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的时候张翎老师来我们学校开讲座,有同学就问了这个问题。
张翎老师就是原著《余震》的作者,后改编成《唐山大地震》的。
书中也有这个情节。
当时张翎老师回答:很简单,就是因为重男轻女。
我想应该很多人都想问这个问题,“为什么救儿子不救女儿”,其实所有人也都知道是这个答案,只是现在的年轻人不愿意相信一个母亲会因为重男轻女而选择放弃女儿的生命,不愿意相信重男轻女真的会这么残忍。
对母亲而言,她也痛苦了一辈子。
时代的错,重男轻女是刻在老一辈人骨子里的。
何不把“放弃女儿”的执念,换个角度想,至少“留下了一个孩子”呢。
编剧和导演已经很仁慈了。
为了体现出母亲的“不得已”,不断表现女儿无法回应,增加母亲以为她已死的误判。
在这个前提下,母亲选择儿子就多了很多“合理性”。
同时又让女儿生还了,削弱了母亲不选择她造成的后果。
所以有些人才有更多为她和重男轻女辩解的余地。
其实这个剧情看似是两个孩子被放在一起选择,但女儿和儿子本来就没有被放在一个天平上。
如果剧情足够现实,足够残忍。
就会让这个母亲同时听到两个孩子的呼救,让她在真正的天平上选择。
你觉得她会选择谁呢?
有些人不敢承认,她还是会选择儿子的。
然后那个女孩,也不会等到救援。
她会一直躺在水泥板下面,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脑海里盘旋着母亲的选择,然后渐渐冰冷。
现实会比电影更残忍。
现实里的方登已经死在水泥板下了,凉透了。
电影里安排活下来的方登
能活生生看到母亲给自己洗西红柿的方登
拿到了那个等了32年的西红柿的方登
都不是水泥板下那个被放弃的女孩。
她只是重男轻女的母亲需要的“原谅”和“救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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