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历史上有哪些一开始在本国不受重视,传到国外被改良后,原产国开始疯狂追捧的事物?

回答
历史上有不少事物在原产国最初并不被重视,甚至被视为粗鄙或廉价,但传到国外后却被发扬光大,甚至改良得更具吸引力,最终又反过来影响了原产国,引发了新一轮的追捧。这种现象往往是因为文化差异、经济发展水平、技术创新,以及营销推广的策略等多种因素交织而成。

以下是一些比较典型的例子,并尽可能详细地讲述:

1. 茶叶(最初的民间饮品到全球奢饰品)

原产国(中国): 茶叶在中国有着悠久的饮用历史,但最初它主要是一种草药饮品,用于药用和提神醒脑。它的普及是从唐代开始,逐渐从贵族走向平民。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茶的饮用方式相对简单,以煮或泡为主,并且中国人也早已习惯了它的存在,并未将其视为一种特别“稀罕”或需要“改良”的事物。虽然有精美的茶具和复杂的泡茶技艺(如宋代的点茶),但这更多是艺术和文化层面的延伸,而非产品本身的革命性改变。而且,在出口早期,中国茶叶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其作为商品,而非被赋予了新的文化内涵。

传播到国外(欧洲): 17世纪,茶叶经由荷兰和英国商人传入欧洲。起初,茶叶是一种极为昂贵的奢侈品,只有皇室贵族和富商才能负担得起。欧洲人对这种来自东方的神秘饮品充满好奇。

在国外的改良与发展:
饮用方式的革新: 欧洲人引入了“下午茶”的概念。这种精致的社交仪式,搭配着甜点、三明治和餐具,将饮茶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生活方式层面。这与中国传统的饮茶习惯大相径庭。
技术与标准化: 欧洲人(尤其是英国人)在茶叶的种植、加工、包装和运输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和改良。他们在中国茶叶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种植技术和统一的加工标准,生产出更为稳定、易于冲泡且符合欧洲人口味的茶叶。
新口味的创造: 为了适应欧洲人的口味,英国人开始尝试拼配(Blending)茶叶,创造出如“英式早餐茶”、“伯爵茶”(添加佛手柑香料)等新的口味,这些都是在中国传统茶叶中少见的。
品牌化与营销: 像立顿(Lipton)、川宁(Twinings)等品牌通过大规模的生产、精美的包装和成功的市场营销,将茶叶变成了全球性的商品,并与“健康”、“活力”、“精致”等概念紧密联系。

原产国(中国)的反向追捧: 当欧洲人将茶叶以全新的方式(下午茶文化、拼配茶、品牌化产品)推向世界,并赚取巨额利润后,中国人也开始重新审视茶叶的价值。尤其是近代以来,随着西学东渐,中国开始从西方学习并引进这些“被改良”的茶叶文化和商业模式。
中国开始发展自己的品牌茶、速溶茶,并学习欧洲的下午茶文化,在国内推广。
中国商家也开始重视茶叶的包装和营销,试图将中国茶打造成国际品牌。
一些中国人开始欣赏“原产地”的中国茶,但饮用方式和对茶叶的认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西方的影响。例如,中国也开始流行下午茶,虽然其形式可能与英式下午茶略有不同,但其概念的引入无疑是受到西方影响的。

2. 土豆(从贫民食物到“国菜”的地位飞跃)

原产国(南美安第斯地区): 土豆(马铃薯)起源于今天的秘鲁和玻利维亚地区,并被当地的印加人以及更早的安第斯文明种植和食用了数千年。然而,在当时,它更多是一种朴实的农作物,是贫苦农民的主食,尽管它营养丰富且易于种植,但在上层社会或贵族眼中,它可能不如玉米、肉类等那么“高贵”。

传播到国外(欧洲): 16世纪,随着西班牙殖民者的到来,土豆被带到了欧洲。

在国外的改良与发展:
初期不被接受: 土豆刚传入欧洲时,欧洲人普遍不信任甚至排斥它。人们认为它“长在地下”,带有泥土气息,容易让人联想到疾病(当时欧洲正经历梅毒等疾病的困扰),甚至有人认为它有毒。一些地区将其视为“喂猪的饲料”。
科学推广与鼓励: 一些有远见的欧洲人,如法国的帕门捷(Parmentier),为推广土豆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他通过在巴黎近郊种植土豆,并雇佣士兵守卫,制造一种“稀有珍贵”的假象,吸引人们去尝试。他还组织宴会,用土豆制作各种菜肴,展示其美味和营养。许多国家也开始鼓励种植土豆,因为它产量高,耐贫瘠,且能缓解饥荒。
作为主食的普及: 土豆在欧洲,尤其是在爱尔兰、德国、东欧等地,成为了最重要的主食。它易于种植,产量高,能够养活大量人口,有效缓解了饥荒问题。
烹饪方式的多样化: 欧洲人开发了各种烹饪土豆的方法,如烤、煮、炸、炖等,并将其融入到各种菜肴中,使其成为西餐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产国(秘鲁等国)的反向追捧:
随着土豆在世界范围内的巨大成功,尤其是在欧洲的普及和被视为重要的食物来源后,原产地的安第斯国家才开始更加重视土豆的价值,并意识到其在全球食物体系中的重要性。
秘鲁等国也开始更加积极地研究和推广本土的土豆品种。秘鲁现在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土豆品种,并以此为傲。
“秘鲁菜”的兴起,也让土豆重新被赋予了更高级的烹饪意义,成为许多精致菜肴的关键食材,而不是仅仅作为贫民的日常食物。
世界各地对土豆的关注,也促进了秘鲁等国对土豆文化和遗传资源的保护和研究。

3. 咖啡(阿拉伯的提神饮品到全球的社交饮品)

原产国(埃塞俄比亚高原): 咖啡豆最早是在埃塞俄比亚的卡法地区被发现,并由当地人发现其提神醒脑的功效。早期,咖啡可能被直接咀嚼,或者与脂肪混合制成能量棒。

传播到国外(也门、奥斯曼帝国): 咖啡最早是通过阿拉伯世界传播开来的,尤其是在也门,开始被种植和烘焙,并发展出咖啡馆(Qahveh Khaneh)这种社交场所,成为重要的文化符号。

在国外的改良与发展:
欧洲咖啡馆的兴盛: 17世纪,咖啡传入欧洲,并在威尼斯、伦敦、巴黎等地开设了咖啡馆。这些咖啡馆迅速成为知识分子、商人和政治家交流思想、讨论时事的重要社交场所。这是一种全新的文化体验。
口味的调整与创新: 欧洲人发明了煮咖啡的技法,并开始加入糖、牛奶、奶油等调味品,创造出适合欧洲人口味的咖啡饮品。
咖啡种植的全球化: 欧洲殖民者将咖啡种植技术带到了亚洲(印度尼西亚)、非洲和拉丁美洲,开启了咖啡大规模生产和全球贸易的时代。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咖啡的生产方式和成本。
咖啡文化的多元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世界各地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咖啡文化,从意大利的浓缩咖啡(Espresso)到美国的滴滤咖啡,再到北欧的浅烘焙咖啡,咖啡的饮用方式和口味变得极其多样。
咖啡的品牌化与工业化: 星巴克(Starbucks)等连锁咖啡店的崛起,将咖啡文化推向了极致,使其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时尚消费品和生活方式的象征。

原产国(埃塞俄比亚)的反向追捧:
虽然埃塞俄比亚是咖啡的故乡,但其咖啡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要局限于国内的传统饮用方式。
随着全球咖啡市场的蓬勃发展和西方咖啡文化的渗透,埃塞俄比亚也开始重新审视并推广其本土的咖啡文化和高质量的阿拉比卡咖啡豆。
埃塞俄比亚人也开始学习并接受一些国际化的咖啡饮用方式,例如“咖啡仪式”(Coffee Ceremony)的现代化呈现,以及一些更现代化的咖啡馆的出现。
埃塞俄比亚政府和咖啡种植者也更加重视咖啡的品质和品牌建设,希望将“咖啡的故乡”这一身份转化为国际竞争力。

4. 足球(起源于英国的草根运动到全球第一运动)

起源国(英国): 足球运动(现代规则下的)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最初,足球在英国的学校和工人阶级社区中非常流行。它是一种草根、朴实的体育活动,没有太多的商业化和专业的包装。尽管足球在英国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但其吸引力主要集中在英国本土,并且可能在某些精英阶层眼中,它仍然被视为一种比较粗鲁的运动。

传播到国外(全球): 随着英国的工业化和殖民扩张,足球运动被带到了世界各地,尤其是在欧洲和南美洲。

在国外的改良与发展:
战术和技术的创新: 南美国家,如巴西、阿根廷等,在足球战术和技术上进行了革命性的创新,发展出了强调个人技巧、创造力和华丽风格的“桑巴足球”、“探戈足球”等。这些风格极具观赏性,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
商业化与全球化运作: 欧洲各国(尤其是英格兰、西班牙、意大利、德国)将足球高度商业化和职业化。成立了完善的联赛体系、俱乐部运营模式和转会制度。
国际赛事的推动: 世界杯(FIFA World Cup)等国际赛事的举办,将足球推向了全球舞台,极大地提升了这项运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媒体的传播与明星效应: 媒体对足球的密集报道和对球星的包装,造就了无数国际巨星,进一步点燃了全球的足球热情。
普及与本土化: 足球运动在世界各地都得到了极大的普及,并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特点进行了本土化改造,形成了各自独特的足球风格和联赛特色。

原产国(英国)的反向追捧:
当足球成为全球第一运动,并且许多国家的足球水平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越了英格兰时,英国人也对这项“自己创造的运动”重新燃起了更深层次的热情和自豪感。
英国的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Premier League),正是通过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并加入英式足球的传统,最终成为了世界上最受欢迎、商业运作最成功的足球联赛之一。
英国媒体和球迷对足球的热爱,以及对国家队的支持,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全球足球热潮的反向激励。

总结一下这些案例的共性:

1. 文化适应性: 原产国的事物可能仅仅满足了当地的基本需求或文化习惯。传到国外后,为了迎合新的消费群体和文化背景,经过了大量的“本土化改良”,使其更具吸引力。
2. 商业化与包装: 国外往往更擅长将事物进行品牌化、标准化和市场营销,使其从一种普通物品变成一种有价值的商品或生活方式。
3. 技术与工艺的提升: 很多时候,国外的技术进步或创新应用,使得原产国的事物在品质、效率或多样性上得到了提升。
4. 身份认同的反转: 原产国可能一开始并未充分认识到自身文化或产品的价值,直到它们在国际上获得成功,才开始反思和重新认知,并引发本国人民的“回归式”追捧。

这些案例生动地说明了文化和产品的全球传播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创新和改良往往是跨越国界的,而“外国的月亮”有时也更能照亮“本国的星星”。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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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当然是西洋参,完全就是从屁都不值,烂在路边都没人捡的玩意,摇身一变成了昂贵药品,价格甚至超越中国人参。直到现在,我每次从北美回国,机场里都能看到很多中国人特地去买西洋参(花旗参)……不过我想,如果他们看完了这篇,就知道西洋参是怎样从无人问津,一步步升值到现在的价格了。


要说西洋参,不妨先说说它的土兄弟,人参。可以说,正是因为人参在中国,乃至中国传统医学的地位,才导致了西洋参能够有后来的鸡犬升天。


作为世界上最早食用人参并入药的国家,中国人从来都认为人参是万药之王,比如人快挂了要吊命,来一锅参汤就是最好的办法,木有之一。而且,早在3500多年前甲骨文上,就有人参的“参”字。从这个典型象形文字的字形可以轻松分辨出,最早的参字完全就是一株长在土里的人参,叶、根、茎连须子都一样不少。


中国最早的中药学名著《神农本草经》里,也记载着中国4000年前就已经形成的人参药用的精髓:“人参,味甘微寒,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一名人衔,一名鬼盖。生山谷。”


连神农氏祖师爷都这么认定了,人参在中药中的地位,从来都是高高在上。因此从公元三世纪起,无论气候多么恶劣,人参的出产地长白山总有人冒着风雪前去采参。


采参还有一大堆讲究,人参要由领队的老大负责挖,其他人只能在旁边打下手驱赶蚊虫。老大先要用栓有铜钱的红绒绳套在参叶上,为的是给人参带上笼头,怕参娃娃逃了。接着,要在人参周围划出一米见方的框框,四角再插上四个索拔棍,称之为固宝。最后挖参时,先小心破土,再用光滑的鹿骨钎子慢慢地一根一根地挖参须子。把参须周围的土抠净后,再用青苔茅子将参拉出来。经过这么繁复的程序,一根价值连城的人参才终于到手了。


在中国采参最多的团体,自然是长期居住在长白山一带的女真人。


从16世纪起,女真人在辽东马市的贸易中最常见的交易货物就是人参。作为女真人重要的经济来源,他们所需要的布匹、谷物等,基本都是通过人参贸易之后来换取的。而且,为了要垄断本族人采参的资源,女真人常常杀害进入长白山一带采参的汉族人。后来这些汉人只好逃到朝鲜境内,去采集那里的人参——高丽参。


不过本文不说朝鲜人参,咱们继续说西洋参。当后来女真人的后裔满人建立清朝后,为了保证自家的名贵特产,康熙帝特地降旨,要采参可以,必须先领票拿经营许可,但凡私自偷采的,轻则充军重则问刑。


然而,人参的价值之高,依然刺激着无数人铤而走险,前赴后继地奔往大东北山林。很快,东北人参的供应就跟不上了,到了晚清时期,每年东北只能出产七、八公斤的野山参。然而,野生制品都是越珍惜价格就越贵,利润依然驱动着采参人前去更加寒冷的西伯利亚采参。到后来,甚至连俄罗斯的人参也逐渐挖光了,野山参在远东地区甚至到了濒临灭绝的地步。下图为西伯利亚版人参。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人参生意基本要从这世界上绝迹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改变其命运的事情:一个叫做皮埃尔·杜德美(Pierre Jartoux)的法国耶稣会传教士,在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来到了中国。


此人虽然名义上是个传教士,但是精通地理、数学、植物学,且熟知中国历史。因为其广博的学识,很快康熙便安排他去到蒙养斋,给自己儿子做数学老师(他把牛顿的三个无穷级数公式传入了中国,在教学期间还负责撰写了一本《崇祯历书》)。六年之后,康熙又任命他跟白晋、雷孝思等几个耶稣会的老外,一起负责测制全国舆图。杜德美专门负责冀北、辽东、满洲,以及沿长城一带的测量。


在东北地区考察时,杜德美敏锐地发现,当地很多人都在到处寻找一种叫做“ginseng”的东西。后来跟老乡一打听,他发现这个叫人参的玩意价值不菲。本身精通植物的他,很快就详细地描绘出人参的形态、药性、生长环境、分布区域和采集方法。他自己还亲自服用了人参,认为效果卓越。


1711年4月12日,杜德美把自己关于人参的记录,通过信件发回法国,还附上了他亲手绘制的人参图,并被收录在了一本《耶稣会士通信集》中。两年之后,此文又被转载在了英国皇家学会的《哲学汇刊》上,引起了一些科学家的兴趣。


值得一提的是,杜德美在文章中的一个推断,格外引人注意,他认为在地球上其他地理相似的地方,也有可能发现类似的物种:


“人参产地大致可以说它位于北纬39度-47度之间,东经10度-20度(以北京子午线为基准)之间……这一切使我认为,若世界上还有某个国家生长此种植物,这个国家恐怕是加拿大。因为据在那里生活过的人们所述,那里的森林、山脉与此地的颇为相似。”



这个观点,令另一个法国传教士对此产生了浓厚兴趣。此人叫做约瑟夫·拉菲托(Joseph Lafitau),当时正在加拿大魁北克地区传教(魁北克如今也是加拿大唯一一个法裔占绝对多数的省)。


拉菲托将复刻的人参绘图拿给当地的土著印第安人看,他们立即认出这是种被土话里称为“嘎兰特恩”的草药。但是,印第安部落只是将它当作一种轻度兴奋剂,滋补剂或是消化助剂,还有些人把它的茎叶汁液涂在身上或衣服上来吸引异性,没有人会像中国人那样,把它当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因此这东西满地都是,根本没有人会特意采集。


拉菲托发现这东西奇货可居,于是将其命名为西洋参(American ginseng),很快消息散播出去,有一些精明的法国商人意识到它巨大的潜在价值,并开始向当地土著收购。


1718年,成箱的西洋参跟着其他货物一起,从加拿大运往到中国,在广州的市集上吸引了巨大的关注。当地的老中医认为,这种产自外国的人参性凉,而不像中国人参性温,因此甚至比中国人参更加有疗效,可以治疗更多的病。


当西洋参被运往北京之后,朝廷太医院的御医们按照中医的传统理论,详细拟订了西洋参的性味、归经以及主要功能,并在《本草备要》中将西洋参列入新增的第一种药,称其“苦甘凉,味厚气薄,补肺降火,生津除烦,虚而有火者相宜。”


有了皇家认证,西洋参也有了资格证书,价格在中国开始狂飙,甚至每克价格超过了黄金。在本地只需要一美元一磅的白菜收购价,在中国可以轻轻松松炒至五倍以上。这种暴利立刻引发了震动加拿大的挖参狂潮,很快加拿大的西洋参也快绝迹了……


没关系,加拿大挖光了,咱们还有大美帝。


1738年,当时还是英属殖民地的宾夕法尼亚省府报发出头条:“很荣幸地向诸位报道,在本省发现了著名的中国人参!”很快,西洋参被大量发现存在于美国的温带森林中,主要产地在西弗吉尼亚州,俄亥俄州,肯塔基州和田纳西州的阿巴拉契亚山脉地区(Appalachian regions)。更可怕的是,在美国只要15美元一磅的美国版西洋参,贴上“花旗参”的洋标签之后,就可以卖到500美元一磅!


惊人的暴利令无数人趋之若鹜。1797年9月,俄亥俄州冒险家约翰·马修斯(John Mathews)带领着一支队伍在东部的大山里披星戴月,连续四天四夜不眠不睡地疯狂挖参。(可以想象,人家那种野蛮采参肯定没有咱们这么讲究,这么多套路。)这期间,他们每人每天都可以采集到60磅西洋参之多。(美国历史频道2014年特地制作了专题纪录片《阿巴拉契亚的亡命之徒》记录这段历史)


可以说,无数北美暴发户都是借助着西洋参,挖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成为了最早的巨富阶级。西洋参贸易也成就了美国最早的第一批千万富翁,比如著名的丹尼尔·布恩(Daniel Boone,下图)以及约翰·雅各布·阿斯特(John Jacob Astor)。


美国国父华盛顿也在日记中记载了这样的一段:他亲眼目睹匹兹堡到费城两座城市之间的道路上,塞满了各种满载着西洋参的货车、火车和马匹,每一袋西洋参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1783年2月,美国第一艘到达中国的商船“中国皇后号(Empress of China)”装载了满满的29吨西洋参,历时半年之久,才横跨太平洋来到了珠江的黄埔港,这一票西洋参卖了不可思议的近30万美金,其利润是成本的数倍之多。从此之后,无数满载西洋参的美国商船,络绎不绝地奔赴中国。


到了18世纪后期,每年有大约70吨西洋参从美国新英格兰地区运往中国。据统计,在1820年到1903年之间, 美国共向中国出口了1700万磅西洋参,平均价格大约每磅2.5美元。从1906年到1970年,美国平均每年出口21万5千磅西洋参,并攫取了巨大的利润。


美国对华商船大使、陆军少校塞缪尔·肖(Samuel Shaw)甚至毫不隐瞒自己的得意:“欧洲那帮二货傻了吧唧的,还要动用真金白银来中国买茶叶、丝绸,而我们美国人?呵呵,只要用不值钱的西洋参来换就可以了。如果不是这些中国人,我们的西洋参只能烂在地里无人问津,因此,请容许我感谢这个国家赐予我们的高贵和奢华……”


虽然大美帝地大物博,但是疯狂的挖取还是导致野生西洋参濒临灭绝。美国政府因此出台了保护法,禁止非法采集野生西洋参。但是伟大领袖马克思曾经说过,资本家为了300%的利润率,就可以冒上断头台的危险(马克思:我没说过)。更何况野生西洋参动辄600-800美金一磅的价格,几乎可称是无本万利呢?因此,总是有亡命之徒,不惜铤而走险继续在大山里偷挖。


因此,美国的野生西洋参也基本灭绝了,如今市面上的西洋参99.99999%都是人工栽培的。(1885年,乔治·斯坦顿成功地在纽约州人工繁殖了150英亩的西洋参,从此西洋参人工栽培被广泛采用。)


如今,美国依然是西洋参的最大出产国,直到1994年之前,西洋参还是美国主要的出口商品之一,主要出口地就是远东的中国、韩国、日本等(深信人参功效的)地区。1992年,美国西洋参的出口金额高达1亿4百万美元。


不难猜到,排第二名的西洋参出产国是加拿大,那么第三呢?恐怕你想不到。


中国,是世界上第三大“西洋参”出产国。


自从1994年,中国也引进了西洋参人工栽培技术,并在本土成功繁殖。从此,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不需要完全依赖于进口了……目前,中国市场上的西洋参,约有一半以上是国内种植的,土生土长的“西洋参”。


对于西洋参的功效,如今的宣传主要是跟红牛类似,可以作为轻度兴奋剂,补充人的精力,并提高免疫力,以及……防治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糖尿病等一系列疾病。但是也有人认为,西洋参只是心理作用,纯粹的安慰剂而已……


究竟孰对孰错,我也给不出答案。唯一清楚的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至今未认证参类有任何医疗作用(包括人参,你清朝太医认证也木有用啊……)。西洋参产品在北美,只能作为保健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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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道导弹。

美国人戈达德是火箭理论(俄国齐奥科夫斯基)到工程(德国冯·布劳恩)的衔接者,理论探讨和实验都相当深入。他1926年开始搞第一枚液体火箭,1931年开始给火箭加程控制导装置,1935年已经能让导弹超音速,这比德国军方至少早了五六年。(冯·布劳恩1934年才毕业)考虑到美国的工业基础和军费潜力,即便拿出德国的一半重视程度,本来40年代也应该是美帝的弹道导弹射柏林。

结果,苏联人让齐奥科夫斯基(1935年去世)的理论停在纸面上,美国军方不重视导弹的远程打击能力,一心只想着要几发面对面的固体火箭弹,或是助推飞机起飞的小火箭,导致时无英雄,V2成名,影响了美国的陆军战略不说(优先占领导弹发射区),二战末期还惹得美苏赛跑抢德国工程师。苏联P1弹道导弹就是复刻V2,美帝更是直接把冯·布劳恩抢回去,从第一代战略导弹用到登月。冷战时期美苏对导弹的疯狂,和30-40年代的相对的冷遇呈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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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国内出版多少年了,无人问津。出了英文版,在国外拿了奖了,作协又是吸收大刘入作协,又是国家领导人接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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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还是我表达不够清楚,虽然我用一句话里出现两个作协来强调重点,还是有些人没有get到。我说的是拿奖前大刘一直没有被以作协为代表的国内主流文学界承认,拿奖后作协各种拉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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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评论里说是我不了解的人,首先是因为你没看懂我指的对象。其次,你了解的真不一定比我多,百度贴吧ID流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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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听过这个沉重的故事:

1992年的3月24日,武汉一个公共汽车站,有人丢下一名弃儿,孩子被交给当时的武汉市育幼院。6月底,美国一位小学老师玛格丽特·库克来到中国,领养了她,为她取名詹纳·库克,带回了美国的马萨诸塞。20年后,詹纳·库克在养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出落得亭亭玉立,还考入了顶尖名校耶鲁大学。她从学校得到一笔研究经费,让她可以去中国寻亲并把这作为一个研究项目。
詹纳寻亲的故事被登到武汉当地的报纸上。文章登在不显眼的地方,但却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竟有50个家庭前来"认领她",他们都迫切希望她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

可怜的孩子们,被亲生父母无情抛弃,被毫无血缘关系的美国人收养,成长、成才。养母教给孩子宽恕和爱,支持她回祖国寻根。如今却要面对50余个家庭争先恐后认亲。

更让人悲伤的是,这并不是个例。

从1993年11月10日中国颁布《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实施办法》起,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被外国人领养的中国孩子已经超过11万人。其中,美国人是领养中国儿童的绝对主力。仅在2004年就有上万中国婴儿通过合法手续,被养父母带回美国。其他国家弃儿以残障或患病为主,但在中国,超过90%是健康女婴。这也是各国养父母,更喜欢领养中国儿童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美国养父母并不是单纯挑选健康婴儿,甚至有人会专门挑选残障儿童。

2010年,美国夫妇Christianne和Jeremy专门来到中国,准备收养天生失明的女婴Lexi,他们在孤儿院见到了Sophi,Sophi虽然视力没有问题,却天生没有双臂、右腿缺少腓骨(右腿比左腿短),被Sophi的不幸遭遇深深打动了。他们把两位女婴同时带回了美国。其实,这对养父母一共收养了7个孤儿,全都是身体患有残疾的孩子。他们有的有严重的心脏病,有的需要坐轮椅,其中还有三个孩子眼睛看不见。

Sophi的笑容

对于这些孩子来说,这对夫妇就是上帝派来的守护神。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在美国生活的中国弃婴已经超过10万人。很多名人家庭,都有中国孩子的身影。


我只想说,愿遗弃惨剧早日从中国消失。愿中国人都能善待自己的骨肉,永远不再需要外国人来帮忙。

7月19日回应几个问题:

1. 这篇答案讲了美国人的几句“好话”,引起“爱国”人士的反感和抨击。

其实,作为前国家公职人员,看看我之前的答案就知道,我并非什么所谓的“美分””带路党“。我的祖国观念和民族荣誉感同样很强烈。我与这些“爱国人士”的区别,可能在于我的思维能力接近于正常人。数十万美国人持续收养中国弃婴,给他们好的成长环境、带给他们在这个世界精彩生活的机会,我们难道不应该发自肺腑地感谢他们吗?中国人讲知恩图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们如果连这样的事情都要喷,良心长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中美之间存在国家利益的竞争和冲突,美国人也并非个个都是善良醇厚,但对于这些善良的收养者,我们应该奉上最真诚的谢意。哪怕你乐意骂美国人全都是人面兽心,也请把这些人排除出来。

2. 关于50个家庭“哄抢”耶鲁姑娘库克的事情,很多人辩白说,人家只是寻亲有什么错?

首先,当初抛弃孩子的人们,你们在良心上应该永远受到谴责。你们到底有没有权利再出现在那个当年被你抛弃的孩子面前,值得好好思考。我个人认为,你们早就失去了为人父母的资格,是你们自己放弃的。

其次,哄抢是客观事实。如果库克是残疾人呢?如果库克不是出类拔萃的耶鲁精英呢?还会有50个家庭如此蜂拥而至吗?大家了解一下其他普通弃婴的寻亲经历就知道了。粉饰太平、掩耳盗铃,这些勾当有意义吗?

3. 评论区有女生讲了自己当年被亲生父母以600元价格卖给养母的经历,我讲了一句:对你的养母说声谢谢。一些网友批评我,说这是贩卖人口的行为。

首先,谁会花600块钱去买一个女婴并把她养大?如果有人这么做,我会认为他比单纯收养更值得敬佩。这样的人越多,这个世界被遗弃到马路边、公交站、垃圾桶、洗手间的女婴就会越少。

其次,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以营利为目的,将亲生儿女卖给他人,按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注意,这里强调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如果因为重男轻女思想,将女儿送给他人抚养,收取不明显超过合理数额的营养费等名义财物的,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这位姑娘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不构成违法犯罪。当然,重男轻女思想和割舍亲生骨肉的残酷做法,都应该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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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白人啊,在本国就是一群loser。没工作没存款没女友。

来到中国。不管会不会教课,都能当外教,工资不菲。一大批女孩子追着跪舔,比如成都兰桂坊当街给白人**。比如留学英国的高学历白富美嫁给英国酒保,比如一大批免费送炮怀了孩子然后被踹了的女白领啊。

而且这些女的被垃圾白人上了还自己心理安慰呢。白人比中国男人绅士,比中国男人有品味,我们是自由恋爱,我不要求他有房有车,阶级不同怕什么我们相爱不就好了?我怀了孩子他把我踹了是因为他有苦衷。(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原来让女孩子当街口就是绅士啊。把女孩子家暴打死就是绅士啊。把怀了孩子的女人抛弃了就是绅士啊。)

换成同样条件的中国男人。呵呵,我们阶级不同怎么可能有共同语言?没房没车凭什么要我下嫁给你?我是女权主义者,我不要生孩子,生孩子是男权社会对女人的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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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驳壳枪算不算。以前看的央视的纪录片,说是驳壳枪刚发明出来的时候,射程和精度不如步枪,火力不如机枪,枪口还总是上下跳,被西方人视为鸡肋。后来,驳壳枪被引入中国,却大显神通大受欢迎(中国人把驳壳枪横过来打,变枪口上下跳动为横向摆动,如果面对的敌人是好几个站成一排,命中率更会有所提升,更何况驳壳枪容弹量大,对于买不起机枪的中国人来说已经很厉害了)。据说驳壳枪的发明者因为发明了这么个鸡肋一直被嘲讽,但是,当他知道中国人把驳壳枪用的出神入化之后,完全就是一副“沉冤昭雪”的态度――中国人那样才是驳壳枪的正确使用姿势!所有污蔑老子枪不好使的都是使用方式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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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前

去芬兰贸易的瑞典商人:哎呀,鱼都放臭了,扔了可惜,不如拿去跟那帮土著换点毛皮(奸商笑)

N年后

芬兰土著:那个,你们还有没有那种鱼,就是很臭的那种(流着哈喇子说到)

瑞典商人:那玩意你们竟然吃上瘾了?

于是这帮瑞典人也好奇地品尝起了臭鱼,也上瘾了,回去愉快地腌鲱鱼去了

结果成了从爱尔兰到契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地surstrom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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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楼上的西洋参,好歹和国内人参同属,跟中药挂钩说有功效有人买也不见怪。

我说的这个才是丧心病狂,南美十字花科的,类似萝卜和土豆的东西,类似萝卜和土豆的东西!类似萝卜和土豆的东西!!

到中国摇身一变,变成了保健食品。各种神奇功效层出不穷,何止是身价倍增,身价百倍增都有了。

真是佩服各类媒体的反复洗脑和各种线下宣传。真是敢想啊,让人大开眼界。

我说的就是南美洲的神奇植物-----玛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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