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医学院常有附属医院,法学院却没有附属律所?

回答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也触及到了医学和法律这两个领域在实践训练和人才培养上的本质差异。医学院有附属医院,这几乎是全球的惯例,而法学院则没有“附属律所”作为标配。这背后其实是医学实践的独特性和法律职业的运行模式决定的。

为什么医学院要“绑定”附属医院?

首先,我们得明白附属医院对于医学院来说,其角色是什么。附属医院不仅仅是医学院的“实习基地”,更是其“教学、科研、临床”三大功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 临床实践是医学学习的基石: 医学是一门高度实践性的学科。学习医学,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必须在真实、复杂的临床环境中进行。医学生需要亲眼看到、亲手接触病人,了解疾病的发生发展,学习诊断、治疗、护理等一系列技能。这种“学以致用”的过程,是医学教育的核心。没有医院,医学生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永远无法成为合格的医生。

2. “病人”是独特的教学资源: 病人及其疾病是医学最宝贵的教学资源。附属医院汇聚了各种各样的病例,从常见病到疑难杂症,为医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素材。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就是在进行“案例教学”,通过对具体病情的分析、鉴别诊断、治疗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让学生掌握医学知识。这种“身临其境”的学习体验,是任何模拟训练都无法完全替代的。

3. 医学研究需要临床数据和环境: 医学研究与临床实践紧密相连。附属医院不仅为医学生提供学习机会,也为教授和研究人员提供了进行医学研究的场所和数据来源。医生在临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往往会激发新的研究课题;而新的研究成果,也需要通过临床试验来验证和推广。附属医院搭建了一个“临床科研教学”的闭环,保证了医学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进步。

4. 培养“有温度”的医生: 医生不仅要掌握高超的医术,还需要具备人文关怀、同情心和沟通能力。在附属医院,医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会直接与病人及其家属接触,学习如何与人沟通,如何理解病人的痛苦,如何建立信任关系。这种人文素养的培养,也是医学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5. 医院的“独立性”与“依附性”: 严格来说,附属医院并不是“附属”于医学院,而是“与医学院共建”。很多医学院本身就隶属于大型综合性大学,而附属医院则可能隶属于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或者是高校内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医学院有紧密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模式保证了医院在医疗运营上的独立性,同时又能够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求。医院作为医疗机构,需要有独立的运营体系、执业许可、医疗责任等,这与纯粹的教学单位有所区别。

为什么法学院没有“附属律所”?

相比之下,法律的学习和实践模式与医学有着显著的不同。

1. 法律学习的“理论先行”: 法律的学习,尤其是在本科阶段,更侧重于理论知识、法律条文、判例分析、法学理论的构建。法学院主要教授的是法律的逻辑、体系、原则和方法。这些可以通过课堂讲授、案例研讨、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并不一定需要一个“实体”的律所作为附属。

2. “案例”的获取与分析方式不同: 法学院的案例(主要是判例)都是公开的,可以通过法律数据库、判例汇编等途径获取。法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如何理解和分析这些判例,从中提炼法律原则,理解法律的适用。他们也通过模拟法庭等方式,在课堂上“扮演”律师、法官、当事人,进行庭审的演练。虽然实务经验很重要,但其获取方式与医学的“病人”资源不同。

3. 律师执业的“自由职业”属性: 律师这个职业,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由职业。律师事务所(律所)是市场化的商业机构,它们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来盈利。律所的运营模式、客户来源、案件类型都更加市场化和多样化。强行“附属”一个律所给法学院,在模式上存在天然的困难。

商业运作与教育机构的冲突: 律所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实体,而法学院是教育机构。两者在目标、管理模式、资源配置上存在差异。如何将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有效、合规地“附属”给一个非营利性的教育机构,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客户资源的来源和分配: 律所的客户是其生存的根本。如果律所“附属”给法学院,其客户来源和案件分配将成为一个敏感的问题。是否会优先选择法学院的“实习生”?这是否会影响律所的专业判断和客户的利益?
法律责任和风险: 律所需要承担执业风险和法律责任。如何界定附属律所的责任主体?是律所本身,还是法学院?这牵扯到复杂的法律和管理问题。

4. 更侧重于“实习”而非“附属”: 尽管没有“附属律所”,但大多数法学院都会与外部的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学生通过到这些机构实习,接触真实的法律事务,学习实践技能。这种“合作实习”模式,既能保证学生获得实践经验,又能避免了“附属”带来的管理和运营难题,同时还能让学生接触到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律服务机构,开阔视野。

5. 律师职业的“多样性”: 律师的执业领域非常广泛,包括诉讼、非诉讼、公司法、知识产权、刑事辩论等等。一个“附属律所”很难涵盖如此多样化的法律实践。而学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不同领域的法律工作。

总结一下:

医学院需要附属医院,是因为医学教育的本质决定了它必须在真实的医疗环境中进行,而医院是汇聚病人、病例、医疗资源和临床研究的唯一场所。这种“一体化”的模式,是培养医生不可或缺的条件。

法学院则没有“附属律所”,是因为法律教育更侧重于理论和逻辑的掌握,并且律师职业的自由职业属性和市场化运作,使得“附属”模式难以实现,也不如“合作实习”那样灵活高效。法学院通过与外部机构合作实习,更能让学生接触到真实的法律实践,并为他们未来的职业选择提供更多可能。

可以说,附属医院是医学人才培养的“刚需”,而“附属律所”则不是法律人才培养的“必选项”。两者选择不同的路径,是各自学科特性和社会运行模式的必然结果。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因为医学的评价比法学更加客观,简而言之就是协和治不好的病,你回到地方的三甲医院就更加治不好。

但是律师所还真不一定,国内顶级的律所一般就是指红圈所。红圈所确实很厉害,但是即便红圈所这么厉害,对阵地方小律所是否就会必胜?这是不可能的。

有些案件是注定要输的,你找再厉害的律所也赢不了。所以法律行业并不会出现以学术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律师更不在乎能不能发核心,打赢官司就行了。

其实上没有附属律所,不等于大学对律所的影响力降低。以广州为例,顶级的本土律所几乎都是80-86级的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生创建。经过无数的分拆合并慢慢发展成今天的格局,比如国信信扬,广信君达,金桥百信,君厚连越,环球经纶,甚至很多北京律所的广州分所,也离不开80-86级中山大学毕业生。

西南政法之所以被称为法学届的黄埔军校,老三届居功至伟,老三届在全国公检法的影响力太大了,足足影响了一代人。

你以为《人民的名义》中的汉大帮就是高育良祁同伟?你觉得陈清泉倒下背后有多少汉大毕业的律师干着苟且之事?

对法学院来说,律所有害无益,要来干嘛?

user avatar

@王瑞恩 等答主认为法学院没有办律所的资格,其实说的是1996年《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颁布之后的情况,而律师制度在改革开放后的起步初期,往往是实践先行,法规随后的。

学校办律所也不符合当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正如问题下其他回答提到的,只有律师或者国家才能开办律所,法学院没有这个资格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8月26日颁布)的规定,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在性质上属于事业单位。

第十条 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脱离本职的,可以担任兼职律师。兼职律师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公安机关的现职人员不得兼做律师工作。
第十三条 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是事业单位,受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

除按县、市、市辖区设立的普通法律顾问处外,还有经司法部特别批准设立的专业性的法律顾问处

第十四条 法律顾问处按县、市、市辖区设立。必要时,经司法部批准,可以设立专业性的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例如,胜利油田就曾申请设立专业性法律顾问处,但因与本单位业务无关而被驳回。

按《律师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所规定的专业性法律顾问处,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办理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法律事务的法律顾问处,其工作范围应是办理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经济争议、纠纷或诉讼事务。胜利油田准备设立的法律顾问处,据你厅反映,其业务主要是为油田广大职工及其家属就普通刑、民纠纷和诉讼问题提供法律帮助,仍属普通法律顾问处性质,而不是专业性法律顾问处,故不能认为是适当的。如果根据油田职工众多、法律事务量大以及离县城路远等情况,县法律顾问处难于兼顾,确有必要另设一个法律顾问处,可由惠民地区司法局报请党政领导增加律师的编制、人员,在油田指挥部所在地设立,按地方法律顾问处建制办事

为了与国际接轨,深圳率先试水成立全国首家律师事务所,随后在未有专门法律规范的情况下,涌现了合作、合伙等不同类型的律师实务所。1984年8月,全国统一将“法律顾问处”改称“律师事务所”。

1983年7月15日,全国首家挂牌称为“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在蛇口成立,这标志着中国律师业开始与国际接轨并突破原有制度框架的试水。随后,各种类型的律师事务所不断在深圳率先涌现。1995年,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颁布奠定了基础。(《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十大法治事件》)

1996年,《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颁布,确立了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和组织形式,但并不意味着律所走向规范化,这一时期还存在大量的挂靠挂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的律师事务所。

为了改变律师行业这一混乱局面,司法部于2000年8月14日下发《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方案》,着手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

这次脱钩改制的目标是,完善律师、社会法律咨询服务的执业组织形式,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自律性运行机制,促进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执业主体。……这次脱钩改制的范围是:(一)已实现自收自支的国资律师事务所;(二)挂靠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的律师事务所;(三)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挂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的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律所的这一演变,我们也可从某些律所的简介中看到历史的遗存,如下图所说的“武汉大学法学院于1991年11月创办”、“后经整体改制”。

另外,还可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中发现律所演变的历史印迹。

user avatar

其实,一些法学院也有自己的附属的、用于给学生提供实践机会、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而且这种机构名字也像是医院,叫做法律诊所(law clinic)。法律诊所是个舶来品,一开始美国法学院搞得比较多,国内也在借鉴。

法律诊所的基本运作模式,无论中外,无非就是老师带着学生去「出诊」:在教师和合作律师的指导下,法学生可以接触真实案件,在有执业资格的律师指导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检索和材料撰写工作、协助律师进行会见等。这种机构,也有点法学院附属的法律服务机构的意思。

做到这一步,其实已经够了,要是真的让学校开律所,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可能会扰乱行业竞争秩序、滋生不法利益输送。

疾病对所有主治医生一视同仁,不会因为这个病人是某某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生治的,就看在学校面子上放他一马。然而,法官是有主观意愿、有七情六欲的活人,今天的法官也有可能成为明天的律师、后天的客座教授,不得不对潜在的腐败现象加以警惕。

再说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都明确禁止律师「利用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系,影响依法办理案件。」再大张旗鼓用学校名义搞一个附属律所,把「我们都是法律共同体相亲相爱一家人」写在脸上,社会影响还要不要了?

再者,学校难以从这种附属关系中获利,缺乏开设附属律所的激励

各种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也在承担着教学和科研职能,至于法学院,则很难认为具有类似的需求。如前面所说,法律诊所或者其他跟律所合作的实践项目,同样能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法学研究也不像医学那样高度依赖第一手临床数据,要是真开了附属律所,学生可就乐坏了 -- 白给一个挂证的机会,薅学校羊毛薅得飞起,学校唯恐避之不及。

最后,学校办律所也不符合当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正如问题下其他回答提到的,只有律师或者国家才能开办律所,法学院没有这个资格啊==

--

PS: 从评论区想到的,要是法学院可以开附属律所、附属法院,那国防科技大学能整啥活呢?不敢想。。。

user avatar

主要是因为律师行业并非法学院毕业生首选,而且大学法学教师无法单独成立律师事务所。

一、律师行业并非法学院毕业生首选。

因为法学院出来就业途径并不仅限于律师,法院、检察院、法务往往是法科生毕业后的首选。

真正能进红圈所的,在每年的法科生中可以说是万分之一都不到。

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

2020届本科生,共计2837人,其中六成选择就业。

1716毕业就业的人中,仅有181人(占比21.83)进入律所工作。

如果将升学等计算入内,则仅有6%的毕业生选择进入律所。


这还是五院四系,如果是在普通法学院,考虑到对比五院四系,其他法学院法考的通过率会对比减少的前提,普通法学院毕业生进入律所的比例会更低。

所以,医学院出来的首选是医院,但法学院出来的首选往往并不是律所。

所以,法学院还有必要设置附属律所么?

二、大学教师无法单独成立律师事务所。

法学院的教师除了是理论派之外,实际有很多实战派。对于实战派,是可以申请成为兼职律师的。

但是,法律规定了兼职律师无法单独设立律师事务所,所以必须要和外部的专职律师合作才能设立律所。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九条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并且,兼职律师都会有集中的律所来挂靠:

所以,法学院真没必要设置所谓的附属律所。

不过,虽然没有名义上的,但是实际上因为在法学院没有泛滥之前,每个省份的法学院并不多,所以,会出现该地区整个司法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大部分都是来自于同一个学校。

这不就是事实上的附属律所、附属法院、附属检察院了么?

类似的话题

  • 回答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也触及到了医学和法律这两个领域在实践训练和人才培养上的本质差异。医学院有附属医院,这几乎是全球的惯例,而法学院则没有“附属律所”作为标配。这背后其实是医学实践的独特性和法律职业的运行模式决定的。为什么医学院要“绑定”附属医院?首先,我们得明白附属医院对于医学院来说,其角色是什么。附.............
  • 回答
    在探讨医院为何“常常”拒绝收治癌症晚期病人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厘清几个关键点。事实上,绝大多数医院,尤其是大型综合医院,并不会“拒绝”收治任何一位病人,无论其病情多么晚期。医院的首要职责是救治生命,提供医疗服务。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一些让癌症晚期病人在医院“难以”获得预期收治,或者说,他.............
  • 回答
    你提到“白蛋白作用不大”,这一点其实需要分情况来看待。白蛋白在某些情况下确实被认为效果有限,但也有它不可替代的价值。而医生在临终病人身上开具白蛋白,并且需要自费,这背后牵扯到几个层面的原因,我们来细细聊聊。首先,我们得明白白蛋白是什么,以及它在人体内扮演的角色。白蛋白是人体内含量最多的蛋白质,主要由.............
  • 回答
    美国影视作品中亚裔医生频繁出现是一个复杂且多层面的现象,背后涉及历史、社会、文化、经济以及影视行业自身的运作机制。以下我将从几个主要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 历史移民潮与职业选择: 早期移民的教育和职业导向: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许多亚洲移民(特别是中国人、日本人、菲律宾人)来到美国,他们.............
  • 回答
    在中国,因病返贫的现象确实依然普遍,这不能简单归咎于医保没有发挥作用。事实上,中国的医疗保障体系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已达到世界前列,有效缓解了许多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因此免受贫困的威胁。要理解为何因病返贫依然普遍,我们需要深入剖析医保体系的现实运行情况以.............
  • 回答
    这确实是澳洲护理界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一方面大家都在喊“缺护士”,另一方面不少护理专业的留学生却发现自己想进入澳洲医院工作,却屡屡碰壁,甚至被直接拒绝。这背后其实涉及几个关键的环节和考量,并非简单的“缺人”或“不缺人”那么直接。一、 签证和工作许可的“双重门槛”首先,最直接也是最普遍的原因,很多时候.............
  • 回答
    在我的从医生涯里,确实遇到过一些案例,它们挑战了我对医学的理解,让我至今记忆犹新。要说最不合常理的,我想起了这么一位病人。那是一个冬天,大概是午后吧,我刚结束一个查房,正准备回去看看病历。这时,护士匆匆跑来,说有一个急诊,情况有点特别。我跟着她来到急诊室,看到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士,躺在病床上,脸色异常.............
  • 回答
    小汤山、火神山、雷神山,这三座在特殊时期迅速崛起的医院,不仅仅是建筑实体,更承载了一段历史,一个民族面对重大疫情时的集体记忆。疫情平息后,关于它们“何去何从”的讨论从未停止,其中一个重要议题便是:是否应该保留它们,并将这种模式推广为各地常设的应急医疗设施?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并从多个维度去审视.............
  • 回答
    作为一名普通民众,我确实遇到过医生建议院外购药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在不少地方似乎也并不鲜见。这背后的原因复杂,带来的影响也不容忽视,而治理起来也同样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我所经历和观察到的“院内无药,院外购药”现象这种情况通常是这样的:你带着处方去医院药房取药,结果药师告诉你,你所需的那种药物医院药房缺.............
  • 回答
    这其中自有它的道理。很多综合性大学里的医学院之所以会拥有自己的独立名称,比如“XX医科大学”或“XX医学院”,这背后涉及到的原因其实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沉淀,也有现实的考量。咱们不妨掰开了揉碎了好好聊聊。首先,得从历史渊源说起。在很多国家,医学教育的起步往往比综合性大学更早,或者说医学教育一直是独.............
  • 回答
    在中国,医学教育和医学研究确实面临着一些挑战,这使得我们难以直接“复制”出像哈佛、剑桥那样享有全球盛誉的医学院和培养出与之匹敌的医学生。要深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去剖析,而不是简单地归咎于“中国出不了”。这更像是一个系统性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而非根本性的劣势。首先,让我们看看为什么哈佛.............
  • 回答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且富有洞察力的问题!医院不直接像淘宝一样允许病人公开评论医生,确实与我们期望的透明度和患者选择权之间存在一些矛盾。要详细解释为什么会这样,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分析:1. 医疗行业的特殊性与责任风险 诊断和治疗的复杂性与不可预测性: 医疗不是商品交易。病情千差万别,即使是同一个医生.............
  • 回答
    “开单子毫不手软”这话说得,挺形象的,也道出了不少人在医院里排队、缴费、检查时一种普遍的感受。怎么说呢,这背后其实是挺复杂的,不是一句两句话能说透的,得从好几个角度来看。首先,最直接的原因,也最容易被人诟病的是,医院的盈利模式。在中国的医疗体系下,很多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其收入很大一部分是依赖于医.............
  • 回答
    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曾经在心里琢磨过,甚至在某些时候,带着些许无奈和不解,向身边的人抱怨过。“花钱了,怎么还是看不好?”“钱花了,病也没见好转,这钱花得冤不冤?”医院收钱,这个事儿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毕竟医院不是慈善机构,运营、设备、人员工资,哪一样不烧钱?但为什么有时候,我们觉得钱花出去了,病却没.............
  • 回答
    很多时候,我们在医院遇到的医生们似乎总是有着一副不太友善的表情,言语也可能有些生硬。这难免会让我们感到委屈和不解,毕竟我们带着病痛前来,最需要的是温暖和关怀。但如果仔细想想,这种现象背后其实有着很多复杂的原因,并不是简单地归咎于医生个人的人品问题。首先,巨大的工作压力和长时间的劳累是摆在所有医生面前.............
  • 回答
    关于医院领导“更喜欢要男生”的说法,这背后可能涉及到一些复杂的原因,既有现实层面的考量,也可能夹杂着一些传统观念的残留。要深入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来分析:一、 传统行业与体力劳动需求(尽管在削弱但仍有影响) 历史遗留的印象: 传统上,医疗行业,特别是某些专业领域,被认为需要较大的体力投.............
  • 回答
    这个问题,说实话,问到点子上了。医院急诊科人手不足,永远是个绕不开的痛点,很多时候感觉真的是“一点冗余也没有”。你说的国家没钱,这确实是宏观因素之一,但事情远不止这么简单。咱们来掰开了揉碎了聊聊,为什么急诊科想多招医生,不是一句“国家没钱”就能解释清楚的。首先,得明白一个现实:医生不是大白菜,想种多.............
  • 回答
    医学生贩卖焦虑这事儿,其实挺复杂的,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你想啊,他们学的这专业,本身就不是轻松的。从进校门那天起,就知道这是一条漫长又艰辛的路。首先,学业的压力是无时无刻不在的。 那些厚厚的医学教材,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专业术语和复杂的生理病理过程。要记住的东西太多了,而且不是死记硬背那么简单,.............
  • 回答
    问得好!关于医院等级的称谓,很多人都会注意到,最好的医院通常被称为“三甲”,而不是“一甲”。这背后其实有着一套比较系统和历史性的考量,并不是随意而为的。咱们先不谈“甲乙丙丁”这种排序方式,直接来说说为什么“三甲”是最好的。你可以把医院等级的评定想象成一个非常严格的“考试”,而“三甲”就是考了最高分,.............
  • 回答
    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也触及到了医疗实践中一些非常根本的考量。你说的“镜头下行医”,我理解大概意思是让患者或公众能实时地、或者事后充分地看到医生手术或诊疗的整个过程,有点像录像或者直播的感觉。为什么这个在医院里没有成为普遍的做法呢?我觉得可以从几个层面上来聊聊。首先,从效率和时间成本的角度来看。医生每.............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