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也想不通为什么。
后来我终于明白:因为万一你挂了,发起医闹的是你家属。所以你自己没有给自己签字的权力,你家属反而有。
签字本质上是为了防医闹。所以一定是让潜在的医闹主体签字。
法律
“还不如取消签字制度,由医院直接治疗”。
大兄弟,医院敢这么做,早就破产了。
我就不谈签手术同意书了,说点最近在临床新增加的程序——需要剪损衣物的急诊病人,要签一张《自愿剪损衣物声明》。
这是个啥?简单来说,就是让病人书面承诺:同意医生把无法脱下又干扰消毒、手术的衣物剪开,从而更好的进行治疗,且事后不找医院“索赔”。
展开讲一下:手外伤急诊基本都是非常严重的上下肢机械损毁——手脚搅进机床、皮肉被撕脱、关节离断半离断…这种情况下肢体末端血肉模糊惨不忍睹,而患者还穿着厚厚的衣服——不管是神经阻滞麻醉、还是消毒铺巾,都是要把肢体充分暴露出来的。
但是这衣服脱不下来啊——不说把一层又一层的棉袄秋衣捋下来了,就是稍微动一动患肢,病人就撕心裂肺地惨叫。
最便捷和人性化的方法,是拿医用剪刀,直接把衣服剪开——这也是野战医院处理战伤的标准流程。
一般来说,痛得受不了的病人,一般是催着我们剪衣服,我们也都以最快速度在处理。
但最近接连发生的一些事儿,让我们不得不加上了这道签“同意书”的程序。
啥事儿?索赔呗。
治好出院的病人,一段时间后突然跑到医务处“投诉”:
当时急诊手术的时候,那些“怕麻烦”的急救人员“未经同意”把我的“高档羽绒服”剪坏了——这可是我在外打工的孩子/刚刚过世的老爹/国外移民的舅舅留给我的“信物”啊!
不行,你们医院要赔!
赔多少? 算了,穿了一段时间,算个折旧费,赔5000吧~
咱也是第一次听说,皱巴巴没发票的老棉袄能卖个波司登或者加拿大鹅的价钱。
不给就可劲儿闹,闹完医务处闹科室,实在不行去急诊蹲手术医生——总之,不给钱不走人。
最后怎样处理就不赘述了,反正赔给他的钱够这几年过冬的穿衣开支了。
类似的情况其实太多了,全国各大医院可以见到:做麻醉前吩咐要老太太把假牙拿给家属收着——“不碍事儿,几十块钱的东西;丢了算了。”
术后真找不着了,那可不能算了——国外进口的专业假牙,多少钱?7000!
车祸伤抢救开放静脉通道,把患者手腕上的镯子取下来时磕着了,出院后索赔——传家的缅甸冰翡翠,赔5万!
临床打工人哪赔的起啊。
只能小心小心再小心,病人再疼,也得捉着笔多签一道字。
这个社会里,有太多人把“便宜”占尽,从每一个缝儿里攥出钱来。
你是医生,你为病人着想争分夺秒进行医疗操作,没落下白纸黑字,最后治好了治不好,别人过来找你扯皮,怎么办?
常规医疗程序比如签字,可能繁琐可能无情,却是保护医务人员最后的一道关卡。
就是送个快递,对方不同意你就放到楼下超市,都可能被投诉罚款,何况人命关天的医院。真出了事,即使对方签了字都会去闹去讹医院,何况是没人签字。除非是找不到人签字,病人危在旦夕,医院才可能冒险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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