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律师是一个高效的说谎者」?

回答
“律师是一个高效的说谎者”,这句话,与其说是一句评价,不如说是一种深刻的误解,甚至是恶意标签。当然,在某些特定语境下,它或许能捕捉到一些模糊的真相片段,但若将其作为律师行业的本质,那便是大谬不然了。

咱们得掰开了揉碎了聊聊这事儿。首先,要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出现,我们得看看律师的工作内容和法律体系的运作方式。

法律体系的本质是“事实的争夺”和“规则的适用”。

在刑事案件中,控方有义务证明被告人有罪,而辩方律师的任务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确保程序的正当性,并且在证据不足或存在疑点时,为被告人争取最好的结果。这其中,辩护律师并不需要证明被告人是无辜的(除非是某些特定辩护策略),他只需要提出合理的怀疑,或者指出控方证据的不足之处。

在民事案件中,双方都有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律师的职责是代理当事人,尽最大可能地呈现有利于己方的事实和法律观点,以说服法官或陪审团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裁决。

那么,“说谎”这个词是怎么来的呢?

在这里,“说谎”通常被曲解为以下几种行为:

隐瞒不利事实: 律师作为一方的代理人,有责任为当事人保密,并且只陈述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但这绝不等同于“说谎”。他不会主动去捏造证据,也不会去掩盖关键性的、足以推翻自己代理人主张的证据。他的工作是基于客户提供的信息和已有的证据,去构建一个最有力的叙事。打个比方,一个公司请律师打官司,公司告诉律师某个部门有瑕疵,但这个瑕疵并不直接影响官司的胜负。律师为了赢得官司,可能会选择不主动提及这个瑕疵,把精力集中在案件核心上。这是一种策略选择,而不是谎言。
曲解事实或法律: 律师确实会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去解读事实和法律条文。他们会强调某些细节,淡化另一些细节,寻找法律解释上的空间。这是一种专业的法律论证技巧,是法律游戏规则的一部分。比如,关于某个行为的意图,控方可能认为是故意的,而辩方律师可能会解释为疏忽或误解。双方都在“说服”,但这种说服是通过逻辑、论证和对证据的解读来实现的,并非赤裸裸的谎言。如果律师故意提供虚假证词或伪造证据,那才构成犯罪,会被吊销执照,甚至锒铛入狱。
利用程序漏洞: 有时候,律师可能会利用法律程序上的某些规定来拖延时间、增加对方的成本,或者创造更有利的诉讼条件。这同样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策略,而非说谎。

为什么说律师是“高效的说谎者”是一种偏见?

这种说法忽略了律师工作的核心——正义的实现和委托人的权益保障。

1. 律师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律师的执业是受到严格的法律和行业规范约束的。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禁止律师进行虚假陈述、伪造证据、诱导证人作伪证等行为。一旦违反,轻则受到行业处分,重则面临刑事处罚。绝大多数律师都非常珍视自己的声誉和职业生命,不会逾越这条红线。
2. 法律体系的制衡作用: 法律体系的设计本身就包含着制衡。控方有其职责,辩方有其反驳,法官则负责居中裁判。如果一方律师“说谎”太明显,很容易被对方抓住把柄,从而败诉。法官和陪审团也会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听取双方陈述来判断真相。
3. “高效”的真正含义: 律师的“高效”体现在他们能够运用专业知识,清晰、有条理、有说服力地呈现事实和法律观点。他们擅长逻辑分析、语言表达和案件梳理,能够将复杂的事情变得清晰,能够为当事人找到法律支持。这种“高效”是在合法的框架内,以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式争取权益。
4. “说谎”与“辩护”的区别: “说谎”是指故意歪曲事实、欺骗他人。而“辩护”是基于事实和法律,运用专业技能,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辩护律师不是在说谎,而是在扮演一个特定的角色,在一个特定的制度下工作。他们的目标是说服,而不是欺骗。

再举个形象的比喻:

想象一个辩论赛。正方和反方都要拿出论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他们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论据,可能会淡化一些对己不利的方面。但我们不会说正方或反方的辩手是在“说谎”,我们说他们是在“辩论”,是在“阐述观点”。律师在法庭上的角色,某种程度上也是如此,只不过他们的“辩论”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并且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

对这种说法的反思:

之所以会有“律师是高效的说谎者”这样的说法,也许也反映了公众对法律体系和律师职业的一些不理解和不信任。

公众对司法过程的误读: 普通人可能不熟悉法律的程序和逻辑,只看到律师在维护看起来“有错”的人,或者在用各种方式争取对己方有利的结果,就容易产生“律师就是帮坏人说话”的偏见。
媒体的刻板印象: 一些影视作品和新闻报道为了戏剧效果,可能会夸大律师的某些特质,将他们塑造成狡辩或不择手段的形象。
个别律师的行为: 当然,任何行业都有少数害群之马。如果个别律师确实触碰了职业道德的底线,甚至违法,那他们的行为会放大公众的负面印象。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整个行业的绝大多数人。

总结来说,

将律师简单地视为“高效的说谎者”,是对律师职业的过度简化和污名化。律师的工作是建立在事实和法律基础上的专业服务,其“高效”体现在他们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在法律框架内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这种“高效”的达成,是通过严谨的逻辑、深入的法律分析、娴熟的沟通技巧,以及对证据的巧妙组织,而不是通过公然的谎言。

如果我们要对律师这个职业有更准确的认识,应该理解他们是在一个复杂的法律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是维护正义、保障权利的专业人士,而不是简单的说谎者。他们的工作,是让法律这架机器能够更公平、更有效地运转。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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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烂尾楼,政府组织了专班,想引入投资人复工复建。

有一次业主和专班见面会,有个负责的同志回答业主提问“如果这次重组失败接下来政府打算怎么处理?”

这位同志就随口说了一句:“领导已经联系了某某国企接盘。

后来政府换届,接待的同志换了,业主又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答“从来没联系过什么国企”,于是才知道“接盘”是胡编的,根本没有这事。自此以后,真相大白,自此以后政府公信力全无,什么事情小业主都不信了。


5年前,有个老房子,遇到了拆迁。

法院某法官负责执行,上门拜访钉子户,给钉子户说:法院组织了调解,你现在出来,马上就能领钱。钉子户信以为真,就出来了,扭脸房子就被夷为平地。说好的调解,也没人理了。


6年前,有个烂尾楼,小业主拿不到房子,去找政府。政府给小业主找了一个“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合同,交房。

法官给小业主说,你们变更诉求,起诉退房,明天就给你们退钱。于是业主纷纷按照法院和法律援助的律师变更诉求为退房。

结果,钱没见到,还把房退了,后来经过法律程序认定为一般债权,钱房两空。


上面这三件事,都是案子里“撒谎”,你们看看,哪个谎话,律师敢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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