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南京夫子庙「锦衣卫」佩刀被没收?

回答
看待南京夫子庙“锦衣卫”佩刀被没收的事件,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这其中涉及到历史文化传承、公共安全管理、执法规范以及社会舆论等多个层面。

事件梗概(根据常见报道推测):

在南京夫子庙这样的旅游景点,可能会有一些商家或个人为了吸引游客、营造历史氛围,会身着仿古服饰,其中可能包括一些模仿明朝“锦衣卫”的装束,并佩戴仿真刀具等道具。在某个时间点,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景区管理方)在检查中发现这些“锦衣卫”佩戴的刀具,虽然可能是仿真道具,但因其形制过于逼真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公共场所的相关规定,而对其进行了没收。

如何看待这件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历史文化传承与商业化演绎的界限:

积极方面(商家/表演者意图):
吸引游客,提升体验: 在夫子庙这样的历史文化街区,商家或表演者通过身着古装、佩戴道具,可以一定程度上重现历史场景,增加景点的文化吸引力和游客的沉浸感。这是一种商业化手段,也是一种对历史文化的生动演绎,能让游客更直观地感受历史。
创新和创意: 这种形式也是一种商业创新,尝试将历史人物IP与旅游体验相结合,是很多文化景区常见的做法。
争议与问题:
是否过度商业化和扭曲历史: 一方面,过度夸张或不符合史实的装扮,可能会误导游客对历史的认知。另一方面,将严肃的历史职业“锦衣卫”进行娱乐化处理,是否是对历史人物形象的尊重,也存在讨论空间。
“锦衣卫”的特殊历史含义: “锦衣卫”在历史上是一个带有压迫和特务性质的机构,将其作为一种单纯的吸引游客的“角色扮演”,忽略了其复杂且负面的历史印记,可能会引起一部分对历史有深入了解的人士的反感。

2. 公共安全与社会治安管理:

强制性原则: 公共场所的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无论刀具是否是仿真品,只要其形制逼真,就可能引起游客的恐慌,尤其是在人流量大的旅游景点。
潜在的风险: 即使是仿真刀具,如果制作工艺粗糙,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如被盗抢、被情绪激动的游客抢夺),也可能成为潜在的危险品。
执法部门的责任: 执法部门(公安、城管等)的职责是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他们有权在公共场所依法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进行管理和查处。

3. 执法规范与尺度把握:

依法依规: 执法部门没收刀具,必然是基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或者景区内部的规定。这些规定通常会禁止在公共场所携带仿真武器或可能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的物品。
界定仿真与真实: 执法过程中,如何准确界定仿真刀具与真实武器,以及如何处理这些物品,需要有明确的执法标准和程序。
执法过程的沟通与解释: 在没收过程中,执法人员是否充分向商家或表演者说明原因,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解释和沟通,这会影响公众对执法的观感。

4. 社会舆论与公众认知:

观点多元化: 对于此类事件,社会上往往存在多元化的声音。
支持执法者: 很多人会支持执法部门的决定,认为这是维护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必要措施。
理解商家/表演者: 也有人会认为商家和表演者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丰富旅游体验,没收行为有些“一刀切”。
关注文化保护: 一部分人可能会从文化传承的角度出发,认为应该找到一种更妥善的方式来演绎历史,而不是简单地禁止。
信息传播的影响: 社交媒体的传播速度快,信息可能被简化或片面化,容易引发情绪化的讨论。

综合分析与建议:

平衡与协调: 这是一个需要平衡文化传承、商业发展与公共安全需求的典型案例。关键在于找到一个合适的“度”。
明确规范: 相关部门可以出台更明确的规定,界定哪些形式的古装扮演和道具使用是允许的,哪些是禁止的,并向商家进行清晰的宣传和指导。例如,可以规定道具的材质(如不能是金属)、形制(如不能过于逼真或带有攻击性)等。
分类管理: 对于夫子庙这样的历史文化街区,可以考虑对历史人物的扮演和道具使用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某些具有象征意义的职业(如锦衣卫),可以进行更严格的限制,或者要求更符合历史的、不具攻击性的表现形式。
对于其他角色,可以相对宽松,但仍需符合安全规定。
加强沟通与合作: 管理部门可以与景区商家、表演团队加强沟通,共同探讨既能吸引游客又能保证安全和尊重的文化演绎方式。可以组织相关的培训或座谈会,让商家了解相关规定和历史文化的严谨性。
文化教育与引导: 在旅游宣传和景区讲解中,可以加强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准确介绍,引导游客形成正确的历史观,减少因过度娱乐化可能带来的认知偏差。
舆论引导: 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应力求全面、客观,避免片面解读,引导公众理性看待和讨论。

总结来说,南京夫子庙“锦衣卫”佩刀被没收事件,表面上看是一次简单的行政执法行为,但背后反映的是如何在现代社会中处理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商业化开发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这需要政府、商家、公众共同努力,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寻求更具智慧和文化内涵的解决方案。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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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有点紧张,我有个鸡儿。。。


万一哪天犯罪了。。。


我哪天去南京前,要先取下来放在家里,不然就被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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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从西边携带未开刃的刀具,另一个人从东边带进磨刀石等开刃工具,两人各自过了安检,在中间汇合,就能现场直播开刃行凶。

所以说,你们只想到了第二层,而我们却想到了第五层。

纺织物易燃,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下次遇到好看的小姐姐,我当场没收她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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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的典范。

凡诈充锦衣卫旗校,假以差遣体访事情、缉捕盗贼为由,占宿公馆、妄孥平人、吓取财物、扰害军民者,除真犯死罪外,徒罪以上,枷号一个月、发边卫充军;杖罪以下,亦枷号一个月发落。所在官司附从故纵者,各治以罪。

——《大明会典·刑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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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南京的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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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回答内容看来很多人看不懂。我就在前面做一个懒人包。

1。记者诱使警察说出了个前后矛盾的说法,主要是:不是管制刀具,但是被没收了。大家喷的就是这一点。

2。有人进一步深入,将青年人代入为人民,警察带代入为统治阶级,以这把刀为例,还是过去那套害怕人民暴动云云。这是这个话题下最主要的带节奏。

3。通过这件事,如果网民步步紧逼,以后警察局可能会改变作风,不再允许记者采访当事警察,而是成立发言人机构,统一进行对外公关。这是媒体倒逼,但也是世界各国警察局的惯常做法。

4。普通警察可以通过此事证明,他们并不具备释法的能力,能做事,但不会说话。法律上的很多问题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很多问题是通过释法来解决。解决的好不好,就在于这个人的法律知识有多全面,语言组织能力行不行。警察在这件事情上的做法实际没有问题,问题出在对记者说的话有自相矛盾之处。

5。我再一次强调,有人擅长发言,有人擅长做事。这个警察只是在解释的时候出了问题。但是夫子庙这个地方,不加强安保,必出大乱。在这一点上,我支持警察。

在这件事情上,记者抓住了警察的小辫子,然后这件事情被进一步放大,已经演变成警察滥用职权,再进一步上升到人治法治的问题,再往上就到了鼓动人民散步的程度。

这是老调调,从任意一点出发,最后都会归结到政权问题。

一个基层民警没那么多想法,面对记者还有点兴奋,说起话来就口无遮拦。实际上这个警察和记者的谈话绝不止这么点,为什么记者专门把这一段播出来?

警察是要做事的,以后一句“无可奉告”如何?

警察和公民都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有问题去找公关部门说去。

在公关部门面前,那就互相录像,每一句话都经过认真思考,绝无漏洞。

这是必然会总结出的经验。

一个警察防范安保危险,处理了一把刀具。有多大件事情?

上纲上线无非是另有目的。

有些人实际上并不关心中国的治安问题,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利用这件事情。

现在的斗争停止了吗?中美之间已经和好如初了吗?

美国已经放弃敌对中国了吗?

所有的评论都有一颗爱国之心吗?

不见得吧。

在这个时刻,我们各自的出发点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是相互背离的。

我只能守住自己的这点阵地。

你对这个南京的警察有意见,可以到别的地方去评论。但是在我这里,所有不利于这个警察的言论都会被删除。我的态度如此。我不中立。你也可以只看到这里结束。


各位的答案很精彩,但是没有想到一个问题。

比方说以前军人是可以穿军装上街的。

但是现在完全没有了。

为什么呢?

就是没有了。

记者采访这个警察,警察如实回答,怎么想的怎么回答。

然后,现在南京警察局看见了各位的回答,确实精彩,警察此事处理不妥。

然而,再出一个公告,警察离职,刀子还给市民,共建和谐社会。

然后,你是不是以为夫子庙就可以带刀了?

实话告诉你,一样没收。

夫子庙安全不可小视,警方绝不敢掉以轻心,那是南京的繁华之处,安保指标是很高的。

然后,当事警察就不会接受采访了。

你们不是要问个究竟吗?

警方专门组织一个公共科,简称对外发言人。

你们去和他们谈,这些人全都是政法大学博士级的。以南京的财力,外聘几个海洋法系的博士来帮忙解释问题。

就凭你这几个回答问题的,你找的出几个漏洞?

看起来是不是有点什么味道?

对了,国外的警察局全都是这个套路。

压死佛洛依德的警察,谁采访过?出事以后,就没有人看见过这个人了吧?

警察里面也不是都是水平很高,办事滴水不漏的。

拱这个火,把带刀的青年人类比成人民,把警察类比成统治阶级。

把调子升起来,制造出矛盾。

这手法,我见过,去年香港出现了很多次。

基层民警,会办事,但是不会说话。

如果大家都喜欢会说话的,那么就满足大家的心愿,以后和警察局有关的采访全都是会说话的。

你有意见,那就有办法。

说句实在话,我还是喜欢这些愿意实话实说的警察,不拿大家当外人。


6月1号南京夫子庙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

发现有两名年轻男子身穿类似锦衣卫衣服,身上佩带疑似管制刀具,随处拍照。

民警为防止出现治安问题,将他们二人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检查,这把刀基本符合管制刀具特征,尤其是长度大约40厘米长,虽然没有开刃,但是完全可以作为钝器伤人。

此类刀具是不是属于管制刀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因此将此刀具进行扣押处理,交由公安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另行通知。

鉴于两人没有违法犯罪事实,民警对两人进行口头教育后,予以放行。

民警和大家一起建设和谐繁荣的南京。


说话的艺术。这就是你们最后得到的。

没有一部完美无缺的法律,很多问题在于解释。

释法是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很明显这个警察的法律知识还不足够支撑他去进行法律解释。

这个问题的矛盾之处就在于警察说的不对。

比方说这把刀,他先说不属于管制刀具,后来又说予以没收。

这段内容被播出的原因就是警察系统没有管控这样的视频内容。

有人说法学博士没用。

这完全是错误的,一个精通法律知识的人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

只要稍微组织一下语言,这件事情就完全可以说得通。

记者钻了空子,警察在宣传上疏忽大意,造成了被动局面。

而更为广大的网友,更是觉得钻法律漏洞天经地义,所谓法不禁止即为允许。

比方说火车站安检。

我就记得以前是不需要的,买一张站台票就可以直接上火车。

如果一个火车站感觉到苗头不对,提出要安检,大家肯定不干,所谓法不禁止即为允许。

你凭什么进行安检?

你有什么权力进行安检?

你们警察是这样不相信人民吗?

人民进个火车站还会造反不成?

一直到鲜血四溅,一直到爆炸声响起。

南京夫子庙凭什么不让带刀进入,你们这么怕老百姓造反吗?

一直到最后酿成灾祸。

总之,没有死人,就是所谓法不禁止即为允许。

今天指责警察的,到时候就忘了自己曾经说过什么,开始指责起杀人犯。

总之,知乎写文章搞评论的永远都是胜利的一方。



此后再也没有一个耿直的警察出现在镜头前。


这段视频很明显,记者知道警察的这段话说的不对。没有提醒警察重录,而是专门剪辑这段话进行播出。

这段视频火了。当然会火。

你也可以说记者是在寻求真相。记者天生就有正义感。

但是,警察系统看了这段视频有什么感受?

莫非以后大家都可以随意穿着锦衣卫衣服,身挎腰刀,大摇大摆出现在夫子庙?

如果这件事情被洗白了,警察错了,市民胜利了。

大家不要说什么要提醒的话。

只要这把刀还给了市民,不能进行没收。那么意味着这种打扮,带着这样的刀具是可以进入夫子庙的。

谁都知道案例是个什么意思。

今天两个,明天三个,每天都有,既和谐又没有危险,还增加了一道风景线。

时日一长,大家就习以为常。

然后,2014年3月1日晚上9时20分,发生在昆明火车站的一幕,不就是大家习以为常的结果吗?

某一天南京夫子庙进来几个锦衣卫,混在人群之中,而警察被群众教训,不能再去没收。

然而,没想到的是他们的腰刀是开了刃的。

有昆明火车站为证,请不要说这不可能。

在夫子庙这个地方砍杀起来。

警察要穿过茫茫人海,解救群众,可以看看难度。

这把刀就算是不开刃,一旦挥舞起来,造成人群恐慌、奔逃、踩踏。

这个后果,诸君可愿意负责?


美国为什么要保证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击毙嫌疑人而不受处罚?

道理是一样的。

这种刀不能进入安保等级很高的地方。

因此这把刀,没收就没收了。

此案不能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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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朝觐奏事, 因言国家便宜,上亦使左右文学之臣与之论难。弘尝奏言:“十贼弩,百吏不敢前。请禁民毋得挟弓弩,便。”上下其议。侍中吾丘寿王对曰:“臣闻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讨邪也。秦兼天下,销甲兵,折锋刃;其后民以锄、棰梃相挞击,犯法滋众,盗贼不胜,卒以乱亡。故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恃也。礼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举之,’明示有事也。大射之礼,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愚闻圣王合射以明教矣,未闻弓矢之为禁也。且所为禁者,为盗贼之以攻夺也;攻夺之罪死;然而不止者,大奸之于重诛。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窃以为大不便。”书奏,上以难弘。弘诎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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