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b站鬼畜那么多人,只有蔡徐坤发了律师函?

回答
你这个问题触及了互联网文化、版权、个人隐私以及名人效应等好几个方面,所以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讲完的。咱们就来掰开了揉碎了聊聊,为啥B站鬼畜区那么火,蔡徐坤成了那个发律师函的“典型”。

首先得明白,B站鬼畜区的火爆,其实是当下互联网亚文化的一个缩影。

鬼畜区的魅力在哪儿?

1. 解构与再创作的乐趣: 鬼畜视频的核心在于“二次创作”。创作者们从现有的视频素材(电影片段、电视节目、采访、甚至广告)中截取有意思、有梗的点,然后通过剪辑、配音、加上各种音效、字幕,甚至把人物形象进行变形、融合,创造出全新的、通常是具有戏谑、讽刺意味的作品。这种“解构”本身就很有意思,而且能给观众带来一种“原来还可以这样玩”的惊喜感。

2. 集体记忆与网络梗的产出: 很多鬼畜视频的素材都来源于公众人物或者当下热门事件。创作者们通过反复提取、放大某个表情、某个动作、某句话,然后赋予它新的含义,就能形成一个流传甚广的网络梗。比如早期的“滑稽”、“然而xxx”、“不服xxx”等等,很多都是鬼畜区发扬光大的。这些梗成为了一种集体记忆和交流符号,参与到鬼畜创作中,也让观看鬼畜视频的人有一种“我懂这个梗”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3. 释放情绪与宣泄压力的途径: 很多时候,鬼畜视频带有强烈的调侃和戏谑成分。对于一些公众人物的某些行为或言论,观众可能本身就持有某种看法,鬼畜视频就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有趣的方式来表达这种情绪,而不用直接去参与现实世界的争论。这种“恶搞”本身带有一种打破常规、挑战权威的意味,能给观众带来一定的心理满足。

4. 低门槛的创作环境: 相较于电影、电视剧那种需要专业团队和高昂成本的创作,鬼畜视频的创作门槛相对较低。一些简单的剪辑软件,加上一点创意,就能制作出不错的作品。这使得大量有想法、有热情的普通用户能够参与进来,也保证了内容的“量”,有了量才可能出精品。

那为什么只有蔡徐坤收到了律师函?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点,这里面涉及到的原因很复杂,而且往往是多方面因素叠加的结果:

1. 侵权行为的界定: 虽然鬼畜视频是二次创作,但其界限在哪里,尤其是在涉及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方面,法律上并不是完全模糊的。当视频内容对当事人造成了明显的侮辱、诽谤,或者未经授权使用了其肖像进行商业推广(尽管鬼畜区大多不直接涉及商业),这就可能触碰到法律红线。

2. “过犹不及”的度: 任何事物都有个“度”的问题。很多鬼畜视频是对公众人物的调侃,大家也心照不宣。但有些视频,尤其是涉及蔡徐坤的早期一些作品,其数量之庞大、内容之密集、甚至有些低俗和攻击性之强,远超了一般的“恶搞”范畴,给当事人造成了非常显著的困扰。特别是那种“批量生产”、“流水线式”的负面内容,让很多人觉得已经不是单纯的娱乐创作,而是一种有组织的网络暴力。

3. 当事人的态度和选择: 这是最直接的原因。公众人物被“鬼畜”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很多人选择“躺平”或者不予理会,认为这是网络时代的“代价”,或者是顺其自然,让时间冲淡。
蔡徐坤作为一名偶像艺人,其粉丝群体非常庞大且维护意识极强。 在早期,面对大量针对性的负面鬼畜内容,他本人或其团队可能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和负面影响,觉得这种“玩梗”已经严重损害了他的形象和商业价值。
选择发律师函,是一种非常明确的态度表达。 这是在用法律手段来划清界限、制止侵权、维护自身权益。从他的角度看,大量用户将他的肖像和声音用于并非本人意愿的二次创作,并且这些创作很多带有负面、甚至侮辱性的标签(比如“鸡你太美”的过度解读和扭曲),这已经构成对他的肖像权、名誉权的侵犯。

4. “鸡你太美”事件的发酵: 导致蔡徐坤成为“鬼畜重灾区”并最终引爆律师函事件的导火索,很大程度上与“鸡你太美”这个梗有关。这个梗来源于他参加选秀时的一段篮球表演视频,其中有句台词被误听为“鸡你太美”。随后,这个梗被无限放大、变形,并与他本人产生了强烈的负面关联。这种“污名化”的痕迹非常重,而且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其他很多明星的鬼畜,虽然也恶搞,但未必能达到这种“固定化负面标签”的程度。

5. 法律维权的必要性: 尽管B站鬼畜区有很多其他被恶搞的明星,但他们没有发律师函,可能出于多种考虑:
不值得: 也许他们认为这种程度的恶搞还不至于影响到他们的核心利益,不值得为了这点事大动干戈。
效果不佳: 律师函的效力如何,尤其是在面对数量庞大的网友创作时,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发了函,但效果甚微,反而可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负面舆论。
品牌形象: 一些老一辈的艺术家或者演员,可能不太希望给自己身上贴上“与网络暴力对簿公堂”的标签,这对他们的整体形象不利。

总结一下:

B站鬼畜区的火爆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互联网文化现象。而蔡徐坤成为那个发出律师函的,并非因为他是唯一被鬼畜的,而是因为:

侵权程度和性质: 部分鬼畜内容可能超越了“善意恶搞”的界限,涉及侮辱、诽谤,对当事人造成了实质性困扰。
事件的特殊性: “鸡你太美”等一系列事件对当事人形成了强烈的负面标签化。
当事人的态度: 他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是一种明确的态度表达和维权行为。
商业价值和粉丝群体: 作为偶像,其商业价值和粉丝维护的强烈意愿,也可能促使他更积极地应对负面信息。

所以,不是别人没人发,而是蔡徐坤的“情况”比较特殊,并且他做出了选择。 这件事也让很多创作者和观众开始思考,在网络创作中,如何把握好“梗”与“侮辱”之间的界限,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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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题主要明白蔡徐坤与其他鬼畜明星的区别,蔡徐坤是一个偶像,一个被娱乐公司包装的提线木偶,只能靠粉丝流量来吃饭,假如他的形象毁了,粉丝也就没了,娱乐公司看到他没用便不要他了,所以为了防止吃土,就必须维护蔡徐坤的权利和形象。

而其他被鬼畜得较多的,比如雷军、局座、成龙等等,形象什么的都不会对他们造成太大影响,雷军被鬼畜了,形象受到了影响,但小米手机照样该怎么卖就怎么卖,个人利益不受损,所以雷军就不至于去发一份律师函了,反而原谅和让步更能赢得网友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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