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深圳房东林女士为9栋共1200多户租户减免半个月约80万元租金?

回答


深圳房东林女士为9栋共1200多户租户减免半个月约80万元租金的事件,体现了个人在特殊时期的社会责任感与人道主义精神,同时也引发了对商业伦理、社会责任及社会互助机制的广泛讨论。以下从多个维度详细分析这一事件:



1. 事件背景与动机
时间背景:事件可能发生在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周期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租户面临失业、收入锐减等困境,房东在经济压力下选择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林女士的身份:作为深圳的房东,她拥有9栋房产,覆盖1200多户租户,属于中大型房东,可能涉及商业租赁管理经验,具备一定的经济资源。
动机分析:
人道主义关怀:林女士可能出于对租户的同情,尤其是对低收入群体或疫情中受影响的租户,主动减免租金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维护社区关系:通过减免租金,她可能希望维持租户群体的稳定,避免因租金问题导致租户流失,进而影响房产的长期收益。
个人形象与社会责任:此举可能提升林女士在公众中的形象,成为“爱心房东”的典范,甚至被媒体广泛报道,形成社会正能量。



2. 经济与社会影响
对租户群体的直接帮助:
缓解经济压力:减免租金相当于为1200多户租户提供了约80万元的经济支持,可能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避免因租金问题陷入困境。
促进社会稳定:租户群体的稳定有助于维持社区秩序,减少因经济问题引发的纠纷或冲突。
对房东的经济影响:
短期损失:80万元的租金减免对房东来说是一笔较大的损失,可能需要其自身承担经济压力,但若其有其他收入来源(如投资、其他房产收益)或长期收益预期(如租户稳定),可能愿意承担。
长期收益:通过维护租户群体,房东可能获得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甚至因租户的感激而获得更好的租赁合作。
对社会的示范效应:
鼓励互助行为:该事件可能激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在困难时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形成社会互助的良性循环。
实在,这一行为可能被政府或社会机构视为“社会责任标杆”,甚至推动相关政策(如鼓励企业减免租金、提供财政补贴等)。



3. 伦理与法律层面
法律合规性:
租金减免通常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若林女士在合法范围内与租户达成协议,则属于合法行为。
若租户未明确同意,或存在强制性减免的情况,可能涉及法律纠纷,但根据描述,该行为更可能基于协商。
道德层面:
林女士的行为符合“利他主义”原则,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具有高度的道德价值。
对比一些房东在疫情中仅履行合同条款、甚至加租的行为,林女士的举动更具社会公信力。



4. 社会反响与争议
正面评价:
媒体与公众的赞誉:事件可能被媒体广泛报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公众对林女士的行为给予高度评价。
政府或机构的肯定:可能被政府或相关部门作为“社会责任典范”进行表彰,甚至纳入政策鼓励范畴。
可能的争议点:
经济负担的合理性:部分人可能认为,房东在经济困难时期承担租金减免,可能影响其自身经济状况,甚至影响其他房东的决策。
是否具有普遍性:该事件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能被其他房东效仿,或是否需要政策支持以推广此类行为。



5. 深远意义与启示
推动社会互助机制:这一事件可能促使更多企业、机构和个人在危机时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形成更广泛的社会互助网络。
对政策制定的启示:政府可能因此推动相关措施,如对减免租金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税收优惠、补贴等,以鼓励更多人参与社会救助。
对商业伦理的反思:该事件可能引发对商业行为中“利己”与“利他”平衡的讨论,推动企业或个人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6. 案例对比与延伸思考
对比其他类似事件:例如,疫情期间,一些企业主动减免员工工资,或房东与租户协商租金减免,均体现了类似的社会责任感。
延伸思考:如果更多房东、企业、政府在危机中采取类似行动,可能形成一种“社会安全网”,减少经济危机对个人和社区的冲击。



总结
林女士减免租金的行为,不仅体现了个人对租户的关怀,也反映了在特殊时期,个体如何通过道德选择与社会责任感,推动社会向更和谐、互助的方向发展。这一事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可能成为未来社会互助机制的典范,同时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现实案例,以促进更广泛的社会责任实践。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user avatar

丧事喜办乃是一大特色,不可不品尝。

user avatar

很多人在问:如果她获得这一切资产的源头是合法和清白的,为什么不是在做善事?

我想说:如果来源不合法反而问题变得很简单,该缴税缴税,该罚款罚款;

如果这一切都是合法的,不才是细思恐极的吗?

要知道,下图也是完全合法的:

而下图在国统区是“不合法”的,是共产共妻、祸乱国纲的“赤菲”行为:

为了顺利实现土改目标,工作队员颇费心思。他们采取多种形式来做贫雇农的工作。
例如在陕南山区进行土改发动群众后,工作队员还排演了著名话剧《白毛女》,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观众们除了看的过程中对演员们的演技喊“好”外,都没有太大的效果,
他们反而认为:“黄世仁为远处的地主,他们当地的地主是好人”。
在湖南醴陵,有的贫农还说:“我拿了地主的工资,是靠它养活了全家,因此,地主不算剥削。”不少贫雇农还受宿命论的影响,工作队员发动他们去分地主土地的时候,他们还说:
“小人命薄,命里注定,分别人的田要生病”。
甚至有的提出:“毛主席既然打算帮助我们农民,为什么不印点子钞票,把地主的地买下来分分呢?”
不少人无法理解地主对他们的剥削,称:“我给地主干活,人家管我饭吃,年底还给工钱,这都是说好了的。要是年底不给工钱,或者不给饭吃,我可以告他。
可是人家确实给钱了,也给饭吃了,那还有什么错处?
这些言语,可以说让工作队员们哭笑不得。


因开始农民并不觉得多苦,这就需要工作队员帮助他们“深挖苦根”,
比如问他:“在某年闹灾荒时,你家吃饱饭了没?地主家又吃饱饭没有?
大家都是人,凭啥他家就要过得比你好?我们穷人为什么要给地主家做工?为什么要交租?”
另外,为了使他们对地主剥削自己的程度有个直观的认识,工作队员们还帮助农民算账。
例如湖南醴陵县香石乡贫农吴若华已61岁了,做了30年的长工,家中穷得叮当响,工作队员就跟他算账:“30年你可以收获稻谷2400石,所得到的才只有840石,其余都被地主剥削去了,所以你生活现在这么苦。”
在工作队员的引导下,“苦主”们开始明白:
他们之所以穷,是因为世世代代遭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
工作队员继续引导,“地主之所以敢压迫剥削你们,是因为蒋介石是地主阶级的总头目,现在我们共产党来了,要为你们撑腰,使你们翻身做主人”。
这自然会使农民产生对共产党的“爱”和对国民党的“恨”。


农民们获得了土地,分得了地主的财产,翻身做主人的感觉十分强烈,他们自然会对新政权充满感激,也会勇敢地参军并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胜利果实。
在山西邢州,一个村25个青年,就有11个自愿参军。
有人穿着黑呢绒大衣,说:“我祖宗三代也没穿过,这是毛主席给的。”
1947年,《新华日报》(太行版)登载的一首名为《翻身》的诗就能生动地说明这一点:
“旧物归原主,地主回老家;农民翻了身,古树重开花;感谢毛主席,心肠活菩萨。”
所有这一切,都显示了一个新时代的来临



不出所料,评论区的精神地主们浩浩荡荡地过来了。已推荐为精选,供大家欣赏。


0123更:这里对评论区几个对线火热的焦点问题谈谈拙见:

1、首先,几乎没有人仇勤劳致富和智慧致富。大伙仇的是投机倒把、钻法律空档的不正当之富;更仇的是富起来后不反哺社会大众,却去做断子绝孙生意,玩兼并、垄断、买办那一套低级勾当的吸血之富,这群人吃了时代的红利却辜负了时代的期望。毕竟百年前我们花了那么大代价才推翻了那几座大山。

2、法律是行为的底线,不是及格线。不是合法的就批判不得。更何况我们批判的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这个人背后的阶级和折射出来的荒谬现象。

3、没有人否定个人努力在一个人命运中的重要作用,但这在阶级差距面前是不值一提的(这条跑题了,但是不断有人在评论区杠)。也许你有着不一样的起点,获得到了一些帮助,你的回报对得起你的付出甚至超过你的付出(如评论区一位97年、初中毕业文化、现在有房有车的潇洒老弟)。你怀揣着爹味十足的正能量和说教口吻是可以理解的。但别忘了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幸运。你享受到了红利,还有很多人自己就身为红利。

4、拿破仑过阿尔卑斯山说:‘我比阿尔卑斯山还要高!’这何等雄伟,然而不要忘记他后面跟着许多兵,脚下还踩着无数年轻的枯骨。马云退休那天,人民日报发了篇文章叫《没有所谓的马云时代,只有时代的马云》。你细品。

5、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0124更:导师远见,资产阶级的表述可以改为任何剥削阶级。

哪怕一个剥削阶级消亡了,他的臭气仍旧如瘟疫般弥漫在人民心中,评论区便是最好的见证。

user avatar

食邑一千二百户的贵族,在古代已经有资格上史书

user avatar

这是不是就是以前的大善人?

user avatar

在不违背阶级利益的基础上满足了道德需求,担得上一声好房东大善人

user avatar

实封千户侯

讲一段小善与大恶不可抵消的论述吧,

有评论提及了减免房租是一件善事,是因为鼓励的,

这并没有错,我们批评的不是减免房租,

而是大批的人无立锥之地收入供养他人,

善恶是不互抵的,而是各自论述,

批评的声浪大很多是因为资产占有之恶远大于减免房租之善。

此外无论网友的批评赞美还是现实的法律都是一种评价体系,

以评价体系进行反馈进行规训行为。

有善则赏,有恶则罚是为惩恶扬善,

善恶相抵,那么就是善不赏恶不罚,

评价体系反馈规训的力量被削弱,

所以以减免房租来为拥有房产辩护是最下之恶对于价值体系而言。

另外,我所说的恶并不是强取豪夺房产是恶,并不是投机倒把是恶,

而是强调少数人拥有大量财富本身就是恶,即私有法权之恶。

并不是攻击房主的财富来路不明,而是攻击创造财富的租户却寄居他人的房产这个现状。

user avatar

大善人。


作为个人,无疑是正能量的善举;

作为社会现象,值得商榷。


本问题完美地解答了下面这个问题。

下面这个问题也完美地解答了本问题。

user avatar

换两个词。再请细品。

如何看待 “深圳一位女地主林女士为九村共1200多户佃户减免半个月租金,约80万。”

请细品。

一年近两千万。林地主可以拿这两千万干嘛?继续买地。继续租。继续买。继续租。。。

而后一年两亿租金。

而后一年二十亿租金。

继续买。二百亿。

继续买。二千亿。

继续买。二万亿。

恐怖如斯。

这不就是鼓吹地主真善人吗。


我一直说的是过犹不及!可总有人曲解我的意思,偏理解成说买地买房违法。

好,那么,这样说!买米犯法吗?

买一斤米,没人管你,还笑你穷,抠搜。

买十斤米,也没人搭理,你家人口真少。

买百斤米。也没人管你,这是正常交易。

你买千斤米,也没人管你,你开饭店。

你买万斤米,嗯,应该是大宗采购(工厂学校食堂)

你买亿斤,十亿斤,甚至百亿万亿斤,啥都别说了,牢里待着吧!甚至最高可以死刑!

有人对亿斤米没概念。
1亿斤=5000万公斤=5万吨。
4.2米厢式货车荷载1.5吨(实际1.495吨)
也就是需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四台货车才能装完这么多米。
厢式货车首尾相衔33334*4.2=140002.8米
14万米=140公里。嗯,你开车追这些货车都要追一个多钟。
养活多少人呢。
每人每天平均半斤米。两亿人一天的口粮。共和国七分之一人口一天的口粮。世界三十分之一人口一天的口粮!
价格多少呢。
市面上散装米也不过两块一斤。两亿人民币罢了。你看看富豪榜上,哪个富豪敢侵占大米?
米不赚钱?人都得吃饭!把世面的大米都垄断了,大家都吃不到饭,那米价岂不是随你开?
嗯,还有一个方式。毙了你。分米。
对于社会,以及政权来说。是选买还是选分?
所以没人敢赚垄断米的利润。
也没人敢卖这么多米给个人!

所以请问,买米犯法吗?

米不能随便买。房子自然也不能太多。

米是一个人一户人最低的生存需求!

而房子是一个人一户人,最低的尊严了!

让底层人没有尊严没生存能力。底层人就敢跟大善人豁命!


鼓吹林大善人食邑1200户还算合法的,迟早刀兵临身。

无限制的合法的本身就是不合法!



冬日赏雪好读诗






谁魔怔啦。哈哈哈~( ̄▽ ̄~)~

user avatar

土地兼并严重

user avatar

羡慕林女士,半个月房租是80万元,那么一个月房租就是160万元,一年房租是1920万元,一年接近2000多万元的房租收入应该超过国内好多上市公司的利润了。

只是不知道林女士这1920万元的收入有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交的话建议还是交了吧,这么多钱自己也用不完呀。

user avatar

这就是正能量新闻!!!

多补充几句,从立场上我觉得这个女士是个好人。但是这个女士每年收2000万房租,1200户,你猜她需要交多少税?多少房地产税和所得税?有没有一个腾讯码工多?

有财产的人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财务责任,这个不是有钱人的问题,是……

user avatar

——这是40年中国商业社会分配格局的缩影。

——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天道酬勤和勤劳致富的嘲讽。

世有因果,如影随形。

40年来的分配格局,从来都不是经济要素博弈的产物,而是资本和特权集团权力建构的结果。

任何社会:就其本质而言,所有问题都是精英的问题。

创富当然属合法,暴富必定是掠夺。

部分极端的资本精英、权力精英,有时甘愿自我堕落。

这部分人不仅没有能力引导社会的进步,甚至利用社会弱势的特征,

牺牲社会利益,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2020年福布斯富豪榜我国亿万富翁数量有745个,位居全球第一!

就整个社会的即时或极短时刻而言,社会财富遵守“即时财富守恒定律”,

某部分人在极短时期内暴富,必定是掠夺了众多老百姓的财富。

恒大和联想现象:

正是中国40年来所谓的一批垃圾企业家的隐喻。

这些个所谓的垃圾企业家通过左右互搏、寻找替手、培养替身、循环控股,合法洗劫和转移财富。

掏空企业数典忘祖奴大欺主正是这些人的致富真经。

全球化毫无疑问已经走入困境。

当先富起来的许皮带们柳教父们富到湮灭了一切希望的时候,这条路就山穷水尽了!

很多年前:

为了挑战历史周期律,有一个很长的政治运动清单。

所有运动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就是改造中国人的精神世界,

防止人民政权异化成为官僚资产阶级政权,避免社会矛盾激化和革命的再次发生。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只有彻底荡涤旧的社会制度、权力格局和特权文化,中国才能真正走入现代民族国家,

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观才有立足之地。

user avatar

九栋楼只有一个业主,因此我国根本不需要业委会,租委会倒是可以搞一个。

user avatar

一百年前就有的事

实现中山先生的伟大遗愿,扶助农工

1926年9月,广州国民政府在政纲中提出减少佃农佃租25%,即从原来一般占主要农产品全部收获量50%租额中减少25%[1],后来南京国民政府也多次宣布要实行二五减租

user avatar

热门评论蚌埠住了。

果然是大善人,喝喝茶,每年就有两千万的赚头。发发善心就能让人感动。

此等正能量新闻应大力传播,大家一起点赞!

user avatar

最近一年,我们反复被各种数字刷得目瞪口呆:

郑爽的日薪,

贪官的赃款,

薇娅的偷税金额,

如今还有再加上一个,周大善人施粥的费用。

其实没必要对某个人口诛笔伐,真的,人往往是复杂的,阶级可能反而更加简单。

如果是一个人,这些财产有没有可能是合法所得?

人家是否有可能就是纯粹出于善意帮助一下自己的租客?

人家帮了你,你却骂人家,人家有没有可能很痛苦

但是作为一整个食利者阶级,这是没有问题的,地主不既然从事生产,他们对生产力的发展没有任何促进作用,他们的社会地位完全是建立在剥削他人的劳动所得的基础之上的。

我们要谈论的不是一两个善人和恶人,而是整个体系。

我们社会主义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就要努力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障碍,就不能让这种不劳而获或者少劳多获的食利者大行其道。

我想这个道理,不但早就被我们这些信奉所谓个人奋斗的青年所认可,即使是那些当年“大善人”们的后代,恐怕也是理解的。

我老家的邻居鹏叔,据说之前的成分就是地主。至于我家的成分,好像是富农。但这不妨碍,我们在房租高昂、应该降房价这个话题上达成共识。

上一次革命的成果是显著的,经过了两代三代,我们这些剥削者或半剥削者的后人,可能就会在新的基础上重新认同马克思。

user avatar

从个人角度,是善事,值得鼓励。

从社会角度,是问题,值得警惕。

合法的未必合理。过去形成的在过去合理的东西,现在也未必合理。

很多人会走两个极端:要么连其过去的合理性也一并否定,要么不肯承认其现在的非合理性。

这都叫不能“具体的,历史的”看问题,缺乏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表现为:对待这件事情要么就得把它彻底打倒,如果不彻底打倒,似乎就无法对它的未来改变提出有效的依据。

这是机械的、静止的看问题,而没有用普遍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所谓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要把事情放在当时的情况下去看其在当时是否合法合理。但是,无论当时多么合法合理,也并不能成为未来继续保持不变的依据。

简单说,【当时】是否合法合理决定了能不能翻旧账。【现在】是否合法合理,决定了下一步应不应该做调整。

比如,我党的土地政策从土地革命时期的“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到抗战时期的“第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到解放战争的“耕者有其田”,到新中国的“农民所有家庭经营”,到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民所有合作经营”,到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到改开时期的“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在到现在的“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历经多重变化和调整,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政策。

放在历史的长河中,谁过去因为历史的机遇形成的那点财富,无论当时是否合理,在新时代不符合新的历史要求和使命的时候,自然也会因新的历史机遇而失去。

要牢记一点,过去获得的财富不是因为你的能力强,而是历史让你富裕。未来的财富调整也不是因为你能力差,而是历史需要调整。你能拥有多少财富,历史因素占90%,运气占5%,个人能力占5%。想明白这一点,也就淡然了,这才是真正的人民史观。

user avatar

看来生育率还是太高了

user avatar

这样的社会,还是少生孩子比较好,免得又给林女士的后代打工交房租。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