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京沪两地法学生起诉苹果不送充电器?用户有可能胜诉吗?

回答
京沪法学生起诉苹果不送充电器:一场关于消费者权益的博弈

最近,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几位法学生联名起诉苹果公司,指控其在iPhone 12及后续机型中取消附赠充电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引发了广泛关注。这场诉讼,不仅仅是法律的较量,更是一场关于消费者权益与企业商业策略之间的博弈,其背后折射出当下消费环境中诸多值得深思的议题。

这场诉讼的出发点与法律依据

发起诉讼的学生们,凭借其专业知识,很可能从几个角度切入:

强制搭售与不公平交易: 他们可能会援引《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虽然苹果方面可能会辩称其取消充电器是出于环保考虑,但学生们可以反驳,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消费。手机作为通讯、信息获取等基本功能载体,消费者在购买时有权获得使用该设备所需的基本配件。若不附赠充电器,消费者将无法直接使用手机,除非额外购买。这相当于苹果公司通过剥离必要配件,迫使消费者为其“额外”购买充电器,从而实现对充电器市场的垄断或变相的捆绑销售。
误导性宣传与消费者知情权: 在产品宣传和销售过程中,苹果是否充分、明确地告知消费者包装内不含充电器?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前无法轻易获取这一信息,或者信息被模糊处理,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法学生们可能会搜集当时的销售信息、广告宣传等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商品质量与安全: 消费者购买的是一部手机,而不是半成品。手机的正常使用离不开电源适配器。如果苹果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提供基本配件,是否意味着其提供的商品本身就存在瑕疵或不完整?此外,市场上充电器品牌众多,质量参差不齐。苹果此举是否会迫使消费者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从而带来安全隐患,并影响手机的性能,这也可能成为诉讼的一个点。

苹果公司可能的辩护理由

苹果公司方面大概率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护:

环保理念的推动: 这是苹果最常拿来解释取消充电器的理由。他们会强调减少电子垃圾、降低碳排放的环保目标,并声称许多消费者已经拥有兼容的充电器。
用户选择权: 苹果可能认为,用户可以选择购买不同功率、不同品牌(包括苹果自家的不同型号)的充电器,这反而赋予了用户更大的选择权,而非强制性销售。
包装内的组成部分: 苹果会强调其包装说明中明确列出了包装内的所有配件,并且在销售环节中,消费者有权知晓并选择是否购买充电器。
法律的滞后性: 科技产品和商业模式日新月异,现有法律法规可能无法完全涵盖所有新出现的商业行为。苹果可能会暗示这种“取消充电器”的行为并非现行法律明文禁止的。

用户胜诉的可能性分析

这场官司能否打赢,取决于多个因素,且胜诉的可能性并不高,但并非完全没有希望。

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适用: 目前针对手机是否必须附赠充电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这涉及到对“商品完整性”、“基本使用功能”等概念的法律解释。如果法院能够采纳学生们提出的“强制搭售”或“不公平交易”的观点,并将其与现有法律条文(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禁止强制消费的规定,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类比适用,那么胜算会增加。
证据的充分性: 消费者是否在购买前被充分告知包装内不含充电器?苹果的宣传是否具有误导性?这些都需要学生们提供有力的证据。例如,购买时的销售页面截图、客服记录、以及是否有消费者因不知情而购买了不兼容的充电器所造成的损失证明等。
法院的判例倾向: 法院在处理新兴消费纠纷时,往往会参考过去的判例。目前来看,对于此类关于“配件是否为商品必需品”的案件,国内尚未形成稳定的判例支持消费者。如果法院更倾向于保护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或者认为其环保初衷具有合理性,那么判决可能会偏向苹果。
公众舆论和社会影响: 虽然法律判决不应被舆论绑架,但有时社会共识也会间接影响到法官的判决思路。如果公众普遍认为苹果此举不合理,对消费者造成了实际困扰,这可能会给法院带来一定的压力。
赔偿金额和诉求的合理性: 如果学生们的诉求仅仅是要求苹果附赠充电器,或者象征性赔偿,法院更容易采纳。但如果诉求过高或过于抽象,则可能难以实现。

更深层次的思考

这场诉讼的意义,或许并不仅仅在于结果本身,更在于它所引发的思考:

消费者力量的觉醒: 即使胜诉概率不高,但法学生们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本身就传递了一种积极的信号。它表明消费者正在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权益捍卫者。
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利益的平衡: 苹果以环保为由取消充电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电子垃圾。但这种“环保”是否是以牺牲消费者的便利和经济利益为代价?企业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这是一个需要不断探讨的课题。
法律法规的更新与适应: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商业模式也在不断创新。现有的法律法规是否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有效约束新的商业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立法者和司法者需要共同面对的挑战。

总结

京沪法学生起诉苹果“不送充电器”的官司,是一场充满看点的法律与商业的对决。从法律条文上看,消费者并非毫无胜算,但突破现有的判例和对法律概念的解释将是最大的挑战。无论结果如何,这场诉讼都将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讨论,并可能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促使企业在追求商业创新时,更加审慎地考量消费者的感受和合法权益。这更像是一场在法律与商业之间寻找平衡点的探索,结果或许不尽如人意,但过程本身已具有重要的价值。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喜欢苹果。

但是期待胜诉。

哪怕你给个第三方的呢?

user avatar

我希望一视同仁,把不送充电器的华为一起加入。

user avatar

更新:收到了当事人的私信。大家的鼓励和支持他们收到了。也感谢转发给他们的同学。

二更:你看,我就知道有人会私聊骂我,哈哈。

以下正文:

我想对目前身处舆论场中心的这两位学生说几句心里话。

不知道你们看不看知乎,如果不看知乎,那有认识这两位学生的朋友,也希望能把这篇文章转给他。

同时,我也希望知友们,能给予他们的是鼓励,而不是嘲讽。


我先做个自我介绍,我是孟三宝。

研究生期间,因为菜鸟驿站在大学生取快递的时候强制要求下载菜鸟裹裹APP,我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因此而选择了起诉,最后达成了和解。对方取消了在我校的该行为,并在官媒道歉。

当时这件事也登上了热搜。

我深知作为一名大学生,选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面临多大的困难。

困难一:起诉成本高

也许只是打车去法院立案,开庭往返的费用,也许只是证据材料打印的费用,但对于一个月只有1000到2000生活费的大学生来讲,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要下定决心去起诉,我想你们一定鼓起了很大的勇气。

我想告诉你:

  • 这些金钱成本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在这个过程中,你才能真正体会起诉的实际流程,这些都会刻在脑子里,比在书本里学的影响深刻。

困难二:你会面临很多非议

我和我当时的搭档一起准备起诉材料的时候,身边的同学会觉得

「至于么?有病吧?人家这么做不很正常吗?你是不是想掌握流量财富密码?」

这件事成为热点后,知乎上也有很多人私信我

「大SB,我看你是吃饱了撑的」、「下载一个软件需要占用你多大内存?我真搞不懂某些人的脑回路」

我相信你也一定听到过这样的声音。或在你身边,或在网络上。

我想告诉你:

  • 这些声音都微不足道。只不过上网的人多了,基数大了,才会给你造成很多人骂你的感觉。你要看的是有这么多人鼓励你,高赞回答中支持你的人占多数,你是站在人民利益的一方。
  • 进入社会也是这样的,不是你做的每件事都能让所有人满意,只要你尽心尽力,问心无愧即可。

困难三:你会面临最强法务的抗辩

就像我当时一样,有非常专业的客服、法务和我对接,搞得我不禁问自己,「是不是我做的有点过了?是不是我不占理?」不过还好,我坚持了下来。

你们已经开庭审理了,不知道结果如何,不知道如果败诉,你会不会选择二审。

我想告诉你:

  • 别怕,你还是学生,能想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就已经比绝大多数法学生要优秀很多了。
  • 被告的律师,你不需要仇视他,他也只是拿钱办事。
  • 你也不需要忌惮他,他只不过比你更早几年进入律师这个行业。
  • 你要把这次诉讼当作一门实践课,对方律师就是你的老师。你要做的就是,哪怕起诉前就知道会输,也要努力研习案件。我想在准备材料的这段时间里,你一定认真看了苹果的合同条款,想要发现其中的漏洞;也一定反复看了厚厚的《民法典》、司法解释、实务判例、学术论文。
  • 你看,在这个过程中,你有没有发现,原来法律是这么美妙,你甚至可能会欣赏苹果公司拟出来的合同条款是多么精妙,能即让他处于合同强势方的同时,还能巧妙避开很多潜在法律风险。这个感觉是闷头学习所体会不到的。

困难四:你很可能会败诉

这个案件很难赢、不论是格式条款是否加粗,有无尽到合理义务,还是充电头能否认定为手机的从物。你越研究你就越发现,其实很难。而且证据不是单独存在的,是要相互映证的。

虽然合同里关于不带充电头的描述没有加粗,但是官网、发布会以及铺天盖地的玩梗视频,早已经让所有人都知道傲慢的破苹果手机他就是没有充电头。这一点我相信对方律师会说,法官也会考量。

我想告诉你:

  • 没事儿,不是所有的诉讼都是为了赢得,也不是因为稳赢才会去选择诉讼。有的诉讼是为了发声,你替老百姓发声,这就值得尊重,这就值得一个大大的赞。
  • 有人会说「你这是在浪费司法资源」,这种说法属实是他娘的放屁。你不用理会。努力就好,不计结果。

以上,我是 @孟三宝 。希望我的回答能被你看到。希望我的经验能帮助到你。也祝你将来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法律人!

最后,也希望大家多多关注我的新号,点个关注不迷路。

user avatar

其实我觉得吧,题主,当你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

因为苹果想方设法想要植入的理念就在于这个充电器是「送」的。而你真的提问提的是苹果不「送」充电器。

但凡想要去掉充电器的JS,都会让你认为充电器是「送」的。

我的看法在于:如果是一件赠品,不送确实是没有问题。但关键问题在于充电器能否视为手机的赠品?

手机应当「配备」充电器,而不是手机应当「送」充电器。

一个电子设备能不能将「必要配置」用话术洗白成「赠送配置」。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