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有意思,我小时候睡不着,我妈就给我讲了一个睡前小故事,是一个作家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然后我就对缠足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在此我凭记忆给大家勉强复述一下:
从前,天津港有户普通人家。那家的奶奶特别擅长给人家女儿缠足。大家都说她给别人缠的足呢,又小巧又好看,而且嫁到婆家以后,婆家称赞不绝。远近的大户人家都喜欢叫她给自己家的女儿缠足。
那家奶奶自己的孩子死了。她就带着一个孙女。孙女还没到缠足的年龄,活泼好动,像一个小男孩。
后来大概七八岁的时候,奶奶决定给孙女缠足了。孙女怎么也不肯,天天在家哭闹,奶奶只好天天哄她,说你缠足了别人都会夸你好看的。
(心理阴影部分来了!!!)
奶奶怎么给人缠足呢?要缠几次。一般最好是从五六岁的女孩子开始。首先要用布紧紧缠着脚,靠布的压力把足骨压断。但是这样还不足以让足骨彻底变形。因此第二次缠的时候要掺着碎玻璃渣缠足,让足骨彻底溃烂、变形,最后一次就是要给伤口敷药,缠紧。如此反复,就得到了三寸金莲。
……(后面不说了)
总之,这篇文章讲述了三寸金莲的具体形象。我后来特意去找了图片看,看了两眼我就生理不适,快呕吐了。
妈的,我拥抱超模大姐姐们的大长腿美足不香吗???封建糟粕妖魔鬼怪快给我爬!!!
没有。缠足后的脚也不符合古人的审美,他们欣赏的是小脚穿的绣鞋,“灵、瘦、弯、小、软、正、香”的脚就是好脚,穿鞋好看。
清末推行反缠足运动,引发小脚和天足之争,并出现斗足活动。小脚女人往往在斗鞋时占上风,裸足时落败。
当时的反缠足运动蛮激烈。一些维护裹足的大家族当家人,却在统一裹足的时候送自己女儿诈死/伪失踪离开家族。那时很多宣扬裹足思想的人(包括男人和女人),不是喜欢小脚觉得小脚美,是贪恋既得的利益和权势地位罢了。
毕竟有的女人,凭一双好脚嫁入豪门,并将整个家族踩入脚底。纵然痛恨裹足风气,也坚决反对放足,怕自己失去倚仗后,在家中无立足之地。
缠足脚都畸形了,你跟我讲什么美感???
怕不是来搞笑的吧!
怎么缠足又想卷土重来了?
如果可以的话,男人们可以试试
如何把你45的脚,缠成15厘米
裹脚,不是用布缠着,不让脚长大。像现在的方西瓜人参果一样,按着模具生长。而是,把脚底板折断,再用布缠起来,这样只有一半的脚怎么都不会长很大了。
很多女童因此发热高烧,失去生命,缠过脚的妇女,再不能大步走路,再不能走远,只能像被剪了翅膀的鸟一样,呆在房子里,直到死去。
那是一段昏聩的历史,是对女性极度的摧残,是整个中华民族的落后。试问:一个懦弱短视的母亲如何教出一个目光长远胸怀天下的孩子。所以才有了中华民族的日益衰落,才有了落后就要挨打。
如果题主有兴趣,去搜一下怎么缠的就可以;如果是钓鱼,建议您把自己的脚趾头部分打断折在脚底板下,看看漂亮不漂亮,反正现在医学发达,发热也不会死。
这个世界上啊,总有人有不同的审美,而且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足,言论环境的宽松,社会对不同的审美观念也更加开放和包容。
但是,开放不代表什么样的畸形审美都可以被讨论,包容也不代表什么样的奇葩观念都可以肆无忌惮的去公开表达。
小脚这种东西,能够在中国延续这么多年,要说没有男人不喜欢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在古代,别说小脚,什么娈童,什么幼女,什么赠妾,什么同妻,这样我们现代人认为相当畸形的“审美”也曾在中国乃至世界风行上千年,甚至被古人认为是“雅事”。
但是,现代你再搞这些试试?虽然有这些癖好的仍然大有人在,但是这些“审美”已经过时了,已经触犯法律了!
男人里面,足控不少(昆汀疯狂点头),古代绣花鞋也是很精美的艺术品,喜欢纤细而柔弱的女人脚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像缠足这种靠着胁迫、靠着暴力、靠着对女性的禁锢,靠着让别人痛苦所得的产物,即使真的能挠中某些人的痒处,也是不应该被社会所接受,不应该被社会所包容,应该被女人怒骂、男人唾弃的存在!
别说缠足后的脚有没有符合现代审美的,“缠足”这两个字都不符合现代正常人的审美!
不用管前期还是后期。
只要是缠足,管他娘的怎么缠,一律是垃圾审美。
公元2020年还有人觉得缠足后还有可能出现符合现代审美的脚?
来来来,看看这些曾经在人类历史中出现过的审美,你现在还能不能欣赏:
这是缅甸一些少数民族的长脖子,为了让脖子变长,他们会在女孩子成长过程中不断地往她脖子上加铜制项圈,把脖子撑得越来越长。
即便现在我们依然以脖子修长为美,但这样人为变“修长”的脖子你觉得美不美?
别说还是看脸,上图不美是因为是个老太太,看看这些妙龄少女,美不美?
再看看曾经在日本历史上出现过的黑牙齿,当时的日本人以牙齿黑为美,为此专门用铁液把牙齿染黑。
当时这种审美流行到什么程度,男女在结婚之前,专门要花很长的时间把牙齿染到漆黑,就是为了在洞房花烛夜,两个人四目相对,可以露出两口黑牙!
怎么样,很多人估计跟我一样,光想象一下,都觉得头皮发麻吧?
有当时的绘画为证:
我们再走远点,在非洲某些部落,他们以嘴大为美,为了让嘴唇变得更大,他们往嘴唇上加了一个盘,从而把嘴唇撑大,所以称之为“唇盘族”。
我不知道你们看到这样的嘴唇有何感想,反正我只会想到河马。。。。
怎么样,这些“审美”有符合现代审美的吗?
我很时候候都觉得自己是个变态了,可自从上了知乎,我还是觉得我因为不够变态而跟有的人格格不入。
裹脚跟这些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是生生把脚趾头折断,再压到脚掌下面,就算技术再好,也是残废,我找遍全网,最“好看”的缠足也就是这样了:
而大部分是这样的:
哪个变态能来给我讲讲,这样畸形的器官有什么美感可言?
还有更丑陋的,我就不放了,真的看一眼就觉得恶心。
所以即便是古代的那些变态,喜欢的也不过是穿着袜子和鞋的“三寸金莲”,要知道古代裹脚的女人睡觉都是穿着特制的鞋的。
古代那些酸腐文人在床上颠鸾倒凤时,手里把玩着他们所谓“盈盈一握”的裹脚,感觉自己牢牢把握的不仅是女人的脚,还有整个女人。
也对,一个脚被活活折断的女人,别说下地干活,出门为人,连走路都摇摇摆摆(这在酸腐文人看来叫弱柳扶风,我呸),也只能白天坐在堂上做个“女主人”的摆设,晚上躺在床上做性工具………
真正了解缠足这种陋习你就会明白它是对女性的摧残,不仅摧残她们的身体,更摧残她们的人格,从而彻底物化她们。
丑陋的不仅仅是女人缠过的足,更是这种制度本身。
而现在,竟然还有人试图为这种陋习洗地,真的,陋习就是陋习,无数仁人志士通过不断努力才把这种陋习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有的人还试图把它扒拉出来,抖搂两下,嘴里还念叨着,其实,你仔细看看,它还是挺美的………
这比丑陋更丑陋。
题主这种敏感名词足控恋童癖,其实明明很容易满足的。
淘宝搜一下女童凉鞋,足够这种敏感名词敏感动词到虚脱。
这还嫌大就只能搜女幼童凉鞋了。
啊,可爱。
女孩子真可爱,怎么都可爱!
但是我们正常人会欣赏幼态的小脚丫的同时,也盼着孩子健康长大。
而不是和某些敏感名词一样,希望大家都被人为地停止生长。最好形成风气,满足他敏感形容词的欲望。
呸。
哎哟我都不能理解是谁想出的点子在历史上祸害了这么久中国汉族女性
太反人类了我看着头皮发麻
会提出这种问题的,多半是看了一些明清小说的香艳描绘,因此对古代女子的“三寸金莲”心神往之,然后一搜索相关图片,实在见之欲呕,不免大惑不解,大失所望,对不对?
甚至因此怀疑:「正因为现代社会反对女性缠足,所以但凡涉及此话题下,才故意让那些可怕的、畸形的、不符合现代审美的图片,四处流传,以此让大众心生厌恶」是不是?
其实这也没什么丢人的,青春期荷尔蒙过剩,人之常情。
而且宋朝以后,确实有很多古代文人,对这种残害女性身体的习俗,不以为耻,反以为美,啧啧称赞,遗存于流传至今的许多文学作品中。
不必举那些二三流的古代小说了,就以四大古典名著为例:
元末明初成书的《水浒传》里,描绘的北宋末年情形,除了梁山上的扈三娘、孙二娘、顾大嫂这几个女将,其余各个登场普通女子大都是“三寸金莲”:
除了人尽皆知的潘金莲外,其余如张都监的养女玉兰是“绿罗裙掩映金莲”,宋江的小妾阎婆惜,是“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宋徽宗的情人李师师,也是“轻移莲步,款蹙湘裙”……
而成书明代中期的《西游记》,作者吴承恩更是个深度缠足控,在他的笔下,历史根本没有缠足习俗的唐朝初年,居然已经是人人缠足,甚至居然连塑像上都从来赤脚的观音菩萨,居然连西去取经路上的各国女妖精,甚至西梁女儿国的女王,都是莲步款款了:
……所以,某位老先生看不下去《西游记》原著,主张删改掉其中诸如此类的恶趣味糟粕,再推而广之,其实也不是全无道理……
但是必须纠正一个常识性错误,就是人们熟知的,各类惊悚老照片里,那种腿骨弯折、脚趾畸形的【断骨式缠足】,其实历史上非常晚才出现,基本上是清朝开始后才大规模流行,彻底戕害了女性的行走能力,让她们只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彻底沦为男性的附属物。
而从南唐李煜开启的、北宋时小范围流行于贵族女子间,南宋、元、明各朝逐渐流行、扩大规模的,其实是所谓的【新月状缠足】:
李煜令宫中舞姬窅娘以帛绕脚,令脚型纤细,脚骨弯曲,脚趾外翻翘起,上翘若新月状,以为美观,
因为脚掌和脚趾的骨骼,并没有和清朝缠足那样断裂,所以这种缠足法,虽然肯定会带来一定痛楚,本身并不影响窅娘这类训练有素的女性去跳舞,也对步行没有太大影响。而且一旦放足不缠,脚型也会迅速恢复。
比如靖康之耻时,宋徽宗之女柔福帝姬逃到南方,战乱逃命期间不再缠足,就迅速变得和寻常民间女子无异,还因此被怀疑其身份。
明朝宫廷招选宫女,入宫后要集体解开纨布,放足,让宫女们可以迅速步趋行走,接受宫中贵人的各种指令。
这都足以证明,这种缠法下,脚的发育是可逆的,肯定造成了类似今天部分穿高跟鞋过度的女性类似的脚趾变型,和长期的脚部疾病,或许还要更严重些,但还不等于是真正的足部残疾。
而宋明时期文人墨客们,包括《水浒传》《西游记》等古典小说津津乐道的所谓“三寸金莲”,也并不是说,缠过的脚真的只有三寸长了,而是给此类缠足女子穿着的特制弓鞋,前三分之一呈翘起状态,使得女子翘起的脚趾能够更舒适进入,这样鞋子落地的平面部分就变小了,只有三寸余长,可置于男子掌中,供其观赏、调笑,以为乐趣。
笔者上述说法,绝不是空口无凭,更不是给宋明各朝的这种戕害女性身体、只为男性取乐的陋俗去洗白,而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已经有各类宋明古墓的出土文物为证明了:
此类出土弓鞋的长度,大约有18~20厘米。
而现代中国女性的脚部尺码,33~40码,对应的长度是21.5厘米到25厘米。
而宋明古墓出土的女尸,要么是没缠足,要么也只是脚趾部分向上弯曲,这些都足以证明,至少在清朝以前,令我们现代人触目惊心的各类缠足图片和老照片上的那种缠法,绝非普遍现象。
当然,不排除类似青楼这种风月场所,或者少数贵族官僚男性,对那些完全沦为男性玩物的妓女和女奴,已经开始了变本加厉、一味追求脚部纤小的摧残,最终发展出了脚掌完全断裂,脚趾弯折缩于足心的【断骨式缠足法】,并在清朝以后大规模盛行。
这种残酷缠法,彻底令脚掌残废,而且停缠后难以恢复,彻底废掉了女性的奔跑和快速行走能力,只能缓慢行走,而且走不了多久就疼痛难忍。
华夏民族流传数千年的各类女性舞蹈,也因此失传断层。前朝李煜令窅娘缠足做新月舞,《西游记》里“缃裙斜拽露金莲,几回踢罢娇无力”的女性蹴鞠,都因此成了天方夜谭。
清朝入关后一开始下令严禁缠足,但和剃发令不同,并没有真正认真的执行过,很快到了康熙帝大规模笼络汉人士子的时期,就废除了。
那些一边剃了秃瓢、留着金钱鼠尾的汉人败类们,心安理得地安享“新朝雅政”,一边却疯狂折腾起自家女人,自欺欺人“不忘故国”,——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
而清朝皇帝虽然一直禁止入宫选秀的八旗女子缠足,对此深恶痛绝,但其实另一方面,他们同样对那些被当做玩物的汉人女子的缠足,喜闻乐见。
康熙帝就很喜欢捉一堆癞蛤蟆,扔到汉人缠足宫嫔的脚面上,看她们惊慌失措,闪躲扑跌,以此为乐。
乾隆帝六下江南,一路享用地方官进献的大批汉人女子,“夏雨荷”们不要太多,有个陆氏女子连汉军八旗都没进,最后因抚养新君嘉庆帝,追封仅次于皇后的皇贵妃。
咸丰帝更留下了尤其喜好汉人美女的“三寸金莲”,在圆明园“天地一家春”的轶事。
很多现代人看了相关图片的疑惑,断骨式缠足后的裸足,明明如此畸形、丑陋,为何竟能令古代这些达官贵人趋之若鹜?
首先,黑白老照片的拍摄效果落后,远不能和现代彩照相比。而彩照上的那些老太太,早已上了年纪,少说也有八九十岁了,这个年纪的老人,皮肤自然谈不上还有多光泽、紧致。
而对这些帝王、官僚、贵族男性来说,畸形的小脚,可以满足他们各种不可言状的变态欲望。
从小缠足的女性,娇弱无力、楚楚可怜的模样,更能令他们有极大的征服感和满足感,或是因此雄风大振。
更重要的是,让女性不良于行,从生到死的活动空间,只有一个院子四方天,极大满足了愈发劣质和堕落的士大夫们,对“贞节义烈”的变态追求,所以即使那些自诩君子、不好女色的道学家们,也对缠足大加赞赏,不遗余力大力提倡起来。
清朝之前,“新月式缠足”的流行范围,不过全国1/3地区,以小康以上家庭的妇女为主;
而到了清朝末年,“断骨式缠足”已经推广到了全国各地,甚至那些常年劳作、下地干活的底层劳动女性,同样被强迫缠足,只因若不如此,根本无法出嫁,和不从事生产的上层妇女相比,显然她们所收到的痛苦更远过之。
至于女性因此一生缺少运动,也令她们的骨盆狭窄,生育变得更加痛苦,产妇难产率和死亡率居高不下,就根本没人在意了。
而且,长达二百多年的摧残,令清朝女性纷纷产生了类似“斯德哥尔摩”式心态,将缠裹、保养一对小金莲,当做了人生头等大事,视缠足至断掌、趾折的地步,当成了身为女性的天经地义,然后再将其种种“心得”,一代代传授给自己女儿,甚至哪怕是当时才华见识最优秀的女性,同样不能免俗。
比如清朝女作家陈端生所写的《再生缘·孟丽君传奇》,其笔下女扮男装、出将入相、才华功业不让须眉的孟丽君,竟缠着真实大小只有“两寸六七分”的小脚,(这能走路?更别说从军打仗了),外加白布层层缠裹,然后外穿男式鞋袜冒充男性,更因此被脱靴验身、查验她真实性别的几个宫娥大为羡慕赞叹。书中提及“金莲”的词句不下数百处,皆是作者的欣赏赞美之意。
相比之下,倒是曹雪芹这个男性作者笔下的《红楼梦》,虽写闺阁女儿事,却再没有和前朝吴承恩那样,对金莲、莲步去大书特书,而是尽可能回避了,或许也有明、清两朝的缠足,其实残酷程度大不相同的缘故,实在于心不忍。
而率先对缠足持批评、抨击态度的,大力呼吁放足的,同样是少数已经觉醒的先进男性。维新变法前期,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发起了“不缠足会”,率先给自己的妻女放足。
虽然清朝统治者对八旗女子的缠足还在坚持严禁,但是另一方面,其实她们一样因为所谓“爱美之心”,想出了变通法子,就是把缠足禁令变通为“禁止断骨式缠法”,而同样常年用布条去缠裹足部,令其尽量纤细,即所谓“旗装脚”或者“刀条儿”,其实倒可以说是,部分复古了清朝之前汉人女子的缠足方式。
根据出宫宫女的回忆,慈禧太后这个高居帝国顶端长达半个世纪的女性,一样常年缠着“刀条儿”,每日沐足时,对脚部护理和保养十分细心。虽然她也在清末新政中,于1902年再次下令举国严禁缠足,当然肯定针对的是汉人女子的断骨式缠足……
相对开放的南方沿海各省积极响应,「闽粤缙绅之家,妇女不缠足者,十已七八」。广州城「放足者十有八九」,此时官方政令仍以劝诫为主。
而民国建立后,和剪辫运动同一时期,开展了更大规模的禁止缠足运动,中上层的城市妇女率先放足、也不再给女儿缠足了,视为新女性进步的首要前提。
众多上层男性和先进知识分子,不再视小脚为美,而将之视为落后陋俗,择偶观念更倾向于未缠足的新女性,更直接断了缠足风气蔓延的根源与基础。
当然,几百年流毒不是那么轻易能消除的,在各个落后边远农村,缠足陋习依旧有大量遗存,虽历时数十年,依旧未竟全功,今天网络流传的那些惊悚照片里的受害老人,多半诸如此类。
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在秦汉以降两千年后,再次实现了国家政权下至乡村,才彻底终结这一陋习,彻底拯救了广大中国女性。
而时至今日,某些人出于各种无聊动机,或者纯粹给古代男性欺压、玩弄女性的变态行径去洗白,鼓吹什么「古代缠足=现代高跟鞋」,如此谬论,就如将吸烟和吸毒对身体的危害混为一谈,实在不值一哂。——西方欧美文明的弊端,我们要清醒认识与反对;但绝对不是反回到落后封建皇朝的立场去。
最后,回到正题,清朝断骨式缠足后的图片,哪怕用最高明的ps技术去美化,想要得到“比较符合现代审美的图片”,也是很困难的:
网络搜集所得,慎入!
至于非要觉得这种图片,竟比俯拾可得的各类玉足美腿图更好看,只好说:审美观太异于常人了。
对照:现代足模美图:
你能发自真心的对着职业篮球运动员或者职业芭蕾舞者的脚说“这个脚真好看”再瞎琢磨什么“这个缠足会不会挺好看”。
或者你随便找个看着比较不讲究的流浪汉给他点钱让他把鞋袜脱了给你看一下再琢磨……
一、缠足的起源
缠足最早是神话传说,说是大禹的老婆涂山氏是狐狸,修行不到家,脚还没变过来,只好拿布缠上。
还有说是妲己没修炼到家,脚还没变过来,只好拿布缠上。
然后因为她们脚小,旁边的人不明所以,也纷纷缠上,这就是缠足的由来
当然这个是古代传说,我们也就看看
还有就是隋炀帝,让美女拉纤,一个美女为了刺杀,就请人打造了莲花形状的刀藏在脚底,然后缠上脚好看不出来,然后拉纤的时候一个脚印一个莲花,让隋炀帝看上了(这个纯属读书人瞎编,隔着几百米谁看得见脚印啊)等到和隋炀帝上床的时候抽出刀来刺杀,结果未遂,然后投河自杀,于是隋炀帝吓坏了,下令缠足的不让进宫,结果天下女子纷纷学习,纷纷把脚缠上了···
这个很明显就是那些自己无能只能寄托于英雄侠客或者女人的那些废物们编的·····
很明显就是:瞽(gu)史以欺间巷者。
关于缠足的最早的记载,就是不是明朝清朝编的神话传说,而是这个朝代自己的记载。
东汉刘熙的说法是“”以裹脚行可以跳腾轻便也。”这个跳腾轻便可以肯定是特么类似于红军八路军的绑腿,肯定不是裹脚了····
是宋代的张邦基的《墨庄漫录》,里边写道 :“妇人之缠足, 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自所无 ”
齐昏候的“步步生莲花”是用金子打造莲花形状,让自己贵妃在上边走,南唐李后主和“窅(yao)娘”的金莲跳舞的说法,不确定是在金莲的莲花座上跳舞还是把脚缠成金莲。而且证据较少,只能说是可能有。
关于缠足的说法一大堆,最后盖棺定论的是清代
因为清朝文字狱太厉害,大家只能埋头研究古代,读书人研究四书五经准备科举,考上了老老实实埋身旧书堆,赵翼就说,从卷帙浩繁的诗歌辞章 及史 册典籍 中 ,几乎不曾提到足 之 “纤小 ”或鞋 之 “弓纤 ”,也 就 是 说 ,找不到缠足在唐代以前就已经存在 的有力证明。
注:唐代的“小头鞋履窄衣裳”,“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屧红托里”“纤纤玉笋裹轻云”等诗句,无法说明缠足。更多只能说大家喜欢小的、细的。
赵翼的说法就是:“是时俗尚已渐以纤小为贵。”但是并没有作为身体实践。
而杨贵妃的更是证据不够
比如捡到杨贵妃留下的一只鞋一只袜子,很小啥的
经统计有:马嵬驿附近的一个老太太;一个和尚、一个诗人等等,可能杨贵妃是蜈蚣精变得吧····
老太太的女儿玉飞,也拾得贵妃生前所穿雀头屦[jù]一只,长仅三寸。(这个说法来自南宋)
所以更大的可能是南宋为裹脚找祖宗,毕竟儒家传统,没有一个祖宗做过类似的事儿,他们什么都不敢干·······
杨贵妃都裹脚你们为什么不裹?
可唐代以胖为美,我一想贾玲裹一个3寸长的脚·········那真是画美不看··
随着时代的发展,考据学家们逐渐把将文学描写中的缠足 ,和已经扩散为社会实践的缠足作出了区隔。
后世女性史学家高世瑜 :“缠足的兴起 ,原为五代时期宫廷 舞者的一项审美 观念 ,并在南宋时期演变成 为一种限制女性行为的规范准绳 。”的说法,得到了大家的公认。
说白了就是古代虽然也喜欢小脚,但是没有标准,元朝以后,开始有了标准,到了清朝,直接就开始疯魔化、变态化了。
二、缠足的作用
其实古人写的很清楚:
《女儿经》云:‘为甚事,缠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他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清苑歌谣》有言:‘裹上脚,裹上脚,大门以外不许你走一匝。”
妇女缠足之后,“足小艰行,惟有静处深闺,以成内助之实,故缠足乃约束女性之绝好方策。”
从孔子家语里边孔子的说法就是:女子令不出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亲爹死了也不能出门奔丧之类的,如果一个女的,家里父母双亡,这个姐姐一个人把家里弟弟妹妹地拉扯大,这个女的太厉害,我们儒家这些废物hold不住,这是坚决不能娶的。
说白了就是把女性关起来。不让她接触外界,她和外界接触的媒介就是家里的男人。
这样就只能听话了
美利坚上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美国农村自杀最多的就是女性。
后来克林顿驾崩,小布什亲政以后,辛辛苦苦把国家从封建社会拉到资本主义,农村女性大量出去打工,这时候,农村自杀的就是老人居多了。
十几年前,我一个朋友叫淡淡,在西北某地洗头的时候,洗头的小姑娘很漂亮,不说洗头了,就去几十里外的小城市找个一般的工作挣得也比这个多
但是小姑娘不知道啊,她们得到的消息的渠道都是来自于家里的人。
而男性阴暗角度就是:‘盖三寸金莲,艰于步履,其着力处全在臀部,运动既久,两股渐大,股既发达,某处亦必随之而发达。若以性事研究之,则缠脚于实际上大有裨益也。’”
辜鸿铭就直接说:“女子缠足后,足部凉,下身 弱,故立则亭亭,行则窈窕,体内血流至‘三寸’即倒 流往上,故觉臀部肥满,大增美观。”
从民间的歌谣来看:
“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 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
“锦帕蒙 头拜地天,难得新妇判媸妍。忽看小脚裙边露,夫婿全家喜欲颠。”
还有某个人娶媳妇,媳妇漏出来脚大,围观的人哄堂大笑,这个人直接气晕了之类的。
还有发现新娘脚大跑了,:“抵夕,家人遍觅新郎不得,终于寺内搜遇之,已泪眼红肿,泣不成声矣。又某村寡媪之独子成婚,当夕审妻为四寸许大足,大愤,翌晨欲束装逃关外。”
辣椒的传入和大量使用,还有关外的称呼,其实就是清朝了····
发展到顶峰,我大清的儒家文人,还把小脚分为九品九等,不服不行。
清代儒家大师们自己把自己的武将杀了,打不赢蛮夷,就用男降女不降的所谓说法,掩盖骨子里的自卑、自负而实现自身征服欲的变态心理。
三、回答答主的问题
其实大家喜欢胸大的喜欢脚小的喜欢屁股翘的喜欢眼睛大的,这很正常,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
你要找肯定找的到。
问题就在于,宋朝以后,开始了详细的规定化和标准化···
然后随着蛮夷入侵,文字狱加强
有能力的还能考据古文尚书是真是假
没能力的也只能欺负女性了··
别说三寸了、两寸多点的都开始要求了。
说白了就是没本事打蛮夷,就只能欺负家里人了
南宋的名公书判清明集 ,辑录南宋时期朱熹、真德秀、吴毅夫、陈子华、徐清叟、王伯大、蔡抗、赵汝腾等28人担任官吏期间所作的一些判词而成。
就开始规定:男方死后,未过门的女方不准悔亲;妇女改嫁叫做“失节”等等
虽然我打不赢蛮夷,我也不一定打的赢农民起义军,但是我还治不了家里女性?
到了清朝
那是更打不赢蛮夷了,压制家里女性就更变态了·····
以前是男方死了,女方可以悔婚
大怂以后是不能悔婚
到了大清更是直接:男方死了,女方也得殉节自杀了···
心疼自己女儿的,就把女儿留在家里,虽然不能嫁人,但是还能活着
不心疼的,就把女儿嫁过去,然后就可以殉节了,至于女儿是不是真的想殉节,那就不重要了,反正只要你死了就行了!
清代很多贵族女性自己写的诗歌,就歌颂这些烈女、节女···
更恐怖····
题主你是不是以为裹脚裹完了,得到的就是缩小版的儿童脚啊?
错了,裹脚,是在五六岁的小女孩骨骼纤软的时候,硬生生把脚掰骨折,然后把脚趾蜷到脚心,用布条裹出形状,然后在地上反复的走,确保定型。也就是说,这个脚就残疾了,每一双小脚都是畸形的。
我光这样描述是不是听起来已经很可怕了?再想想古代是什么卫生条件,小女孩的免疫力是什么样子,这样掰骨折的脚用布裹起来会多容易感染。
强造残疾脚,就这样一个洗无可洗的陋习,废除之路也走的十分坎坷,由于民间强行鼓吹这种畸形美,即使清人入关的时候就让废除,慈禧太后也曾下旨废除,竟然一直没有奏效,一直到民国了才逐渐废止。饶是这样,最开始放足的女人,也要遭受周围的非议。
这是明明白白从肉体到精神的凌虐。
你问裹小脚有没有符合现代审美的,我可不可以说,古代切一刀就能混个紫禁城终身编制,是不是也可以考虑加入现代求职渠道?
推荐你们看看冯骥才的小说《三寸金莲》,我这里贴一些片段。我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自己的脚都在隐隐作痛。
我这里截一点片段给你们看。
头天后晌,香莲在院里玩耍,忽见窗台上摆着些稀奇玩意儿,红的蓝的黑的,原来四五双小鞋。她没见过这么小的鞋,窄得赛瓜条,尖得赛五月节吃的粽子尖,奶奶的鞋可比这大。她对着底儿和自个的脚一比,只觉浑身一激灵脚底下筋一抽缩成团儿。她拿鞋跑进屋问奶奶:
“这是谁的?奶奶。”
奶奶笑着说:
“是你的呀,傻孩子。瞧它俊不?”
香莲把小鞋一扔,扑在奶奶怀里哭着叫着:
“我不裹脚,不裹、不裹哪!”
奶奶拿笑堆起的满脸肉,一下卸了,眼角嘴角一耷拉,大泪珠子砸下来。可奶奶嘛话没说,直到天黑,香莲抽抽噎噎似睡非睡一整夜,影影绰绰觉得奶奶坐在身边一整夜。硬皮老手,不住揉擦自己的脚;还拿起脚,按在她那又软又皱又干的起了皮的老嘴上亲了又亲。
转天就是裹脚的日子!
裹脚这天,奶奶换一张脸。脸皮绷得直哆嗦,一眼不瞧香莲,香莲叫也不敢叫她,截门往当院一瞧,这阵势好吓人呀──大门关严,拿大门杠顶住。大黑狗也拴起来。不知哪来一对红冠子大白公鸡,指头粗的腿给麻经子捆着,歪在地上直扑腾。裹脚拿鸡干嘛?院子当中,摆了一大堆东西,炕桌、凳子、菜刀、剪子、矾罐、糖罐、水壶、棉花、烂布,浆好的裹脚条子卷成卷儿放在桌上。奶奶前襟别着几根做被的大针,针眼穿着的白棉线坠在胸前。香莲虽小,也明白眼前一份罪等她受了。
奶奶按她在小凳上坐了,给她脱去鞋袜,香莲红肿着眼说:
“求求奶奶,明儿再裹吧,明儿准裹!”
奶奶好赛没听见,把那对大公鸡提过来,坐在香莲对面,把两鸡脖子一并,拿脚踩住,另只脚踩住鸡腿,手抓着鸡胸脯的毛几大把揪净,操起菜刀,噗噗给两只大鸡都开了膛。不等血冒出来,两手各抓香莲一只脚,塞进鸡肚子里。又热又烫又粘,没死的鸡在脚上乱动,吓得香莲腿一抽,奶奶疯一样叫:
“别动劲!”
她从没听过奶奶这种声音,呆了。只见奶奶两手使劲按住她脚,两脚死命踩住鸡。她哆嗦鸡哆嗦奶奶胳膊腿也哆嗦,全哆嗦一个儿。为了较上劲,奶奶屁股离开了凳子跷起来。她又怕奶奶吃不住,一头撞在自己身上。
不会儿,奶奶松开劲,把她脚提出来,血乎流拉满是粘乎乎鲜红鸡血。两只大鸡奶奶给扔一边,一只蹬两下腿完了,一只还扑腾。奶奶拉过木盆,把她脚涮净擦干,放在自己膝盖上。这就要裹了,香莲已经不知该嚷该叫该求该闹,瞅着奶奶抓住她的脚,先右后左,让开大脚趾,拢着余下四个脚趾头,斜向脚掌下边用劲一掰,骨头嘎儿一响,惊得香莲“嗷”一叫,奶奶已抖开裹脚条子,把这四个脚趾头勒住。香莲见自己的脚改了样子,还不觉疼就又哭起来。
奶奶手好快。怕香莲太闹,快缠快完。那脚布裹住四趾,一绕脚心,就上脚背,挂住后脚跟,马上在四趾上再裹一道。接着返上脚面,借劲往后加劲一扯,硬把四趾煞得往脚心下头卷。香莲只觉这疼那紧这踒那折,奶奶不叫她把每种滋味都咂摸过来,干净麻利快,照样缠过两圈。随后将脚布往前一拉,把露在外边的大脚趾包严,跟手打前往后一层层,将卷在脚心下的四个脚趾头死死缠紧,好比叫铁钳子死咬着,一分一毫半分半毫也动弹不了。
香莲连怕带疼,喊声大得赛猪嚎。邻居一帮野小子,挤在门外叫:“瞧呀,香莲裹小脚啦!”门推得哐哐响,还打外边往里扔小土块。大黑狗连蹿带跳,朝大门吼也朝奶奶吼,拴狗的桩子硬给扯歪。地上鸡毛裹着尘土乱飞。香莲的指甲把奶奶胳膊掐出血来。可天塌下来,奶奶也不管,两手不停,裹脚条子绕来绕去愈绕愈短,一绕到头,就取下前襟上的针线,密密缝上百十针,拿一双小红鞋套上。手一撩粘在脑门上的头发,脸上肉才松开,对香莲说:
“完事了,好不?”
香莲见自己一双脚,变成这丑八怪,哭得更伤心,却只有抽气吐气,声音早使尽。奶奶叫她起身试试步子。可两脚一沾地,疼得一屁股蹲儿坐下起不来。当晚两脚火烧火燎,恳求奶奶松松脚布,奶奶一听脸又板成板儿。夜里受不住时,就拿脚架在窗台上,让夜风吹吹还好。
转天脚更疼。但不下地走,脚趾头踩不断,小脚不能成形。奶奶干脆变成城隍庙里的恶鬼,满脸杀气,操起炕扫帚,打她抽她轰她下地,求饶耍赖撒泼,全不顶用。只好赛瘸鸡,在院里一蹦一跳硬走,摔倒也不容她趴着歇会儿。只觉脚趾头嘎嘎断开,骨头碴子咯吱咯吱来回磨,是扎心疼,后来不觉疼也不觉是自己的了,可还得走。
香莲打小死爹死妈,天底下疼她的只有奶奶。奶奶一下变成这副凶相,自己真成没着没靠孤孤零零一只小鸟。一天夜里,她翻窗逃出来,一口气硬跑到河边,过不去也走不动,抱着小脚,拿牙撕开裹脚布,打开看。月亮下,样子真吓人。她把脚插在烂泥里不敢再看。天蒙蒙亮,奶奶找到她,不骂不打,背她回去,脚布重又裹上。谁知这次挨了更凶狠的裹法,把连着小脚趾头的脚巴骨也折下去,四个卷在脚心下边的小趾头更向里压,这下裹得更窄更尖也更疼。她只道奶奶恨她逃跑,狠心罚她,哪知这正是裹脚顶要紧的一节。脚趾头折下去只算成一半,脚巴骨折下去才算裹成。可奶奶还不称心,天天拿擀面杖敲,疼得她叫声带着尖,钻墙出去。东边一家姓温的老婆子受不住,就来骂奶奶:
“你早干嘛去了!岁数小骨头软不裹,哪有七岁的闺女才裹脚的,叫孩子受这么大罪!你嘛不懂,偏这么干!”
“要不是我这孙女的脚天生小,天生软,天生有个好模样,要不是不能再等,到今儿我也下不去这手……”
“等,这就你等来的。等得肉硬骨头硬,拿擀面杖敲出样儿来?还不如拿刀削呢!别遭罪了,没法子了,该嘛样就嘛样吧!”
奶奶心里有谱,没言声。去拾些碎碗片,敲碎,裹脚时给香莲垫在脚下边。一走碎碗碴就把脚咯破了。奶奶的扫帚疙瘩怎么轰,香莲也不动劲儿了,挨打也不如扎脚疼。可破脚闷在裹脚条子里头,沤出脓来。每次换脚布,总得带着脓血腐肉生拉硬扯下来。其实这是北方乡间裹脚的老法子。只有肉烂骨损,才能随心所欲改模变样。
这时候,奶奶不再硬逼她下地。还招唤前后院大姑小姑们,陪她说话作伴。一日,街北的黄家三姑娘来了。这姑娘人高马大,脚板子差不多六寸长,都叫她“大脚姑”。她进门一瞅香莲的小脚就叫起来:
“哎──呀!打小也没见过这脚,又小,又尖,又瘦,透着灵气秀气,多爱人呀!要是七仙姑见了,保管也得服。你奶奶真能,要不叫‘大能人’呢!”
香莲嘴一撇,眼泪早流干,只露个哭相:
“还是你娘好,不给你往紧处裹,我宁愿大脚!”
“哎呀,死丫头!还不赶紧吐唾沫,把这些混话吐净了。你要喜欢大脚,咱俩换。叫你天天拖着我这双大脚丫子,人人看,人人笑,人人骂,嫁也嫁不出去。即便赶明儿嫁出去,也绝不是好人家。”大脚姑说,“你没听过支歌,我唱给你听──裹小脚,嫁秀才,白面馒头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糟糠饽饽就辣子。听明白了吗?”
“你没受过这罪,话好说。”
“受不就受一时,一咬牙就过去了。‘受苦一时,好看一世’嘛!等小脚裹成,谁看谁夸,长大靠这双宝贝脚,求亲保婚少得了?保你荣华富贵,好吃好穿的一辈子享用不尽!”
“三姑说的嘛呀!问你,打今儿,我还能跑不?”
“傻丫头!咱闺女家裹脚,为的就是不叫你跑。你瞧谁家大闺女整天在大街上撒丫子乱跑?没裹脚的孩子不分男女,裹上脚才算女的。打今儿,你跟先前不一样,开始出息啦!”大脚姑小眼弯成月牙,眼里却满是羡慕。
香莲给大脚姑说得云遮雾罩,虽说迷迷糊糊,倒觉得自己与先前变得两样。嘛样,不清楚,好赛高了一截子。大了,大人了,女人了。于是打这天,再不哭不闹,悄悄下床来,两手摸着扶着撑着炕沿、桌角、椅背、门框、缸边、墙壁、窗台、树干、扫帚把,练走。把天大地大的疼忍在心里,嘴里决不出半点没出息没志气的声儿。再换裹脚条子,撕扯一块块带血挂脓的皮肉时,就仰头瞧天,拿右手掐左手,拿牙咬嘴唇,任奶奶摆布,眉头都不皱。奶奶瞧她这样怔了,惊讶不解,但还是不给她好脸儿,直到脓血消了,结了痂又掉了痂。
这一日,奶奶打开院门,和她一人一个板凳坐在大门口。街上行人格外多,穿得花花绿绿,姑娘们都涂胭脂抹粉,呼噜呼噜往城那边走。原来今儿是重阳节,九九登高日子,赶到河对面,去登玉皇阁。香莲打裹脚后,头次到大门外边来。先前没留心过别人的脚。如今自己脚上有事,也就看别人脚了。忽然看出,人脸不一样,小脚也不一样。人脸有丑有俊有粗有细有黑有白有精明有憨厚有呆滞有聪慧,小脚有大有小有肥有瘦有正有歪有平有尖有傻笨有灵巧有死沉有轻飘。只见一个小闺女,年纪跟自己不相上下,一双红缎鞋赛过一对小菱角,活灵活现,鞋帮绣着金花,鞋尖顶着一对碧绿绒球,还拴一对小银铃铛,一走一踮,绒球甩来甩去,铃铛叮叮当当,拿自己的脚去比,哪能比哪!她忽起身回屋里拿出一卷裹脚条子,递给奶奶说:“裹吧,再使劲也成,我就要那样的!”她指着走远的那小闺女说。
不看她神气,谁信这小闺女会对自己这么发狠。
假如你有一点共情能力,看了上面的文字,还会觉得裹脚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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