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专家称「真正的房奴是租房人,被迫把自己的钱给房主,帮助房主还贷,还赚不到增值」,如何看待他的观点?

回答
这位专家的观点确实非常独特且具有颠覆性,将“房奴”的定义从传统的房贷购房者转移到了租房者身上。要理解这个观点,我们需要深入剖析其逻辑和所依据的假设。

专家观点的核心逻辑:

这位专家之所以认为租房人才是“真正的房奴”,其核心在于 “机会成本”和“财富积累的阻碍”。他认为,租房者虽然没有直接的房贷压力,但他们通过支付租金的行为,实际上是在帮助房主偿还房贷,并间接为房主创造财富增值,而自己却被锁定在租金的持续支出中,无法获得房产的任何潜在好处。

详细拆解专家的论点:

1. 租金支付等于“帮助房主还贷”:
现实基础: 很多房主购买房产时会贷款,房租在很大程度上会被用来覆盖房主的月供(本金和利息)、物业费、税费等固定成本。
逻辑推演: 房主将房产出租,租金收入是他们偿还房贷的主要来源之一。租房者每月支付的租金,相当于是房主还贷资金的一部分,甚至全部。从这个角度看,租房者间接参与了房主的还贷过程。

2. 租房者“赚不到增值”:
房产增值的本质: 房产是一种资产,其价值会随着市场需求、地段、配套设施、通货膨胀等因素而波动。如果房产价值上涨,房主就可以通过出售房产获利,实现财富的增值。
租房者的困境: 租房者虽然享受了居住权,但他们不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即使他们租住的区域房价大幅上涨,这些增值也与他们无关。他们付出的金钱(租金)并没有转化为自己的资产。

3. “被迫”的含义:
生存必需: 在很多城市,住房是基本的生存需求。如果一个人没有自有住房,就必须通过租赁来解决居住问题。这种“必须”租赁的状态,就是专家所说的“被迫”。
长期支出: 租房通常是一种持续的、长期的支出。除非能够攒够首付,否则这种支出会伴随一生。而房贷的性质是,虽然前期压力大,但最终会使你拥有资产。

4. “真正的房奴”对比:
传统房奴(购房者): 承受高额房贷,生活压力大,但他们是在用自己的钱购买资产,最终拥有房产,并可能从中获益(如增值、抵御通胀)。他们的“奴役”是为获得未来的回报和资产所有权而付出的代价。
“新型房奴”(租房者): 承担持续的租金支出,但这些支出并没有转化为自身的资产,反而间接助益了房主的资产积累。他们可能没有直接的“房贷压力”,但失去了资产增值的机会,且永远处于支出而非积累的状态。

如何看待这位专家的观点?

这位专家的观点是一种非主流但有一定道理的视角,它揭示了租房者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结构下可能面临的财务困境和机会成本。我们不能简单地全盘否定或全盘接受,而应该辩证地看待:

支持该观点的理由(专家的角度):

聚焦机会成本: 专家强调了租房者“错失”的资产增值机会。在很多城市,房产增值速度可能远高于通货膨胀率,租房者白白将这些潜在收益让给了房主。
财富积累的停滞: 对于低收入或中低收入群体而言,租金支出可能占据可支配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导致他们难以储蓄和进行其他形式的投资,从而难以实现财富的积累和代际传承。
对房东的“隐性贡献”: 租金确实是房东还贷和获利的重要来源。从这个角度看,租房者在一定程度上是为房东的财务状况做出了贡献。

反对或补充该观点的理由(反思和平衡):

回避了核心的“债务风险”: 传统的“房奴”最核心的痛苦在于背负沉重的、长期且有固定利率的债务。一旦收入下降或遇到经济困难,房贷可能导致断供和资产被拍卖的风险。租房者没有这种直接的债务风险和被“银行奴役”的感觉。
享受了居住的“灵活”: 租房者拥有更高的居住灵活性。他们可以根据工作变动、家庭情况等因素,更自由地更换住所,而无需承担房屋买卖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
降低了初始门槛: 对于刚步入社会或资金有限的人来说,租房是解决居住问题的最直接、门槛最低的方式。购房需要高昂的首付和贷款资格,并非所有人都能轻易获得。
租金的“使用成本”: 支付的租金本质上是为“使用”房屋而付出的费用,就像支付电费、水费一样,是为了获得当下的居住服务。它与购买资产的逻辑是不同的。
市场的不完全性: 房租并非总是与房产增值完全同步。在某些市场周期或特定区域,房产可能滞涨甚至下跌,此时租房者反而可能“躲过一劫”。
“房奴”的定义不同: “房奴”的字面意思就是为房子而“奴役”,通常与负债、压力和失去自由相关联。传统意义上的房贷者是为偿还房贷而承受压力,这种压力是显性的。租房者的压力相对隐性,更多体现在机会成本上。

总结:

这位专家提出的观点非常有启发性,它迫使我们重新审视租房和购房在财富积累和生活压力方面的不同影响。他并非否认购房的益处,而是通过一种对比和概念上的挪用,强调了租房者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所付出的“隐性代价”和“机会成本”。

从“债务负担”的角度看: 传统的房贷者是“房奴”。
从“机会成本”和“资产积累”的角度看: 租房者可能成为“被动贡献者”或“错失增值者”,用专家的话来说,是“真正的房奴”。

理解这位专家的观点,关键在于认识到他所关注的维度——即 “当你在为别人付钱时,别人却因此获得资产的增长,而你却永远是支出方” 这种财务上的不对等。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特别是在高房价和财富差距日益扩大的背景下。它提醒我们在做居住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当下的负担,还要审视长期的财务机会成本。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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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像买房就不一样,这租售比貌似购房者交的更多隐形税,如果有足够的后来者接盘才能置换以前人交的土地税,如果后来者体量不足,更多的房子就是钢筋水泥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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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段相声吧。

租房人:我现在月收入8000,房租就2000块,再加上日常生活开销,一个月攒不了太多钱。

专家:你这就是房奴,你想想,你2000元的房租都帮房东还贷了,要是用于给自己还贷,还能有房子留着。

租房人:那我买房?可是我攒不够首付呀。

专家:你傻呀,六个钱包都上呀。家里老人干嘛用的,不就是让你啃的么。

租房人:好,听你的。

租房人撤到后台换身破旧衣服。

专家: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令人无语。

租房人回到前台。

租房人:我买房啦。120万总价,六个钱包凑了36万,贷款84万,要30年还。一个月贷款4500左右,利息总额也差不多84万。

专家:不错不错,现在你已经不是房奴了。

租房人:哎?怎么我每月支出还超了?

专家:你付出的钱最终都落实在房屋价格里了。

租房人:可是我还了好多银行利息呀。

专家:你租出去做房东不就可以让租客帮你还贷了嘛。

租房人:那我再出去租房子?可是我把我房子租2000元出去,我再花2000元租房子,那不一样嘛。

专家:你租一个便宜的,不就正收益了嘛。

租房人:但是这样我居住水平也下降了,而且房租也没能覆盖房贷呀,还是比以前花的多。

专家:那你等工资翻倍,这点房贷不就轻轻松松嘛。

租房人:但是工资已经很久都不涨啦,要不然我本来租房也可以租贵一点的呀。

专家:这是因为租售比太低,你们房东呀,为租客承担了太多。等房租涨起来能覆盖房贷就好了。

租房人:对。哎?不对呀,涨起来,我租出去,覆盖了房贷,但是我还是得找个地方住呀。但是外面租金也已经涨起来了,我还是要额外付出更多租金呀。

专家:那你等房屋增值,这钱不就赚回来了嘛。

租房人:那我增值后再卖掉?卖掉后还是得租房子呀?

专家:傻呀你,卖掉后再买好的呀,一步步置换。

租房人:可是好的价格也涨起来了呀?首付还是不一定够呀。

专家:那你住的这些年攒的钱呢?

租房人:攒不下来呀,这不都还房贷了嘛。

专家:你说你,怎么这么死心眼,非得自己也要有住处。

租房人:那我怎么办?我还是要活着呀。

专家: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你要是一开始买两套,不就没这事了么。

租房人:对呀,但是两套我凑不够首付,而且两套的贷款,我工资也不够呀。

专家:你你你,就知道抬杠。你要是十年前买,到现在不就没这事了么?

租房人:对呀,但是十年前我还在上高中呢。

专家:那就是你家长的问题了。真正有能力的,十年前买好几套放着。

租房人:那我现在怎么办?房价增值,我还是享受不到,唯一住房我又不能卖,又不能出租。每月房贷开销导致比之前还攒不下钱,工资还连年不涨。

专家:这跟我没关系,问我也没用。我又不管给你发工资,我又不愁房子住,我又不需要还贷款,我还有多余房子出租给别人。房价增值对我可是大大的好处。即时房价不增值,租不出去我也不愁,卖不出去我也不愁,反正房子在那里也没有成本。

租房人:我可去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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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需要你的钱包接盘罢了,你看房地产研究中心的专家们之前说租房划算;现在房市不稳,就说买房划算。


租房买房,正反都让专家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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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租都一样,魔改版商鞅变法。

通过严酷的法令把1/3的秦人转化为囚犯,然后让这帮囚犯去征战,用战功抵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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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句俗语:有头发谁想做癞痢,意思是有头发谁想做和尚

谁有钱买房还会去租房?这人真的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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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就得挑起还贷买房的群体和租房群体的斗争。

你们撕起来我们就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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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逻辑不就是耍流氓吗?

我的确没获得房屋的增值,但我获得了房屋的使用价值,我住在里面。而我租房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获得使用价值吗?我管他增不增值呢?你的房子地段方便,朝向好,房型舒适装修好,这些都是我在享受。你怎么不说一年的时间我的房租没变,但是房子却增值了,我用不变的价格享受着却是一个不断增值的东西。

我帮房主还贷款,这有什么问题吗?我按照我使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支付对应的房租,房主收了房租,人家爱干嘛是人家的自由。我买件衣服我还帮店主还贷款呢,我吃个饭还帮餐厅老板还贷款呢。按他这逻辑,啥都不能买

而且我付出房租享受使用价值的代价,相较于付出享受房屋增值的代价要小很多。比如租一个房,我一个月只用付3000块。而同样的房,你如果想享受它的增值过程,一个月就要交1万多块(把首付也摊到每个月。)所以我虽然没享受房屋的增值部分,那我的付出也小很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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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到一条:真正的房奴是马福报,被迫把工资发给员工,帮员工还房贷,还赚不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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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绕着弯子骂租客愚蠢犯贱。谁都知道这不是“被迫”,而是租客千里迢迢的主动选择。他只是通过嫁接房东和房客两个不同的经济单位的部分经济活动,来【羞辱房客】是戴了绿帽子替别人养儿子的愚蠢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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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啊?看都不看!先解决电梯难题吧!连自己的学生都教不好,还开什么师范大学?还研究起房地产了?

说北师大有个专家叫董藩,到了深圳龙华区,看到有人在公园躺着,就问旁边的人:这人是怎么回事啊。旁边的人回答:他因为没付房租,所以暂时睡在这里了。董藩又问:它怎么不回自己房子里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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