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当事人的自述,可以看出来在事发之后下药男本身自己是毫无悔意的。
我很早以前就说过,对偷拍和所谓猥亵所谓咸猪手的小小惩罚实际上就等于是在纵容犯罪行为的发生。
没有达到真正威慑效果的惩戒,实际上就是在用受害者的权益来维稳。
犯罪成本太低,很多人甚至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看一下当事女生的自述,以及聊天记录里下药男的嘴脸:
有一说一,这件事情里,店家做得非常好,同样,当事女生的愿意站出来的态度值得欣赏。
希望所有遭受无论是性侵害还是骚扰的女性也同样能够站出来发出自己的声音。
属于自己的权益,要争取;
没有必要的宽容,要摈弃。
错的是犯错的人,不是你。
不知道受害人有没有当场报警。
个人认为,遇到这事应该当场报警+开录音,直到接警结束。
另,看赵南溪逼乎点赞的答案,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典型知乎男。
所以,一个普普通通的典型知乎男,???
真是防不胜防啊。
身为女性,在社会上不仅要防备陌生人,更要防备熟人对你下手。
哪怕是认识了几年的学长,都要对其抱有极高的警惕性,否则一个不小心,你就中招。
我不记得是哪个人说过的话,我觉得用在这里很合适:
【女性必须像非洲大草原上的羚羊,随时随地警惕着周围的风吹草动,永无放松的一刻。因为放松的刹那,就是她们的死期。】
【但我们人类社会,不应该是非洲大草原】
这个女孩很幸运,她比99.99%被熟人性侵的女孩都幸运得多。有这么一家店,有这么一个充满正义感的店长,保护了她。
但如同她自己所说:【我们能依靠的不该只有幸运】
这次是赵南溪下药不成功。
如果他成功了呢?
当他成功之后,事态便会极大的扭转。
网民们会立刻把矛头转向这个女孩,他们会怀疑她早就和赵南溪有一腿,如今爆出来不过是嫖资没谈拢。以及他们一定会指责女孩当天穿着暴露才会引得赵南溪下药。
然后会有许多匿名用户伪装成女孩的“同学朋友”,“曝光”这个女孩私底下都是如何“放荡”,暗示她被下药都是活该的。
我想,这个女孩害怕的不仅仅是赵南溪对她的恶意,更是后怕于若那天赵南溪得手了,她将会面对一个何等恐怖的地狱。
所有人都会指责她,说她不对。
【你为什么要跟他出去吃饭】
【你为什么要穿成那样】
【你为什么要勾引他】
【你为什么不检点】
一层一层,直至将早已痛苦绝望的女孩打入地狱。
非死亡不得解脱。
这等光景,哪怕只是想一想,女孩都要吓飞了。
所以她不能原谅。
我们也不能。
话说,下药者的妈妈还想加受害女孩微信呢。
好想知道他妈会怎么撒泼打滚跪地求饶,毕竟养出了这样的玩意,教育得真好呢。
赵南溪涉嫌强奸罪一案中,有两个入罪的难点,解决不了这两个难点,被指控向被害人杯子里投放白色粉末的赵南溪脱罪的可能性就会非常大。
一、定罪的困难
如果要定强奸罪,那么首先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强奸的故意,但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称“赵某趁朱某离开餐桌时,向其饮用的水杯里投放白色粉末,试图让朱某饮用,寻求刺激”,赵某的行为只是寻求刺激而非“发生性行为”,因此要定强奸罪有一定的困难。
那么投放危险物质罪呢?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而本案中赵南溪被指控向被害人的水杯投放粉末,没有危害不特定人群及公共安全,因此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那么“口袋罪”寻衅滋事罪总可以了吧,未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而这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行为是“(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不难发现,即便是口袋罪,也未必能装得下本案。
至于本案的犯罪停止形态是既遂、未遂还是预备,我觉得在没有理清罪名认定前,对犯罪停止形态的讨论其实是没有意义的。
那朋友们可能会问了,既然强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寻衅滋事罪都不一定能构成,那么为什么公安机关以强奸罪来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的呢?我自己认为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可能是赵南溪在讯问过程中有透露出希望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言语,公安机关因此而指控强奸罪。但事实上,即便如此,也必须构建“想要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与“投放粉末行为”的关联性才能成功入罪。
第二种可能就是公安机关也不知道该适用什么罪名,综合考虑以后,发现强奸罪的指控相对贴近大家对这个案件案情的猜测,而且也能回应大众舆论的关切,因此才以强奸罪进行立案。
作为主办刑事犯罪的律师,我必须说一句,因侦查阶段指控罪名错误而被检察院更改罪名起诉甚至不予起诉的案子并不是少数。所以目前这个案件最终能不能以强奸罪定罪,赵南溪会不会受到刑罚制裁还不容乐观。
二、取证的困难:
根据新闻报道,店员发现赵南溪投放白色粉末后,旋即借故将水杯收走放在后厨保存证据——但是问题来了,从水杯被收走放倒后厨,到警方对水杯进行鉴定的这个中间过程中,有多少人碰过水杯、水杯里的水有没有被污染,没有人知道,再对这杯水进行鉴定,其实没有什么意义。
如果赵南溪在讯问过程中一口咬定、咬死自己投放的白色粉末只是白砂糖,那么他的律师很有可能会抓住这一点对鉴定意见进行反击。
在赵南溪的案子里,既有法律适用的难点,也有取证的难点,但我认为归根到底难点还是在于取证。希望公安机关在侦办该案的时候,能够顺利解决上述两个问题,让有罪者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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