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其實就是“幫甲方做出甲方想要的東西”,無論做得有多牛逼,跑偏了那甲方就不會給你結賬~~
我去年做的眾多項目其中一個是巴西主題,三首曲子,前兩首都是比較常見的桑巴曲風,通過了,第三首我想搞得不一樣,就做成了巴西爵士,結果甲方沒聽過這種音樂,愣說沒有巴西味兒。。。我只好給改成了甲方能聽懂的曲風~~
還有另一個項目其中一首,我做成了古典音樂田園風,我自己覺得很扣題,項目經理也說聽起來比他預想得要好,結果提交給領導聽,領導竟然駁回方案,我就又一次往“沒有逼格、沒有意思”的方向改了,通過了。。。
其實這種事我也理解不了,因為我做的東西到了甲方那裡並不是最終的出口,你要說就是甲方留著自己在家聽那肯定他說啥我幹啥,可甲方還要再賣給消費者,消費者都是老外,老外怎麼可能沒有聽過更多類型的音樂呢?何來領導理解不了就表示消費者也接受不了一說?我還覺得參考的競品做得太糊弄事呢~~
但現在業內都是這個逼樣,一群啥也不是的人說了算,你說怎麼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