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和法家区别就是全部都是区别,儒家经典是四书、五经、论语、孟子,法家经典是韩非子、商君书。
从现代的角度去理解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都推崇人治,中国历史大多数时间都是人治。现代所说的人治和法治的根本区别就是“法”与“权”的关系,法自权出就是人治,权自法出就是法治。
儒家和法家在人治上确实有不同的看法,儒家认为社会应该有严明的等级制度,大家都遵照等级制度行事,君主、诸侯、士大夫、平民各安其事。
法家则认为社会等级制度没必要存在那么多中间商,就是君和民,君主至高无上,民众服从统治。很多人都引用史记商君列传里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来说法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其实是错误的,法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怕君主的儿子也要受王法管束,但唯独除了君主,君主是至高无上的,法律是君主制定并服务于君主的,这就是法自权出,这是典型的现代意义上的人治思路。
中国大部分王朝都是外儒内法,指的是儒家的皮法家的里子。表面上独尊儒术,统治阶层都学四书五经,但实际的统治手段还是按照法家的来。
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分封制和郡县制,按照儒家思想来看无疑分封制是正统,孔子反复强调周礼好,大家都要按照周礼来,周朝就是典型的分封制,真要外儒内也儒那肯定要大搞分封制。到实际上多数大统一王朝都是郡县制的底子点缀一点儿分封制,而不是反过来。
现代法制是与儒家、法家本质冲突的,儒家和法家实质上都是推崇君主制的,儒家的君主制里君主权利有诸侯、士大夫等制衡,法家的君主制里君主权利无人制衡,这也就是为什么大部分王朝外儒内法,这其实和马云跟你讲996福报是一个道理。
现代法制要求法律高于君主,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君主只是保留君主名号的特权阶层而已。
你看出土的秦简,古代的小吏,喜,是怎么判案的?
就是成文法,按照规定来。
然后你看儒家大师董仲舒是怎么判案的?
"春秋决狱"的核心是"本事原志",也就是按当事人的主观动机、意图、愿望来确定其是否有罪及量刑的轻重。
但是这就有一个问题啊,就是,在时光机发明之前,没人知道当事人想的是什么
有一个圣人通过这种方法给一个好人脱罪
就有几百个一般的官员用这种方法给一百个好人定罪
其实原理很简单,你能违反规定干好事儿,就能违法规定干坏事
所以才有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后连法官都默认可以走,他就是不逃走
我们经常说很多规定一刀切,不人性
实际上是因为,自然科学,说百分之一的概率就是百分之一
人文科学,你说百分之一,但是第二次就是百分之百,因为大家都会学习这个办法
所以只能一刀切。
所以大家知道,优秀的帝王,连续不断的出现
只有一个秦朝,“六世余烈”连着六代帝王都很有作为,其实就是下边千千万万个“喜”这样的小吏,等到胡亥身边的儒家博士比法家博士都多了以后,秦朝就开始完犊子了。
一个是清朝,但是清朝毕竟“千古一帝”都扎堆了,然后越来越被洋大人吊着抽,含水量太大···
也就是说,中国古代,在儒家之后,实际上是儒皮法骨孔子心
他不是按照法家的基础理论来执行的
用的是儒家的基础理论来执行法家的政策,然后再套上儒家的皮
毕竟儒家就是讲究怎么埋人怎么哭坟的学问,就是心灵鸡汤大合集
只能用别的学说的学问来干点实事,然后套个皮,
干得好就说儒家好
干不好就说儒皮法骨,都是别人的错
几千年发展下来
自然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求大老爷法外开恩,或者求大老爷重重惩处
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上边,上边可以随心所欲,
所以啊,我国历史其实大部分都是人治,挂了一个法家的名称罢了
各种法律规定形容虚设,就看当官的一张嘴
情有可原法无可恕,还是法无可恕情有可原,就看你钱塞了多少了···
我忘了什么时候看了一个鼓吹儒家的小说,猪脚在古代说儒家多么多么好,多么先进,然后把尚书证伪搬回去会带来多大儒家的进步(然而伪尚书考是清朝的,清朝是怎么被吊着抽的大家忘了?),总之就是把儒家吹的天下无双,学了儒家能世界第一那种。
然后猪脚干了一件事儿
就是一个证据确凿的公子哥儿杀人,他爹求到猪脚身上,猪脚灵机一动,写了孟子的一句话,送给衙门,然后衙门就不敢不根据这句话判案,然后公子哥儿就无罪了··
我大概就是看到这里弃书的···
这哥们是在夸儒家还是在黑儒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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