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先表明立场,我极为反对他的言论并感觉他就是蠢,但并不意味着每一个蠢人都要受到这种处罚。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刚公布,就有地方弄这么一出,学习差的远啊。
法治政府最根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别人网络上发个建议,哪怕再荒谬也是言论自由的范畴。我们不喜欢他的建议可以帮着扬州人民骂到他生活不能自理,但公权力的过度介入实属滥用了。
至于不当言论的标准,我觉得至少有三条:首先当然是法律禁止的极端、恐怖之类的反动言论;第二底线是真实,造谣传谣当然不行;第三要有实质性影响。本案三条都不沾边,还弄个行政处罚的顶格处理,完全违反了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
至于合理性更不必说了,法律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界限,而不是让人拿来出气的。我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去触犯法律,但我无法预测自己什么时候会成为人民出气的标靶,这,不应该成为一个法治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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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睡不着了,给大家预测一下这个事的走向,既然上了热搜,三天之内,必有结果:
第一种,我觉得也是最好的结果,当事人自己申请行政复议,司法局(是的,行政复议权现在在司法局。这是行政处罚,复议是最方便的救济渠道)撤销或者变更处罚结果,对法治损害最小:错误已经犯了没办法,至少要依法纠正。
第二种,司法局主动介入,代表政府行使执法监督权,撤销或者变更处罚结果。不如第一种,因为有受舆论压力之嫌。
第三种,公安机关自行改变,这其实是最差的结果,抓的随意,放的委屈,更显示出执法的不规范。但从当地的法治意识来看,这恐怕是概率最高的结果。当然了,事情发酵到这一步,估计当地说了也不算了,所以也会相应的降低这种可能。
除了以上,还有几种小概率的可能,如情节翻转、维持处罚、当事人拒绝依法救济什么的,感觉不太可能出现,就不分析了。
坐等打脸。
谢邀。
肯定不合理不合法。这要是合,破乎键政圈的有一个算一个,都可以去排队自首了。
说是涉疫情不当言论,我还以为是造谣、诽谤、泄密之类的,例如:
谎称某地有疫情,引起恐慌;
诽谤他人有恶意传播疫情行为;
泄露隐私及其他保密信息。
这些你照着《治安处罚法》,行政拘留走起来,能理解。
但现在人家说的是这个:
这话stupid是stupid(系统要求规避),甚至可以上纲上线一把。
但这种言论并未对现实产生直接影响,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沾边。
这种“不沾边”,我指的是根据一般社会价值判断而言。你如果要硬拗,说“这种人动不动扬言拿扬州500万人口和病毒做实验,简直反人类”,那你也能“沾上”。
但问题是,这种“强沾”在常态社会治理上完全无法成立。
因为你一定不是全知全能的,所以你对公共政策的任何建议都必然有纰漏。
因此你只要对公共政策一张嘴,我必然能找到一个角度论证你的建议拿百万人作儿戏。
然后也给你安排个15天?
这逻辑要是成立,我觉得破乎上包括我在内的一小半人得进去养老。
还有的人说,“这哥们不止这一句!以前也没说什么好话!”
你是要清查历史发言么?
你自己经得住查么?
把提建议的给拘了,简直是糜烂气象。
地方上如果觉得提建议的是个傻子,笑笑就好;如果觉得丫是个坏胚子,不听就是。
最终的决断权在地方政府手里,他们的素质才是影响全局的重点。结果现在以逮了个民间口嗨的做业绩。
还是那种治安处罚法里都找不到合适条款的。总不能这种也安个“寻衅滋事”吧?
讲真,这位老哥的言论越是蠢,越是能反衬出认真动用司法权力的地方有多荒诞。
最后,真要这么搞也行,你一视同仁地搞呗。法不畏严而畏不公,能公平也行。
丰城150万人,一定有反对封城防疫的、反对停止日常经营的、侮辱疫区人民的,建议以执法公平为准绳,仔细盘查,一律15天走起。
就怕看守所不够用。
8月13日17时我又给江西省公安厅反映了,接电话的人员说省里刚发布了通告正在处理这件事情,感谢我的关心。希望这件事情能够顺利解决吧,知乎热搜已经撤了
8月13日16时我实名打电话给当地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当地政府能妥善处理好这个事情,不恰当的行政处罚会阻碍法治建设,更不能让西方国家拿这个事件来抹黑我们国家和政府
刚看到罗翔老师发布的视频说的很好,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https://video.weibo.com/show?fid=1034:4669486343847968
8月14日更新,另一位知乎er已经提到我国有一个特殊的部门叫政法委,可以牵头解决程序上的繁复问题,简化程序直接对行政执法机关给出执法指导意见,责令其改正,避免冗长的行政诉讼过程,今天工作时间我会打给江西政法委反映此事。
我刚打了江西省政法委两个电话是空号,又打了江西省纪检监察组的电话,工作人员告知需要等法院判决,他们才能向公安机关问责
能打的都打了个遍,还打给了今日说法栏目组,记者听我说了情况后,说这个事情没法报道,让我去找有关部门反映。最后还是江西省纪检监察委的工作人员很耐心的告诉我,需要等当事人行政复议的结果出来后,他们才能进行问责,这件事情没有定性的情况下,他们无权干涉
大家不用担心我,更不用赞扬我。我只是行使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公民有权利去监督一切行使公共权力人员的权力,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8月15日更新,大家可以看下这篇回答,一名学生已经收到了当地部门的回复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79240905/answer/2058188112?utm_source=zhihu&utm_medium=social&utm_oi=1146183003930791936
8月15日,看到评论区一位同志说的话,故转载给大家看一下,还有之前发生过的新闻案例
8月15日下午联系人民日报,无人接听。
最近在看扫黑风暴这部剧,这段话很精彩分享给大家!
不同意见很常见,合法但过于离谱的不同意见自有群众内部批判,有些乱说话惹众怒带来的社死比拘留都难受。
然而这不是用恶法滥权的理由。
表面上是恶法,比如寻衅滋事这类口袋罪。
其实还是地方的恶治。打定主意想整人的话,就不会束缚于具体的条款。扛着红旗反红旗的一种形式。
口袋罪的问题慢慢来。
恶治的问题应该马上说清楚。决策过程是怎样的,谁拍的板,不要把锅全甩给执行层。如果说不清楚,主官是不是该负责任?
另外希望至少来个释法吧。
先说下通报中的张某良是因为什么规定被判处行政拘留15日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和其言论在性质上可能相关的是二十三、二十五和二十六条,分别针对“扰乱公共秩序”,“散播谣言”以及“寻衅滋事”。
但二十三、二十五条的处罚上限就是行政拘留10日,因此只可能是二十六条。
而二十六条中,对什么是本条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定性如下:
“1. 结伙斗殴的;
2. 追逐、拦截他人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由此我们知道,张某良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4款规定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那么为什么张某良会被认为是“情节较重”,适用顶格15日的判罚呢?
我们再去看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
其中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理解适用中,规定了11项属于“情节较重”的行为。
与网络言论有关的是其中第8、9项,分别针对“利用信息网络教唆、煽动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违法活动的”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的”。
但是张某良的言论在通报前只获得1赞1评论,没有任何人关注自然达不到扰乱公共秩序的程度,而其表达的也是个人观点不可能是虚假信息。
因此张某良触犯的只可能是第11项:“其他情节较重情形”。
当然我顺带检索了各地对公安部处罚基准意见的进一步规定,发现上海倒是有一条与张某良行为比较接近。(当然对于江西警方不适用)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中,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较重”的情形,列出了19项,在规范网络言论这方面,比公安部印发的多了一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造成一定后果的”。
我们应当可以把张某良的行为,理解成对扬州人的冒犯,所以性质上有些相近。(当然仍然不能认为其造成了“一定后果”)但该条只针对辱骂、恐吓具体的人,不针对辱骂整个群体。
所以仍然还是只能搬出兜底的“其他情节较重情形”。
说完了张某良为什么会被行政处罚,又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情节较重”被判顶格,再来谈一下行政诉讼和赔偿的问题。
很多答主都提到了,让张某良去申请行政复议,去提起行政诉讼,甚至有答主认为:“如果行政诉讼不成功,是行政法上的耻辱”。
我觉得这些答主肯定对针对拘留行为行政诉讼的成功率,以及成功后的结果缺乏了解。说句不好听的,张某良受的委屈这才哪到哪啊,只是非常幸运地得到了网络的曝光而已。
为读者心情考虑,带大家看三个相对人被错误拘留后成功胜诉的案子吧
1.(2020)黔05行终240号,原告方德巧只是被七星关公安局口头传唤,结果公安局居然用上了手铐,询问地点也放在了讯问室而非询问室, 一审被法院认定违法。
但,七星关公安局上诉后,二审法院转而认为公安局行为合法。
2. (2020)湘0581行初121号,原告李小记被洞口县公安合并执行了长达25日的行政拘留,显然违背了行政拘留并罚时最长不得超过20日的规定,是无可争议的违法行为。
执行者可以说没有最最基本的法律常识,考虑到其从事的工作,以及发生时间是2020年而不是2000年,这大概类似于小学生不知道1+2=3,已经工作的程序员不会写helloworld。
但非常离谱的是,提起诉讼前,原告已经申请了复议,得到了洞口县人民政府给出的确认原行为合法的复议书。
等于说法院之外,这地方从上到下没一个人知道1+2=3。
3. (2018)黔05行再10号,该案号的裁判文书本身其实没有在网络公开,只在原告提起随后的行政赔偿诉讼后看见了法院说理过程中的引用。
该案据原告王开琴所述,2009年原告的1.7亩水田被政府征收后只算为0.6596亩,2010年原告4亩的林地被征收后,政府对安置补助只字不提,两次征收只给了62394.30元补偿。
2016年原告找赫章县委书记请求给一家十来人口活路,期间手机录音。县委书记刘建平认为原告侵犯隐私,让秘书把手机抢掉,后叫秘书打电话给公安局抓捕原告。随后公安局立刻将原告拷走,城关派出所的五人将原告关在小黑屋中,把原告四肢困在老虎凳上,采取车轮战方式逼供,等到第二天11点才发布拘留决定书,决定执行拘留10天。
之后原告向七星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拘留,败诉(2016黔0502行初46号,具体内容检索不到);向毕节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2017黔05行终3号);之后向贵州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作出行政裁定,指令毕节市中级法院再审,最后毕节市中级法院才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判决。(2018黔05行再10号,同样检索不到内容)
而以上三个,也已经是我从一堆堆裁判文书中挑出来的幸运儿了。大致检索了四十多篇被行政拘留后提起诉讼的裁判文书,上面是仅有的三篇胜诉。
但胜诉之后,也仍然有坑。
根据我国行政法相关规定,法院对具体的行政作为可以作出三类判罚:确认违法、撤销、变更。
但对行政拘留而言,撤销和变更基本上是不可能适用的。
因为等到行政相对人能提起诉讼的时候,行政拘留肯定已经结束了。
既然结束了,那行政行为就不存在可撤销可变更的内容了——我就算撤销了,难道还能操纵时间把你生命中浪费的x天给补上不成?这就和“侵犯隐私权,但隐私已经被公开”、“违法拆除房屋,但房屋已被完全拆除”是一样的,都属于“不存在可撤销内容”。
因此能够适用的只有一项:确认违法。
这里就是第一个坑了,如果你只是对某一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不附带或在之后提起行政赔偿的请求,那么法院的“确认违法”,对你产生不了任何影响。
被确认违法的行政机关,连公开声明、澄清、道歉、恢复名誉之类的,都一个也不用作。
那么接下来,要申请行政赔偿,就又会迎来第二个“坑”。
申请行政赔偿的,必须由原告举证,证明行政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损失计算的方式,以及因果关系等等。(只有拘留期间,导致行政相对人失去行为能力等情形,举证责任才会倒置给行政机关。)
案例2洞口县的李小记,就因为没有举证列明计算方式,被法院驳回了赔偿请求。最后的判决结果就仅仅只是:“确认被告洞口县公安局(2019)洞黄决字第1015号执行程序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洞口县公安局承担。”
而你踏过了以上所有坑,最后能得到什么呢?
能得到“以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的每日赔偿金”。
具体来说,2020年度职工日均工资标准为373.10元,假设对张某良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被确认违法,张某良经过复议、诉讼,可能的二审、再审后,可获得373.10×15=5596.5元。
这就是他所能得到的,理论最优结果了。
照这个标准,知乎上一半的人都得被拘起来
曾经看到过一话题,大意是“是不是儒家不灭,中国不兴”?
我犹豫了半天,但最终还是没有回答,因为我觉得这个话题太容易引战,而且没实际意义。但在很大程度上,儒家确实阻碍了中国向现代文明的发展,所以在一百年前,那些志士们要打倒孔家店。
中国文明是儒家文明,中国人的价值观是被儒家伦理所塑造的,儒家伦理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一元权威和道德评判,简而言之,就是任何问题都只应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这个答案就是权威,是符合道德的,其他答案都是错误的,不道德的,邪恶的。
在网上,经常能看到一句话,非蠢即坏,或者既蠢且坏,这就是绝大部分中国人的本能反应,即看到一个自己不认同的观点,对方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屁股有问题,或者脑子和屁股都有问题,因为任何一个问题都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既然自己相信的是对的,对方相信的一定是错的,既然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对方的出发点一定是坏的,如果一个人非蠢即坏,到处散播危害性的言论,那么把他打倒就是合理的选择。
所以,我们本质上是一个不宽容的民族,我们骨子里无法容忍不同的观点,特别是那个观点很刺耳的时候,扬州老师被抓,很多在网上发表过过激言论的人都兔死狐悲,认为太过分了,其实我相信在其他场合,他们也对其他人这么不宽容过,雪崩发生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我们改变不了别人,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我们可以反思,但我们看到不认同的观点时,能否不要急着扣帽子,而且允许对方有这样的看法。
涉及几百万人就业的产业说封杀就封杀,你一个小小的教师值几斤几两?
这下白灯要打言论自由牌了
抛出一个新的角度:这个操作,把网络内容平台运营者给整不会了,不知道以后内容治理尺度该怎么来。。。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的内容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以上是对于内容发布者(用户)来说的,而对于内容平台来说,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传播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信息」。
此次事件中,今日头条的一名用户声称: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这一内容,被公安机关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扰乱了社会秩序,那么,今日头条平台并未主动删除这条内容、放任这条违法内容的传播,是不是构成了对此类违法信息的传播,是不是也应当被追究责任?
所以说,给整不会了。为了避免成为违法违规信息的帮凶,各大内容平台只能进一步调整内容治理策略,不断扩充需要关注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长此以往,开放的建议和讨论少了,阴阳怪气的含沙射影多了,知识的分享少了,人人自危的沉默多了,这也是我们切身感受到的现实。
有人说,事件中这名网民的教师身份,决定了他要谨言慎行。
我倒是觉得,从网民身份来说,当事人的发言已经做得比很多人强了。面对自己专业知识有所欠缺的领域,在大方向上考虑的是人民的利益(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采取询问的语气展开讨论,并且强调仅仅是建议而非结论。
扪心自问,如果每个人面对自己的知识盲区,都能保持这样的态度,难道不能称为网民的榜样吗?不说网民,大家回顾一下自身经历,明明自身对相关问题一无所知,但在讲台上言之凿凿向学生灌输错误事实的教师,何止满坑满谷?
从法律程序的角度上看,涉事教师可以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 60 天之内提起行政复议,这是他的权利。即便当事人选择接受处罚结果,监察机关也有权展开调查,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相关处罚决定。
能否与病毒「共存」,是一个科学问题,需要专业人士判断;能不能和提出建议的人民「共存」,是一个社会问题,值得主管部门关注。
这次南京疫情爆发以来,我已经看到了“成都女子因为伤害南京人民感情”被刑事拘留,看到了“江西教师因为不当言论被行政拘留”。而我们看了发言,即便我们都认为这些言论有问题,不妥当,甚至偏激,甚至你可以说他们脑残。但是!真的至于行政拘留乃至于刑事拘留么?
真的,这样下去,哪个人会是安全的?求求那些鼓掌叫好的,欢呼的看客们,稍微想想,如果“伤害南京人民感情”这样的名义可以用来刑拘公民,你能保证哪天“叫你不戴帽子”不会用来刑拘你们吗?
已经去宜春市12345网站投诉丰城县公安局滥用职权
中国是法治国家。
这句话既没有造谣,也没有侮辱英雄烈士,只是提出一个自认为可以实施的建议,从行文来看,也没有任何yygq的成份,就只是一个建议,你可以说这个建议很蠢,但法律没有规定蠢人不能提建议,也没有规定不可以提蠢的建议,如果觉得这个建议很蠢,不采纳就是了,直接顶格拘留十五天?在开玩笑吗?
不合理。人有说话的自由,不能因为蠢就直接被拘留。
不过嘛,扛着红旗反红旗是两面人的标准套路,建议调查拘留他的人。
(第2次更新)
评论区还有许多人问我没有正面回答,教师该不该拘留?
在我看来,那些发言比这位老师更过分的人没有被拘留,这位老师就不应该被抓。
之前我总觉得这个教师被抓好像是可以的,但是又有什么不对劲。
之后看了这个回答,我知道不对劲在哪了。
警方的好处罚决定可以写得更细致,更有前因后果,而不是一句不良言论拘留。
如果拘留可以找原因。
比如说在印度和美国已经有许多躺平抗疫的样本,但却还要国内躺平。这是蠢。
如说教师身在江西却想要让扬州放弃防疫是慷他人之慨,让别人做实验。这是坏。
但是那些发言比这位教师更过分的人,不抓去抓。抓一个小教师,那就是坏上加坏。
(正文)
黄冈还有居民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猪肉,后来发现猪肉是阳性。
购买猪肉的居民的被处罚的事情。
你没看错是处罚购买猪肉的居民,而不是处罚网购平台。
后来因为舆论压力才取消处罚。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为被罚的居民抱不平,因为人人都会网购。
论证严格防疫和不严格防疫之间的区别。
我国境内由于严格防疫,已经有许多严格防疫,造成经济负面影响的例子,可以举例出来。
这方面可国内没有样本,但是可以从美国和印度,请吸取经验。
看看不严格防疫甚至是完全躺平,会造成什么后果。
然后再做出决策。
这样老百姓知道,现在的政策是为自己着想。
抵制现在的政策,只会害了自己。民众自然会积极拥护。
而不是关起门来开小会,做出一个决定,要求老百姓无条件执行。
稍有抱怨就扣上50万的帽子。
然后再把提出不同,意见的人关起来。
看了很多回复,在这里讲点新的东西。
(第1次更新)
如果现在想要执行严格防疫,那么就要宣传病毒的凶残无情。
医疗资源丰富的地方学习美帝。就是特朗普这个阶层的人得了病,用各种鸡尾酒疗法,迅速的治好。富裕阶级和中产阶级得了病也能在医院出一大笔血以后得到治疗。穷人得了病就只能等死。
而如果说在医疗资源匮乏的地方学习美帝,那么就是个翻版的印度。
想要让低收入阶层忍耐。
要告诉他们开放。只会让,穷人会看不起病,让一个家庭失去顶梁柱。让孩子失去父亲,让丈夫失去妻子。现在忍耐只要撑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并且通过大数据向贫困阶级推送得新冠,死人导致剩下的家庭成员痛不欲生的新闻。
想让中产阶级富裕阶层忍耐。
要告诉他们。一旦得了这个病,治疗费高昂。如果执行所谓的“开放共存躺平"只会使感染人数增多,导致医疗资源挤兑。
顺便再亮出国内80万的治疗成本单。甚至是国外那种夸张的两三百万美元的账单。
中产阶级和富裕阶级恐惧于阶级滑落,也会支持严格防疫。
说实话我没接触过巨富阶层,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但是我知道这个阶层的人一定会实行成本收益原则。
巨富阶层人数稀少,财富众多,治疗自己所花的费用在他们看来不值一提。
在巨富阶层看来,如果严格防疫带来的利润高,那就支持严格防疫。
如果躺平,导致底层民众哀鸿遍野染病身亡,所带来的损失更低。
躺平带来的利润更高,那么巨富阶层肯定不会管底层民众的死活,支持躺平政策。
比如以前的福特Pinto汽车案。
福特Pinto汽车的油箱有一个安全隐患,可能导致撞击的时候漏油然自燃。
福特公司很快算了一笔账:如果召回生产的1000万辆Pinto,每辆车安装成本11美元的塑料挡板,需要1.1亿美元。
通过估算得出,由于设计缺陷导致追尾爆炸引起的死亡人数大约为180人,一条人命的价钱,加上各种需要赔偿的情况,差不多5000万美元足够。
1.1个亿的召回成本远大于5000万的救人收益,福特公司选择了后者,选择了对安全隐患置之不理。
现在的宣传,既要让底层和中层支持防疫政策。
也要警惕巨富阶层为了自己的利益收买喉舌,为躺平说话。
现在出台一个政策,不讲利害关系,不讲政策的内在逻辑,要求老百姓无条件执行。
还搞因言祸罪那一套。
这就是把舆论阵地拱手让给别人。
让一些”理客中“批评因言获罪的时候,顺便夹带自己的私货。
首先做个阅读理解。
1.扬州面积不算大。
这句话很客观,没问题。
2.人口也不算多。
扬州450万人,这句话也没问题。
3.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
这句话马克一下,我推测15日行政拘留主要的缘由是这句话。后面详解。
4..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
这句话是前面观点的延续,本身很中性,未带任何观点和情绪。
5.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
这句话也是观念延续,本身没什么毛病。
6.仅仅是建议,勿喷。
这句话是防御性的,几乎是有意识的在哀求“别搞我”。
当然事实证明没卵用。
然后再来看看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最接近的一条是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通篇查阅治安处罚法119条,绝大多数条款都只能处以最高10日以下行政拘留。
能处以15日顶格行政拘留的寥寥无几。看来看去也只能套“其他寻衅滋事”了,还得是情节较重的才行。
换句话说,这句“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等于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等于15日的顶格拘留。
那么,我们就必须好好的来分析一下这句话。
——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
这明显是一个发问。
正是这句发问,触犯了丰城公安的底线,也触怒了扬州人民的情绪。
我们知道扬州人民正在与疫情做艰苦卓绝的斗争。
这个时候,有人发问,于是警方愤怒的把这个人拘留了。
换句话说,在抗疫的关键时刻,这句话是连问也不能问的,问了,就要拘留。
此情此景,不得不让我联想到战争年代。
一个前线士兵问“可不可以撤退呢?”,于是将军端起枪把他枪毙了。
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了。
但是,我发现这里面还是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
第一,
战争年代,将军枪毙士兵,是因为军人有绝对服从命令的天职。
假如将军正在指挥进攻,士兵问能不能撤退,有动摇军心的嫌疑,将军确实可以枪毙他。
那么,一个远在江西的教师,有没有绝对服从扬州抗疫大局的天职呢?
恐怕没有。
如果这句话,是扬州卫健、扬州疾控或扬州某街镇防疫专员,在接到上级抗疫任务后,问出来的。
那扬州系统内部倒是可以处理他。
但是,江西教师对扬州没有义务,扬州可以愤怒,可以指责,但不能像“军人的天职”那样来要求他、枪毙他。
扬州真正应该愤怒的,是一号打牌的老太和那个瞒报行踪导致扩散的王强。
扬州人民的苦其实来自这两人,冤有头债有主。不是苦了,然后就可以遇上一个说风凉话的就拘。
第二,
战场上,即使将军要枪毙士兵。他也得端起枪先说一句:
“今后若有再敢言退者,杀无赦!”
说完这句话,谁再问能不能撤退,就可以枪毙了。
但是,如果没有事先声明,直接就把发问的士兵给枪毙了,那这个将军特么也太暴孽了。
这么带队伍,人心是要散的。
毕竟,撤退本来就是战争的选项之一,再激烈的战争也允许阶段性的进攻和撤退。
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如果把建议放弃根据地的人全枪毙了,那么教员就是第一个被枪毙的,我们也就没有今天了。
何况,如果问一句就得死,那以后所有人都只能沉默了。
那么,这个一言堂,就变成了丰城公安的一言堂,毕竟,他们说拘留就可以拘留,不是么?
好的,我的初步观点已经表达完了。最后,再讲讲为什么不能拘留江西教师。
第一,还是得讲法。
除了“寻衅滋事”这个无限条款套用过于任性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还明确规定:
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这段话什么意思呢?
首先就是你要拘留他,那么事实危害要配得起这15日。
记住,是事实危害,而不是虚拟情绪。
有人感到愤怒,有人觉得不爽,有人产生了争议,这些都是虚拟“情绪”,并非实体危害。
虚拟情绪因人而异,法律是不应该以此为准绳而无限扩大打击面的。
不然,这个社会就乱了,人人都可以相互攻击了,人人又都自危了。
其次,是拘留一个人之前,你得明确他的基本权力是什么。
哪怕他伤了人,你也得想想他是不是有权力伤人,万一人家是见义勇为呢?
同理,江西教师有没有权力提出这样的问题或建议呢,如果有,你就不能拘留他。
这个问题,可以上升到宪法的高度,宪法到底有没有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
他的问题和建议,算不算反国家反社会,有没有散布谣言,蓄意破坏?
还是说,这个自由的尺子掌握在丰城警方的手里?
再次,做出行政拘留决定前,你得先教育。
你可以把他带到公安局先教育一下,看看这个人是否孺子可教。
如果死不悔改、大闹警局,那你再拘留不迟。
直接就这样抓回来顶格拘留,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原则要求。
看着不像治病救人,而是抓人泄愤。
利用公权力泄愤,这个事情的严重性远比拘留本身更加严重。
第二,法律最忌讳的就是双标
有人说,就算江西教师和扬州抗疫无关,但他的言论破坏了抗疫大局,所以要惩处。
说的很好,那么我也要指出,惩处可以松、可以严,但不能双标,不能只捏软柿子。
比如,如果江西教师要拘留的话,那么芳芳要不要刑拘。
毕竟,江西教师只是提了个建议,而芳芳可是写了本书公开发售啊。
这本书里有大量不真实的、蓄意诋毁的内容,而且还发到国外去了。
要说伤害,芳芳对武汉的伤害无数倍于此次的事件,对我国的抗疫大局也产生无与伦比的巨大冲击。
除了芳芳以外,这样公开的名流专家、教授还有不少。怎么样?要不要拘?敢不敢拘?
如果因为芳芳涉外了,怕被诟病就不敢拘;如果专家教授位高权重、怕得罪人就不敢拘,就只敢捏程度轻得多的小老百姓。
呵呵,那就别扯着抗疫的大旗,也别扯着法制的大旗了,不配!
此外,还必须强调,有关于防疫的言论是一个新生事物,比较明确能够打击的是“散布谣言”、“辱骂攻击防疫”。
但不是所有涉及防疫的所谓“不当”言论都可以打击的,当时不打芳芳,说明还是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只能谴责。
今天乱打小民,至少就是双标了。
第三,使用公权力,谨小慎微的为好。
我们身处移动互联网时代。
因言获罪不是不行,但它必须是有门槛的。这个“言”属于什么性质,有多少罪恶,造成多大的实际损害,是不是直接关联。
这些问题,可以一辩,也不得不一辩。
公权力是我们使用权力的底线,出警抓捕的对象,一定要是坏人,一定要是法律认可的公敌。
而不仅仅是丰城警方的眼中钉、扬州人的眼中钉。
公权,是人民的公权,不是一个地方的公权。
很多人与我辩论,说防疫有多么多么重要,只能跪舔着说话,说好话,半句怪话也不能说,提也不能提,否则就会多米诺,中国就崩塌了云云。
那我也要说,公权更不能滥用,这里撕开个口子,明天就谁都能拘,这一崩塌、塌的更快。
随后,我要谈一个个人立场问题。
我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坚决反对丰城警方,并支持江西教师。
我承认江西教师的言论有不当的成分,但我们是人、不是神!
谁能保证自己的言论滴水不漏、恰如其分、完美无缺?
数百年前,就因为多写了一个“明”字,多少人被杀的人头滚滚?
要知道,因言获罪是没有底线的,一步退就步步退,最后啥都不能说,永远的闭上自己的嘴。
说回我自己的,我的很多观点都很鲜明,有时候也很激愤。
比如阿里巴巴的事情一出,我就坚决向涉嫌强奸的阿里中层开炮,为女员工站队。
如果真有人告我一状,说我污蔑阿里,估计我也得进去待15天。
如果,再把我的帖子从头到尾翻一翻,恐怕就不是15天的事情了,还有吴亦凡,还有女辅警,还有。。。
所以,这是一场战斗,不光是为了江西教师,也是捍卫我自己的战斗。
江西教师,一定要坚强,一定要行政复议,一定要把丰城警方的处罚拿出来辩,既然对方手握公权力,那我们就只有用舆论的批判了。
看谁的人多,谁的嗓门大吧,不讲武德的战斗就是如此的。
我的观点一经发表,就有很多人提出了反对。
其中一个观点是,这个言论是要拿扬州人做试验,所以是寻衅滋事。
如果因为“试验”触动到了有些人的神经,那么改一改行不行?
比如,去掉“试验”两字,直接写成,可不可以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拘不拘?
又比如,换个关怀式的说法,可不可以让扬州防疫不要那么辛苦,拘不拘?
再比如,换个溺爱式的说法,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扬州人民承受的太多了,拘不拘?
或者,换个简洁而又模糊的说法,可不可以让扬州消停下,拘不拘?
是一律都拘,还是有的拘有的不拘,请问,拘留的界限在哪里?
“其他寻衅滋事”,看着是个万能兜底条款,但是真正懂法的人、真正做过监管执法的人,应该知道。
兜底条款恰恰是最不能乱用的,这个“其他”绝不是可以任意滥用的。
如果套用到“其他”,就要有法律共识,要有社会共识。
不然,下次我说我爱中国。
说不定也有一群人冲出来指着我,你配吗?你什么东西?你凭什么说爱中国?难道其他人就不爱了吗?是不是你以前没爱过?你这句话产生多大影响、引起多大争论你知道吗?现在是防疫的关键时刻,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是讽刺谁?
来人呐,把他给拘留了。。。
很多人跟我提大是大非。
真正的大是大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要拘的是违反防疫法要求的人,包括扬州一号老太和公职人员王强。
很多人真是对滥用公权力没有概念,因为警方替他泄了愤,他就支持这种行为了。
要说大是大非,随便拘人才是大是大非。
当年毕节骂村支书草包的人也是被跨省拘留的。
当年写文章说鸿茅药酒的人也是被跨省拘留的。
记住,因言获罪是可以被无限放大的。今天既然可以给你套一个其他寻衅滋事,那么今后就可以继续滥用下去了。
我们的防疫,也是讲法的,不是防疫了就可以随便拘留的。
评论非常多,很多人的逻辑非常跳跃,刷新了我的思维,我来给大家辩一辩。
一,
它先跟你说扬州的防疫是多么的辛苦。
言下之意是江西教师的破坏了防疫、加重了扬州的痛苦。
其实,真正破坏防疫的是扬州一号老太和公职人员王强。
江西教师是在网上发了个提问,但没有使扬州多感染一个人,没有事实上的损害。
二,
然后,它马上会说,但江西教师的言论动摇了扬州,闹得人心惶惶。
这句话,我倒是无法否定。因为,扬州怎么样算是被动摇了,我不好判断;
是不是扬州的防疫队伍停摆了,还是都因为一句话都罢工不干了,好像没听说。
同样,人心惶惶具体是怎么个惶惶法,我也不好判断。
是不是居民都不再佩戴口罩了,还是都去抢购物资了。
人心惶惶,不是你说人心惶惶就是人心惶惶,也不是有几个人在网上对骂几句就算人心惶惶。
想以人心惶惶来制裁他人、也是得讲法律依据的。
三,
然后,它说拿扬州人做试验是多么的恶劣,甚至提到了731。
我一下就火了。
所以说愤青误国,这句话真是没说错。
731是什么?731是人类历史上最极端的恶行,没有之一。
已知的人类各类行为没有能比得过731的。那是中华民族最为深重的灾难。
我不知道这帮人是真不懂、还是chun。
拿一个关于防疫的发问、动不动就去对比731,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给731开罪呢?
难道731的罪就和江西教师这个言论差不多?什么时候、谁给的胆子、居然可以放在一起讨论?
卧槽,这!朋友们,我真的震惊了。
这些人我真的已经无法回应了。
抗战胜利后,中国自己土地上发生的任何一件事情、哪怕是恶性刑事案件都不可能和731相提并论。
记住,731是恶中之恶,别乱类比!
四,
接着,它开始讨论大是大非了。
说中国严控疫情的正确性,说中国的防疫是多么不容易,说中国的外部环境是多么的危险。
到这里为止的内容,我都是同意和赞赏的。
但紧接着,它忽然说,因此江西教师的言论破坏了大局,罪该万死。
我:!?
这个逻辑的跳跃性在于,它从“防疫很重要”直接就跳到了“破坏大局”。
它所有的重点都在说防疫有多么重要,但是唯独没说怎么就破坏大局了。
它反复说,疫情要前功尽弃了、努力都要白费了、中国的抗疫成果要倒退了。
那么,为什么一个发问就引发倒退了?就造成前功尽弃了?就使得努力都白费了呢?
它没说。
它认为是就是,和丰城警方一样一样的做派。
实际上,这个发问仅仅就是个发问,有点不当,有点风凉话。
但不存在和破坏大局的关联性,就算有,也要以事实说话。
哪里大局因此而崩溃了,这个崩溃是不是这句话引起的,有没有关联证据。
这就是法制。严谨而有理有据。
不能仅靠臆想就关联起来,就欲加之罪了。你说这句话将会破坏大局,这句话就会破坏大局?
那你怎么不说这句话会造成宇宙爆炸呢?
那我们是不是还得把江西教师传送到平行宇宙?
五,
江西教师的原话是,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
但到了它嘴里,变成了,江西教师要扬州老百姓死。
朋友们,法律的语义是不能任意延伸的。
一个人威胁说要杀了你,你可以报警告对方威胁人生安全;
但同样,一个人浑身上下杀气腾腾、咬牙切齿,但说出来的是我爱你,你就不能报警说人生威胁了。
因为法律以事实为准绳,而不是以臆想为准绳。
江西教师说放弃严格防疫,顾名思义,就是“放弃严格防疫”的意思。
你引申说他要扬州人死,你就是乱引申。
唯有他直接说要扬州人死,你才能去抓他。
语义要是都能这么引申,那一句“我爱你”最终都能解释成“我要杀了你”。
这还是法制么?
同理,法律上说持枪抢劫,那就得拿着枪才行啊。
如果对方手里拿着金箍棒,就不能认定为持枪抢劫。
好多人真是意气用事啊。
很多人还在乱比较,揪着我,老在我面前把抗疫比抗日。
怎么,知道我爱国?试图用抗日激怒我?
我告诉你,我们可以友好讨论,表达观点都没问题,但是别碰底线。在我心里没有一件事比得过抗日。日本对我们造成的伤害罪孽深重、罄竹难书。
再没脑子,也不要拿新冠和日寇比,日寇比新冠恶毒一百倍。
不要因为辩不过我,就胡乱比较。对待抗日战争的言论才要谨重一百倍(建议这些朋友如果缺乏把握能力,千万不要乱碰抗日的话题,这个是真正写入法条的,包括革命烈士等)。
抗疫和抗日根本不具备可比性,投降日本及投降日本的言论是死罪,那倒是真的可以枪毙的。
关于拿江西教师和类比抗日、还有731的之后一律删除拉黑,也不会回答~
首先表态:欢迎丰城警方把我抓起拘留15天。
简直是执法犯法、胡作非为!一个行政复议这事儿就过去了?这要是就过去了,党纪国法何在?宪法尊严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被你一个丰城县警方给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就这么不值钱?
这是比疫情更严重的人祸。
言论对与不对肯定是有的,专业言论专业人士判断。这位教师的言论对还是不对,他提出的建议可行不可行,既不是你丰城县警方能够断定的,也不是我们门外汉就可以决定的,采纳不采纳,应该更专业更谨慎。我就问你丰城警方,你怎么断定这个言论一定不正确的?你断定它不正确的依据是什么?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有权力知道,我说什么可以确保我的自由,我说什么有可能被捉进去关15天吧,这不过分吧?还请丰城县警方出来说清楚,不然我在家里坐着,真的很担心突然就被拉去什么地方关15天。
已经举报,静待回复。
很神奇的是,在百度搜索“行政举报”,第一条就是这个链接:
你丰城县算是扬眉吐气扬名立万了。丰城县宣传部一辈子完不成的指标,被丰城县警方分分钟完成,力压一干国家级机关,荣登百度排名榜首。
我是说你蠢呢,还是说你工作效率惊人?
这种事情跟去年年初的时候把“不听话的人”用绳子绑在树上是一样的行为,属于是借用防疫名义肆意妄为、违法乱纪,打着防疫的旗子满足个人权力欲,是最严重的破坏有序防疫的行为,根本上就是在跟疫情防控大局对着干。
疫情防控还要讲究国法,难道扛着个疫情防控的名头就可以杀人放火?看谁不像是老实的样子,你直接上手就把人突突了?干这种事的纯粹就是趁火打劫,去年一年因为疫情防控有不满情绪的人多了去了,没有几亿总有几百万,相信你丰城县一样也有不少,难道你都去抓起来拘留15天?别的都不拘留,单单就这个教师拘留15天,于法于理说不通嘛。
党纪方面,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原话,一个字没改。现在请丰城县警方拿出你行使权力的制度依据是什么?讲清楚你凭什么把一个公民行政约束15天的?剥夺这个公民15天人身自由和名誉权的?你的权力关进笼子里了吗?谁批准的?约束你们的笼子干什么吃的?
去年疫情最厉害的时候,评论接着疫情名义耍威风的那帮人,我就说过一次了,这里再强调一次,“党纪国法崩溃死的人绝对比新冠疫情多得多”。宪法、法律、党纪受到冲击,不再具有权威性,特别是有执法权的人肆意妄为,不执法、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看谁不爽随意执法,那么党纪国法立刻就荡然无存,结果只能是社会陷入彻底混乱。
一个混乱的社会是没有办法防控疫情的,开玩笑呢,还防控疫情,保持基本的稳定都做不到。
现在一个县级司法机关置宪法与党纪于不顾,借着疫情防控的名义耍威风,与十九大以来党的决策逆向而行,与疫情爆发以来中央三令五申的疫情防控措施背道而驰,跟宪法对着干,利用手里党和国家、人民赋予的权力破坏疫情防控大局,肆意攻击国家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没有人处理?
我就不信你一个县级公安机关还能造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共和国,人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不要以为手里有了权力你就成了“官”,你是个“公务员”而已,借着疫情防控的名义就想要作威作福,毫无正当理由就把这个国家的主人扔进拘留所,你这不是造反你这是什么?
反正我作为这个国家的主人,我举报了,等着看结果。
我觉得行政拘留这个东西都怪怪的,
什么时候公安机关能有司法裁判权了?
警察干好警察的事,
法官干好法官的事。
这是我从李文亮医生那事之后一直在呼吁的。
尊重司法,限制使用治安处罚的范围,
大家会支持我吗?
都到这种程度了 还有人试图将这种行为合理化辩解 还将铁拳砸向人民教师头上
你是在干什么?
你是在消费公共资源 以及动摇人民的信任
他是谁?一个爱国人士 就一句话 被打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反贼 后续还要加重这样的印象 还有人民群众也一起巩固罪名
十五天,意味什么 不止十五天 说明人生起码留下一个污点 交际圈也会因此排斥 饭碗能不能保住都成问题 你是想树立什么价值观?宣扬什么?
他伤害了谁的合法权利?他既得的不法利益是什么?甚至连恶劣的观点都没输出 毕竟最后一句也是深知自己理亏 而想不起来很多让人不齿的暴论发表者甚至都没有有可谈判的余地 真要激起民愤是不是很多言论更该抓 还是得立个标准
能找出比这个还激起民愤的言论 但是不判处更高的罪行 是不是不平等?是不是破坏法律的公平性?
神兔调侃五十万 哪怕是诚心发表自己的观点 都有达到一个朴素中年人都能因为单纯蠢的一句话真的恰了十五天牢饭
可以理解大家的愤怒,但我想插一句,中国的言论自由已经比西方好太多了,在西方社交网站连中立国科学家都只有用化名才敢发帖。
昨天在头条看到张国良老师的道歉,今天他就上“头条”了…
能看得出,他的道歉算诚恳,也认识到了问题。只是评论区太过激烈,有些网友的评论已经恨不得要张国良死,我就不说什么,直接晒一部分吧:
客观讲,他被拘的言论其实更多是一种带有脑洞性质的“不同观点”,并未在原有立场下考虑被疫情笼罩下扬州人的感受,他的言论的确在当时的场合下不够妥当。
所以他被网友喷,活该。
但是因此被拘留15天,显然有些重了,可能批评令其道歉更妥当一些。
因为他个人以及他当时所处的评论区,并没有很大的影响扩散(跟微博那些粉多偏激的差远了),而且观点并不是粗暴攻击侮辱谩骂的性质,最多是不合时宜考虑不周,并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拘留15日。
倘若这种观点就可以被拘留15日,恕我直言,全国司法警力都忙不过来。
当然,比这更令人担忧的是每个人在网上的话语生存空间(包容度)。你说的每句话都需要思考其尺度、分寸、是否政治正确、是否符合多数人情感利益、是否合时宜、是否应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等你思考后发现,你还不如选择沉默。
因为在网上沉默,或许比说话承担的风险更小。
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沉默。
话语权随之让给了其他人,而这些人将话语权当作自己煽动情绪争夺利益的武器,沉默的那些人就丧失了本该属于他们的基本权利。
有时,有些权利不是我们不想要,不是我们不争取不维护,而是我们在争取维护这些基本权利时,所要承担付出的代价太大。
最后,疫情已经让人很烦躁了,相互理解,你把这个老师判死刑,疫情该啥样还是啥样,真正让人憎恨的是那些玩忽职守拿百姓生命财产当儿戏的人!
讲道理,绝不是谁的嗓门大就听谁的,建设性的意见总比不合时宜的玩笑脑洞更让人待见。
最可怕的是什么?被处罚的言论仅仅是文章底下千千万万条评论中的一条,阅读量少得可怜。
原回答删了,反正很多答案都说了,就说一点点感想。
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中年人和少部分年轻人对这种犯傻后自食其果的行为都是嘲笑为主。真没想到能够有那么多人站出来发声,其中可能有别有用心之人带节奏。但这个事,老百姓调侃一下天也塌不下来,某些人不必搞滑坡谬论圆回去,强行洗地的那些人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别有用心之人。
其实那个老师在脑残言论之外,在今日头条上支持国货支持国家运动员抨击美国,声援灾区并且捐款了。他没有想到,他会和他所痛恨的卖国公知归为一类。
你可以想象你有一个亲人,平时思想很zz正确,哪天脑抽了在网上说了话,让一些人气愤了,你会不会上去说“他其实不是这个意思。”“拘留那么痛苦(各种恶劣条件罗列),你们怎么不共情的?”。我始终相信,一个人要有站得住脚而不是不断在双标中转化的逻辑。认为那个老师死不足惜的人的思维水平,很难保证他不会说会出比那个老师更过分的话。
验证了一句话:“好人不会死,坏人不会死,只有没后台又愚蠢的人会死。”
虽说他说的是傻话,但又不是虚假有害信息,也不是别有用心,人家是诚心善意的在犯傻。
而且人家客客气气的,这么礼貌的发言,在人均嘴臭的互联网上,可以评选文明礼貌模范了。
这也要拘的话,微博所有用户全都炮决两次可能有冤枉的,但全枪毙一次肯定有漏网的。
补充一句,当然有很多扬州当地人对这种傻话感到气愤,但拘留也是非常不恰当的处理方式。
明显是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事,如果用敌我矛盾的手法处理,不仅不能平息争论,反而会进一步激化人民内部矛盾,并且让真正的敌人有可乘之机。
可以说这种处理方式是非常没有大局观的
看到这条后,在各大平台花了很长时间翻看回答和评论,欲言又止,仅此而已...
其实就是表忠心。
相对发达的地区,可以拿出很多资源出来去交换自己想要的利益。如此维护自己的名誉。豪横地给钱,就是一种,可能还有社会关系资源之类的。犯了错误嘛,我去年上缴100亿,今年上缴200个亿,所以也不怕出错。
相对弱后的地区因为什么也拿不出,也就只能从自己的身上挖掘,比如表表忠心,对自己狠一点。犯了错误就:一定严惩。生怕出错。
越穷的地方,对自己人下手越狠。
个人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聪哥不听话了,家长可以断了他的跑车、嫩模和信用卡。吊丝不听话了,家长就“打断你的苟退”。
这件事情其实是展现得很暴露无遗的。
这也是“秀才”界明明掌握了知识,却始终无法引领舆论的尴尬,舆论场就这么地被牛鬼蛇神占领。
牛鬼蛇神没有稳固的工作和社会地位,爱怎么说怎么说,什么也不用怕。
“秀才”界就不得不瞻前顾后了。
这个言论确实很贰,毫无讨论的价值。但是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这只是普通的网络发言,并没有造成恶劣影响,也没有捏造事实,这样的处理确实是有点行政乱作为了。
最关键的是,现在公安机关搞得很尴尬。
你按照这个标准执行,很多无辜的人也要被关进去了。
你撤销这个处理结果,很多别有用心的人又要拿这个案例来当挡箭牌。
按理说,这种情况顶多口头教育一下就可以了,也不知道这个地方公安局的法规科是不是经常手抖。
8.16日补:楼盖的有点高,内容有点多,对于阅读的人有点麻烦,做个说明,前半部分有点冗长,后半段就很有意思了,几乎每一个分割线都是一个小故事,一个好玩的,有意思的小故事,一个揭示了牛鬼蛇神的小故事,大家前半段懒得看的话,可以看后半段,当做故事看,很好玩。
…………………………我是周一摸鱼老板没发现的分割线………………………………………………
已经和某些憨憨在评论区血战许久,同时在昨天中午我也拨打了江西省公安厅电话并且在江西省公安厅厅长信箱进行留言,并记录了真实姓名和电话以及身份证号码等,如果丰城县公安局或者江西省公安厅要拘留我,直接打电话给我,我会安排好后事然后去当地公安局自首,不用千里迢迢浪费纳税人的钱来抓捕我了,为民请命,为国流血,吾之所愿。
下来说说关于对这件事的看法。
首先那个老师蠢不蠢?蠢,真的蠢,疫情会不会长期与人类共存?以目前形式以及欧美那些国家的尿性来看,大概率会共存,但是,这种话是你一个普通人能说的吗?你不看看张医生已经被喷成什么样子了,前一刻还是无双国士,现在有些人已经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了,民粹这个东西,是没有道理可以讲的,所以,除非你像我已经做好了为社会主义牺牲的准备,就不要瞎说话。
然后,再说说知乎上面的形势,我很庆幸,大多数人还是保有良知的,至于那些少部分人,我教你们怎么怼回去,你去翻他们以前的评论,看仔细点,就那群喷子能有几个好鸟,随便挑一句话出来都比被拘留的老师说的性质恶劣几十倍,枪决都是便宜的,应该直接炮决,接下来你可以先在评论下质问他们,然后再去友好的私聊一下,就单纯的摆事实讲道理,基本那群逼都讲不过的,因为他们真的很理亏,互相友好的探讨几句,基本就会被拉黑,因为他们战斗力实在是弱,想想也是,在这种时候还站错队的人,能不弱吗?
接下来,我说说我自己,我是个立场坚定的爱国者,有多坚定,我生活中只要听到了反动言论都要上去理论一番,但是这次的丰城事件让我有点心寒,这位被拘留的老师从他的社交媒体账号的往日评论可以看出,他也是个彻底的爱国者,只是这次铁锤抡到了他的头上,而且恰恰是这个爱国者一直在努力维护的爱国主义铁锤。挺难受的,说真的,我害怕铁锤下一个目标是我,击碎我的梦想,我又有点希望铁锤冲我来,来击碎我的幻想。
接下来我们就事论事的剖析一下这个老师的评论,我对他的言论的理解就是,他希望在一个不大的城市,以牺牲小我的精神做实验,为我们国家积累宝贵的与新冠病毒共存的经验,以及验证与新冠共存的可行性,首先这个言论是错的,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公民,但是,这只是一个普通人的建议,一个普通人的建议,一个普通人的建议,这是在干什么?,我极度怀疑,那些在拼命攻击这位老师的人里面才存在着大量的汉奸和间谍,在蓄意挑起矛盾。
再下来,我们讨论讨论这为老师所担心的病毒共存是否具有合理性,首先参照“国士无双.窃国大盗.叛国者.资本走狗.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发了双引号,看清楚点)张文宏大夫的话,新冠病毒将与人类长期共存,然后我们在看看国外,除了中朝等少数几个国家之外,剩下的全部都在摆烂,越是发达国家,越摆烂,况且我们旁边还有咖喱这个大毒窝,除非我们能彻底的切断国外循环,单靠国内大循环完成经济转型和保持经济增长,否则就算我们国内防疫做的再好,也架不住其他国家摆烂呀,我们毕竟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所以彻底摆脱新冠阴影我觉得很难实现,新冠时不时冒个头,时不时变个异,真的很难搞,所以综上所述,新冠长期共存是个不争的事实,对于客观事实我们要做的就是客观的认识,科学的防御,而不是靠精神武装大脑,嘴皮一动,新冠死光。
最后我们说说这位老师说用小城市做实验验证与新冠共存的可行性对不对,很显然,这是不对的,至于为啥不对,我懒得写了,懂得都懂。但是,这人基于爱国角度提了一个错误愚蠢的的建议,你给人家一辈子毁了???????这合理吗?这合理吗?这合理吗?啊?这河里吗?河里吗?我都想卷铺盖去河内了 手动狗头。
综上所述,这个老师说错话了,又没有说错话,说错了一半,说对了一半,现在有些人,不但攻击他说错的那一半,连说对的一半也不放过了,哈哈,你说反动派在哪里?在哪群人里面?
最后,评论区里面偶尔会看到不怕死的香蕉人在质问“这次小粉红怎么不说这是境外势力挑拨了”,看到这样的言论,我真的很无力,我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我只能狠狠的抽自己的脸,往烂了抽,往肿了抽。
分割线………………………………………………………
睡醒了,看了看评论,更新一下
各位网友作证,我请求被炮决,以维护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
和这种货色争论了半天,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和我意见相左的爱国者,至少爱国这件事上,我们只是观点不同,但是信念相同,直到我看到了他的两句话“我能安心去外地办事”,以及“你自己做生意共存试试看”,哈哈,我瞬间就明白了,什么爱国者,只是担心自己既得利益受损的货罢了,这货居然认为病毒共不共存取决于我们怎么想,怎么说,麻烦你搞清楚病毒共不共存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不是某个人说了算的,也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还有,如果你是个生意人,疫情对你的既得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你更应该喜欢外国那种摆烂的防疫政策呀,因为那些资本家就是怕严格防疫影响自己做生意赚钱才采取摆烂的方式防疫,才不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当回事,你这到底是那边的我现在看不清楚了有点,哈哈,反正感觉憨憨的
再更………………………………我是分割线………
再说,你们一群人在这里冲这位老师,那你告诉我,许可馨,方方,还有那么多香蕉人的教授,知识分子,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甚至人家过着某些人一辈子都过不起的奢侈生活,你们为什么不去冲?去呀,你们冲的动吗?一群欺软怕硬的东西,柿子挑软的捏倒是学的很地道呀
发现两个疑似香蕉人,对于这种阴阳怪气的东西,我现在都是一边自己抽自己的脸,一边还要抽他们的脸,没办法了,只能这样了。。。。。。。。。
再来分割线……………………………………………
给大家更新一个长点的,是我和一个憨憨战斗的聊天记录,怎么说呢,你们看看这种人的逻辑,以及其战五的实力,我真的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朋友们,要记住,只有魔法才能打败魔法,所以,一上去就扣帽子,这是无奈的但是绝对有效的做法
给大家看看,我给大家打个样,还有好多这种货,基本水平这就图中的这样而已,徒增笑而。
分割线又来了…………………………………………
再补一个
上来就骂人,然后就拉黑也就这样了,这群货就是用放大镜看别人,看自己的时候就成了瞎子了,要玩文字狱,那大家就一起完蛋呗,谁怕谁,大不了我把自己的嘴堵上。
…………………………………………………………我是分割线
来,继续对线,我给你们打样,让你们看看卖国贼都是什么样子,都是怎么伪装自己的
“哪怕是美国”,看到了没有诸位同志,“哪怕”用的多好,来嘛,文字狱嘛,我们分析分析这个“哪怕”,意思就是你中国不如美国言论自由,美国说错话了都要被抓,更何况你中国呢?是这个意思吧?我没有误解吧?美国怎样,我们就要怎样,怎么滴,就外国的月亮圆呗,美国你爹的月亮最圆呗?还拿美国做横向比较呢?那美国疫情死了那么多人,你想让我们国家也死那么多人?你才是口蜜腹剑,一肚子坏水的公知吧?别的不会,扣帽子你倒是学的挺像那么回事的。
………………………………超级无敌的分割线我又来啦!!!?!……………………………………
知道我们和那群卖国贼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就是,我从来没有删除过任何一个评论,虽然我很想把某些卖国贼淹死在马桶里,但是我依然保留了他们发表意见的权利,倒是某些心虚的卖国贼们(这个队伍里有蠢材,蠢材暂且留下,毕竟只是蠢,而不是坏),动不动就拉黑,删除,也就那点本事了,反正只要是和我说话的,我都留着,身正不怕影子斜,共产主义万岁,社会主义万岁,西班牙国际纵队万岁,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永垂不朽!!!!!!!!!!!!!!!!!!!
…………………………………………………………我他妈还是华丽的分割线…………………………
气的睡不着,真的睡不着,这样吧,我以身作则
今天我敏捷的史泽瑞尔在这里提出建议:“鉴于人类文明的高速发展,以及地球资源的有限而人类的需求之无限,我认为为了人类种族能延续下去,开展地外探索已经刻不容缓,然而,人类的惰性表明,只要地球还没有完全被毁灭,那么人类就没有动力大力发展星际探索,所以我在此建议,应该炸掉半个地球,或者说炸的地球只剩100年寿命或者炸掉半个太阳,无论用什么方法,给人类最后定一个期限,这样就能极大的激发人类的宇宙探索动力,也就能确保在未来地球资源枯竭以后,得以延续种族”以上言论,我皆为我史泽瑞尔所提,真实有效。
比起那个老师提的建议,我的建议是炸地球或者炸太阳,所以,请问各位网络圣人,我应该被如何判决,何时收押,几时执行?我若不死,这天还有圆?地尚有方?我之言论,我若不死,这天地还有正气?诸君一言堂可以向我冲锋了。
………………我是周一上班摸鱼的分割线…………
诸位,上菜啦,又抓住一个50万,一共两个了,就我这回答里面,最少不得值个100万。
先扣帽子,再纠辫子,抓住答案找原因,记住,拿起手中的大帽子,给我恨恨的扣,让这群人知道被人扣帽子是什么感觉,我知道现在站我这边的诸位都是要脸的,扣帽子这种龌龊之事做不来,没事,我不要脸,我来替你们扣,诸位只是看而已,不用有负罪感,但是诸位请记住,今日你不发声,明日,这群人帽子可就冲你来了。
继续加菜,我估计我能干到10000+个字去
老一辈用多少献血换来的我们说话的权利,他想夺走?这种人才是最可恶的,你知道吧。算了,老板来了,不细说了,懂得都懂。
………………………………………………………………我是午饭加菜的分割线…………………………
午饭时间到,今天中午给大家加个菜
此时恰逢资本主义国家污蔑我国藏.疆人权问题,这货这个时候提出这种言论,难道不是乱我军心,给外国以借口中伤我国,大家说,这种祸国殃民之贼应该如何处置?
哈哈哈哈哈,上面的这个货,就是这个憨货,居然因为我一句话,然后把自己8.13发的东西给删除了,哈哈哈哈,你心虚什么,你心虚了嘴还硬什么?哈哈哈哈,不过没关系,我截图了,我现在把图发出来,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哈哈哈
重要的是这货还义正言辞的问“知乎敢不敢不要删除这条评论”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是是是,知乎不敢,你自己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过去摊主给西瓜切一个小口,允许大家望一眼里面是生是熟,西瓜好不好大家多少能议论评价一下。后来新摊主说这样对西瓜摊不利,会让别人家摊子看笑话占便宜,一律不让切口子了,买瓜群众买了瓜回家切开也不能随便诋毁西瓜品质,老板还当众砸了一批劣质瓜,承诺今后会自行严控西瓜品质。还真别说,没听到议论的时间长了,有时真会有点感觉这个摊儿是品质保证,免检产品。毕竟天天就只听说隔壁摊的瓜又是切开没熟,又是吃坏了肚子,又是压着人脖子了。
“啪”,一天偶然一个不小心,瓜在大家面前摔碎了一个,一看瓤。
首先声明,当地的执法机关确实过于鸡冻了。阴阳怪气也就是阴阳怪气,他又没有跑街上挂横幅,庆祝某州疫情大爆发,也没有组织什么奇妙的团体,阻止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真搭不上行政拘留的边。
但是,我在当地政府媒体通报其被行政处罚的文字中并没有看到具体他都说了啥过分的话。那么基于对某些跑的比飞机还快的鸡者节操的长期缺乏信心,不能不问问这位教师除了这段,还有啥其他言论没有。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张某某在今日头条取的名字来看,这位一级教师可能早就在当地舆论圈成了一个不甘寂寞,指点江山的时髦人物。既有人成为拥趸,也有人一直在嘀咕。
然后,日常挥斥方遒,xx以后送xx去xx的为人师表,某天,莫名其妙的撞墙了。当墙不来就我,我当去就墙(个人观点,信不信由你)
丰城啊,本来是个出猛人的地方来着……
怎么说呢,权力和人民总有一个得关进笼子里。
这个事实和你态度恭顺不恭顺,抓不抓「恨国党」,感恩不感恩,转不转环球时报,喜不喜欢乌合麒麟没啥关系。
我认为是合理的,这句话并不是随便就可以说出口的。
这句话是一句非常严重的发言。
“人口不多”,“试试与病毒共存”,“看看会发生什么”,“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建议”。
这已经不单单是快乐口嗨了。
实名反对一些人说的这句话没什么,不,这句话远远超越了口嗨的成分,其内容完全不负责任,而且内容含义十分恶劣。
停止防疫,让病毒与人类共存的结局,印度,美国,英国早就有结果了,那是十分严重的后果。那这句话的含义到底是什么?
有一些话是不能拿来口嗨的。
扯外交部的过分了啊,外交部说的是不会因言获罪,没说不会因言违法,行政拘留和犯罪可还隔着辈儿呢。
再说了,
算了不能再说了,我跺我也麻,差不多得了。
扬州教师建议扬州放弃严格防疫,
或者江西教师建议江西放弃严格防疫,那是傻,没必要拘留。
江西教师建议扬州放弃严格防疫,那是坏。
合着死道友不死贫道,拿着别人的命给这儿大方呢。别说拘留,拘留算轻的。那是把扬州人民群众当小白鼠做实验呢。
真的采纳了他的所谓“建议”,扬州因此死亡的无辜群众遗属,能把他生吃了。
懂王说喝消毒液可以治新冠,真有人喝了死了,你觉得他们的家属觉得懂王有没有责任?
作为一名参加过广州抗疫一线工作的医生来说两句吧。
这句话合不合适?真的不合适,而且很让人寒心。
广州抗疫的时候,我们有人在病房驻守,有人在炎热地测核酸,有人在挨家挨户排查。那时候广州动不动就大雨倾盆,或者气温三十多度,在隔离服中就像蒸笼一样,半小时不到就全湿了,做核酸检测就像肌肉记忆一样,不停做,连续做了多久,谁也记不住,只知道脱衣服的时候,全身也虚脱了。
但也没人喊累,因为这是我们的责任。
民众也非常配合。即使突然被封闭在小区,工作无着,没有收入;即使几天甚至一天测几次核酸,喉咙非常不适;即使面对着普通疾病就医、陪护非常麻烦等等困扰,大家还是理解并支持政府的决定,还是会对我们说声谢谢。
大家一条心,为的就是按住这口锅,让广州不要成为“试验田”,让疫情在这里结束。
如果那时候有人说这种话,我第一反应是“臭傻逼,X你妈”。
这不是建议,只是拿人命在开玩笑,而且是非常恶劣而低级的玩笑,对于参加抗疫的大家都是侮辱。
但不会有其他更过激的举动,因为我知道这种言论并不会对我有更多的影响,也不会影响政府决策,只是给大家添堵。
拘留十五天是我没想到的,是否合法需要法律界人士解释。
现在大家因为一轮又一轮的疫情已经疲惫不堪,一点火星可能就引爆舆论。
但是真的不能放开防控,不然我们的努力就尽付东流了。
河内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河内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越南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我是扬州的,由于南京疫情困在南京学校。对最近这边的事情都挺了解。
15天拘留似乎的确过了,教他好好反省就差不多了。关于界定不当言论,我觉得还是要看他的动机好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不懂什么法,不过法肯定是我们正确的价值观的总结。
也不知道这人是什么教师,怕是教体育的。不必说后面要拿扬州做实验的鬼话,单看前面两句。说扬州是小地方,其实比南京大。说扬州人不多,也近500万。江西人不懂扬州可以理解,但他这随嘴乱说有悖老师最基本的严谨求实的态度。
再看看他之前评论要把扬州打麻将的送到沙漠改造。扬州本来就是养老城市,老年人打打麻将又怎样。总之,这老师不了解具体情况,还话多,愣头青。其实他也未必有多坏,估计也就是说了玩玩,觉得别人都不会看。
那个晓得扬州人隔离在家没事做,满腹牢骚无处发。虽说他很快就删了仅有一个赞的评论,截屏转发的是相当多。前几天我的不少扬州同学都在转这个图。我当时看到也气的很,想着这种阴招也能有这么多转发。今天打开知乎一看,那人果然完了。
鬼晓得多少人打电话向公安局举报了,这话哪个扬州人看了都气。不抓不足以平民愤啊。公安局为了安抚扬州人的情绪,没想到竟得罪了众多网友。
总之我感觉一些小事在网上发酵后可以闹得很大。若那个老师的评论没有被疯狂转发,公安局就不必抓他,知乎上也不会有这个问题的。
观点确实挺nt,但是也不能因为人发表nt言论给人关进去吧。这种程度的发言就行拘,互联网不要玩了一年能进去几百万人。
哦刚刚又看了一下这个问题,看了看其他答主的补充 原来这是个针对扬州的地域黑。
关进去吧拉寄吧倒,程序对不对先不说,但是我真的很乐
2020年GDP城市排名扬州排在第35,通常来讲教育和医疗这些资源的富集程度需要超过30年的时间积累才能与城市经济状况相匹配,扬州又是最近十年才从长三角崛起的(中低端产业转移),也就是说我们甚至不用从更专业的角度比较也能大概意识到它在国内医疗资源分城市排名看表现绝对不会好于这个35名。
现在的情况是江苏举全省之力(机动力量)增援扬州,尚且只能免为其难,投入进去为全民测核酸的医疗人员有一半都是外地来支援的,不是本地人。都还有大量居民一次核酸都没测过,德尔塔病毒究竟有没有传播到那些未参与测核酸的城区、乡镇,“心里没有底”。
长三角是中国比较富裕的地区,各种资源都不算缺,尚且只能如此。
我不知道GDP排名在35名开外的那几百座城市如果放弃了严格防疫,会出现什么局面。
在疫情面前要实事求是,自己有多少斤两就吃多少饭,不是每一座城市都有北京上海的底气。
我们还是先讲一些法律和事实上的问题:
1、关于新闻的真实性,我去公众号“丰城发布”确认过了,确实有名为《我市一教师发布不良言论被行政拘留”的文章:
2、《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单就“行政拘留”,十五日是顶格处罚。
文章中虽然没有提及处罚具体依据的条款,但是我们可以结合“行政拘留15日”倒推。
本案可能涉及的条款,包括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秩序)、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第二十六条(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其中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处罚幅度均只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因此就现有信息来看,处罚依据可能性最大的,仍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兜底条款。
法条原文是: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3、关于提问“处罚结果是否合理”,假设引用法条无误,目前并没有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行政处罚中何为“情节较重”作出细节规定,这也是本条屡屡被用于兜底的原因之一。
只以个人观点:
以抗疫为名的逾矩,本案不是第一例,恐怕也不是最后一例。
疫情永久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在抗疫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让渡出更多的私人领域,放弃往日坚守的原则,灵活而坚强地重新适应环境。
无论我们是否赞同,权利的疆界已经不可逆转地发生了变化。
这,就是“后疫情时代”。
我是一个很喜欢思考和研究时事政治的答主。但我从来不写时事政治感悟。
我觉得,在现实中讨论任何政治有关的言论都是极其愚蠢的。你支持A,得罪B,支持B得罪A。
现实中暴露自己政治立场只有倒霉事。
你说自己无神论,有神论的觉得的你是傻逼以后给你下绊子,你信神,无神论的觉得你脑子有问题。
你无论支持哪一派,你都无利可图,你无论支持哪一派,你都要倒霉。
问,狮子和大灰狼选举,你是小绵羊,你投票哪个?
答,小绵羊投票打架打赢的,狮子大灰狼死里打才好,都半死不活,小羊生活最幸福快乐。投票投打赢的那个,告诉他,大哥我支持你,你看是我给你投票上台的
别人讨论国际关系打嘴炮时候,我是研究玉米国,大豆国一旦和中国关系不好,制裁玉米国大豆国,那就炒玉米大豆,和铁矿国关系不好了,不进口铁矿国东西,原材料就涨价。
推荐大家只关心和自己利益相关衣食住行教育,房价等。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少参与,参与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就要倒霉。
那些不发财的破事我不想写,也不爱写。比如,哪个国家更富强更厉害,更优秀等,画画讽刺别国,哪些领域又赢了,都是浪费读者时间。
刷考研政治肖秀荣的题,我很疑惑,10年的事情应该在中国近代史的考纲内,为啥考研不考那十年的事情。
抗美援朝是考研政治重点,为啥出题不考彭德怀。
查了一下彭德怀的晚年,他非常坚强,彭德怀真是中国的脊梁。
1974年11月29日,由于长期的摧残和折磨,彭德怀在北京逝世。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彭德怀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你看,输的人考试都不考,考试就考赢的人。
我作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出身的答主,我预判新冠有关的很准的,但是我真不敢写和新冠有关的文章。
我只默默地写了,我是新冠期间怎么做的,怎么行动的,怎么发财的,我和粉丝利益最大化。
武汉逃生,医院辞职修冷库,炒粮食,考律师证。但我从来不写和新冠病毒有关的文章。
我姥姥姥爷,奶和日语系前女友等嫡系相信我医术好。因为我学医啥病都能治,所以他们怕疼所以不想打预防针,我劝不动。我读者粉丝打预防针,不要像我家人一样怕疼。
我无论做的还是写的,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我很鄙视那些,出租车司机那种高谈阔论的讨论时事政治。
闷声发大财不香么?
比如这个被拘留的,不冤枉。
关于防疫,支持保经济想隐瞒疫情的训诫了李哥。
想严防死守病毒,经济下滑点没事的拘留了老师。
领导让你做什么,你做什么就对了。
作为老师你无论支持谁反对谁都不会给你涨一分钱工资。写那些东西浪费时间干嘛?
这事还不是最夸张的。
最夸张的是,就哪怕在这个问题下面,你也依旧能看到叫好的、让你“反思现在为啥这么多这类新闻”“不要被带了节奏”的、翻遍法典为拘留行为寻找依据的,以及,先自己审查一遍用词,然后战战兢兢提一句“这好像不对吧”的。
最夸张的是,哪怕这样一件几乎突破常理、匪夷所思的事情,我看这里诸位的意思居然还是,我们来讲道理嘛,我们从法律的角度,从民族情感、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论证一下,这件事究竟有没有道理,这人究竟应不应该被拘留。
都知道怎么回事,都有话憋在肚子里,但都不说。哎,就是玩儿。
真的,看到这些景象我就觉得,铁汁们,好日子真的还在后头呢。
是否合法合理这事老实说我也不敢乱懂。
不过我注意到一点,这事是“丰城发布”的官方微信号主动发布的,而且微博主动转载的。所以这事和上次执法者拍摄视角的安徽培训班视频一样,其实并不是被批评,而是发出来表功的。
另外根据警方的调查,他被拘留因为下面3个发言:
请丰城警方,对发表更严重言论的张文宏跨省。
小声说一句,这个事情可能是一个个例。
因为这位同学是江西的教师。
有体制内的同学,想一下就知道为什么雷厉风行,为什么要顶格处罚。
毛主席说得好,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多个条款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非常清楚的界定。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很显然,公民在媒体平台上提出的建议,是属于宪法保护的正当权利。有关方面这个行政处罚是涉嫌违宪的。
当地法院应该负起维护宪法权威的责任,责令警方立即放人并赔礼道歉,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对于相关人员,应组织学习抄写100遍《宪法》。
执法人员应时刻谨记,《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有不懂的地方要及时请示当地法院进行释法普法,不能蛮干。
PS: 有评论提到程序问题。的确按正常程序,法院应在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之后,经过审理才能做出更改行政执法决定的判决;或者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但是我国也有一个特殊的部门叫政法委,可以牵头解决程序上的繁复问题,简化程序直接对行政执法机关给出执法指导意见,责令其改正,避免冗长的行政诉讼过程。
答案被要求修改了,大家随便看看吧
昨天,我在的一个以公职人员为主的群聊里,有同袍转了这个新闻,一群人就聊起这个。
大家普遍看法是,公权力可能被滥用了。
从这件事的报道详情里看,教师张某良的发言,实在算不上违法,说对疫情造成恶劣影响也很牵强。
他的言论,其实和去年三月份新冠爆发时,英国政府首席科学顾问“帕特里克·瓦兰斯”提出的“群体免疫”类似。
该政府顾问表示,要达到群体免疫效果,至少要让60%的英国人感染新冠病毒。由于帕特里克·瓦兰斯身份职位的特殊,该言论也被广泛认为是英国政府的观点。此观点在英国国内和国际上,都引发了很大争议,多数人对此持否定和嘲讽态度。但是很少见到观点认为,该顾问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而张老师所发表的言论,就其表述,最多只能算网民的个人看法,如果确有不当,也属于个人思想问题,对社会和疫情防控,真谈不上危害。而对其做出的行政拘留,至今也没找到具体适用的法理。
所以,站在个人立场,我觉得暂时不能完全排除:公权力单位,针对张老师,拿着“疫情防控”这个政治正确的鸡毛,滥用了行政处罚的令箭。
除了行政拘留15天这个处罚以外,还需要进一步关注的是:行政拘留这个“案底”,会不会给教师张某良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大负面影响?会不会因为这件事,张老师职业发展甚至是教师生涯彻底中断?
作为一名体制内人员,我一向格外反对公权力的滥用。中国是一个政府什么都需要管的国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指挥着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种体制下,严防公权力滥用极为重要。
在个人的其他回答里,我也曾因为谈及“(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问题,被基层同袍怒骂我不接地气。
但是,我还是要说:体制内人员,你不仅仅是一名国家赋予了权力的公务员,你在生活中,也是普通百姓的一份子,你不能脱离了群众的内核和本质。
答主从小出生在一个四线城市的普通家庭,家境普通,父母皆是平头小百姓,无数的经历让我深知,如果权力被滥用、不加以限制,会对百姓造成多大的伤害和灾难,而政府的公信力,也会蒙受损失。
大学时学经济,教宏观经济学的教授曾反复强调:政府应该让利于民、还利于民,而非取利于民,这也时时刻刻影响着我。
希望这件事,因为舆论的发酵和监督,会有一个让大众更加信服的后续。
丰城上一次上热搜还是发电厂坍塌。
昨天我还在想要不要针对这个问题在知乎提问,朋友劝我还是算了,没想到还是有人提问了。
看了很多大佬的回答,理智的人还是占了大部分。
包括其他平台也一样。
不过这些大佬可不像微博某些人说的一样,替张国良说话的人都是替自己说话,因为自己不干净所以才这样说。
我不认同这样的观点。
张国良,他身份没暴露之前,只不过是头条一名普通网友。他的言论,也是基于个人的一个无脑建议。
始终保持一个联系状态的疑问,后面还加了勿喷。
被曝光后,才知道他只不过是一名教师。
不是卫健委,也不是防疫相关工作人员,更不是医学疾病相关人员。
也就是非专业人员对自己非专业事件发表了非专业的看法而已。
就好比我说空间站为什么要循环利用水,还净化尿。为什么不接一根自来水管。
张国良的建议,可以说蠢,美国和印度案例在那,结果显而易见。
就连东京奥运会冠军回国,都是全民迎接,奥运冠军还到印度全国各地巡回见官员接受各邦赠送的钱。
几十年才三块金牌,这放开防疫工作,不比扬州试点好看?
但凡印度奥运冠军有一个携带新冠病毒,印度这次奥运冠军之行就是最伟大的斩首行动。
咱这言论,会不会被印度跨国呀。
原话在这里:
我其实不太懂这事的争论点到底为什么那么驳杂。
一会说自己冷汗直冒不敢上网了,然而还在这写着阴阳回答劝大家赶紧跑路,利维坦要来了。
一会说这是法律有问题,不该这么判。
一会说官方又不懂法律了,这根本无法可依。
我们现在的网络舆情,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吴亦凡的时候法律是好的,还应该把霍尊也抓进去陪他。
到这里,法律又不好了。
担心就是,这样搞,我那些言论要是被人爆出来可怎么办?
翻译过来就是:
我自己身在武汉,我经历过一次封城,现在在经历封区。
你以为日子好过?每个人都在高压下等待结果。
你们知道现在有些人对武汉人怎么看?
下面是两天前朋友网购的真实对话:
我自己老婆还有我,都是封闭区的核酸志愿者,最近的一例确诊疫情患者就在我隔壁小区,第五轮了,每隔一天冒着危险去给大家做核酸录入到半夜2点多。
所以我特别不能接受这种时候,有人在网上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说,群体免疫试试。
那都是人命,你全家进来我们再试试?
谁这时候轻飘飘和我聊群体免疫,我可能把你全家扬了,家里没人就去孤儿院探探亲戚,八百里外火光冲天都是令母的奥利给。
我们再看一遍当事人原文:
这位老师倡议——让扬州群体免疫做试验点看看,反正他们人不多。
这在疫情期间,是正常的态度和诉求么?
是尊重在一线作战的防疫战士和陷于水火的老百姓么?
如果不是,那么怎么判,判多重,为什么这时候要出来开始理中客。
那些建议提桶跑路的,这是加拿大朋友前几天发的朋友圈,真想去赶紧去体验群体免疫。
其实这种判决是不太可能复刻的,只是互联网清朗净网行动加上扬州的确有很多大领导,这种地域歧视加暴言容易被基层过度执法。
判重了后续会纠偏,不要老幻想一个虚拟的巨人和你对立,那是你自己脑补的。
我看现在很多群在做实验看自己发这种言论会不会被举报,其实大家心里有数,你自己在群里聊这个,没人抓你。
平时死了一只猫,家暴,这些你们都不解恨,要判死刑。
这会突然判重啦,不应该,这才哪到哪,按这个标准我们都该抓起来。
那应该怎么样?
或者说,我们到底要一个怎么样的社会?
一个可以随意散布仇恨言论甚至把某个城市人民拿来做实验这种言论而不必负责的社会?
我不理解。
真的,我完全不理解。
至于具体判的重不重?重了多少?应该怎么判,那是后面的事,我不好多评价。
看到这篇新闻我的心颤抖了一下,然后忽然好像不跳了。
赶紧打开知乎之前的回答看了又看,确认没有过激言论,但我的心还是怦怦跳。
什么都不想说了,准备慢慢戒掉在网上发言的毛病。
纯粹感觉自己不配。
到底不配什么呢?说不清,也不想说清。
总之心好凉!
不要回答!
不要回答!
不要回答!
回答这个问题坦白说有风险,老湿我就胡总编的相关博文做个阅读理解吧:
胡编首先指出该教师被抓的原因,因为发表涉疫言论被一些人举报。胡编表明态度,认为该教师言论出格,但是未定性为违法。
江西丰城一名教师因不当涉疫言论遭行政拘留15天,一些人扒出他已删掉的那些帖子,绝大多数人看后都认为他的话的确挺出格的,尤其与他的教师身份不符。
胡编说对顶格处罚该教师,网上有分歧,但是没有表明自己态度。
不过因为说了这些话,他是否就应该被近乎顶格行政拘留,网上意见出现了分歧。
下面这段话开始,胡编开始委婉地表明自己的态度,即这个处罚有争议,被处罚方应提出行政复议。所谓复议有更权威的结论,结合上文,胡编应该是认为罚重了,或者本不应该处罚。
老胡说没有看到该教师申请复议的报道,也是在委婉提醒被处罚教师可以提出复议。
老胡认为,这当中的确存在一些争议空间,如果被行拘者申请行政复议的话,或许能有更加权威的结论得出,但是目前没有看到那名涉案教师申请行政复议的报道。
胡编提醒警方重视舆论意见,考虑重新审查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
在不掌握更多案件细节的情况下,老胡想说,公众对此案的关心,以及一些不满,值得重视。
下面这段话表明,胡编认为,这个处罚已经引起了一定的社会恐慌。所以,有必要披露更多信息。所谓更多信息,其实就是该教师违法的确凿证据。
建议丰城市公安机关对此案进一步调查,向社会提供更多信息,以安人心。
胡编借“人们”之口,委婉地指出一些基层政府过度执法。如果说在此之前胡编比较委婉的话。后半句,他直接了当地定性——这个案子就是过度执法。
抛开此案,人们当前对一些基层政府针对不当言论过度执法有一些实际担心甚至抱怨,而且从各地不时出现的报道看,这种现象在个别地方的确存在。
胡编从依法治国高度,要求过度执法的基层政府认真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无论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还是从尊重人民群众权利的角度,这个问题都值得加以认真研究,维护法律的准确性,也为促进以法律和公德为基础的社会和谐。
最后一段是胡编个人的鲜明观点:不要随意对言论进行行政、司法处罚。结合全文,胡编还是认为,该教师的言论没有超过社会底线,不违法,只是针对具体事件的不当评论或怪话,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如违纪的可按纪律处置,同时限制言论传播即可。
老胡个人主张,只要言论不超过社会的底线,也不是违法的,而是针对具体事件的不当评论或者怪话,应尽量以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处理,违反纪律的按照违反纪律处置,限制那些言论传播即可,轻易不要对发表了那些不当言论的人给予行政司法处罚。这与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维护网上正常秩序并不矛盾。不随意对不当言论做出严厉的定性,不轻易提升处理它们的手段级别,这对我们社会提升内在免疫力,维护各种活力所需的空间将产生长期效果,值得我们不断探索并总结经验。
最后老湿我声明:
原文链接:
如果普通人在时政上提“愚蠢”的建议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我国的监狱早就装不下了;我去贴吧知乎抖音B站评论区都能逮到一堆义务教育漏网之鱼。上次这么离谱的新闻还是,举报某药酒的医生被抓。
就说一句,你们上网这么多年,自己没说过或相信过蠢话,危言耸听的话,事后被打脸的话?父母一辈传了这么多人文和科学类的谣言,直接造成的社会成本损失可不小(劣币驱逐良币),怎么没人把他们拘捕了?
除非这位教师泄露了国家机密。
其实当地官方号完全可以就教师提出的几点建议进行反驳(最好也不要挂人,只提反驳),从而对整个社会有这种想法的人进行一场批评教育;而不是用拘留的方式,搞得好像不是他的言论错了,是他妄议决策的行为错了。
或者,官方直接发文,完全否定“全面开放,群体免疫”这一方案。不然,还是有很多人觉得“全面开放,群体免疫”是最后不得已而为之的下下策。只要这个方案被彻底否定,就没人提出这么“愚蠢”的建议了。
造谣的过得好好的,提建议的进去了。我是说瑞士驻华大使馆造谣,别误解了(手动狗头保命)
不出意外,没下文了。
看来克拉肯到底还是学会了通过装死来做互联网治理了。
什么叫“引蛇出洞”啊?
以前我没用过,今天用一次。
真是典中典。
每当你觉得底线已经low到不能再滑坡的时候
“更好”的日子总在后头
这一个个莫名惊诧的,何必装外宾呢?
若从防疫讲,他网上发了句话,zf把他拘了,你们说这不合法了。我想问问,疫情那会封锁着不让进出小区,真就合法吗?这房子我买的,小区出个感染的,我进出小区就不行了,那请问《物权法》还管用吗?就算卫健委或者其他zf部门说中风险有道理,那我进大楼没戴口罩,你物业安保拦我,你的权利谁给的?这些问题之前有人质疑吗?或许有。但是对疫情的恐惧让更多的人愿意让渡自己的权利,换防疫的整体有效,当然也就让自己更为安全。
去年年初,看见身份证是武汉的就隔离,这也是全国人民的选择吧?
再说明白点,用权利换安全的生意早就开始做了,只不过做到这一笔上有人觉得这买卖不合适了而已。真是你家疫情大发了,在全国医疗物资调拨的过程中蹦出个人说,建议让你家别再严格防疫了,当个小白鼠替全国人民做下实验,你怕不是要活剐了他。
若从言论方面讲,那就更正常了。
“正黄旗”大妈被拘的时候你们不是一个二个都叫好吗?我也无非就是发了一个和今天诸公同样“惊诧”的话哇哦,结果评论区里那一个个急的,上窜下跳啊。
“正黄旗”大妈是因为辱骂他人,最终定寻衅滋事拘留的,那你别忘了寻衅滋事可不止辱骂他人一条
就你这教师质疑防疫,说破坏社会秩序不为过吧?另外,“正黄旗”大妈那个回答,评论区一大堆“意犹未尽”的,说那大妈是破坏民族团结,要罪加一等。那按同样的节奏,这老师追一个危害公共安全也没什么吧?
还有,两个案子里,都有这么一条:
所以我还是那个疑问,如果这事不上网,是不是就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如果是这样,那这教师更不冤枉了,北京那大妈是别人拍下来未经她同意发网上的,你这是自己手码字打出来的,你冤枉吗?
总结一下,就是棒子打自己头上知道疼了。扬州人少,所以这言论让扬州人民当小白鼠,惹的人比较少,相比之下以后上网留言可能被拘留,触动了更多人的利益。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扬州市常住人口为4559797人。
按2%的死亡率,死91,000人。就是参照欧美最最保守的死亡率,如果按照武汉起码是4%~5%,那么,这个帖子下有扬州人吗?觉得这个死亡率可以接受的,觉得这个死亡率在你待的城市里可以接受的,觉得可以接受的都可以请赞美上面各楼的回帖啊。
好想说点什么
但又不敢说
我也怕被请去喝茶
在我的认知里该教师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不应该被逮捕。
我可以说几个更严重的言论。
比如,所有得痔疮的人都不应该看医生,应该让痔疮自己好,好不了就是你身体不行。你活该。(我得过痔疮)。
我打算明天去把太阳炸了,让地球所有的生物毁灭。
解放台湾就要留岛不留人。
我想我的后面的言论,比这个教师的言论严重的多。他建议不封城的防疫。我直接建议对台湾同胞采取灭绝手段,要是上纲上线,我的言论是反人类罪、灭绝人类罪没的跑。
很多回答提到他的教师身份。我觉得这实在是滑稽的不行。
因为处罚他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前者面前他只是公民。如果是后者处分他,才涉及他的身份。
他的学校自可以依据教师的职业操守训诫他。但是不是在法律面前讲身份。照这么说,那么学法律的犯罪是不是必须从严从重处罚?因为你明白你的行为是犯罪?
这个教师的言论有一个点赞的,我想问问丰城警方,点赞的不该抓吗?
很多人拿731做类比。这更是能让人笑得肚子疼的类比。731的罪行是因为他的意图吗?难道不是因为他的行为吗?难道不是因为那些惨死在731手上的累累白骨吗?
支持处罚的人,有些拳师,国楠一口一口的叫着。你为什么不去举报,难道你不是他口中的中国男人?还是你觉得这不是侮辱性的称呼?还是你对这一称呼欢呼雀跃,高兴的不行?
那些支持处罚他的人,此回答下,有些说的比他还严重的,还有直接复制他的言论的人。他们不是比该教师更恶劣?你为什么不去举报?为什么不把他们都抓起来?难道你连自己认为的真理都不敢坚持吗?放任你认为的违法的行为?这就是你们的爱国行为吗?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网暴总是成群结队出现的原因。
即使喊打喊杀,只要是丛众,就变成了法不责众。
至于为什么会突然形成网暴,很多人平时不敢单独发表个人看法。碰到合适的机会,就要把压抑的情绪爆发出来。
如果不是从众,那么说出不合时宜的话,就是这个结果了。
如果新闻的事实陈述属实,那么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单位(应该是属地派出所)属于滥用行政权力。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网友又扒了几张截图。如下:
上述截图为真,也没有达到行政拘留的程度。
这种言论,如果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训诫,都是滥用行政权力。
按照江西丰城的标准,全国因为在疫情中骂南京和南京人的,估计可以行政拘留几十万吧。
如果算上去年疫情以来的,行政拘留人数可以突破千万应该不成问题。
所以,江西丰城的公安部门,确确实实滥用了行政权力。
当然了,在网上骂南京和南京人,也不对。
但是,江西丰城这次被拘留的这个人的网上帖子,连骂都不算上。根本没有骂就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当地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亟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亟待加强现代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
这件事儿的核心危害性在于:制造了恐慌气氛,使得人人自危,不知道因为哪句话就会被行政拘留。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的破坏。同时,在自由裁量权问题上,目前的现实困境在于:什么叫造成社会危害性?在微博的机制下,有一些帖子会通过AI自动增加浏览量和曝光率。有时候一个帖子的上万浏览量并不是真人阅读,而是机器通过用户刷机制造出来的,也就是真人未必看了这条微博,但是只要这条微博出现在用户页面就算阅读量。这就导致了行政机关可以非常容易的以微博数据指认为“社会危害性”,而实际上这不是社会危害,还是社会传播,并且这种传播还是水份极大的传播。但在这种困境下,行政机关在表面上看起来“有法可依”,但是在实际层面却是滥用自由裁量权。而被处罚者在这种唯数据论的机器控制下,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
而按照具体的评论内容来鉴别是不是有社会危害性,即通俗的网络民意支持还是反对,也有困境。
这个困境第一是,民意支持还是反对,是不是行政处罚的依据,民意能不能代替法律与法规。
同一个事件,民众支持就是没有社会危害,不支持就有社会危害。这显然在逻辑上站不住。
更重要的困境也在于“网络民意”本身的真实性上。
微博评论区一共七种用户:
偏激狭隘暴戾的
故意说反话的
收钱办事的
AI
境外敌对势力
被人当枪使的
正常人
评论区留言越多,前六种用户就越多。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火爆的微博,你看留言区,可能看到的最多的评论,并不是正常人的评论。
可能是偏激狭隘暴戾的,可能是故意说反话的,可能是收钱办事的,可能是AI,可能是境外敌对势力,可能是被人当枪使的。
这些都无法构成真实的“网络民意”。
我在微博原封不动把丰城被拘留人的留言复制到我的微博里,就有下图:
你能排除他们不是偏激狭隘暴戾的;故意说反话的;收钱办事的;AI;境外敌对势力;被人当枪使的吗?
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什么叫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的意思是,只要一个人不明确的违反法律和公共道德,那么他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就应该得到保障和保护。
如果一个人,没有做违法和违法公德的事情,但是他却处于明显的人身威胁和人格威胁中,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他处于一种恐惧的不自由之中。
这里的前提条件是,一个正常人,可以明确的知晓什么是违法和违反公德。如果法律和公德本身处于不确定和模糊状态,并且在这种不确定和模糊状态,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保护,则依然是恐惧的不自由。
形成良好网上舆论氛围,不是说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调子,而是说不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不能超越了宪法法律界限。我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这一条,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要注意,首先要做好。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19日)
知识分子有思想、有主见、有责任,愿意对一些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就工作和决策中的有关问题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提出批评。对来自知识分子的意见和批评,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就要热忱欢迎,对的就要积极采纳。即使一些意见和批评有偏差,甚至不正确,也要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宽容,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人不是神仙,提意见、提批评不能要求百分之百正确。如果有的人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不妥当或者是错误的,要开展充分的说理工作,引导他们端正认识、转变观点,而不要一下子就把人看死了,更不要回避他们、排斥他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同知识分子打交道,做知识分子的挚友、诤友。
——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26日)
我们要主动走近青年、倾听青年,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当代青年思想活跃、思维敏捷,观念新颖、兴趣广泛,探索未知劲头足,接受新生事物快,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强,对实现人生发展有着强烈渴望。这种青春天性赋予青年活力、激情、想象力和创造力,应该充分肯定。同时,青年人阅历不广,容易从自身角度、从理想状态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世界,难免给他们带来局限性。这是青年成长的规律,我们要尊重这个规律。信任是理解的前提。要尊重青年天性,照顾青年特点,经常到青年中去,同青年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倾听他们对社会问题和现象的看法,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即便听到了尖锐的甚至是偏颇的批评,也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成为青年愿意讲真话、交真心、诉真情的知心朋友。青年要向年长者学习,年长者也要向青年学习,相互取长补短,相互信任帮助。
——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9年4月30日)
『本人遗失手机一只,另外,本人不同意它的政治观点』
我觉得很离谱。
绝大多数答主都觉得很离谱。
知乎估计也觉得离谱,所以才让这个问题存活到现在。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大敢长篇大论地去深入分析,为什么离谱。
我居然有些害怕,有一天我也会成为该教师,有一天你们也能在知乎看到我及时认识到错误,深感后悔,主动删除了答案/想法,并在原账号向广大网民致歉。
这种担忧,就更离谱。
哎……
打字回删,终是无言。
何德何能,哪敢评判?
鼓掌喝彩,只有感恩。
回想某乎,删评删帖。
看似无情,其实有义。
犹如亲妈,用心良苦。
否则诸公,班房相见。
原因暖心,唯有感念。
有很多事情是这样的:你不必要发声,但有必要记住。这样当有人再提起这件事时,你能通过自己的记忆去判断它的真伪,而不是任何其它的途径。如果以后有人把这件事说得天花乱坠,但和你的记忆又不相符——其实你也不必要当面驳斥,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记得往他背后吐口唾沫。
如果此新闻为真,那它就是这么一件事,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越来越多。
合法,合理,合情。
支持继续多干一些这种让仇者痛,亲者快的大好事!
半夜没睡,我想聊一聊这个事。
我看见一些回答把这个界定为言论自由,我觉得不太妥当。
扬州现有本土确诊病例524例(其中轻型104例、普通型378例、重型26例、危重型16例),出院了4例。
我最近没统计数据,但我几天前统计的61岁以上也有百余名了。
这些老人,尤其是重型、危重型患者,他们的家属估计最近都在提心吊胆,担心是否会有亲人离世。
而传染病的特殊性,如果离世,不一定能有机会见最后一面。
这时候突然有人说: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
作为患者及患者家属听到这话是何感想?几乎类似下面这句话:
你们死一死试试,让我们看看,接下来我们好参考。
这不能叫仅仅建议,因为指名道姓。和讨论“我们未来是否考虑不严格防疫”是两件事。
所以这句话不应该说,自由应该有边界。
再举个例子:
有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是自由。
但你家正在办婚礼,有人说:你们别结了,早晚得离。——这不是自由。
什么“自由如果冒犯不了谁,那它就一钱不值”,要知道别去冒犯他人是人的修养问题。
基于前面的理由,这句话扬州的人有权要求道歉,选择报警,警察上门如果只是让他道歉,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但拘留不对,有很多法律的答主已经分析了。
我就不在这一点上多说了。
按照这个说法,马逆的税前消息系列够让他在局子里坐多久?
不当言论的界限就是你是否在拿他人生活和生命开玩笑。
我改一下。
“XX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XX试验一下核爆,与核辐射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A国后期核战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如果这类言论可以。生物,化学,基因各种武器都需要进行三期实验啊。这和731没区别。
诚心诚意请教
上海那位张医生,也是张老师,认为病毒已经无法防,呼吁政策应转向人类与病毒共处。
请问该如何处理?
过了,要按这个标准,这个问题下写回答的就没几个能幸存,平心而论也就是正常建议,离红线还隔了十万八千里,以前还觉得知乎小管家的封禁操作过分了看来是怪我单纯。
感恩小管家封禁了我之前那些账号。
一个社会的文化最终还是由大部分人来决定,我们沦落到今天这个下场还是要拜大量沉默者,大量的所谓爱国人士所赐。 我之前一直认为一个社会的改变也许会因为某些事件对于大多数人的触动而发生改变,后来发现根本不是这样。就我在东南亚看到的社会大部分人都很懦弱和喜欢忍受,直到无法忍受才会采取一些行动。疫情加速了这一进程,未来的后疫情时代社会随着人口骤减,经济下降,我想会慢慢出现一些改变,至少从目前来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这种社会文化的合理性。
刚刚在这个问题下打了几百个字,回答破十个赞的时候直接被删了,本打算再发想了想还是不说话了,总比和新闻男主一样去喝茶好。
我对小管家十分感激,及时制止了我的不当行为。
不排除整个事件,从发帖到拘留,都是鼓吹打开国门与病毒共存的境内外势力一手安排的。然后他们发动在国内传媒中的资源,把一件本来司空见惯的不当言论拘留案件在极短时间内热炒起来,弄得全国皆知。
其目的有两点:
1、更广泛宣传“放弃清零式防疫,向外国开放,和外国一样与病毒共存”这一亡国灭种的毒计。通过这一事件,让人以为不仅仅是利益集团代言人比如张某宏,甚至连“普通人”也有持有这一观点。这样一来它们的宣传显得更加立体。
2、制造一个该观点“被迫害、被打压”的形象。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防疫政策的认识上如果没有一个坚定的信念的话,在这起事件的渲染下,会潜移默化向“与病毒共存”派的观点移动。甚至会错误地以为大部分人都持“与病毒共存”的观点,只是在打压下不敢说出来。
屁民,不懂法也不研究法。
首先,放点教师评论。看完评论,请法学大师们来做个能让我理解的阅读理解。让我理解其言论是公平公正合理对待的。
其次,我建议把教师的评论改成 尼玛看上去年龄不大,身体看着也健康,可不可以让她不严格防疫,让她去高风险地区走走,尝试尝试与病毒共存,为以后大家能与病毒共存开辟一条新道路。当然,仅仅是建议,勿喷。
然后底下50万人不同意了,怎么能提出这种漠视生命的建议,虽然对象是尼玛。于是大家纷纷去看看是谁提出这么不动脑子的建议?嗯?某某教师,大家都吃惊了,老师平时教书育人,关键时刻居然当底下学生面作表率,要大义灭亲,可问题是他不让他自己上,不让他母亲上,把尼玛抛出来,大家觉得大义灭亲不是这个理啊。纷纷跟老师说你教的不对,大义灭亲不是这样的,结果老师不咸不淡的说关你屁事。后来见老师德不配位,举报的举报,拉黑的拉黑。
至于老师到底是根据什么入狱十五天的,你看他的尼玛建议虽然只是个小建议,但引起的轰动,造成的影响着实不小。
最后,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老师要觉得判决入狱的标准不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上述。
这何止是不当言论……这就是p社游戏玩上头了……
详细说一下吧,这个言论本身涉及的问题是反人类。就是说,是否有一群人(稍微具体一点是450多万人)可以在自己不自愿的情况下成为小白鼠的问题。根据国际原则,人们不分国家、种族、文化、信仰、阶层、性别都应享有公平、自由与尊严的基本人权。很显然不能以扬州地域小、人口少,就当小白鼠。
再从我国法律的角度讲,其中刑法里有一条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其中还包括了“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当然,如果按这样处理,那就比现在行政处罚严重多了。就本身而言,该教师涉嫌这样的行为,或者进行这样的教唆。当然,由于犯罪以结果论,实际上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不以犯罪论处。
所以我觉得当地基于实际的影响情况,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并无不当。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我在北京,我还真不信北京公安会为这么段儿破话来抓我。
有错误,有阴暗面,改了就是了。回答里酸不琉球个毛啊?
中国啥时候是完美无缺的理想国了?
有人把他其它言论贴出来了。我觉得是嘴溅了一些,开地图炮怪扬州人。上下文看他这段话阴坏。
但,绝不至于需要公安介入。有些地方的执法尺度有问题。就事论事,该改则改,该罚则罚。
不言而喻,一目了然。
“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这种言论都要到拘留的程度,完全是乱来
大概率又是kpi上乱写考核指标了
塔不敏。
很合理,也合祖宗之法。
而且这才是我在历史书籍和境外新闻报道中看到的原汁原味的中国。有一种熟悉感和厚重感。
好。
早该管管了。
我有一个疑问:
话说有一个叫圆圆的武汉作家,当年写了一个日记,叫圆圆日记。
按这样的处罚制度,这个圆圆应该被处以什么样的处罚呢?
话说有一个著名的人叫园舟子,之前到现在发表的关于中国抗疫的言论,让人目瞪口呆。
按这样的处罚制度,这个圆舟子应该被处以什么样的处罚呢?
评论区提醒,貌似还有一个医生 ,基于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提出讨论的观点和这位老师有点类似。
小小的疑问,写出来大家讨论一下。
想起去年某重要节日,我在官方号,下面的言论,让我不寒而栗,感谢小管家。原来小管家对我们才是真爱啊。
好家伙,知乎七天小黑屋原来是在保护我
这些新闻看多了,让我觉得自己常常因为无法理解一些事情而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以下这个,拘个16天,不过分吧
媒体近日报道一则消息,厦大教授赵燕菁在某次会议上建议,生孩子要与资本挂钩,生孩子与不生孩子的,社保、养老金都要不一样,不生孩子的,资本的份额就要下降。只有创造出这样的机制,让生孩子变成有意义的事,大家才更愿意生。
什么叫法制?
法制就是你的行为,你的言论触犯了对应的法条,根据法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如果没有,那就不应该给予处罚。
比如我国没有“出轨法”,所以纵然出轨是一个极不道德的行为,但是他不犯法,所以法律并不能制裁出轨者。
军婚另算。
所以生活中很多事情,他可能缺德,但他不犯法。
这个老师的言论很伞兵,但是我看不出他在法律层面有什么过错。
因为他压根没有什么实际危害,他不是在煽动大家放弃扬州,也不是反对国家与地方政府的防疫政策,也没有侮辱性,歧视性地言论,他只是作为一个外行,“自作聪明”地提出了一种看似极不成熟的建议。
这种建议压根不会被采纳!
如果没有其他情节,这样就拘留十五天,我觉得还是有待商榷的。
就有点任性了,味道就有点变了。
而且哪怕拘留了,他的想法就真的改变了么?道歉是真的认识到了错误而真心诚恳地自愿行为么?
生活中碰到过很多类似的事情。
比如在外经商,烟草公司要求我们但凡遇到有人购买整条卷烟就要拍照报告,如若不然,一经发现,就要吊销烟草专卖证,原因是他们发现有人“套购”卷烟,意思就是有人正常购买卷烟然后转手去卖。
说实话,这关我们什么事?人买烟是合法行为,我卖烟也是合法行为。我们作为商户,压根没有权力监管他之后的行为,更别说去给人拍照。关键这事要闹起来,还无法可依。
再比如消防经常要求我们在自己卖场的LED屏幕上按他们要求播放有关的宣传口号。这LED是我们自己的私有财产,你没有权力要求我们使用自己的私有财产为你进行宣传,我们也没有义务配合。你只对我们的消防安全设施,有关人员的消防知识技能培训拥有监管的权力!
这就像一个公司要求员工的手机屏保都是公司口号一样!
很离谱!
往轻了说有点跑偏了,往重了说,有点滥用权力了。
上次看到一个号建议国家把吃过狗肉的全部枪毙。
保守估计全国有几百万人吃过狗肉吧。
这直接要几百万人的命。
不知道是不是也该抓起来
处罚太重,警方有过度执法嫌疑。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人给予的最严厉的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的最高期限为15天,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是20天,期满释放,如果对拘留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看了下这个人的言论,虽然他鼓吹消极抗疫、搞地域歧视,但并没有明确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能找到的最接近的一条是: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这条里也并没有包含地域歧视。
丰城警方有滥用执法权的嫌疑,建议这位老师提起行政复议。
我感觉他这样言论最大的问题不是与病毒共存,而是“因为扬州地小人少,所以扬州人就可以当小白鼠来进行防疫试验,试验成功了大家高兴,试验失败了的话反正他们人少,后果也不严重”
不过他讲的如果不是扬州,而是某受惠省,估计大家就笑而不语了
抓进去不冤,但理由很无厘头,你编排罪名多少弄个像样点的……
这种话也能抓人拘留,女拳都该集体扔进渤海喂鱼了。
笑,言论自由。有的人总以为什么都是自由的好。绝对的自由就是混乱而已。
喊一句捍卫别人言论自由的权利,多带劲。人支持港督你也捍卫?人支持种族灭绝你也捍卫?现在,人说让扬州人死一死看,能死多少,你也捍卫?
要捍卫的麻烦跑扬州人面前说一说,看看别人也捍卫一下你的自由。
不怎么关注这些,我有印象的还是08年汶川期间。网络上出现一些让大众极端不适的言论,随后这些人就被处置了。当时一片叫好之声。
这次恐怕只是扬州这个地方不大,人不多的没落城市被伤害吧,所以大家就不叫好了。
疫情爆发,在我们看来可能是一段文字,在亲历者面前不亚于重大创伤事件。这段话放在办公室聊天说说并无不可。你说在不合适的场合无异于往那些创伤者身上插刀子。
有人说15天过分,我也觉得,并不合适。
可以等疫情过后,全体扬州市民起诉他,要求精神损失费。也不要多,每人索赔一元。放心,扬州人少,地方小,赔不了多少的。
这个提问不该出现在审核严格的知乎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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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睡前发了这么一句话,早上打开知乎就发现99+,哎呀妈啊,看来有共鸣点的不少啊!
来知乎也有几年了吧,很反感知乎删帖、要求修改等各种骚操作,甚至一度想销户。
但是,我今天突然意识到了知乎平台是多么的伟大:
各位尽管展现才能畅所欲言,只要你的发言还在、没有被要求修改,你就绝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你就是安全的——的确从未有知乎用户因为言论被带走过,这个平台还是一如既往保持了高逼格。
感谢知乎团队,你们辛苦了。
同样的话,他要是去年的这个时候说,会如何?
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塔根本不在乎你说了什么,只看你什么时候说。
比如去年武汉封城期间,我不止一次写答案说要保障封城期间慢性病人和其他疾病患者的医药问题,几乎发一次删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错在哪。但后来也就隔了个十来天吧,完善各项封城举措,医药保障也跟上了,同样的内容就不会再删了,这时候就可以公开讨论了。
再比如拿烈士和英雄开涮,十年前几乎是财富密码(就算当年没有《英烈法》,刑法和民事法律里面的“侮辱,诽谤”总该不是摆设吧,但就是莫名其妙的没怎么管)。现在则可能坐牢。
就感觉吧,说话的时机远比内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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