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病夫
这要问我怎么看待
支持
绝对支持
别人选出来的党做的事情
说明符合绝大部分加拿大人的利益
民主,公正,很棒
生活在这样的大地上,加拿大人是幸福的
资磁!当然的资磁的呀!最好整个西方世界全部合法化大麻好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山不转水转。
大麻和烟的区别是,抽烟不影响建设社会主义,而大麻抽high了是不可能工作的。
烟民除了散发二手烟以外,对社会基本无害,还大量贡献税收,寿命又短,为国家省养老金,可以说是为了共和国鞠躬尽瘁。
抽大麻的人high起来不能劳动不说,还可能破坏治安,比如毒驾。长期吸毒会腐蚀人的意志,毕竟学习、工作带来的快感哪里赶得上吸毒?
从这个角度说,酒和大麻是类似的,人喝醉了也没法工作,酗酒也会腐蚀人的意志。西方对于酒的看法其实和毒品是类似的,很多宗教都禁酒,美国还搞过全国禁酒令。但是酒太容易做了,自己在家拿点米就可以酿出酒来,所以根本禁不住。
然而在东亚酗酒的问题小的多,这和基因差异有关系。酒精代谢分为两步:
乙醇就是酒精,就是你喝酒快感的来源,因为它能麻痹神经,让人自High。
乙醛就是“喝酒有害健康”的罪魁祸首,因为它是致癌物,对许多器官有毒性,同时乙醛能使毛血细管扩张,导致脸红。
乙酸最安全,对身体没有什么副作用。
而与西方人相比,东亚人乙醇脱氢酶多,乙醛脱氢酶少。结果就是喝下去的酒精马上就被分解成了乙醛,没有乙醇堆积就没有快感。而乙醛又堆积起来分解不掉,让人脸红头疼。
所以很多中国人喝酒不会获得快感,反而会难受。反应到酒文化上,中国人喝酒都是猛灌别人,自己不喝。而欧美人很多人喜欢在酒吧里一杯一杯猛灌自己。
总之,至少在东亚,大麻和烟酒没有可比性。
关于调整麻黄草出口管理政策的公告:
为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麻黄草资源,支持麻黄草人工种植业,落实国务院对麻黄草的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麻黄草出口管理相关措施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麻黄草实施出口配额管理,不再实行禁止出口管理。麻黄草年度配额总量、申请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等事项由商务部另行公布。
二、根据禁毒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仅安排属于药料用的人工种植麻黄草出口。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可按规定向商务部申请出口配额,凭配额证明向商务部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三、为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对麻黄草出口实行指定口岸报关出口。麻黄草出口的报关口岸指定为天津海关。
四、本公告适用于所有贸易方式。
商务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7日
http://www. mofcom.gov.cn/article/b /e/201810/20181002796543.shtml
这里我想再系统综述一下我在别的答案中对大麻合法化的看法。
第一,合法化的背后是妥协性约束。
一言以蔽之,我理解谈香烟,枪支,黑社会,卖淫,童婚和大麻的逻辑都是类似的——只有当谈禁不禁止已经不现实时,我们才需要谈合不合法。
换言之,这些事物的“合法性”的逻辑内核就是无力有效禁止下的妥协性约束。这里的无力不仅仅是政府的行政能力的无力,而是一个复合体,反映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一系列历史,文化,宗教,法律,社会认同等“遗留问题”共同产生的综合负面效应。
第二,但凡是妥协性约束,代价都是高昂的。
当然,以上分析只是基于理想状态。从负面角度看,其传达的一个重要的具有社会影响的信号是「政府其实无法通过其他手段来有效控制毒品」。
而这种信号无论在西方国家还是中国,都是颇具争议和杀伤力的。在中国尤其如此,毕竟我们曾经有过对于毒品惨痛的「民族伤痕记忆」。这种信号对于老百姓来说无异于承认「政府无能」,在政治上是不可接受的。因此我认为中国是不可能公开鼓励成立这样的机构的(但是私下可能会有类似的机构)。对西方国家来说,我更担心的是类似机构的成立会形成一种文化上反效果,即「吸毒被合法化和合理化」。对广大老百姓而言,他们并无法理解成立这个机构背后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考量。他们看到的是这样的机构的存在,实际上为吸毒者打开了另一扇方便之门。
而这种认知的颠覆性的,并无法被冰冷的分析报告数据所扭转。政府不能,也不应该期待老百姓看到政府公布一些譬如犯罪率下降或者艾滋病发病率下降的相关数据就能一下子认同这样机构的存在。反过来,它们应该担心的是这样的颠覆性会成为一种常识的合理性,并最终落实为一种社会接受的常态。
荷兰的例子就是典型,从吸食大麻合法化到大量成立吸毒辅助机构,吸毒的人数是增多了还是减少了?民众,尤其是年轻人对大麻和毒品的态度难道没有受到影响或扭转吗?他们在面对大麻和毒品的诱惑时,会更加警惕,还是会更加放松呢?我这里并没有引述研究数据,但是我理解这三个问题是的确存在的。
我始终坚定不移地批判这种无视社会影响而只看重「指标效果」的「理性」决策。但我也理解,很多「理性」决策背后并不是政府的无知,而是政府的无奈和无力。在中国《湄公河行动》大火的今天,欧洲对于吸毒者耐人寻味的态度和措施,似乎预示着我们文化上的隔阂将进一步加剧——而这一次将不同于当年的「师夷长技以自强」,中国的态度和措施则可能是更加正确的。
第三,承接上文的分析,大麻的合法与否已经逐渐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文化区隔标志物和身份认同象征。在全球化这样一个貌似全球文化合流趋势加强的时代,这种标志物如一块坚挺的礁石那样将中西主流价值观切割开。这里需要指出,这种文化区隔标志物绝非一个简单的是与否——这只是礁石露出水流的部分,它水流下真正身后的基座是中西文化基于历史,文化,信仰而长期积淀下来的根源性差异。
在区隔标志物的作用下,中国人会进一步强化对自身身份的认同,并在这种认同的基础上塑造出区别于西方人的,具有鲜明中华文化风格的意识形态,并很容易和西方的意识形态发生更加激烈的对抗和碰撞。
也许大麻合法化这种文化区隔标志物的出现只是一个征兆。全球化似乎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文化开始转向对抗的新阶段,在这个阶段,新的文化区隔标志物也许将不断出现,让中国人一次又一次反躬自省自己和西方意识形态上鲜明的对立,而这种对立会进一步导致全球化的文化合流浪潮面临分流乃至溃散的风险。
大麻合法化,是具有西方特色的“法不责众”。
用数据说话,来看看加拿大的大麻使用情况达到了什么程度:
加拿大国家统计机构Statistics Canada于2018年4月发布的调查报告表明,14%十五岁以上的加拿大人承认自己在最近三个月内使用过大麻制品。在这14%之中,有56%声称自己每周或者每天使用大麻制品。
在人数构成上,可以看到使用大麻制品的“主力军”是15-34岁年龄段人群,但15-24岁也占了相当比例。
至于这些大麻是如何获取的,22%的使用者宣称自己是主要从朋友那里搞来的,而有19%的使用者说是从非法贩卖者(注:加拿大部分省在调查进行时已经可以合法购买大麻,特此区分)那里购买。通俗理解,朋友在供给大麻这方面比毒贩的作用还大。
之所以之前用“使用”大麻这个表述,而不是说“吸食”,并不是为了刻意显得匠气,而是因为加拿大人享受大麻的方式非常多样,不限于吞云吐雾一种。直接像抽烟丝一样吸食大麻是最主流的使用方式,但也有人将大麻做成电子烟油或者浓缩液来摄入。
数据来源:National Cannabis Survey, first quarter 2018
另有数据表明,加拿大青少年使用大麻的比例在过去几十年中有显著增加。
据CBC新闻报道,在1985至2015这三十年间,加拿大15岁以下年龄段使用大麻的比例从5.6%增长到了12.3%。(链接:https://www.cbc.ca/news/politics/statistics-canada-cannabis-use-1.4544838)
大麻,在加拿大已经成为了一个庞大的产业。
根据渥太华大学的一项研究,加拿大约有50万人从事大麻种植行业,全国有21.5万处种植场所,年产量约260万公斤。
对了,在大麻合法化之前,每年在打击大麻相关犯罪方面的成本达到5亿加元。
数据来源:https://www.med.uottawa.ca/sim/data/Marijuana_e.htm
普遍违法 + 产业利益 + 执法成本。您说,加拿大立法者合法化大麻是不是“大势所趋”呢?
对于泛民主化国家到底是民主还是民粹这一点不言而喻。
换句话说,当你的国民坚持做一件在社会科学或者自然科学上被证明为有害的事情之后,作为一个政治家,你是应该坚持自己的观点还是和光同尘?
特鲁多以及其他泛民主社会的领导人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或者因为泛民主体制做出选择而变成领导人(菜菜子)。
此事足以证明民粹在制度上的极大落后。
我毫不怀疑在未发生战争且制度未改变的情况下,50年后的加拿大政府将充满华裔的身影,这些地地道道的加拿大黄肤人身上的确刻着一个民族的记忆。
首先回答问题:我不认为加拿大这次立法会产生有益影响,长远来看可能会对加拿大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治安、医疗、就业等。
不过我接下来要说的是题外话:
看到网络上一些人和本题下一些答主认为,10月18日的有关部门关于麻黄草出口的解禁令与加拿大大麻合法化有关,我在此反驳一下:只是巧合而已,不要强行关联。
中方解除禁令的是麻黄草,其有效成分是麻黄碱,作用是作为药材或制冰毒;加拿大合法化的是大麻,其有效成分主要是大麻素(如四氢大麻酚),吸食后直接作用于神经中枢产生快感。
麻黄草与大麻除了名字相近以外,没有什么关联。麻黄草是裸子植物门、买麻藤纲、麻黄目、麻黄科、麻黄属植物,大麻是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荨麻目、大麻科、大麻属植物,可以看出,两者从分类上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关联。而且也少有直接吸食麻黄草的方式。可以肯定:中国出口麻黄草,不是为了让加拿大人吸的。
那么中国解除麻黄草出口禁令是为了什么呢?公告中写的很明白了:作为药用。麻黄碱是重要药品与药用原料,可以直接作为药品使用,也可以合成一系列麻黄碱类药物。
中国是一个开放的大国,也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历史上曾经因为落后挨过打,吃过苦,有过惨痛的经验和教训,中国人民和政府对此深有体会。现在中国强大了,但是中国绝不会走西方国家的老路。中国的和平崛起,是和平的发展,绿色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而绝不是暴力的发展,流氓的发展,这点世界各国人民可以放心。中国人民曾深受毒品毒害,直至今日中国依然是反毒禁毒立场最坚定、手段最严格、力度最大的国家,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中国人民都对毒品深恶痛绝。所以中国绝不会做出公然出口毒品这种为国际社会所不容的恶行。
所以我在此呼吁,希望大家不要再污蔑“中国出口毒品”,以正视听,维护世间公义。
作为一个双鱼座我还挺羞愧的。
坊间都说白羊欲望强,双鱼容易上瘾,传来传去一百万次,似乎成了真理。
放到我这不太准,因为我好像没对啥上瘾。
按吸烟来说,自己目前仍是“一等抽烟的——不带烟不带火。”
平时别人递烟给自己,摆摆手,不好意思不会抽烟。
喝酒了微醺,会接过来吸上几口,有模有样,过肺不糟践。
喝多了主动要一两根吸,前提是烟别太呛就行。
一年加一起吸不上半包烟,这叫烟瘾吗,恐怕真算不上。
但我能欣赏。
香烟名字叫做香烟也不是没道理,偶尔走在街上,旁边的人叼着烟卷走过,雾气飘过来还挺香的。大一时候老师来北京我去酒店看他,聊着天他拆一盒软中华递我一根,说是别人送的,不由我推脱。
点上嘬一口,烟气沉沉如滚珠滑进喉咙。
旁边师哥知道临走带一盒,我也不以为意。后来也吸过挺多次中华烟,还有什么3字头的,但也都比不得那次的感受了。
作为一个会吸烟但是毫无烟瘾的人,可能星座学在这里不太准,遗传学好像有些决定因素。因为我父亲也是如此,会吸烟从来家里不备着烟;酒量很好但是家里啤酒白酒一直放到过期都没人喝。他只是喜欢与朋友开心的气氛而已。
所以我确实喜欢烤烟,也喜欢带着蓝莓薄荷或者奶油味道的香烟,有时候自己不吸也可以点一根放那里,毕竟闻着还挺香的。我理解不了生理上对尼古丁有需求的人,他们怎么看待香烟。
毕竟一个是审美属性,一个则是生理需要。
很陈年的酱香酒,白兰地,入口时如温水熨帖;很正的旧世界红酒,含在嘴里脑子里就跟放烟花似的,味道馥郁极了。
可烟酒毕竟有最最实际的效用。
熬夜剪片子的、熬夜抓坏人的,谁能离开烟呢?
每次看法制节目,刑警们坐在一个屋子里焦灼地侦破案情的时候,镜头里永远有一个插得满满的,刺猬一样的大烟灰缸还在余烟袅袅,那时候谁还顾忌烟是不是好吸,是不是有梅子味,吸完了健不健康呢?只要能盯着住困,睁得开眼睛就足矣。
那些挥汗如雨的工人,寒冬腊月烧不起炉子的穷苦人,买不知名的散白酒,用塑料桶甚至塑料袋装着,就这几粒花生一碟咸菜,把自己灌到迷糊糊,就能换来一个起码不想远方的老婆孩子,稍微温暖的梦乡。
烟和酒,败坏了多少中国人的身体,酿成了多少灾祸,这两样为什么不禁止呢?
因为这是社会最基底齿轮得以运行的一点点微薄润滑。
有九五之尊,有飞天茅台,但那不是社会的全貌,那些统称叫做奢侈品。
大麻呢?
大麻的成瘾性和危害,相关研究已经吵成一锅粥了,我不参与讨论,仅仅从我自己吸烟的经验看,每种能让人成瘾的东西,都是小马过河,基因里一个小小的表达,感受就是天差地别。
跟香烟一样,吸大麻的人群里肯定也有容易上瘾的,有不容易上瘾的,还有消费量很小但是“精于品鉴”的,大麻自身也肯定有廉价的“口粮”和昂贵的品种。
但有一条肯定是确定的,香烟不致幻,大麻致幻。
开车、开塔吊、破案、打更、但凡需要提神的时候,点根烟提神都ok,点根大麻那就是真的作死。
所以消费最廉价香烟的那类人,其实他们并不适宜消费大麻,因为他们的目的是在于压榨自己有限的精力到辛苦的工作上,持续获得微薄收入,以这样的心态来消费香烟或者低档白酒的。
加拿大合法的进程其实够慢了。
我大学毕业刚出国的时候,待的国家大麻早就合法化了。
成年就能买,甚至孩子不成年没关系,爸爸进去买,买完了递给门口的儿子。
当地人一周领的救济金加保障足够活得很滋润了,剩下的钱不抽大麻不去赌场估计都没处花去。
在一个环境宜人,男女比例平衡,有房子住,有食品拿的地方,有有那么一种植物点着了能让人傻乐好一阵,这种消费合法也丝毫不奇怪。回首清末,那些有地有租子拿,每天不用干嘛就能全家保暖的旗人,也是鸦片重要的消费群体。
从古至今,致幻一直是被上层阶级垄断的一种特权。
原始社会的祭祀,不是吃蘑菇,就是喝吃了蘑菇的羊的尿,再不就是舔蟾蜍。
冰与火之歌里的罂粟花奶,还有闯关东里治病的大烟膏之类的,都是一般穷苦百姓消费不起的,在中上层阶级的生活中,起到消遣、麻醉、治病、乃至体面地自杀的作用。
底层劳动者自有另一种消遣,但这种消遣是一定不能与手上的工作、赚钱的义务相违背的,否则的话,就是自甘堕落,成为赌徒、烟鬼、花柳巷流连的败家子,总之最后一定会走向衣食无着的悲惨境地,被社会自然淘汰。
总结一下。只要一个国家社会里有那么一批人,财政能负担得起他们最低的生活保障,然后还有所结余,能让他们每天开开心心,不闹事,不反社会,这个东西迟早是要合法的,因为社会付得起这个成本,所得的受益也大于支出。
他们有他们的合法性,我们也有我们认为它非法的理由。
我突然想起华人在国外开设的超市饭店,不止一次地被当地人投诉甚至起诉,原因竟是休息日仍然开门。
在一些人眼中,过份勤劳地创造财富,竟也类似于一种犯罪。
如何看待加拿大立法通过吸食大麻合法?
“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必凝视着你。”
大麻合法化啊~```以前又不是没人搞过
1860年代末期,由于国外合法非法鸦片实在无法抵御,当时的中国政府决定鸦片合法化,鼓励本土鸦片的种植,并且也制定了许可证销售制度。
结果呢~```
有些事情只要一开头,必然是朝你最不希望的方向发展,所以就不要开这个头
“大麻成瘾性和伤害性都不及香烟。‘’
这个结论的常见论证是起源于一篇名为《通过实验测量来合理评估药物滥用的潜在危害 》(development of a rational scale to assess the harm of drugs of potential misuse)”的文章,而文章的发布日期是2007年3月24日。
这里要强调一下时间。因为——现在那些娱乐性大麻中的
大麻素(Tetrahydrocannabinol,有个更常见的缩写,也就是THC)含量,早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所谓大麻素,便是大麻中能够导致人体情感起伏、精神跌宕、魂游仙境感觉的核心成分。
下面的这份资料是摘自于美国国家药物滥用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在2008年-2009年的研究报告,报告中记录了1975年到2009年的娱乐性大麻的大麻素含量的变化,我也用红框标出了。1975年,也就是大麻开始盛行的70年代中期,这些娱乐性大麻的平均大麻素含量不过0.74%,而到了2007年,已经增长到了70年代的11倍。
从70年代开始,这些娱乐性大麻中大麻素的含量,基本维持稳步上涨的趋势。那么到了今天呢?或许我可以用更为直观的例子来展现给大家。
这种名为Schwag的大麻品种是比较常见的低THC娱乐性大麻,无论是八九十年代还是时至今日都很流行。不过它也只能算是一个入门品种,大麻素含量约是4%起。这种大麻方便种植储存,晒干之后呈牛粪状。
而到那份成瘾性图表被制作出的2007年,我查到当时有一款甚为流行品种名为Blue Dream,它的大麻素含量约为16%。大家可以这么理解——在八九十年代含有最高大麻素的娱乐大麻品种,放到2007年也不过是一个普通流行品的水准而已。
后来我又找到了在2017年颇为流行的几个大麻品种,它们的大麻素含量均超过了30%。而下图名为“新星”的大麻,大麻素含量更是高达36.5%。
我们可以很轻而易举的看到大麻素的成长趋势——哪怕是2007年拥有最高大麻素含量的品种,放在2017年来看,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种类而已。现在疑惑已经解开了,烟和大麻最大的区别就是——长年以来,烟焦油中的尼古丁含量是平稳下降的,甚至平均来看,市面上越好的烟,焦油中尼古丁的含量越少。
从2007年的平均值看来,或许娱乐性大麻对身体的伤害、成瘾度是不及香烟,但时过境迁,面对高大麻素含量新品种越来越常见的以后,甚至就当下而言,那份烟与大麻的对照图表,那种“大麻的成瘾性与危害程度不及香烟”之说法,已经彻底过时了。
更何况,大麻对人体的直接影响,是在脊髓与脑部。这也是为什么美国警察一直十分头疼一些吸食者在驾车时抽大麻的问题。不过,大麻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它的“诱导性”。
我估计很多人都看过一句话叫“大麻是毒品世界的敲门砖”,却没法指出为什么在过去,成瘾性更高的香烟没有成为敲门砖,大麻反倒可以。但其实道理是这样的,无论是在哪个国家或是地区,贩售大麻的违法者,通常也持有其他种类的毒品,而就成瘾性而言,当吸食者逐渐增加瘾头以后,为了追寻更高的快感,这些违法者往往会向他们推荐一些其他更刺激的毒品,而非是给他们分一支香烟。
——以上引自@共青团中央
不仅如此,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后,大麻素还被加入到了各种糖果、咖啡和巧克力中(事实存疑,详见评论区),大麻开始渗透生活的方方面面,未成年会不会也难逃其诱惑?
“大麻的成瘾性与危害程度不及香烟”之说法,已经彻底过时了。现时代的流行大麻,成瘾性与危害程度不容小觑(三遍)!
欲壑难填啊,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我能理解加拿大高热的民众呼声,要将大麻合法化,最后也成功地推动了大麻合法化。
人,总是能尽可能地去挣脱对自己欲望的束缚力量,渴望沉沦于欲望。渴望那种无限制的自由,渴望那种所谓全然无拘无束的自由。
在一切合法爆发多巴胺的行为都尝试遍了之后,稍微更进一步的吸大麻,快感那么强烈的人欲,他们自然招架不住,只想在饱暖的条件下尽情沉沦。
大多数人并不真的想要真正的自由,因为真正的自由包含责任,而大多数人害怕责任。——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如果让你什么工作也不用做,闲赋在家也能拿到你工作时所能拿到的薪水。
你会选择工作吗?
如果少年时候完全没有老师和家长的约束、督促和教育,也自我意识不到学习和未来的关联。
相比之下,可以玩电脑看电视、结伴朋友出去浪,做自己喜欢的任何事,
你会选择应试学习吗?
没有外力的控制,人便总会向熵值增大,一盘散沙的方向奔溃而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西方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剥削来的资本,让他们有更高的上层建筑,有所谓的自由和人权,也最终发展到让他们的欲望覆水难收。
盛极必衰,月满必缺。
相比之下,便想自慰地感叹一下:
我们国家的优势便体现了出来,相较于最近一连串的糟心事件,难得可以给人一些慰藉。
中央的集权,并由于历史的教训,禁毒力度之大几乎世界第一,在世界范围内相较之下,给予了国人一种极容易被忽视,却又非常独特的安全感。
后来有个加拿大教授到访一所中国小学。
扔给孩子们一捆大麻,要他们测量出大麻的重量。
中国孩子打了 110。
几天之后,孩子们从报纸上得知了大麻的重量。
“这个实验说明中国的孩子既没有开放式思维又依赖他人的力量,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加拿大教授在监狱里尖锐地批评道。
刚看了这么个文章,很有意思:
标题党了一些,但代表一部分人的心理。
但根据这个文章,我们可以换个思路来想:目前说华人投票率不足、反对票是少数派、华人有本身就是少数族裔,
那是不是说明,加拿大的政府政策,已经被选票给绑架了?
没错,Ford以及诸多保守党议员在本次地方选举时候承诺,自己会限制、甚至“推翻”大麻合法化,但别忘了,“在2015年全国大麻吸食者(包括医疗和非医疗)共计约490万,而当年全国总人口尚不足3600万”(来源:http://news.fx168.com/opinion/column/hujiajun/1801/2432072_wap.shtml)
更别说支持合法化的议员本身就有保守党党员。
500万人需要合法化自己的行为,而左派需要一个所谓的更开放的社会、更“先进”的“标榜”,这个东西可以说势不可挡。
而这目前来看将近500来万的大麻吸食者,将是今后一些有选票因素政治活动的不定变量。
并且,华人对这件事搞得如火如荼,可实际上他们只是在微信群里轰炸式的转发大麻害处之类的文章;至于是否真正调查过同乡同胞们对待大麻合法化的态度,至少我个人并没有看到;这还只是大陆新移民的状况。这些人从没考虑过CBC和港台新移民到底吸不吸、想不想吸
——很明显犯了大陆新移民和海外社运家在海外搞社会活动“一厢情愿”、“批判社会感动自己”的老毛病。
(补充:别忘了当初宁财神和痛痒乐队因为大麻被请去喝茶甚至封杀,结果在海外是一派什么舆论,而且某些著名伪宗教媒体还趁势带了好几波节奏;
而且好多答主和评论员信誓旦旦说“中国人一定不会去吸”,我觉得这个言论说得太绝对了,留学生、在加国务工人员和新移民吸和愿意去吸的统计,谁也没做过——当然,谁去做,估计谁就会被骂成跟当初把毕姥爷跟白丹利吃饭视频公布出来的那个人一样。
说实话,让所有非本地出生华人在这个问题上统一口径,实际上挺难的。)
第二,客观的来说,加拿大目前的烟酒税已经够高,而政府又急于解决大麻合法化问题,目的是什么?
这件事背后说明的不是政府想如何敛财,而是加拿大国库背后的亏空。
别忘了当初2014年哈珀的民调为何急转直下,政府为了解财政赤字,都想到了从医保和教育补助方面动刀;甚至保守党还准备推行枪支携带合法化,子弹和跟臭鼬屁味一样的东西,选一个吧?
知乎最近经常流行的一个故事,就是“烟民贡献说”——吸烟的人把自己的钱和生命贡献了出来,上了税为不吸烟的人提供了福利、并且从平均水平来讲贡献了自己的生命为活着的人节约了更多的资源。
吸大麻的“君子”们不更是如此。
民间想抽麻,联邦想抽税,民主的默契,骂了两句,该拿钱照样拿钱。
如果明年大选,自由党败北、或者无法说服新民主党组成联合政府,保守党上台,我看未必能马上取消合法化的相关法案。
我个人对大麻合法化这个事情无感,说白了也不是我的国的国策变化,我真懒得理。
我在乎的是以加拿大目前的治安执法综合力度,能不能hold住大麻合法化之后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服用吸食大麻后驾驶是否违章、违章处罚有多严格;国有售卖大麻网点距离学校和幼儿园有多远;政府是否能够像管控吸烟一样限制吸食场所;以及是否有应对大麻合法化以后,犯罪率上升的问题。
至于有些人觉得大麻合法化不算什么事情、甚至倾向于支持、或者不认为大麻算个事的,拿加拿大此举来讽刺中国的,
别笑的太早。
谢邀~
如何看待加拿大立法通过大麻合法化,我们暂且坐着看。
但是,这条消息我们请所有人牢记。
携带大麻乘坐国际航班违法
自2018年10月17日起,加拿大实施大麻合法化,成为世界上继乌拉圭之后第二个宣布大麻合法化的国家。但加拿大联邦法律规定,携带大麻乘坐国际航班违法,携带大麻在加国内旅行不得超过30克;吸食大麻后开车,如果每升血液四氢大麻酚含量超过2纳克,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监禁;未满18或19周岁(因省区而异)人员吸食大麻违法等。在法律允许范围外拥有、生产或销售大麻仍可能涉刑事犯罪,刑期可长达14年。此外,加地方政府也可能出台法规做出某些限制,如禁止在公共场合吸食等。
大麻是联合国禁毒公约中的严格管制品,在绝大多数国家携带、 吸食大麻仍属违法。
请在加拿大的中国公民留意。
1839年6月,中国人为了禁毒,在广东进行了历时23天的虎门销烟,不久,西方以此为借口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给中国带来了百年近代屈辱史。
因此,深谙毒品危害的中国,一直以来有效、严格、务实地解决毒品问题,对涉毒行为无论内外一律零容忍。
我国刑法已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发现贩卖走私吸食大麻等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的范围及毒 品数量的计算原则】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 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 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 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 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本文作者:团中央知乎团队 章于飞
支持加拿大大麻合法化,但坚决反对中国毒品合法化,还要加大力度抓捕毒贩。
建议以后加拿大人来我国都要审查。
加拿大N年之前就是大麻泛滥了,现在只不过把台下的放到台面上而已。很难说会有什么影响。指望大麻把加拿大搞垮掉准备看笑话也不太现实,加拿大要垮早垮了。
2015年去跑温哥华马拉松,在维多利亚也呆了几天。虽然是BC省首府,维市面积并不大,非常漂亮的小城。
当地夜晚街头有三三两两的年轻人和流浪汉,当时听说政府已经半合法化的给他们提供大麻,因为抽了大麻他们就会消停,也不会闹事。
如果他们没有大麻,反而可能带来很多潜在社会问题,比如醺酒,然后破坏公共设施,引发各种刑事犯罪。
所以提供大麻反而成了一种最合情合理的“解决方式”:有需求,这种需求又不必通过其它渠道、而是“官方”渠道获得,满足需求后官方也得到他们想要的稳定安宁。
当时心想,真是个“聪明”的懒政。
BC的当局者们未必如想象中傻白甜,他们内心比大众明白的多问题本质,但想解决怕是要面对极大阻力,或者说成功性几乎是0。安于现状定制适合当下的两全法则就成了最优解。
这还是治安非常好非常宜居的维多利亚,离温哥华和惠斯勒(户外圣地,温哥华冬奥会很多比赛举办地)很近,换别的地方估计情况更严重。
“这是个比烂的世界”,越来越认同这句话了。
这个我早先就发过想法,估计很多人很早就知道了。
韩国政府已经明确表态,韩国人不得吸食大麻,在加拿大吸食也不行,否则回来也要处罚。
另外,加拿大的事,中国人也不好插口,但是以后如果加拿大芬太尼什么的泛滥,不要像老唐一样,又怪罪到中国身上,有需求必然有供给,美国已经找过一圈的国家背锅了,什么哥伦比亚的古柯碱,阿富汗的海洛因,现在怪中国的芬太尼,中国制造原料的时候,工人们是带着防毒面具的,西方人把这玩意往最里面塞,怪谁呢。
大麻合法化后必然导致大批不吸食的民众受到鼓舞来吸食大麻,会扩大吸食烈性毒品人群的基数。
在整个美国社会的毒品文化没消除前,靠中国这边卡供应,老唐那个毒品战争是赢不了的。
马上又会加入加拿大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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