿茅药酒厂,按照内蒙警方和企业的脾气,事态再这么发展下去,大半个传统媒体圈、自媒体圈、医药圈、律师圈,恐怕都要被内蒙警方跨省了。内蒙的企业和内蒙的警方,大概是我见过最爱跨省抓人的机构了,前阵子写“伊利董事长或失联”的两位资深媒体人,就被跨省了,现在写鸿茅药酒的医生和律师也被跨省。内蒙古面积巨大,从节约经费的角度考虑,建议下次给犯罪嫌疑人跨省自首的机会,以免增加企业负担。

个人认为,鸿茅药酒是一个很厉害的酒,先不管药效如何,能量很强大,“在过去10年间,据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换了其他公司,不是公司倒闭就是公司领导被抓,但人家现在依然活着,而且越活越好,活得好的基础上还能顺便跨省抓几个人,这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的领导应该感谢鸿茅药酒,要不是它网开一面,你们可能也被跨省了。

据《健康时报》报道,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在全国各地被查处,但是“内蒙古食药监给鸿茅药酒发出的广告批文却从未间断。”文章称,“2011年至今鸿茅药酒一共获得从蒙药广审(文)第2011010004号到蒙药广审(视)第2017080117号共1034个广告批文,仅2017年1~7月就获得234个广告批文”。有人说这是监管不足导致的,这哪叫监管不足,这分明叫保障有力,监管机构成了护航机构。

一手公安局,一手食药监局,难怪鸿茅药酒董事长鲍洪升有底气在微博上写道,“为什么中国难以产生响誉世界的民族品牌,其中很重要是我们有些不良媒体,利欲熏心的记者,不顾民族利益,不求事实真象,胡编乱造,断章取义,把多少努力拼搏,艰难前行的民族品牌、本土企业扼杀在摇篮之中。”他还同时暗示,“这是民族的悲伤,更是媒体的羞耻。”我发现这个社会有个常见的奇怪现象,一些人一准备干坏事时,就打着爱国的旗号,以前我们常说卖国求荣,现在成了爱国求荣,卖国贼也涂抹成爱国贼了,还有另外一部分人,特别是一些企业家,自家商品一出现品质问题,就搬出了民族利益的挡箭牌,扛起了民族品牌的大旗,指责媒体捣乱,耽误他们把民族品牌屹立于世界之林的进程,但其实正是这些人,不仅败坏了自己国家在世界上的形象,还打着补肾的旗号败坏了同胞的腰子填满了自己的腰包。

中国的商人喜欢骗着就把钱挣了,离不开中国的消费者喜欢玩着就把肾补了的观念,当然,这其中的错还是在于监管部门,消费者不懂事,你们要懂人事。“风流茶说合,酒是色媒人”,中国的消费者自古就相信补酒,他们相信蛇酒能活血驱风、除痰祛湿、补中益气;相信虎骨酒能壮筋骨、强腰肾;相信三鞭酒能补益肝肾、养血兴阳;相信蝎子酒能强筋壮骨、固本培元……,著名的西门庆老师还长喝羊羔酒,不是羊羔泡的酒,而是用嫩羊煮熟后的肉汁,混在糯米饭里酿成的酒,据说喝完也是“健脾胃、益腰身、大补元气”,弄得场面很是好看,“一个金鸡独立,高翘玉腿弄精神。一个枯树盘根,倒如翎花来刺牝。”

我们补腰子的历史太悠久了,却忽略了补脑子,当腰子强过了脑子,精虫入脑,下半身决定了上半身,就要出事了。如此看来,在众多做保健品的企业家里,只有史玉柱老师保留着一丝良知,他不做补肾,他专做补脑,从脑白金的销量来看,认识到自己需要补脑的中国人还是很多的,不过从巨大的销量也能看出,补脑效果实在不佳。

酒跟色搭在了一起,就像权跟钱交在了一起一样,结不出什么好果子。权钱交易很容易让中国的土老板染上跨省抓人的恶习,你们把“警察”二字看做什么?看成自家的衙役?看成欺压百姓的恶势力?看成恐吓媒体威胁写作者的暴力工具?鸿茅药酒的壮胆功效还没这么好吧?但这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看法,从被抓的广东医生谭秦东口中得知,在他被抓的过程中,“鸿茅的人一直参与抓捕过程”。如果法律筋骨强健身体不虚,那么鸿茅公司的人和警方一起去抓捕、一起宣布逮捕,这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此外,谭秦东的律师胡定锋表示,当初他为谭秦东申请取保候审时,警方称要取得鸿茅药酒的谅解书,第二次会见谭秦东时,当地警方依然表示需要鸿茅公司表态。胡定锋认为,“这也是严重违规”。看来鸿茅药酒真有强身壮胆助你违法乱纪的效果。

从报道来看,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鲍洪升最近一次的公开活动发生在2018年4月8日。在一场名为“保护民族品牌,振兴中蒙医药”的论坛上,鲍洪升做了演讲,他说“从中华老字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到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等,这些荣誉它绝对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与我们一代代鸿茅人秉承‘良药济世’使命,坚守匠心精神密不可分。我们就像呵护自己孩子一样尽职尽责的培养、呵护着鸿茅这个百年民族品牌。”,鲍董,我们能否先不谈这些跟科学标准无关的荣誉,能否先把民族品牌的大旗还给民族,能否先把“良药济世”的使命搁在地上歇一会,我们先明确谈谈鸿茅药酒是什么,它是药品,它既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它的注意事项写着:“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在医院就诊”……,而你们在长年累月的广告宣传里,“不断弱化药品属性、强化保健功能”,有意无意模糊药品与保健品的边界,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危害公众健康,你们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民族品牌、良药济世?你们的同胞已经很辛苦了,请你们不要再伪装成美丽的金莲给同胞下药了:来,大郎,喝了这碗宫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

我们的病在于,该走心时走肾了,该动脑时动腰了,平时一直在强筋健骨,关键时刻,骨质疏松,骨头软了。

——著名媒体人李廷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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