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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天津塘沽爆炸中媒体的报道?

回答
天津塘沽大爆炸(“8·12”爆炸事故)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晚,这是一场极其惨烈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天津港及其周边地区造成了巨大破坏和人员伤亡。此次事件发生后,媒体的报道成为了公众了解真相、评估损失、追究责任的重要渠道。以下是对天津塘沽爆炸中媒体报道的详细看法:

一、 媒体报道的积极方面:

1. 快速反应与信息传播:
第一时间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大媒体迅速反应,几乎在爆炸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就发出了初步报道。这使得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到事件的发生,避免了信息真空。
多平台、多角度传播: 传统媒体(电视、报纸、广播)和新媒体(网站、社交媒体、直播平台)迅速联动,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向公众传递了爆炸现场的画面、事态发展、伤亡情况、救援进展等信息。
传递官方信息与权威声音: 在事件初期,媒体承担了传递官方发布的初步信息、事故通报、伤亡数字、救援部署等重要任务,让公众了解官方的初步掌握情况。

2. 关注救援与人道主义精神:
展现救援力量: 媒体镜头聚焦于消防员、武警、医护人员等一线救援人员的英勇事迹,展现了他们的牺牲与奉献精神,激发了公众的感动和对救援人员的敬意。
关注遇难者与伤者: 媒体也关注了遇难者家属的悲痛,以及伤者的救治情况,传递了人道主义关怀。对一些感人的故事进行了深入挖掘和报道。

3. 监督与追问(尤其在新媒体时代):
信息披露的压力: 在事故发生初期,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公众对事故原因、责任主体等信息充满疑问。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的追问和信息挖掘,对推动官方信息披露起到了重要作用。
质疑与倒逼: 一些媒体对事故性质、安全管理漏洞、企业违法经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质疑。例如,对瑞海公司为何能在居民区旁边储存危险化学品、相关审批流程是否存在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报道,起到了监督和倒逼相关部门反思和改进的作用。
公众舆论的形成: 媒体的报道极大地影响了公众舆论,将事故的严重性、责任追究的必要性推到了风口浪尖,促使相关部门不得不做出回应和采取行动。

4. 事后反思与警示:
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媒体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包括企业管理不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监管缺失等,试图还原事故的根本原因。
警示教育: 媒体通过对此次事故的报道,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城市规划与安全距离、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的广泛讨论,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提升。

二、 媒体报道中存在的问题与争议:

1. 信息不准确与混乱:
早期谣言与不实信息: 在事件初期,由于信息传播的快速性和社交媒体的开放性,出现了不少未经证实的消息、猜测甚至谣言,如“核泄漏”、“氰化物大规模扩散”等,给公众带来了恐慌。
数据更新与修正: 最初公布的伤亡人数和受损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准确性,媒体在报道过程中也经历了信息的更新和修正,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信息的不确定性,但也可能造成公众的困惑。

2. 报道的角度与深度不足(尤其是在某些阶段):
过于关注“大场面”而忽视细节: 有些报道侧重于爆炸的震撼画面、救援的紧张气氛,而对事故的深层原因、企业责任、监管漏洞等方面的挖掘不够深入,显得有些浮光掠影。
“喉舌”角色的局限: 在一些敏感问题上,媒体的报道可能受到官方信息发布节奏和角度的影响,未能完全自由地进行独立调查和深入揭露。某些媒体可能更侧重于正面宣传,淡化负面信息。
“信息茧房”效应: 不同的媒体平台和报道角度,可能让不同的受众接收到差异化的信息,形成“信息茧房”,使得公众对事件的整体认知可能存在偏差。

3. 媒体间的竞争与“眼球效应”:
过度炒作与煽情: 在追求新闻热度和点击率的驱动下,部分媒体可能存在过度渲染事故惨状、煽情化处理遇难者故事的情况,触及了部分公众的敏感神经,认为有“吃人血馒头”之嫌。
抢夺“头条”与信息同质化: 为了吸引眼球,一些媒体可能采取了相似的报道策略,导致信息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缺乏新意和深度。

4. 对责任追究的深度与持续性:
后期关注度下降: 在事故发生一段时间后,媒体的关注度可能会逐渐下降,尤其是在深入追究企业责任、法律判决以及未来如何避免类似事故等方面,报道的深度和持续性可能不足。
对复杂问题的解释力: 爆炸事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环境监测、城市规划等复杂问题,媒体在解释和呈现时可能存在专业性不足的情况。

三、 如何看待这些报道?

总的来说,天津塘沽爆炸事故的媒体报道是复杂且多维度的。它既展现了媒体在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也暴露出一些在信息传播、监督责任、专业深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肯定媒体的积极作用: 必须承认,媒体在第一时间传播了关键信息,凝聚了社会力量,关注了救援行动,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监督作用,促进了后续的问责和反思。
批判其不足之处: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媒体在信息准确性、报道深度、舆论引导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对那些过度煽情、不实报道或回避深层问题的现象,应予以批评。
用户视角的重要性: 作为公众,我们应该以批判性思维来接收和分析媒体信息,多方求证,不被单一信息源所误导,并对媒体的报道保持审慎的态度。
对媒体行业的挑战: 这次事故也给中国媒体行业提出了深刻的挑战,如何在保障新闻自由、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确保报道的客观、准确、负责任,并兼顾人文关怀,是媒体从业者和整个行业需要不断探索和改进的方向。
推动制度性改革: 媒体的报道最终是为了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制度的完善。塘沽爆炸事故的报道,也应该成为推动中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环境管理法规、企业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有力推手。

因此,看待天津塘沽爆炸中的媒体报道,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是需要具体分析不同媒体、不同时间段的报道内容和特点,肯定其贡献,也要正视其存在的问题,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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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情的风险是最低的,刨根问底容易把自己刨进去,风险太大,还会蹦出一帮闲人马大姐一样的人物用键盘高喊着救人要紧,先救人其他的之后再说的指尖孩子们骂,所以不如连夜来两张煽情的图,打上祈福两个字来的安全,既收买了人心,又顺应了历史发展,还等于是做了一点点微小的工作,当然最重要的是军队一律不许经商,这个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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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三大官媒之外,其他媒体的表现简直一地鸡毛、让人无法直视,直观的感受就是:

他们想让天津市变成空城!唯恐市民不害怕!唯恐天下不乱!

我保证不冤枉他们,我多举几个例子:

例1:

交警部门在东海路指挥交通,两公里内禁止无关车辆停车留人,以保证救援通道的畅通。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风向即将改变,居民安置点和现场指挥部调整到上风头。

就这么点事,到《新京报》那里憋出一个大新闻!《爆炸点方圆三公里内紧急撤离!》

内容绘声绘色:记者在东海路公交车站遇到一名特警,对方称,那东西可能在附近,所有人撤离,连指挥部也撤了。此外,记者从前方武警处得知,确实存在氰化钠,大概位置位于核心爆炸区东侧,专业人员正在对氰化钠进行专业处理,方圆三公里人全部撤离。

这么重大的消息,捏造几个“特警甲”、“交警乙”消息来源就敢爆出来。退一步说,就算特警、交警是确有其人,我也不相信这些是他们的原话。我想不出来武警战士为什么要编造谎言,他图什么呢?相反,这些记者编造大新闻的动机倒是很明显。再退一步说,就算真的是战士说的,这么重大的消息难道不用向权威部门核实?这样的新闻发出来记者难道不知道会造成社会混乱?全部撤离?放弃了?考虑过失踪者家属的感受吗?

例2:

15日夜看到一则《腾讯财经》署名刘利平的新闻:《

河北诚信称爆炸现场氰化钠不止来自其一家

》,文中一段文字吓得我半死:这些量达数百吨的氰化钠剧毒物质亦无处置方案

在正文中找到相关细节,原话是:截至晚间8点,智群申表示尚未得到其公司现场员工对现场情况的反馈,亦不知晓处理方案。

妓者真够不要脸的:他采访的是化工原料的生产厂家的经理,生产厂家不知道现场处理方案是很正常的。但:厂家不知道方案不代表指挥部无方案!

我不相信刘利平妓者不清楚这些文字的差别!他根本就是故意制造恐慌!!

实际情况是:对氰化钠的处理方案很清楚,对集中存放的氰化钠将在武警护送下运回河北由生产厂家回收,对可能散落残留的氰化钠已准备了数百吨双氧水用于分解。

例3:

《京华时报》爆炸性新闻!官方公布的数字不包括这些没有编制的消防员!!

编制制度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制度,民怨很深。无编制人员与有编制人员相比,在工资、福利等方面都相差很多,这次更离谱了,连死了人了也不统计没有编制的消防员?人命关天也分等级?

先不必急着愤怒,因为这是假新闻,实际情况是:

我国现行制度,港口(天津港)有自己的公安局、消防队,与天津市的公安局、消防队是不同的单位,之间没有从属关系。而记者采访的是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周天,周天的原话是:港务局的消防员不在天津市消防局的管辖范围,所以无法统计相关数据。这是地道的实话,单位A的领导如何知道单位B的信息?

但是我敢打包票,这些所谓的没有编制的消防员的伤亡也一定统计在总伤亡中。官方公布的总伤亡中,百分百包含所有消防员,不管他有没有编制!

京华时报的记者也很清楚这一点,他完全可以用港务局系统消防员武警系统消防员来区分,而故意用有无编制,只不过利用群众对编制制度的不满,在灾后救援中激化矛盾,闹出更大的动静。这不?港区消防队员家属已经闹到新闻发布会,又有了更大的新闻可以报道!妓者的愿望达成了!

与武警系统消防员相比,港务局系统的消防员不是弱势而是强势。武警的小伙子们多数是义务兵,每月只有400元左右的津贴,而港务局的消防员的收入要高的多(有资料说4000左右),社会地位也高,这也是为什么到港务局当消防员要托关系。也再次说明了,不同系统的消防员和有无编制风马牛不相及!

例4:

人心惶惶,大家都在担心空气、水是否受到污染,可惜看到的全是触目惊心的坏消息:《叉叉叉超标》、《空气重度污染!》……

对危险情况的夸大其词是家常便饭,比如:环保部门设置了5个废水监测点36小时内不断监测水质,仅有其中1个监测点的氰化物超标1次,结果印到报纸上变成加粗的黑体字《5个废水监测点氰化物超标

财新网则在报道中采访了一大堆专家,大肆渲染氰化物的毒性,说氰化物一旦污水进入供水系统,如何如何。但是却选择性忽视塘沽的水源地在170公里外这个事实,污水再怎么泄漏也不可能进入供水系统!

妓者们如果还有一点人味就用大标题向市民清晰传递如下事实:

  • 空气质量黄色预警早在爆炸发生前一天已经发布(天津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11日至14日空气质量重度污染),天津的空气本来就不好,并未因为火灾变得更差
  • 事故发生后爆炸点周边设立的17个大气监测点24小时不间断检测,仅检出1次氰化物略有超标,现已恢复正常,其他指标与往年同期无明显变化,请放心呼吸
  • 事故区域的污水中氰化物超标2.1倍(很小),而且早在8月13日,事故区域的污水入海口已经全部封闭,对外界环境造成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
  • 塘沽本地的水是咸的无法饮用,我们日常用水的水源地是河北省迁西县滦河中下游的潘家口水库,距离塘沽直线距离170公里(所以,咱别批发农夫山泉了行不行?有点烦!@我媳妇)

例5

《每日新报》的报道:副市长关于善后工作的讲话:“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敷衍群众”、“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制定相关方案,开展好善后工作”。

讲话中半个字也没提到“回购”,但腾讯新闻转载时给的大标题是:《副市长再谈房屋回购:不回避、不推卸、不敷衍》

副市长明明在讲善后工作,这些小编心里跟明镜似得,无限提高受灾群众的心理预期,当希望破灭的那一刻,黑锅政府背。受灾群众对政府更加不信任,政府与受灾群众产生对立,这些媒体就高兴了。

不断补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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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收集整理这些信息,我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不求回报,只希望这些被点名的媒体能痛改前非,不要再当搅屎棍了,不要再与社会稳定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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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有些人仍不思悔改,一个人签名是:澎湃新闻的记者,给我发了一个私信:你真是不怕遭报应。从前线下来的人留。

我想回一句: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结果发不出去(我被屏蔽了),这个澎湃新闻的郭琛同志真是机智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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