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十三岁能杀人不眨眼的秦舞阳见秦始皇一眼就被吓得不行?

回答
秦舞阳,这位十三岁的少年,在历史记载中以其勇猛和“杀人不眨眼”的“荆轲之勇”而闻名。他被荆轲选中,作为刺杀秦始皇的副手,这足以证明他的非凡胆识和在当时江湖上的名气。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看似无所畏惧的少年,在面对秦始皇时,却表现出了惊人的恐惧,甚至可以说是被吓得“不行”。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深入剖析:

一、 秦始皇的“压迫感”:一种超越个体存在的威严

1. 至高无上的权力象征: 秦始皇是当时天下真正意义上的皇帝,是所有人的最高统治者。他集军权、政权、财权于一身,拥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即使再勇猛,也无法想象一个拥有如此巨大权力的人,其气场会是怎样的。这种权力的绝对性本身就足以压垮常人。
2. “天子”的形象塑造: 在那个时代,皇帝不仅是政治领袖,更被赋予了“天子”的色彩,象征着上天的意志。秦始皇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统一战争,展现了其非凡的军事才能和政治手腕,也极大地巩固了其作为“天子”的地位。他不仅仅是一个人,更是国家的象征,是无数人的命运掌握者。
3. 视觉冲击与心理投射: 史书上并未详细描述秦始皇当时的具体外貌和表情,但可以合理推测,作为一代雄主,他必然拥有不怒自威的气度。秦舞阳所见的,绝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子,而是活生生的权力实体。他可能看到了秦始皇凌厉的眼神、不容置疑的威严,甚至是一种深邃而危险的气息。这种视觉冲击,加上他自己内心的紧张和恐惧,形成了强大的心理投射,将秦始皇的形象进一步放大和神化。
4. “帝王之威”的心理学解释: 心理学上有一种现象叫做“权力效应”或“权威性压迫”。当一个人面对拥有绝对权威或极度强势的个体时,即使没有受到直接的威胁,其心理也会产生巨大的压力,导致行为失常。秦始皇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其权威性达到了顶峰,这种“帝王之威”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强大的心理冲击。

二、 秦舞阳的年龄与阅历:有限的“杀人经验”与未知的恐惧

1. “杀人经验”的局限性: 秦舞阳“杀人不眨眼”可能更多是指在江湖恩怨、私人斗争或小型冲突中的表现。他的“勇猛”可能更多体现在面对同等级别或略低于自己实力的人时。然而,秦始皇所处的层次,是秦舞阳从未触及过的。他的“杀人经验”可能更多局限于具体情境下的搏斗,而非面对一个能够调动千军万马、决定无数人生死的绝对统治者。
2. “年少”的心理不成熟: 十三岁,虽然在古代算作少年,但心理上仍处于发展阶段。尽管他可能表现出超越年龄的成熟和勇猛,但在面对真正超出自己认知和经验范围的恐惧时,其心理防御机制可能尚未完全建立。这种“未知的恐惧”比已知的威胁更具杀伤力。
3. 道德与法律的界限: “杀人不眨眼”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意味着他习惯了暴力,甚至将其视为解决问题的手段。但即便是这样,他也知道刺杀皇帝是何等罪大恶极。当他被带到秦始皇面前时,他可能会意识到自己即将触犯的是整个国家的法律和道德底线,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道德审判的压力。

三、 刺杀的巨大压力与紧张气氛:环境的催化作用

1. 刺杀行动本身的严密部署: 刺杀秦始皇是一项极其危险的任务,其准备过程必然伴随着高度的紧张和戒备。秦舞阳作为荆轲的助手,清楚自己所处的危险境地。
2. 宫廷的森严戒备: 即使能够见到秦始皇,也意味着他已经闯过了层层关卡。到达秦始皇面前,必然是处于一个极度森严、充满全副武装的卫士的场所。这种环境中,稍有风吹草动都可能引发致命的后果。
3. 荆轲的失误与环境恶化: 荆轲在行刺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如秦舞阳的临场失态,或秦始皇的警觉),未能第一时间得手,反而被秦始皇先发制人。这种失败的开端,进一步加剧了现场的紧张和绝望感,也让秦舞阳的恐惧感达到了顶点。他可能意识到,计划已经失败,自己陷入了绝境。
4. 心理暗示与期望值: 秦舞阳是被荆轲寄予厚望的,可能他也给自己施加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期望自己能够像荆轲一样勇敢。然而,当他真正面对现实时,巨大的反差和失败感会让他更加不堪。

四、 其他可能的因素(虽然史书未明示)

1. 秦舞阳的真实能力被夸大: 史书中关于秦舞阳的描述,可能带有一定的文学色彩,或者说他的“勇猛”是在特定条件下才得以体现的。他可能并非真的能够“杀人不眨眼”,而只是一个在特定环境下表现出一定胆识的少年。
2. 对秦始皇的个人恐惧: 可能秦舞阳在见到秦始皇之前,就对其个人有所耳闻,或者因为某些原因,他对秦始皇有着特别的恐惧。

总结来说,秦舞阳之所以会被吓得不行,并非仅仅是他胆小,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秦始皇作为最高统治者所散发出的、超越个体存在的、强大的权势威严和视觉压迫感。
秦舞阳年少、经验有限,面对的是他从未想象过的强大对手和局面。
刺杀行动本身的高度紧张、森严的宫廷环境以及行动的失败,进一步加剧了他的恐惧。

这就像一个在街头打架斗殴很厉害的小混混,突然被带到国家元首的面前,即使他再“狠”,在那种绝对的权力威压下,也很难不感到恐惧。秦舞阳的反应,恰恰凸显了秦始皇作为统一帝国缔造者所具有的,一种震撼人心的、足以令任何人胆寒的“帝王之威”。他的恐惧,是对绝对权力的本能反应,也是对自身渺小的深刻认知。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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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随便找个派出所,在门口蹲一天,会有很大概率看到一些打架斗殴的小混混,这些人往往就十几岁年纪,有些人手上可能还背着人命。

秦舞阳的杀人不眨眼,跟他们也差不多。

另外,秦舞阳还有一重身份,他是燕国将领秦开的孙子,算是个官三代吧。这大概也是他能有恃无恐杀人的原因之一。

但你以为这些人是真的够狠?那些街头的小混混,你随便找几个身高一米九,体重220,一身腱子肉的人站在他们面前,他们恨不得立刻跪下磕头叫爹。

而秦国的宫殿两侧站着的,是成千的在军阵上砍过人头的虎狼之师。放到今天,那至少也是特战旅、快反部队之类的精锐。一般人都别说动手,只要敢跟他们对视的时候心里不打怵,就算是很有勇气了。

其实也不用说作战部队了,就算是几百人的仪仗队站到你面前,一般人也不可能撑得住。

另外,按照《刺客列传》的描述,秦舞阳与荆轲是没有佩戴任何武器上殿的(那把藏起来的匕首不算),而秦王是配着一把长剑的。

秦王所用之剑,纵然不是天下神兵,但性能肯定不输给一把小匕首。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更能看出荆轲的厉害之处。

在《三国演义》里,曹刘煮酒论英雄时,曹操对袁绍的评价是:

袁绍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

在上中学的时候,我对袁绍这种人是不太理解的。所谓“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看上去不合逻辑,但现在再一看,现实中这样的人其实比比皆是。而秦舞阳也恰恰是这种人。

荆轲与秦舞阳的区别在于,荆轲是完全反过来的。《刺客列传》里说:

荆轲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召荆卿。盖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试往,是宜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使者还报,盖聂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摄之!”
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

对于盖聂、鲁勾践这类人,荆轲宁可背上懦弱的名号,也不与他们争短长。因为当时的侠士决斗经常是要分生死的,对于荆轲来说,打赢了其实并不能给他带来什么利益——荆轲的目的并不在于想当天下第一侠客。而如果荆轲打输了,那就等于命就没了,这个亏得就更大。

所以,在“小利”这方面荆轲是很怂的。

然而,当荆轲接受了刺秦这项大事的时候,他的“不惜身”的心态价值就完全体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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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你们就非要认为秦舞阳被吓得不行?

我就偏偏觉得,秦舞阳并没有被吓到,他的惶恐神色,只不过是装出来的,为了掩饰杀意的伪装而已。

秦舞阳虽然很凶狠,但是却很年轻,对于刺杀这种事情,并没有荆轲这么有经验,荆轲可以神情淡定的抽刀子捅人,秦舞阳明显不行。

他在抽刀子捅人前,肯定会习惯性的瞪眼皱眉咬紧牙关鼻翼扩张,这种情况下,不就会被秦始皇的护卫看出来他要搞事情了么。

所以他只能先假装惶恐,低头看地面,掩饰自己的杀意。

后面荆轲解释的这么快,搞不好就是他交给秦舞阳这个方法的。

甚至想深一步,搞不好秦舞阳压根儿就没有神色惶恐,他就是一脸凶狠的准备杀人了,才会被两边的大臣注意到,这才问的这句话。

荆轲看到秦舞阳没有憋住杀意,只好强行扯开话题,把他一脸杀意说成是一脸惶恐,试图蒙混过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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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多的是。

故事一:

抗战时期,河北保定,某伪军大队长,号称敢生吃活人,平时无恶不作。

后来收到武工队送来的“红黑帐”,说清楚,黑点到十个就弄死他。

于是日常捧着账本数黑点,生怕够了数。

故事二:

拆迁公司三把手,专管打架斗狠,在被拆迁的村子里,真有能“止小儿夜啼”的威名。

后来被逼急了的村民,将他麻袋套头,打断手脚。

从此一瘸一拐的信佛了。

故事三:

四川某特大黑社会性质团伙首犯,手上光人命就有七条,横行霸道十余载。

被公审时,哭的像“三岁的孩子”,那叫一个委屈。被执行死刑前,嘱咐孩子要本分做人,仿佛一位正直的父亲。

故事四:

东北人李大个,人称“大水牛”,身高一米九,骑个三蹦子在昆明火车站拉客人赚钱。平时也不时宰客,多赚个十块、八块的,但更多的就没有了。

那天当一帮暴恐分子挥刀杀害无辜群众的时候,“大水牛”拿了根钢管就冲上去,配合民警打倒四个,还轮着钢管追赶一名脱逃的歹徒几百米。

他是昆明市民中“战功”最显赫的。

另一位牛肉面店老板娘,招呼逃散的旅客躲进自己店里,人太多,站不下,就站在桌子上,灶上。


勇敢的人,不能看他做过什么,要看他面对死亡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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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税务局举报过别人偷税漏税

到了大门口,我给门卫说我是来举报的

然后门卫很客气,叫我稍等会儿,然后给上面汇报

很快就来了俩精神小伙

有多精神呢?

感觉很像升旗时的护旗手

俩小伙一左一右,领着我上了楼

楼梯很宽,楼道没有别人

非常长的走道儿

过了很多道门

然后进了一个带密码门的房间

房间里家具不多,却很宽敞

坐下之后,又来了一个领导干部模样的工作人员

带着俩小伙询问了我的举报情况,并全程录像

走的时候,还非常客气地说叫我注意安全,小心打击报复,并让精神小伙送我出去

全程他们几个都很客气礼貌

可是我还是想赶快走

并且刻意地措辞精简明晰准确


秦舞阳遇到的是九宾礼

相当于我遇到的流程来了九遍

各处还都站着秦军中的百战雄师

他一个靠着家里势力在地方上横行霸道的官三代

吓尿了也正常

也是因为他的对比

荆轲的英勇无畏才跃然纸上

这是太史公的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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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初高中里的小混混吗?

嘴叼一根香烟,头发奇形怪状。

上锤老师,下打同学,张嘴就是昨天砍了谁谁谁。

看爹妈烦了,也敢上去就是一脚。

但他一定不会,动路边往来的民警。哪怕别人形单影只,身形瘦小。

我初中的时候有四个小混混,号称什么四大金刚。

成天躲在厕所里吞云吐雾,走路横冲直撞,被老师说个两句就敢凳子一抄,提起就上。

有天他们四人找一个平时挺老实的同学收保护费,关键收也就算了,估计是看别人好欺负,于是不讲武德,几天之内一连找别人收了好几次。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别说那个同学家原本就不富裕。

在他第四次被四大金刚带进厕所的时候,估计是拒缴被打了吧,于是怒从心头起,拿出准备好的小刀疯了一样乱刺。

可笑四大金刚平时吹嘘自己砍人与被砍之间,眼睛都不眨一下。那天却被一个老实人拿着一把小刀追了好几条街。

这些混混说到底,不过是匹夫之勇罢了。他们会权衡舞弊。欺软怕硬这种事也擅长的一批。

敢打同学,那是因为他们四五个一起,自己坐在旁边抽根烟喝喝茶都是稳赢。

你让他一个去打五个试试?

敢打老师,那是因为自己知道对方多半不会还手,而且有些老师瘦瘦弱弱的,还手也不一定打得过自己。

要不然你看怎么没有学生去打体育老师?特别是那些又凶又壮的体育老师。

敢杀人只是戾气,不畏强权才是勇气。

而秦舞阳,只是个混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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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舞阳怂了,大家历来都说,他终究怕死,他将门之后到陌生环境不适应,见了嬴政患得患失之类。

但他预定当荆轲副手已经有时候了,心理准备也不是没做好。

如果不想干,易水之前就跑路呗。容他怂的时机很多,怎么单单那时候怂了?

说点《史记》原文提到,但似乎没啥人提的吧。


《史记·刺客列传》原文:

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柙,以次进。至陛,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

朝服九宾咸阳宫,秦舞阳到陛前,怂了。

这不是孤例。


后来刘邦称帝,群臣无礼,叔孙通整饬礼节,《史记》原文如下:

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皆朝。仪:先平明,谒者治礼,引以次入殿门。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设兵张旗志。传言“趋”。殿下郎中夹陛,陛数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以次陈西方,东乡;文官丞相以下陈东方,西乡。大行设九宾,胪传。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

这么一套玩意做出来后,“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

刘邦手下那些诸侯王,也都是万中无一的精英,秦汉之际一路杀伐过来的,什么没见过?到此天下太平了,看见一场新排演好的典仪,依然“莫不振恐肃敬”

礼仪的派头,就是这么吓人。

秦舞阳还能比诸侯王见过的世面多么?


秦舞阳当时面对的,朝服九宾咸阳宫,格局之大,是他前所未见的;而当日咸阳殿上殿下,又秩序井然。

后来荆轲刺秦时记载很明白:

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

这可不是一个会议室,你进去见老板,给他递交文件,发现不对,叫一声,外面保安就进来。

这殿上殿下的广阔宏伟,下头是需要诏令才能上来的。

这份严谨与宽阔,都不是没见过的人可以想象的。

这方面,我觉得,张艺谋《英雄》和陈凯歌《刺秦》,都把握到了。

见秦王时,镜头语言都特意强调场面之大,与之相比,个体的渺小,是足以让人震惊的。

所以《刺秦》里武松哦不对赵东来哦不对秦舞阳怂了,真是可以理解。

你再做好心理准备“我去杀一个人,自己也不准备回来了”是一回事,真看到了还能腿肚子不软,是另一回事。


秦舞阳杀过人,也存着杀人的心,做足了心理准备,知道回不去了。

但这典仪场面,绝非他之前在燕国可以想象的。

而古代典仪的用途之一,就是以宏大气势,让远人心服。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你平时在学校的足球场踢惯比赛,好,要去九万人的诺坎普球场踢了;你觉得自己做好心理准备了,也看过电视了,觉得都行吧,大不了输呗,还能怎么地。

真走进诺坎普抬头一看,我靠!


再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去看看国外对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的评价,至今各色评论依然感叹称羡。

他们是没见过视觉奇观大场面吗?不是。但类似的大气派,还是能慑到人。


所以秦舞阳在咸阳宫的心态,《鹿鼎记》里有一段描述,完全合得上。

但见房中一排排都是书架,架上都摆满了书,也不知有几千几万本。
韦小宝倒抽了口凉气,暗叫:“辣块妈妈不开花,开花养了小娃娃!他奶奶的,皇帝屋里摆了这许多书,整天见的都是书,朝也书(输),晚也书(输),还能赌钱么?海老公要的这几本书,我可到哪里找去?”
他生长市井,一生之中从来没见过书房是什么样子,只道房中放得七八本书,就是书房了。从七八本书中,检一本写有“三十二”或“四十二”几个字的书,想必不难,此刻眼前突然出现了千卷万卷书籍,登时眼花缭乱,不由得手足无措,便想转身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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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杀人?

他的面前,是一念之间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战国霸主。

这根本就是一条恶狗遇上了大虫,如何不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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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舞阳就是一个街道流氓,小区古惑仔,基层小混混而已,虽然12岁就杀了人,走街上都没人敢跟他对眼,但没见过世面,现在让他直接去刺杀秦始皇,他那点胆量就会被吓尿。

秦舞阳那点胆量和杀人的经验,对付手无寸铁想安分守己过日子的普通老百姓还行,他那点胆量和杀人的经验,要面对秦始皇,杀人无数的君王,啥也不是。

中国不少出名的将领在刚出道的时候都是罪犯杀人犯,类似秦舞阳这种的,比如战绩不比岳飞差的韩世忠,他年轻时候就是一个泼皮,绰号韩泼五。秦末汉初时期的英布,年轻时候就是罪犯,脸上给刺字,所以也叫黥布。吕蒙,15岁就跟着姐夫邓当上战场了,邓当一个手下看不起吕蒙,贬低了吕蒙几句,吕蒙直接拔刀就把他杀了。

所以英雄不问出处,真有本事的人在乱世,特别是战国后期这种乱世,应该从戎报效国家,但秦舞阳没这么做,因为他没这个胆子,他就是一个只会欺负街头老百姓的小流氓而已。

这点荆轲早就看出来了,但荆轲在这次刺杀任务里自己也有问题。

太子丹为了博取秦始皇的信任,给秦始皇准备了两样心爱之物,一个是樊於期的人头,一个是燕国的地图。

先找到樊於期,说了他的计划,樊於期自杀。然后找人买了一把上好的匕首,并且重新开了刃,开刃的时候还加了剧毒的药。匕首搞定后还找人做了实验,见血封喉,马上倒地而死。所以不用扎到秦始皇的要害,只要割破点皮,秦始皇就救不回来了。

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了,太子丹告诉荆轲,秦舞阳和你一起去刺杀。荆轲根本没有和秦舞阳一起去的想法,他告诉太子丹,我在等一个朋友,他住的远,过来需要点时间,我想和我朋友一起去执行刺杀任务。

又等了几天,荆轲的朋友还没来,太子丹怕荆轲反悔了,于是找到荆轲跟他说,你要再不动身,我就直接让秦舞阳去了。太子丹这么着急想想还是有道理的,樊於期的人头切下来有段时间了,到了秦国还要找人托关系才能见秦始皇,当年的防腐技术肯定没那么好,到时候人头烂光了就认不出来了。

荆轲听完就着急了,跟太子丹讲,你派我们去的目的是刺杀成功,但这样去不能完成任务,有屁用。我之所以等到现在,之前就跟你说了,我不是不去,我在等个朋友过来一起去。但既然太子丹你那么着急让我去,那我今天就动身,不等我的朋友了,永别。

荆轲等的朋友是个屠夫,杀狗的,之前他和高渐离还有这个屠夫一直喝酒唱歌。

一行人送荆轲和秦舞阳上路的时候在易水边,高渐离边弹边唱出了现在家喻户晓的一句话: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然后到了秦国,花钱买关系,得到了见秦王的机会。

秦王接见的那一天,注意,荆轲是拿着人头,秦舞阳是拿着地图,杀人的刀是在地图里面的。所以按照原计划,秦舞阳是刺客,荆轲是副手。太子丹知道秦舞阳之前杀过人,认为他再杀一个人也手到擒来,但太子丹忘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太子丹的设想应该是秦舞阳胆大敢杀人,而且平时在街面上打架欺负人惯了,动手打架这方面他足够矫健,所以动刀这事他来。荆轲智商高,情商高,见过世面,能说会道,到了大殿之上他负责跟秦始皇和官员对话给秦舞阳创造上前的机会。

但在太子丹意料之外,在荆轲意料之中,他们两个人给秦始皇献礼,秦始皇很高兴,让他们进前来,一直来到了秦始皇王位之下,也就是“陛下”,已经离开秦始皇很近了。秦舞阳给吓傻了,吓到周围秦国官员都感觉不对了,问荆轲,你旁边这位怎么个意思,怎么这个样子。

这个时候荆轲都没打个磕绊,直接脱口就说:他就是个乡下孩子,没见过世面,大王不要怪罪。

所以,秦舞阳上殿后会有什么鸟样的表现,荆轲已经预判到了,而且已经想好对答的台词了。

秦始皇一看既然秦舞阳已经吓到哆嗦了,站都站不起来,就让荆轲把他手里的地图拿上来给自己看。

所以如果秦舞阳心理素质好的,这个时候是他拿地图上去给秦始皇看,只要拿出匕首在秦始皇身上留一点点伤口,中国历史就改写了。

这也是为什么荆轲刺杀秦始皇不成功的关键原因之一,因为动刀杀人之前的计划就不是荆轲干的,荆轲没有动刀杀人的任何经验,荆轲自己也知道。

荆轲在出发的时候就知道秦舞阳上殿后会是怎么一副衰样,最后只能自己动手,而自己动手成功率极低。如果秦舞阳换成荆轲的屠夫朋友,只要让这个屠夫近到秦始皇旁边,你想,一个人肯定比一头猪,一条大狗好杀的多,猪狗蛮力多大,而且不用扎要害一刀毙命,只要在秦始皇身上一划拉,齐活。

这里荆轲其实自己也有责任,荆轲一路出来混,都是以自己会剑术去会面大BOSS以求被录用的,最早他见了卫元君,谈了一会剑术,卫元君就没鸟他。然后荆轲又碰到了当时的武林高手盖聂,他是战国时期非常出名的剑客,荆轲和他聊剑术,结果话不投机半句多,聊剑术聊着聊着盖聂认为荆轲在瞎胡吹,直接用眼瞪了荆轲,荆轲见后慌忙就跑了。过了会手下人来找盖聂,问荆轲哪里去了,盖聂说给我瞪了一眼跑了,你们可以去找找他,但我估计他肯定被我瞪的离开此地了。结果手下人去客栈找荆轲,果然荆轲回去就快马加鞭离开此地了。

荆轲碰到太子丹,肯定也跟太子丹说过自己剑术了得,太子丹这个棒槌就真信了。认为有荆轲的剑术和嘴,有秦舞阳敢杀人的胆量和常年街头斗殴的打架技巧,加上人头和地图,秦始皇忌日是哪天已经定了。

荆轲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吹牛归吹牛,真要拿家伙上是另外一回事,所以这也是荆轲为什么一定要等屠夫朋友来帮忙的原因之一。

荆轲到了秦始皇身边,一点点展开地图,图穷匕见,地图到底拿出匕首,左手抓住秦始皇的衣袖,右手拿匕首去扎秦始皇,就这样愣是没碰到秦始皇。

从这段描写来看,荆轲根本不会打架,你抓他衣袖干什么,衣袖一甩就甩开了,要么按肩膀,要么抓住手臂,有条件的直接搂脖子,再不行自己跳起来趴在秦始皇身上,用自己的重量压住秦始皇,这样即使一击不中,秦始皇被控制住也跑不掉,还能马上补刀。

结果秦始皇看到刀了,自己衣袖被抓住了,直接甩脱衣袖跑了。荆轲在后面追,秦始皇在前面跑,跑到柱子这里秦始皇围着柱子绕圈,荆轲没办法近身。

秦始皇有规定,大臣上殿不能配兵刃,所有的护军都在殿外很远的地方,所以秦始皇跑了不少时间,期间秦始皇的御医还拿药箱去砸荆轲。

秦始皇背着一柄大宝剑,一米来长,这种宝剑主要就是装饰用的,看起来大,气派,实用上差很多,因为太长一下子拔不出来。秦始皇一路跑一路拔,最后在下面官员的提醒下秦始皇才反应过来,把剑背在身后,这样才剑出鞘。

剑出鞘后荆轲就不是个了,荆轲根本不会打架,秦始皇拔出剑直接就砍他左腿上了,荆轲倒地,倒地后把匕首扔向秦始皇,但直接扔到柱子上,荆轲手上没了家伙,秦始皇更无所谓了,过来补了八剑。

荆轲这时候知道刺杀失败,坐在地上大声说到,这里《史记》原文写的是:“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话翻译过来就是:今天这事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我要劫持秦王,劫持后让秦王立下契约,来报答太子丹。

但从语法上分析,这是一句病句。今天这事没有成功,他指的这件事到底是哪件事?是劫持秦王没成功还是刺杀秦王没成功?

如果是劫持秦王没成功,那第一句“事所以不成者”不应该说。之所以这件事不成功,是因为我想劫持你。说明之所以不成功的这件事不是劫持,就是刺杀。

如果就要劫持秦王,不需要在匕首上重新淬火加毒,加的还是剧毒,稍微碰到一点就抢救不回来了,要劫持秦王都不用特地去重金买好匕首,再淬火加毒,是一把刀能意思意思就行了。

一般情况,被劫持的人都是在挣扎过后明确知道自己挣扎不脱而且再继续挣扎下去会有生命危险,这个时候才会老实太平,一开始必然会挣脱挣扎,而这个时候如果刀上有剧毒,哪里碰开一点点,结束了。而且,在人质挣扎过程中,这把刀要是伤了荆轲或者秦舞阳,先死的就不是秦始皇了。

还有一点就是刚才也说了,要劫持人不能抓衣服,特别是衣袖,衣袖就是一块布,抓在手里即使手上有千斤膂力也使不上劲,只能靠手掌和手指尖的摩擦力去拽住衣服。要劫持人也必须至少抓住手腕不让对方有迅速挣脱的可能,然后刀架脖子上。这个过程还必须保证不能划上自己活着秦始皇。

哪怕退一万步说,劫持成功了,协议定了,可以分分钟毁约的,除非拿刀一直架在秦王脖子上面,架到他去世再接着架在接班者脖子上。荆柯刺秦公元前227年的事,公元前221年秦帝国统一建国了。所以按照秦国当时的实力,即使写了合同,也会毁约的,你想靠一张白纸黑字去限定秦国大一统的计划,这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从最早太子丹开始准备一直到刺杀的过程分析,这次任务就是冲着刺杀去的。为啥荆轲在知道任务失败后会改口说本来想劫持的,那就不知道了,大概率是因为刺杀失败,想找个借口,把刺杀这个程度降低一些。

还有一个可能,荆轲这个时候恨太子丹不听自己的,一直催自己,把这个屎盆子往太子丹身上扔,所以带出来了太子丹。

但这些只是猜测,反正从前面准备的情况看,这就是一次刺杀,不是一次劫持人质事件。

荆轲从拔出匕首到最后秦始皇拔出长剑这期间,至少有一两分钟,这个时候秦舞阳只要跑上来把秦始皇绊倒或者把秦始皇拽住,荆轲上来戳一下,秦始皇也就挂了。但秦舞阳吓傻了,动都不会动了。

如果秦舞阳的位置换成荆轲朋友屠夫,这次刺杀极大概率是成功的。

我认识不少警察,跟警察闲聊天说起抓人的事,警察说绝大多数的罪犯,别看在马路上狠的不得了,一看到警察能想到逃跑就算心理素质好的了,大多都是束手就擒。流氓碰到捕快衙役所有的威风就都没了,何况现在让一个小流氓去见第一帝。

这件事全过程只能怪太子丹傻B,第一看人不准,第二没有耐心,第三时间上没安排好,第四为人经验不足。因此害死了荆轲,秦舞阳,樊於期,间接害了高渐离。荆轲也有一定责任,他一定在太子丹面前吹嘘自己的剑术怎么怎么了得了,碰到太子丹这个250还真信了。

这事既然都商定妥当了,应该先让荆轲的屠夫朋友到位了,然后再去找匕首打磨匕首,再去找樊於期要人头。如果这么操作,这件事就成了。

闲着没事再补一段,为什么我相信换成屠夫朋友去刺杀这事能成呢,春秋战国时期有很多次有名的刺杀事件,很多行刺的都是屠夫出生。

还有一件非常出名的刺杀事件,专诸刺王僚。吴王僚刚继位,公子光要篡位,于是安排了这次刺杀。公子光把吴王僚约到自己的住所请他吃饭,吃饭的时候自己在地下室安排下伏兵,刺杀任务交给专诸。

专诸在上菜的时候端着一条鱼来到吴王僚跟前,从鱼肚子里抽出藏着的小宝剑,也就是著名的鱼肠剑,一击致命,然后专诸被吴王僚的护卫当场斩杀,公子光再从地下室带出兵反杀,公子光篡位成功,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吴王阖闾。

刺杀吴王僚比刺杀秦始皇困难的多。

吴王僚当时刚即位,而且知道下面对自己王位有威胁的人很多,所以一直是重甲穿在身,并且护卫随时伴随左右。根据史书记载,吴王僚这次去公子光家赴宴,穿了全套的铠甲,侍卫从王宫一路站到吴王僚的饭桌旁。而且侍卫全部是全副武装,手里拿的都是长家伙,如果一击不中,根本没有给第二次的机会,甚至第一击的时候慢半拍都不给下面的机会了。

而秦始皇不一样,秦始皇怕周围人刺杀,所以身边没护卫,护卫都远在大殿之外,上殿的人都手无寸铁,除了他自己带了一把巨长的大宝剑。

第二,吴王僚当时穿了铠甲,是当时最先进的铠甲,根据出土文物和文献结合分析出吴王僚当时穿的是复合甲,中间是木头坯子两面贴干牛皮,牛皮外再刷几道大漆。有人复原过他的铠甲并且做了实验,三四米外用硬弓开满射击,用的弓箭头是现代打造的,纯钢的,就这样也只能稍微扎透铠甲,但只能在皮肤上面造成几毫米深的伤口。用当时流行的长兵器戈来抡,注意是抡不是扎不是捅,长兵器抡起来发力远大于扎,就这样也只能在皮肤上留下不到一公分的创伤,只能造成皮外伤。

而秦始皇当时接见荆轲的时候,没穿铠甲。

第三,鱼肠剑并没有下毒,所以必须一下子穿透铠甲并且在身上造成致命伤,比如扎心脏,扎肝脏,扎大血管上才能成功。而荆轲拿的那把小刀是下过剧毒的,见血就死。

最后专诸成功了,就是拿出鱼肠剑,一个箭步过去,鱼肠剑刺穿了铠甲给吴王僚造成了致命伤。扎中吴王僚同时,旁边的侍卫用长家伙控制住了专诸。

专诸就是一个屠夫。

屠夫能干刺客,第一,因为胆大心细。胆子不大不敢下家伙,别说杀大牲口了,杀只鸡很多人都不敢,有的人还晕血。第二,屠夫下手还准,这是屠夫的看家手艺,能做到想扎哪里就扎哪里,专诸就是一下就成功,不用第二下。第三,屠夫手上有劲,如果手上没劲刀又不是很快,别说扎穿铠甲了,猪脖子都捅不进去。

还有就是专家分析鱼肠剑可能不是青铜剑,是一把钢铁打造的匕首。因为青铜这个合金比较脆,所以要打造出来必须剑身很厚,去看青铜剑和后面钢铁打造的宝剑,造型完全不一样,钢铁打造的很薄,青铜打造的巨厚。如果是很厚的一把剑,没办法藏在鱼体内,除非上一条十几二十斤的大鱼。

还有就是鱼肠剑之所以叫鱼肠剑,有一种说法是这个匕首表面有像鱼肠一样的花纹,这个应该是钢铁锻造时候留下的纹路,像大马士革料都有各种绚丽的纹路。还有就是用青铜剑很难扎穿复合甲,钢铁打造的加上下刀的人有手法有力量,能办到。

所以对比一下专诸刺吴王僚和荆轲刺秦王的状况,我相信如果荆轲带着他的屠夫朋友去,这事能成。

春秋战国五大刺客,专诸刺王僚,要离刺庆忌,聂政刺侠累,豫让刺赵襄子,荆轲刺秦王。前面三个成功了,后面两个失败,成功的三位刺客都是屠夫出生。

要离刺庆忌是跟着专诸刺王僚发生的,公子光成功后变成吴王阖闾,吴王僚的儿子庆忌神勇无敌,要替父报仇,阖闾就安排人再去刺杀庆忌,安排去的人是要离,也是个屠夫。

要离虽然是屠夫,但身材矮小,而庆忌魁梧有力,阖闾见了之后怕他完成不了任务,要离就说了,只要接近到庆忌身边,刺杀不是问题。

阖闾问怎么能到庆忌的身边,要离这个时候说了一番话,这是个狠人,亘古一人。要离说,庆忌不是很想弄死你嘛,所以你的敌人就是他的朋友,这样,你说我犯上,把我的手臂砍掉一条,然后把我关到大牢里,再找个机会把我偷偷放走,把我放走后你再把我老婆抓来杀了。这样我跑去见庆忌,他肯定会相信我是真心投他。

阖闾假心假意说这样不好吧,把你搞残废,把你家人杀了,不好吧。要离坚持了一下,阖闾就全套配合了。

最后要离确实得到了庆忌的信任,让要离负责自己的安保工作。在庆忌率领水军攻打吴国的路上,在船头,要离用自己手持的戟,直接从庆忌前面扎进去后面穿出来。

庆忌不愧勇猛,就这样硬是抓住要离的腿把他提起来泡水里,庆忌人高马大,要离矮,这样操作正合适。但泡了一会就把要离拎出来了,而且还放在自己的膝盖上面,然后哈哈大笑说,你这样用苦肉计,断了条胳膊,全家死光,就为了来刺杀我?你真是天下第一的勇士,牛掰。

庆忌带兵出来打仗的,船上面都是自己的兵,这个时候兵丁围过来要把要离给结果了,但庆忌阻止了,庆忌讲一天之内不能死两个勇士,我今天是扛不住了,所以要离必须要活着。你们不能杀他,这样的勇士要好好活着,你们要把他放回吴国交差。说完把要离放到甲板上,自己把胸膛里的戟拔出,血流如注,咽气。

庆忌手下的士兵照做没有杀要离,但要离说我刺杀庆忌是为了忠,但庆忌把我当那么好的朋友,我却杀了他,这个不义,所以我要死,然后跳江。庆忌手下的兵也是死心眼,庆忌有命不让死就下水去捞,捞起来了。捞起来救活了跟要离讲,你别那么死心眼,就听庆忌的,回吴国领赏,一会我们送你过去,本来就是去打吴国的,马上就到了。要离看跳江死不掉,抄起家伙就自刎了。

刺客里还有惨的就是豫让刺赵襄子,赵襄子是赵国的奠基人,韩赵魏三家分晋。豫让最早是跟着晋国的国务卿混的,是他手里的佣人官家之类的,因为和赵襄子干架没干过,所以晋国一分为三,豫让想替自己的主子报仇,所以决定刺杀赵襄子。

豫让采取的计划和荆轲,要离,专诸一样,就是接近目标人,近身刺杀。豫让先混进赵襄子的宫殿伺机刺杀,宫殿里厕所要修理,豫让去了,准备在赵襄子上厕所的时候下手,赵襄子去厕所的时候看出豫让不对劲了,让人上前查问,身上搜出匕首。

赵襄子问你为啥要刺杀我,豫让说我是替主子报仇。侍卫要杀豫让,赵襄子阻止,说豫让是个义士,我和他主子是有仇,我把他主子头切下来做成酒杯了,他替主子报仇说得过去。义士不能杀,最多我以后行为处事小心一点也就是了。然后把豫让放走了。

豫让活命后依旧想刺杀赵襄子,但赵襄子这个时候认得他了,所以他在身上涂大漆,就是做漆器的那种生漆,没接触过生漆的人如果过敏体质,那皮肤就没法看了,这个《我在故宫修文物》里有过介绍。生漆过敏后皮肤溃烂,豫让人就肿的变了个人,然后豫让和赵襄子对话过,赵襄子能听出他的声音,所以豫让就吞炭火硬是把自己的声音给烫沙哑了。

豫让分析出赵襄子出行的路线,在一座桥下等着伏击,这座桥因为有了豫让刺杀这件事,之后就叫豫让桥。赵襄子的人马从桥上经过,马惊了,赵襄子觉察有人要刺杀自己,估计还是豫让,果然抓住后一看还是他。

赵襄子说,怎么特么又是你呢,上次放你一条生路了,你应该知难而退。豫让被赵襄子的兵丁围住,也没办法跑,赵襄子也没下令杀,豫让看自己这么精心准备都不能成功,以后就更不可能成功了,就跟赵襄子说,你脱一件衣服下来,我刺你衣服几下,就当我报仇了,行吧。

赵襄子照做,豫让对着赵襄子衣服一通猛扎,扎完对天长啸,今天我算报仇成功了,然后自刎。

所以吧,刺杀这事,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交给屠夫成功概率最高。

还有聂政刺杀事件,聂政刺杀的对象说法不一,有两个不同说法,一个说法是聂政刺韩王,这个说法是结合了高渐离刺杀秦始皇和豫让刺杀赵襄子还有聂政刺侠累,三合一的版本。

聂政他爹是韩王御用的铸剑师,给韩王铸剑但没按时完成任务被韩王杀了。杀聂政他爹的时候聂政还在肚子里,他娘就带着肚子里的他跑了。聂政长大了问娘,自己爹怎么没了,他娘就把他爹被杀的经过和聂政说了。

聂政决定报仇,自此开始学习武艺,学完之后以泥水匠的身份混入了王宫伺机刺杀,但没成功,跑出来了,从王宫跑到泰山,逃跑的过程中怕被通缉到,所以用生漆涂全身导致过敏溃烂,吞炭火导致喉咙沙哑,并且把牙齿都敲了。这个过程和豫让第一次刺杀赵襄子基本一样。

聂政跑到泰山,碰到一个神仙教他谈琴,学了十年,学成回到韩国,在韩国街头弹琴,别说人了,牛马经过都被吸引停住不走了。名气大了以后被韩王知晓,韩王让聂政到王宫里给自己演奏。

聂政把刺杀的刀放在琴里躲过安保的搜查。演奏的过程中趁韩王和周围的侍卫听的入迷,抽出琴里的匕首,一下子就把韩王给弄死了。这个过程和高渐离刺杀秦王差不多,只不过高渐离被秦王熏瞎了眼睛,也没匕首,靠听力判断秦王位置用琴去砸,未中。

聂政刺杀成功后怕连累自己的老娘,所以用刀把脸皮割下来,眼睛挖出来,剖腹开膛自杀身亡。然后韩国人把他的尸首吊在城门楼子上让大家辨认,能认出是谁的给巨奖。聂政他娘一听到这个事知道肯定是自己的儿子,跑过去一看果然是,抱着尸体痛哭,哭到气绝身亡。这个过程和聂政刺侠累差不多。

聂政刺韩王是民间传说版本,我也觉得这个版本不可信,当时人弹是古琴,古琴这个物件没办法藏匕首。

还有一个版本就是聂政刺侠累。我一直认为蒲松龄写的《田七郎》就是受聂政刺侠累启发的。

聂政和秦舞阳差不多,青年时杀过人,杀了人之后带着老娘和姐姐跑到齐国,以杀狗卖狗肉为业。

韩国当时的大夫严仲子和韩国当时的皇亲国戚侠累闹翻了,侠累是当时韩王韩烈侯的亲叔叔。胳膊拧不过大腿,在政治斗争中严仲子输了,所以跑到了齐国。

严仲子想弄死侠累,在齐国有人给他推荐了聂政。正好聂政老娘过生日,严仲子借着祝寿为名去了,找到了聂政,啥也没多说拿出了2000两黄金,当时的黄金应该就是黄铜。聂政就问,我们初识,给这么多钱干什么,严仲子说给你老娘用的。聂政不傻,知道给那么多钱一定是有重大的事情求自己,而自己就是个屠夫,能干的也就是杀人的买卖,这笔钱是买自己命的。所以聂政当时就跟严仲子说,我本来志向很大,但因为犯了杀人案子所以才会在这里干着杀狗卖狗的买卖。目的就是为了伺候好老娘,所以你这钱我不能接。严仲子坚持了几下聂政都把钱推回来了,也只能作罢。

若干年后,聂政的姐姐出嫁了,老娘也去世了,聂政在守完坟想到了当年严仲子这事,当年不能接的活现在可以接了,自己没有后顾之忧了,于是跑去找到了严仲子,让严仲子有话明说,不用拐弯抹角。严仲子就把自己和侠累的仇,想要侠累死,但侠累是韩王的叔叔,还是韩国的再想,我搞不定这事,当年找到你想让你帮忙,全盘托出。

聂政说这个小事情,反正到韩国的路也不远,我准备一下就去帮你搞定。严仲子问要不要给帮手,自己可以提供一批人协助聂政,聂政说不需要,这种活不贵在人多,贵在人精,人多口杂万一消息再泄露了,那这事就更没希望了。

聂政准备好辞别了严仲子到了韩国,找到了侠累的官邸,溜进去,看到侠累正好坐在正堂上,周围都是全副武装的士兵,聂政直接冲过去,一刀就把侠累给杀了。侠累的侍卫冲过来和聂政搏斗,聂政身手很好,且杀且退,又砍杀了十几个士兵。

当聂政感觉到无法活着杀出去的时候,把脸皮割开毁容,把眼睛挖出,剖腹自杀,为的是不被认出别连累自己的姐姐。韩国人把聂政的摆在城里让大家辨认,能认出的给重奖,但没人认得出来。

他姐姐聂荌听到消息了,感觉应该是聂政,因为当年严仲子来拜寿给钱这事聂荌也知道。聂荌跑去韩国一看尸体就认出来是自己的弟弟聂政,趴在聂政尸体上痛哭流涕,喊着这是我弟弟聂政。周围人跟聂荌讲,你弟弟刺杀了我们国王的亲叔叔,我们国家的宰相,国家现在给千金认尸,目的就是要知道是谁,可以把他全家都抄斩了,聂政临死前自毁容貌就是为了不被认出来,你傻啊,在韩国首都闹市街头,直接承认这是你弟弟。

聂荌一边哭一边跟周围人讲,我弟弟聂政本来有宏图大志,但为了我这个姐姐还有老娘没办法才混迹在市井内做个屠夫。严仲子那么高的身份破格到我家里来和我弟弟结识,只不过那会我老娘还活着,我也没嫁人,所以我弟弟没办法答应严仲子,现在我老娘去世了,我也嫁人了,我弟弟没有后顾之忧才来刺杀侠累的。我弟弟自毁容貌就是为了不连累其他人,我这个当姐姐的如果再不站出来,就没人知道刺杀侠累这个壮举是我弟弟干的了。我一个当姐姐的怎么能因为贪生怕死而埋没我弟弟的壮举呢。聂荌边说边哭,边哭边说,最后气绝身亡在聂政尸体上。

聂荌这个说词挺绝的,聂政刺杀侠累,韩国人根本不知道聂政是谁也就不会知道是谁派他来刺杀的。聂荌这么哭着一说,就把严仲子是主谋给说出来了。

严仲子就是看起来仗义,用钱买人命。《田七郎》也是这么一个套路,武承休一开始出大钱结交田七郎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让田七郎替自己去死,只不过《田七郎》里一眼看透本质的是田七郎他老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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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杀人犯现在也多的是

你让他们站在解放军部队面前,拿刀刺杀军区领导试试看

没有一个不吓尿的

何况当时嬴政身居大殿,两边护卫耸立,这种场面不是你杀人的胆子就能不害怕的

说白了杀人是不惜别人命,但又有多少不惜自己命?多少杀人犯枪毙时候屎尿横流呢?没有极高的觉悟和思想抱负,要做刺客众目睽睽杀死一国之君,这活真不是普通杀人狂能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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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去省政府大楼见省长,从进大门办手续起,通过层层门禁,越靠近省长办公室,气氛就越紧张。等到最后见到省长本人了,可能紧张到话都说不出来了。

等你下次去,办公室还是那个办公室,省长换了个人了,你大概率还是紧张。

很多时候,令人紧张的是环境,而不一定是某一个人。

古时候,所谓天子的排场、仪仗,宫殿的建筑格局,宫廷的礼仪,最重要的目的是塑造天子之威。

当年刘邦看到萧何他们给他修的宫殿,饶是刘邦那么“流氓”和脸皮厚的人,都觉得太威严奢侈了。

但是萧何他们却说,非壮丽无以重威。

秦汉时期,流行高台建筑,门禁重重。

我们可以幻想一下秦舞阳当时的场景。

首先经过一道道巍峨的宫门,每一道宫门,两边是甲仗森严的禁军,前面是大声传令的传令官。等通过数层门禁之后,到了殿前广场,便是数千甚至上万仪仗甲士组成的方阵,搞不好这些仪仗甲士还会大喊两句口令。而且这些禁军,可是秦国的虎狼之师,秦舞阳十四岁就开始杀人算什么,这些秦国军人的军功只多不少,见过的惨烈战场也只多不少。说实话,秦舞阳在这些人面前比杀人,那就是个弟弟。

最后到了大殿下,由于秦汉流行高台建筑,你必须仰着头才能看到大殿上的门禁,就像抬头看天宫一样。然后你要走上两侧同样列满甲仗的台阶,台阶很高很长,按照礼仪,你的速度还不能快,要慢,搞不好一个台阶就得让你走个十来分钟。一路从宫门外走到现在,还爬那么高的台阶,还有那么多繁琐的礼仪,你可能早就累了,腿都打哆嗦了。

最后好不容易到了殿内,两侧是文武百官,远远的是秦王,你虽然看不清秦王,但旁边几个侍卫你是看得到的。

然后这时候你想。

杀了秦王后,先得躲过秦王身边的侍卫,然后逃过大殿门口的侍卫,再躲过台阶上的侍卫,然后······广场上还有成千上万大军,后面还有N道宫门······

这样的情况下,秦舞阳不怂才怪呢。

所以说,荆轲是大英雄。


其实还有个更简单的例子,能够让我们感受到环境给人的压力。

说话聊天,谁都会。

可是演讲的时候,下面几十个听众,大多数人就会感到紧张以至于说不出话了。

如果下面有数百人,甚至上千人,还打个聚光灯啥的,大家盯着你看——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大多数人都会感到非常的害怕,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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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从小就是一个好勇斗狠的人。

七岁招猫,

八岁逗狗,

九岁就敢站在鸡窝里打拳。

十一岁那年,我甚至一个人踹倒了村口的大白鹅。



2.

上学时,老师问我作业呢?

他本以为我会说一句:忘带了。

然后他就可以说出他最喜欢的那句话:

没带就是没写!

他得意地看着我。

然而我只是看着他,说:“我没写,怎么着吧。”

他一下子愣住了,

缓了二十秒才对我大吼着:

“叫你家长来!”

我依旧看着他,没有一丝地退却。



3.

这样的我,直到上了大学才知道怕字怎么写。

是的,小学时那天我没写的作业里面就有“怕”字,

一个竖心旁加一个白色的白。

这个怕字我一缺就是十年。

我第一次知道怕,是在大学刚刚开放的标本馆里。

标本馆的正中间有一只老虎,

张牙舞爪,

做下山的样子。

那时我就被吓到了,

我觉得面前的东西和我战斗过的都不一样。

他不像狗,

不是猫,

也不是鸡。

这就是老虎吗?

会不会比村口的大鹅还要强呢?

他如果活着的话,大概会杀了我吧?

他们都说女人是老虎,

那我以后的对象也会有这般雷霆之威力吗?

这时,我感觉到了害怕。



4.

最让我恐惧的是大四毕业那一年,

我们宿舍三个人都喝多了。

我们骑车在学校的西门外慢慢晃悠,

躲避着和我们一样摇晃的人群。

这时一辆公交车从身后摁着喇叭擦肩而过。

听到喇叭,

回过头,

看着迎面而来的公交车

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了怕!

与生俱来的无与伦比地恐惧!

我从未想过人类在公交车面前是如此的渺小和脆弱。

我竟然想不出自己有任何办法去对抗一辆508路公交车!

我纵使能大闹鸡窝,

拳打村头白鹅,

脚踢村尾的破旧自行车;

但我依旧不能战胜一辆末班的508路公交车,

即便里面连售票员都没有。



5.

后来我经常用这个例子来讲人类的卑微,

人类力量的穷尽和极限。

不论一个人类再怎么努力,他都不可能打赢一辆公交车的。

他只能付钱坐上那辆公交车,

进入这个巨大的力量的内部,

任凭自己的生活像金枪鱼罐头一样的稀碎和拥挤,

任凭公交车将自己带到前方的目的地。



6.

我想,秦舞阳杀人,或许就像我打败了那辆破旧自行车,打跑了村口的鹅。

而秦舞阳见到秦始皇的一瞬间,

就像那天晚上看到508路无人售票公交车的我。

他面对着人类有史以来最古老的权力机器,

将自己彻底暴露于这个呼啸着的,吞吃着一切的怪物面前。

人类怎么对抗这样的怪物呢?

人类怎么会不害怕呢?

此时荆轲拔出了匕首,

就像扛起长矛的堂吉诃德。

他们面无表情地冲向了那辆不可战胜的公交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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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械斗敢杀人的胆量和面对王牌军团杀气的压力不一样。

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下美国前总统尼克松。

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作为战后首个访华的美国总统,来到了中国,共和国留给他许多深刻的印象,其中对当时在机场接机的解放军三军仪仗队尤其深刻,这只仪仗队直接从“万岁军”三十八军中抽调了一部分战士,“万岁军”的荣耀就是在朝鲜战场硬刚美军得来的。

尼克松后来写到:“中国仪仗队人数众多,表情刚毅,所有人都对我行注目礼,随着我的走动,所有战士的目光也缓缓移动,给了我很大的压力。”

一个少校海军出生,又经过政坛锻炼,老谋深算的尼克松见到我军仪仗队尚且心里发怵,何况年轻的秦舞阳呢?当时的秦军可是让六国闻风丧胆的虎狼之师啊。

找几张当时接机的照片,就问:若是你是尼克松,想想朝鲜战争那只恐怖的志愿军,加上万岁军自带的杀气,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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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舞阳敢13岁杀人,因为他是将门之后,属于法外特权阶级。只要他杀的不是另一个将门之后,没有被制裁的顾虑,老百姓当然怕他。高衙内敢调戏林冲的老婆,难道是因为武功比林冲强么?爹胜而已。

封建社会嘛,难免有些这种货色。问题不在秦舞阳,在于太子丹,或者说燕国选材系统。推举机制完全局限在贵族集团的熟人系统内,上下蒙蔽,秦舞阳这种小畜生竟然被捧成了武德充沛的新秀。结果就是害了太子丹,害了荆轲,害了燕国,也害了秦舞阳自己。所以说推举机制万万不可封闭,平时看不出来,事到临头必铸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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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就是秦舞阳的本性,另外纠正一下,秦舞阳13岁杀人。

《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

但杀人又如何?

杀人也要看杀的是什么人,杀本国平民,和杀帝国元首,一个是好勇斗狠,掏刀子就能解决,另一个则需要强大的意志力,需要真正的勇气。

秦舞阳是燕国贤将秦开的孙子,名门之后、官三代。

《史记·列传·匈奴列传》其后燕有贤将秦开,为质于胡,胡甚信之。归而袭破走东胡,东胡却千馀里。与荆轲刺秦王秦舞阳者,开之孙也。

这样的一个人,13岁杀人而没有被法律制裁,反而被收归太子丹门下,称为勇士。

为什么13岁能杀人?

一是因为在自己的地盘,杀人之后有自己老爹兜底,不可能死,别国的法律制裁不了他,燕国高层(太子丹)还乐于看到有人年纪轻轻就敢去杀人,正好为他所用。

二是因为被杀的这个人,大概率是个普通人,手无寸铁,古代贫富差距巨大的情况下,普通人温饱都是问题,身体素质肯定不能与秦舞阳这种武将子弟相比,秦舞阳要杀这种人,难度不高,再者根据史记所说,【年十三,杀人】,也没说杀了什么年龄的人,怎么杀的,要知道就算在当代,13岁杀人的事件也是有的,一个13岁的初中生拿着一把刀站在你面前,哪个普通人见了不害怕?

真正到了秦国,情况不一样了

第一到了别人的地盘,没人罩着了。

第二要杀的这个人是秦王,嬴政身体素质如何?起码按照史记记载,荆轲图穷匕见,近距离用匕首刺杀,居然让嬴政躲了过去,速度是没问题的,绕柱而走躲避刺杀,体力也不错,拔剑直接反杀砍断荆轲左腿,力量相当好。综上,身体素质没毛病。这样一个人,身体素质高,带着武器宝剑,身为未来的千古一帝自然不怒自威,外加大殿之下,尽是秦国文武官员与卫士,秦舞阳看到场面直接怂了。

秦舞阳就是一个地痞流氓,平时鱼肉百姓,为非作歹的胆量有,这样的人,被称为勇士太过可笑,言过其实,难堪大用,遇到真正的大场面就原形毕露了。

只可惜秦舞阳这个优美的名字,从此与美好无关。


补充一下,有位兄台让我删答案,理由是:

建议你删掉这一回答,一个地痞流氓小混混会不远万里赴死,你自己信吗。还是你说他不知道去秦国是去送死。

让我来解释解释。

第一呢,删回答是不会删的,这辈子只能靠大家的点赞混日子,这里面的人超好玩的,讲话又好听,哎哟我超喜欢这里的。

第二呢,不知道大家经历过赶鸭子上架的事情没有,你明知道自己没有那个实力,却被人派去做这个事情,而且一开始你自己也以为自己有那个实力,结果到最后,怎么和我想的不一样啊?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秦舞阳是个杀人犯,而且没有受到相应惩罚,可能也是有相应的代价的,太子丹把他收归旗下,就是为了让他卖命,他自己也心知肚明,但那并非说,他真的勇于赴死,这是两码事。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秦舞阳一开始觉得自己真的行,那是因为十三岁的小混混真的血气上头,很容易做出极端的事情。

但你要让他思考一段时间,这股热血被压下来,就会陷入到后怕之中。

燕国到秦国,相隔千里,相当于今天的北京到咸阳,驾车走高速的话,约12个小时,行程1100公里,徒步的话,大概两个月?

这么长的时间的跋涉,没有让荆轲的信念动摇,但已经这几个月时间足够秦舞阳怀疑人生了。

随着秦国慢慢出现在自己的视野,踏入秦国的领土,自己的死亡即将临近,秦舞阳这样的人,只会越来越害怕,但那又怎么样?秦舞阳这样的世家子弟,从小锦衣玉食,你让他做逃兵,要流落民间做一个贫民,他的自尊做不到。

于是在各种心理的驱使下,秦舞阳还是去了。

荆轲是真正的勇士,或者说冷血的杀手,他没有害怕,但秦舞阳不是他。

没有赴死的信念和勇气,却做出赴死的举动。

这就是我对秦舞阳的评价。


最后,我说怎么这个万年没人看的回答突然多了那么多赞,原来是张公子来答题了,果然流量就是力量,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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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姨家的狗,在家里横的不行,见谁咬谁。出了门怂的一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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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
秦舞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

主要是通过前后描写,表现了秦舞阳的色厉内荏的本质。

这个秦舞阳就成了大家嘲讽的对象。

太史公这种写法,也凸显了荆轲的刺客形象,高大勇敢。

最后,连秦舞阳的身后事都没有交代,这个人就这样消失了。

其实问题就出在这里。

刺杀秦王嬴政,是一项特务行动。

最终动手的是荆轲,

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

这个计划就是这样,荆轲献图,图穷匕见。

秦舞阳的任务是负责掩护。

你说秦舞阳是个怂货,但是这个任务是有去无回。

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唱这首歌,秦舞阳就在现场。

没有反悔,没有吓尿,毅然决然地上路了,这是一个怂货的表现吗?

上得殿前,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

其实这对于秦国的君臣来说,这才是正确的方式。

见秦王而不惊恐,难道是秦国的威仪还不足以威震四方吗?

甘罗十二岁拜相,奉命出使赵国,为秦国谋得了几十座城池。

这个十二岁的小小少年,侃侃而谈,落落大方,是因为他的背后是强大的秦国。

荆轲是主使,表现沉稳还算正常,一个副使,也是一副凛然正气的样子,难道燕国是一个强大的国家?

这次燕国派使节是来请降的。

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於期头,及献燕之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

来表示归顺的使节,居然一点都不害怕,其中有诈。

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

这个怪之,就很能说明问题。

有的认为这个“怪之”就是感到奇怪。

认为秦朝众臣看见秦舞阳害怕的样子很奇怪。

这个说法不通。

见了秦王双腿发软,害怕。居然是奇怪的,没有见过的。

那么此前从来没有人害怕过秦王吗?

秦王就这么没有威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甘罗出使赵国,有什么特殊的?

你看秦国的宫殿,建筑特点,那就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威严,让人胆颤心惊。

秦舞阳只有表现出害怕,才是一种正常的反应。

群臣怪之。

不是奇怪,而是责怪。要他有点使者的样子。

这时大家才相信,他们真的是来献图的。

荆轲图穷匕见,匕首刺向秦王,秦舞阳的使命就完成了,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看一个刺客行不行,不是害怕或者勇敢,而是有没有完成任务。

只要时间进度条发展到图穷匕见的那一刻,匕首刺出去了,秦舞阳就叫做不辱使命。

荆轲没有杀死秦王,任务确实是失败了,但是秦舞阳没有错。

秦舞阳不是主攻,是助攻。

他的任务主线到底有没有走完?

谁规定的刺客不能在敌人面前表现出害怕?

如果因为秦舞阳的害怕,而导致图穷匕见没有实现。

那大家随便说,这没有问题。

而秦舞阳明明完成了任务,列位,此言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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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在的话说,秦武阳就是个二代人物,秦开之孙,就是电影中那个高喊:家父张二河之类的人物。你说他有胆色,那是建立在他的背景上的,别人惹不起,只能躲着走。他敢杀人行凶,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背景,知道自己会没事,知道别人报官也没用。

但是见了秦始皇就不同了,这里他只是个普通人,他的背景资源没有用了,出了错秦始皇不需要讲理,不需要报官,甚至不需要通知他的家人,直接就能推出去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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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长大了,能理解很多小时候不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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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有杀人的胆量,没有抵命的勇气。

说他是“十三岁闹市杀人,人莫敢忤视”。

具体细节不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杀人后活下来了,没有抵命。否则,也不会还有以后的刺秦了。

至于为什么闹市杀人还能活下来,自古以来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点:

第一,刑事责任年龄。不要以为只有现在才讲究这个,其实古时候就有这种做法了。倒不是说他十三岁(不满十四岁)就跟现在的法律一样,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古代对于未成年人,多少还是有些从宽。

第二,仗势欺人。这个很好理解,现代也有“我爸是李刚”。

第三,古代相对糟糕的刑侦和管控手段。那时候没有“天网”,再加上很多地方“皇权不下县”,真要跑路或者躲起来寻求庇护(比如老家宗族),比现代还是更容易的。

上述三条但凡占一点,都能显著提高杀人后的存活几率。

而刺秦不同。

秦舞阳终于回过神来,这跟闹市杀人不一样。

首先,这是在秦国。他的名声,人脉,靠山……离了那一亩三分地,在这边都用不上。

其次,这是在秦宫。闹市里的贩夫走卒会怕他,莫敢忤视,但御林军是干杀头的买卖的。他在闹市杀了人,尚且有机会趁乱跑路,而秦宫戒备森严,是插翅难逃的。

也就是说,不论行刺是否成功,他都死定了。

这就不是单纯的杀人,而是抵命。

没有退路。

这超出了他胆量的极限,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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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舞阳只是会杀人,不代表他不怕死啊。

敢杀人和敢去死是俩概念。

杀秦始皇必死,而且还会死的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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