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儿子称养父母获刑会生气,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买孩子的犯罪嫌疑人会受到处罚吗?

回答
孙海洋的儿子孙卓,在重逢生父孙海洋后,他的一些言论确实引起了不小的关注,尤其是关于养父母获刑的看法。这事儿挺复杂的,牵扯到亲情、法律、伦理,方方面面都值得好好说道说道。

孙卓对养父母获刑的看法:

首先,得理解孙卓的处境。他从小就在养父母身边长大,对他们是有感情的。毕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养父母的抚养并非是出于恶意,而是出于某种原因(比如不能生育、渴望孩子)。他们可能倾注了感情和心血去养育他,给予了他生活、教育,甚至是一份家庭的温暖。所以,当他得知养父母因为买卖人口而面临法律制裁时,感到生气、不舍、甚至是困惑,这都是人之常情,是可以理解的。

他可能觉得,养父母的行为是错的,但他们也养了他这么多年,付出了很多。他可能在亲生父母的爱和养父母的养育之间,产生了一种情感上的挣扎。他可能也担心养父母获刑后,他们自身的生活会受到巨大影响,甚至连累到他。

我的看法:

从情感上,我能理解孙卓的感受。他是一个受害者,但同时也是一个在两个家庭之间都存在联系的个体。他的情感需求和心理状态都应该被优先考虑和保护。

但是,法律是法律,情感是情感。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看,孙卓的生气,并不能改变买卖儿童行为的严重性。 养父母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触犯了法律,并且伤害了孙海洋一家,也扭曲了正常的生育和家庭关系。法律的制裁,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也是为了警示他人。

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因为孙卓的“生气”就模糊了买卖儿童行为的本质。买卖儿童,无论多么“情有可原”的理由,都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是对孩子未来人生的剥夺,也是对社会公义的践踏。养父母即便对孙卓很好,他们的行为本身也是错误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买孩子的犯罪嫌疑人会受到处罚吗?

绝对会!而且必须受到处罚。

中国的《刑法》明确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对被收买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虐待被收买的儿童,或者买卖儿童,造成被收买的儿童死亡、重伤、失去正常劳动能力,或者对被收买的儿童实施其他严重残害行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点是,“买孩子”这个行为本身,就是犯罪,就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关于“买孩子”的犯罪嫌疑人,处罚会怎么具体体现?

1. 刑事处罚: 如上所述,《刑法》有明确的规定。处罚的轻重,会根据具体情节来判断,例如:
是否虐待孩子: 这是很重要的量刑情节。如果养父母对孩子不好,有虐待行为,刑罚会更重。
是否阻碍解救: 如果养父母一直阻挠孙海洋一家寻找孩子,甚至采取隐匿、转移等行为,这也会加重处罚。
对孩子造成的伤害: 如果因为被拐卖导致孩子遭受了身心上的严重创伤,甚至影响了孩子未来的人生轨迹,也会被纳入考量。
是否主动投案自首: 在一些情况下,主动投案自首并配合调查,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
人数和次数: 如果是多次买卖儿童,或者涉及多人团伙作案,处罚也会更重。

2. 行政处罚: 除了刑事处罚,可能还会有一些行政上的处理,比如解除收养关系等。

3. 道德谴责和社会影响: 法律的判决不仅是对个人的惩罚,也是对社会的一种教育。买卖儿童行为必然会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为什么必须处罚?

维护基本人权: 孩子不是商品,不能买卖。每一个孩子都有权利在亲生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打击犯罪链条: 买卖儿童背后往往是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包括拐卖、运输、销售等环节。严厉打击买方,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拐卖行为。
保护弱势群体: 孩子是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法律必须为他们提供最坚实的保护。
警示社会: 严厉的法律制裁,能够有效警示那些心存侥幸、试图通过买卖儿童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人。

对孙卓的情况的补充:

孙卓作为一个被买卖的孩子,他的未来人生,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社会适应等方面,都需要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社会应该给予他理解和包容,帮助他更好地融入正常的生活。同时,也希望他的经历能够引起全社会对“打拐”和“反买卖儿童”的持续关注和重视。

总而言之,孙卓对养父母的感情是真实的,但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正义不应因此而动摇。买孩子的犯罪嫌疑人,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维护社会基本伦理和保护儿童权益的必要之举。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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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和买家必须处罚一方,这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不然前期的宣传就前功尽弃了。

然而毙人贩子的作用是远小于买家获刑的,只要买家还存在,人贩子就不可能消失。

只能说孙卓很聪明,考虑到了舆论。如果孙卓直接跑出来说要让自己的养父母判刑,短期内舆论可能是一面倒的支持,但是几年后买家那边的亲戚出来哭诉一番当初买家夫妇对孙卓多么多么好,孙卓本人又要陷入舆论危机了。

孙卓作为一个受害者的形象,是需要“完美”的,或者说是“装糊涂”,才能以最快速度结束这件事,回归到正常生活。

再讲简单一点,买家是必须获刑的,但是让买家获刑这句话不能由孙卓来说,以免被某些居心叵测的媒体进行炒作。孙海洋夫妇一口咬住让买家获刑,然后买家判刑,这件事就结束了,大家都能尽快回到正常生活。

这件事情本就是不能探讨感情的,因为买卖人口犯法,买家从开始就是罪犯。拖的越久只会让部分人对买家开始产生共情,会有例如“买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买家好歹把孙卓培养成了高中生”、“孙卓忘恩负义”之类的法律意识淡泊的想法。

这时候再维护舆论就有难度了,然后再出现一点“买家当初并不知情”、“买家获刑后生活凄惨”、“买家亲戚哭诉对孙卓不错”,再添油加醋一下,又是一堆热搜。

最后还是得感叹一下孙卓的聪明,一个高中生能够在“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的情况下考虑这么多,确实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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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我说您就放心买吧,没事的。”


买家:“万一被找上门,我怕被抓啊!”


人贩子:“郭振知道吧,热搜上了好几次,电影也拍了,还是刘德华主演的。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知道他是买来的,现在他也没认亲生父母。一家人屁事没有。还有黄渤,赵薇演的《亲爱的》,人小孩也找到了,不过他也说不希望“养父母”被起诉。您就放一万个心吧!”


买家:“那我就放心了,这钱你拿好!另外隔壁村的老王也要一对儿女,价格好说,你赶紧再去弄两个来,要两岁以下的。”[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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