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钏之死跟晴雯之死是有关联的,金钏死的时候,王夫人还会心怀不安。到了晴雯死的时候,直接给点儿钱就打发了,吃斋念佛的王夫人连半点良心不安都没有了。
在金钏死后,王夫人其实除了良心不安,更多的是害怕,因为她也没有应对过这种事情,不知道会不会因此给自己带来恶劣的影响。因此她撒谎
王夫人道:“原是前儿她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她几下,撵了她下去。我只说气她两天,还叫她上来,谁知她气性这么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第32回
而王夫人这种拙劣的谎话薛宝钗不知道吗?其余人不知道吗?大家其实心知肚明,来看薛宝钗怎么回的
宝钗叹道:“姨娘是慈善人,故然这么想。据我看来,她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她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贪玩,失了脚掉下去的。她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总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王夫人在整个事件中毫无悔意,极力掩饰,谎话连篇,混淆视听,而薛宝钗在这个事件里,用她纯熟的手法,迅速帮助王夫人安抚人心,而且还用给钱,把自己衣服给金钏的方式帮王夫人圆谎。她越是纯属,越是把活着的人心里的算计拿捏得恰到好处,越是让整个事情各方都满意,也就越是为虎作伥,越是让王夫人无所顾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晴雯之死与薛宝钗有着直接的联系。
假如薛宝钗没有把这件事做得那么“漂亮”,假如王夫人因此饱受非议,猜一猜她之后还会不会把重病的晴雯撵出去?
问主说,薛宝钗的做法完美,那么我不妨跟问主做个假设。问主不妨自己想一想,如果问主自己被人害死了。薛宝钗跑到问主父母面前,跟问主的父母说,你看,人死不能复生,只要你们不起诉,凶手愿意赔偿一千万给你们老两口养老,我也垫上100万。要是起诉的话,官司赢不赢还不一定,就算赢了也就是个过失杀人,最多赔偿个30万。要是XX活着也希望你们老两口日子过得富足是吧……
问主自己想一想,这样的周全问主能不能接受?愿不愿意自己的父母就这么接受了?问主是不是该感激这样的薛宝钗把问主的性命卖了个好价钱?
如果所谓“完美”就是只让活着的人满意,那么这个世界绝不是公平正义的,因为我们无需考虑“死人”的利益,只需权衡“活人”的感受,想象一下这样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看故事,如果只能把自己代入到“得意”者得身上,那么故事是读不懂的。问主只要把自己代入到“金钏”身上,就知道薛宝钗为什么会被“污蔑”了。
金钏多么可怜,大观园那么多人都不把她的性命当回事儿,父母不把她的性命当回事儿,孤苦伶仃的一个女孩子,无依无靠。以死明志被混淆视听变成了一个“糊涂人”。问主大概是从来没有想过薛宝钗这样完美有没有让金钏儿满意吧。问主大概是觉得自己这辈子永远不会变成金钏儿吧。
也许问主真的出身高贵,只是记住《红楼梦》的结局是“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王夫人也好,薛宝钗也好,贾宝玉也好,他们的结局跟金钏儿其实并无区别。不过也是被人随手收拾得家破人亡,不过也是有人“完美处理”了让其他家族权贵都满意。名门望族尚且如此,问主觉得问主这辈子真的那么安全吗?
我在很多回答里都说过,人最大的困苦就是,“彼时的自己反对今天的自己,富足的自己厌恶贫穷的自己,智慧的自己痛恨无知的自己”佛法都在强调其实人与我并无区别,因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侵害也可看做是我与我之间的相互侵害。
有慧根的人,能够由己推人,而见众生。
无慧根的人,只能由己推己,只见自己。
问主还是要破除我执,多把自己代入到不起眼的小人物身上来看一看这个世界。
毕竟,大概率上,我们都不是书里的才子佳人,不过是抬轿执鞭的走卒贩夫,端茶倒水的丫鬟侍妾。用他们的眼看是非,总不至于偏差太大。
感兴趣的话,布置一个作业:想一想假如你是《笑傲江湖》里华山派第四号人物三弟子梁发,你会怎样看岳不群,令狐冲,宁中则和林平之。梁发的视角肯定跟任盈盈不一样,不妨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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