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总有人想让反虐待动物法通过呢?现阶段好像没有证据能证明虐待动物的人一定会攻击人啊?

回答
你提出的问题触及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议题:为什么反虐待动物法会有如此多的支持者?而且你还提到,现有证据似乎不能直接证明虐待动物的人就一定会伤害人类。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角度。

首先,我们来聊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积极推动反虐待动物法的通过。这背后其实并非仅仅是出于对动物本身的同情(虽然这是重要的一点),更包含了一系列更深层次的考量,涉及到社会安全、伦理价值以及人性的复杂性。

动物本身就是生命,它们有感受痛苦的能力。 这是最直接也最核心的理由。动物,尤其是我们常接触的宠物,能够体验饥饿、疼痛、恐惧、孤独等情绪。虐待行为,无论施加对象是人还是动物,本质上都是对生命尊严和感受的漠视。很多人认为,作为地球上具有较高智慧和道德能力的物种,人类有责任保护那些无法为自己发声的弱势生命。让他们免受不必要的痛苦和折磨,是一种基本的道德义务。

虐待动物行为与暴力倾向的关联性:一个潜在的社会风险信号。 这正是你提到的关键点,也是为什么很多支持者会引用这一论据。虽然不能百分之百地断言“虐待动物的人一定攻击人”,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关联性。

心理学上的“连带效应”或“交叉暴力”: 心理学家们长期以来观察到一种模式,即施加暴力于一个弱势群体(如动物)的人,往往也更容易将暴力行为延伸到其他弱势群体(包括人类儿童、老年人或伴侣)。这是因为,他们可能缺乏同理心,对他人的痛苦感受不敏感,并且习惯于通过控制和伤害来获得满足感或释放压力。虐待动物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练习场”或“试验田”,让施虐者测试自己的能力界限,并且进一步麻痹自己的良知。
研究证据的支持: 许多犯罪学和心理学研究都曾追踪过有虐待动物史的个体。这些研究常常发现,这类个体在成年后犯下更严重的暴力犯罪(如人身伤害、性犯罪甚至杀人罪)的概率更高。例如,一些针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研究发现,在有虐待儿童的家庭中,动物虐待现象也非常普遍。有时,施虐者甚至会以虐待宠物来恐吓、控制和惩罚家庭成员,特别是那些对宠物有感情的成员。
“危险信号”的早期预警: 从社会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反虐待动物法是识别和干预潜在暴力倾向者的一个重要工具。如果一个社会能够对虐待动物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和惩罚,那么就有可能在更广泛的暴力行为发生之前,就触及到那些可能对社会构成威胁的个体。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就像对那些有危险驾驶行为的人进行处罚,虽然他们不一定会造成车祸,但其行为模式确实增加了风险。

法律的普适性和社会价值观的体现。 法律不仅仅是约束行为的工具,也是一个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体现。通过反虐待动物法,社会在传递一个明确的信息:我们不容忍对无辜生命的残忍,我们尊重生命的价值,我们追求一个更富有同情心和更少暴力的社会环境。

道德底线的划定: 这些法律划定了社会能够接受的道德底线。允许虐待动物的存在,会模糊人与动物之间的界限,也可能影响人们对其他形式的残忍和不公的容忍度。
教育和引导作用: 法律的通过和执行,本身就具有教育和引导作用。它能够提高公众对动物福利的认识,鼓励人们以更人道的方式对待动物,并形成一种尊重生命、反对暴力的社会风气。

情感和伦理上的共鸣。 很多人养宠物,和动物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情感联系。看到动物遭受痛苦,会引起强烈的情感共鸣和愤怒。这种情感驱动力也是推动立法的重要力量。从伦理学的角度看,许多哲学家也探讨了人类对动物的责任问题,认为动物福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更重要的是,反虐待动物法的核心,在于预防和制止“不必要的痛苦”。 法律的重点并非是去“猜”谁会变成一个危险的人,而是去制止那些已经发生的、对动物造成了痛苦和伤害的行为本身。即使真的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虐待动物的人一定会攻击人,但阻止虐待行为本身就符合了多数人的道德直觉和对一个文明社会的期待。

所以,总结一下,那些积极推动反虐待动物法的人,他们并非仅仅是出于一时的同情,更是基于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对社会安全潜在风险的关注,以及对一个更公正、更人道社会环境的追求。而“虐待动物者日后可能施暴于人”这一论点,虽然不能作为法律存在的唯一理由,但它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预警信号,使得反虐待动物法的支持者们能够更有力地证明其在维护整体社会安全方面的潜在价值。法律的制定,往往需要考虑多种因素,而不仅仅是绝对的、一对一的因果关系。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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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想让反虐待动物法通过的人就是有意在制作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

8月16日晚,香港理工大学一名26岁男博士生因涉嫌在蜗牛身上撒盐致蜗牛脱水而死,被香港警方拘捕。
8月17日,香港警方在社交媒体发文指出,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残酷对待动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痛苦,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据南都记者了解,该男子现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9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有港媒报道称,该名26岁港理大博士生所杀的为非洲大蜗牛,是内地首批16种外来入侵物种之一。据悉,非洲大蜗牛繁殖速度快,一次产卵30至700粒,可危害500多种农作物,还是人畜寄生虫和病原菌的中间宿主,容易传播结核病(肺痨)和嗜伊红性脑膜炎。
但也有香港动保人士认为,蜗牛并无阻碍或侵害其他生物,它会进食枯叶,有助植物生长,强调大自然自有机制,作出生态平衡,任何人均无权利因生态理由,作出侵犯、伤害或摧毁另一物种的行为。



根据Hong Kong e-Legislation,香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是1935年11月29日制定并执行的,并且多年来有多次修改和补充。但是这个法规本身就是英国殖民当局为了钳制香港的中国人,打击中国人的法规,这个法规本身就是为了保护香港的白人,保护他们的视野内没有血腥残酷行为的法规,绝不是保护动物的法规!

大家可以在6. 命令毁灭动物的权力这部分看到:

任何裁判官、高级兽医官、卫生主任、卫生督察、政府医生、或不低于督察级的警务人员,在亲自检查后如信纳 ——
(a)
动物已严重受伤,以致让它继续生存是残酷的;或
(b)
动物已严重受伤或动物的身体状况,令他在顾及将它移走的各种可用方法下认为它并无可能在不受残酷对待的情况下被移走,而让它继续生存亦是残酷的;或
(c)
动物(不论是否受伤)的受困位置,令进行拯救并不切实可行,而让它继续生存亦有违公众卫生或安全;或动物的受困位置,令它并无可能在不受残酷对待的情况下被移走,而让它继续生存亦是残酷的, (由1979年第53号第6条增补)
可藉书面命令,指示将该动物毁灭,而该命令可随即由该人员或督察或任何警务人员执行,或在其指示下执行:
但如任何该等动物是在对其合适的房屋、廐、棚或围场,而并非是在街道或其他公众地方的,则在该动物的拥有人(如在场时)或掌管该动物的人(如有的话)获通知该动物的状况前,不得作出上述命令。
(由1960年第30号附表8修订)

很明显,香港法例第169章 《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并不抵触杀死动物,甚至乐于明确的说明执法人员可以在什么情况下如何下令杀死动物,甚至还有7.无须付给补偿

如有任何动物,依据一项根据第6条作出的命令被毁灭,或在遵从任何自称为该动物的拥有人的人按第5(3)条规定所提出的要求下被毁灭,而在后述的情况下,掌管该动物的人员是真诚地相信提出该要求的人事实上是该动物的拥有人,则无须向任何人就毁灭该动物而付给补偿。

以此核准杀死动物无需补偿。至于实际操作,执法人员当然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让“事实上是该动物的拥有人”同意“毁灭该动物”。

事实上,反虐待动物法这种美其名曰保护动物的法规一律都是用来剥夺他人历史权益的,比如中国人传统的狗肉饮食,比如路人遭遇野狗,比如快递员遭遇无良狗民饲养的宠物狗,这都是想让反虐待动物法通过的人痛恨的行为!然而我们一旦提出反对意见,要求这些想让反虐待动物法通过的人承担他们应尽的义务,承担他们应有的责任,比如养狗先办证,遛狗要拴绳,狗屎狗尿要处理,定期给狗打疫苗等规定。想让反虐待动物法通过的人一定会抵制,因为他们根本不想遵纪守法,他们只想溜狗伤人还不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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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反虐待动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这里面详细列出了在我国境内,哪些动物是不能虐待的。

其中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第二十六条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这里面说得很清楚,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不能虐待。你要去搞一下,情节严重的要坐牢。

所以这个法是客观存在的。

虐待动物的人一定会攻击人。

法律是讲证据的,是否进行了攻击行为,是皮外伤,还是轻微伤,这个要进行医学鉴定,触犯了依据法律事实执行。只有实施了攻击行为,才能依法处理。在没有明确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无罪。

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所以这个题目错的离谱。

至于有人想扩大范围,将宠物和城市流浪动物纳入进去,即动物和人类平权。主要是为了利益,其次是因为意识形态。

饲养宠物,保护城市流浪动物的背后有着一条庞大的利益链条。宠物的衣食住行,生命健康已经形成了附加值极高的行业。从业人员以千万计。

宠物的种类包罗万象,按照动物学分类可以分为:哺乳类宠物、爬行类宠物、鸟类宠物、鱼类宠物和昆虫类宠物。数据显示,从整体宠物数量来看,我国宠物数量呈稳定上涨趋势。2020年我国宠物数量达1.9亿只,同比增长3.1%。2021年我国宠物数量可达2.0亿只。
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城镇宠物(犬猫)消费市场规模达2065亿元,比2019年增长2%。从宠物类别看,宠物犬消费市场规模为1180亿元,较2019年下降5.1%;宠物猫消费市场规模为884亿元,较2019年增长13.3%。2021年我国宠物行业市场规模可达2289亿元。

如果宠物的数量大量减少,随之而来的就是中国城镇宠物(犬猫)消费市场的萎缩。

要保持宠物市场稳定繁荣,继续保持高增长,必须要保护宠物的生命权,以提供法律保护的形式让所有的宠物能够自然死亡,生殖繁育不受任何限制,数量越多越好。

保护城市流浪动物也有利于扩大宠物市场,因为只要社会提供充分的保护机制,那么其中会有大量的城市流浪动物最终转化为宠物,进入到产业链条中去。

而宠物市场的高附加值,越是富裕的城市越高,因此最先提出这类法案的,往往是中国最富裕发达的城市,因为宠物市场规模已经可以影响到城市GDP和就业了。

2020年,美国宠物经济规模占据全球约40%的份额,渗透率67%领先全球。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基础成熟度高,以中国为代表的后起之秀发展速度更快,两者在模式、品牌发展战略等细分因素上大相径庭。
欧美日等成熟市场的宠物行业起步早,自上世纪起就有专业宠物商店兴起,随后线上+线下的连锁、统一、专业经营模式延续至今,比如美国最大的综合性宠物服务公司Petsmart以线下大型店铺为主,更符合当地人的消费习惯。中国目前线上渠道依然是宠物行业商品销售的主力,线下业态受制于城市环境、合规要求等发展失衡,很多服务类业务难以开展。

从上述引用中,中国的宠物市场发展前景非常好,而美国几乎在这个行业处于垄断地位。看一下加粗部分。

中国本土也有数十家宠物相关上市公司。

一个宠物最好是从出生到自然死亡,都被主人精心照顾,死后还有墓地经济。如果一只宠物被意外杀死,或者遭受“虐待”那么损失的就是整个行业。

从经济利益出发,就有极强的立法需求。

给保护宠物立法,游说地方政府,这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业。更多的从业人员,宣传机构,也具有保护宠物的利益动因。

上面的截图简单列举了具有官方性质的杂志。这些杂志是依托宠物而生的,任何饲养宠物的人类都可能是杂志的潜在消费者。数量足够庞大的宠物消费人群,才能养活这些机构。而与宠物相关的网络媒体、个人则数不胜数。

就算是知乎上面,专写这类文章的人也非常多。视频网站的宠物内容也是他们的饭碗。

保护宠物,就是保住自己的事业。

说白了,宠物是资本的领地,保护宠物,而且是严格保护宠物,就是保护自己的领地不受侵犯,杀死或者虐待宠物就是对资本领地的武装侵犯,必须要用法律的形式严惩。以确保宠物的生命健康。甚至可以继续推动宠物的殡葬利益链。如果能够发展出宠物宗教,形成宠物崇拜,具有可供奉的价值,那么宠物行业的前景无可限量。

在意识形态上,保护宠物的理念和欧美国家的价值观相吻合,可以通过严格保护宠物的方式,润物细无声地将欧美国家的价值观逐步渗透进来,从而对中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产生反感。

利益推动思想发生变化,往往是最有效的。

有些地方的人大量收养宠物,严重超过自己的经济承担能力,甚至卖房子供养,忍受恶劣的生活环境,放弃个人的生活追求,在思想上已经产生了宠物崇拜,属于早期宗教信仰行为。

这些都是在资本的诱导下完成的。

人类社会有限的资源,到底是让更多人过上好生活,还是让宠物过上好生活?还是满足资本的贪婪和欲望?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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