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https://www. wjx.top/jq/19719516.asp x
这是关于李林老师押题事件的问卷调查的网址,如果大家能有时间参与,那真是万分感谢!
点进去之后是这样的
↓
我们不放弃,我们还在努力。
首段声明:
有些眼神不好一直骂我:“你这么愤怒不就是你没报李林班”
嗯!我是没报李林班啊,可是我考法律的,我又不考数学。我考法律我为什么要报班学数学?!
求求你们看好我答案,第一句就有说我没考数学!没考也不考!
这什么眼神什么理解力。服气!
还有很多人,不要因为社会不公你就一直不反抗反而享受起来。
被强奸你是要反抗还是要享受?
呼吁:
经 @张晓炜同学的私信提议。
大家一起向总理反映事情吧。
下一个国务院app然后留言:
↓
对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科目疑似泄题事件的举报
尊敬的总理:
您好,我是一名考研学子,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留言,我想反映的事件如下。
在刚刚结束的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数学科目存在疑似泄题的行为。26日上午教育部考试中心回应:正在调查。26日下午教育部发布通知回应:泄题事件不实。
对此结果,全国大部分考生表示不满。恳请总理为能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广大考研学子并不要求事实一定要与我们的猜测相符,我们只求严肃调查,还原事实真相,荡清谣言,给辛辛苦苦付出学子们一个公正的答复。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此致,敬礼!
如果真的想要公平的考研,那就行动起来。行动不代表会成功,可不行动永远不会成功。
求助:
有学法律的或者懂法律的人,愿意帮忙吗?
如果有,请私信我。
万分感谢!
——————原答案
我没考数学,但我真的很气愤。
特别是看到这位匿名用户的回答截图的时候,心里的怒火怎么也压不下去。
这样洋洋得意的学生都能考上,就因为李林的押题班?
那些认认真真准备考试的学生呢?
那些在考场上就忍不住哭的学生呢?
那些考试出来蹲考场外哭的学生呢?
谁来心疼他们,心疼他们在看到试卷之后的难过,心疼他们在得知泄题之后的再一次难过?
你所谓的押题押得准的老师真的是押得准吗?
你洋洋得意的能上复旦背后是对全体考研学生公平的践踏,是对考研公平性的侮辱。
请别说押题这两字了,这他妈的是漏题!
我在11点左右得知云南举报的电话,打了三次,每次打通之后都是我在这边:“你好,请问可以举报考研的……”
我话还没说完,对方就挂了。
三次!都是8秒的通话。
于是我又打了昆明市市长热线反映举报电话打不通。
对方说这事不在管理范围转到了云南省教育厅。
教育厅说让我继续打招考院的电话。
我当时心就抽着疼了,一边忍着哭一边说:“我真的很难过,我是不是连举报的权利都没有了。”
对方沉默了会,给我另一个举报电话。
我再打过去,这次是管云南教育厅的官员干部的违法乱纪的举报电话。
态度很好,可是依旧没用,没管理的权限。
五个拨出电话,加上一个转接的。
六个电话打的我精疲力尽。
有管理权限的一言不发8秒挂电话。
没有管理权限的态度很好,然而不能解决问题。
可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发声啊。
不能因为自己不考数学就觉得庆幸,然后不理睬。
你首先是个考研人。
然后才是不考数学的考研人。
我们是竞争对手,可考研的竞争应该是公平的竞争。
我不考数学,可是我必须得为数学泄题发声。
只有我们维护好考研学生的公平,维护考研的公平,才能维护好我们自己的公平。
你今天因为自己不考数学而庆幸,不帮助。
明天你专业课泄题课,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庆幸不是自己的专业课泄题,这样的考研,意义何在?
所以,考研的大家,行动起来吧。
为考研的公平。
——除了电话之外,也给国家教育部发邮件了。
请看清楚打市长热线是为了反映招考院举报电话打不通。
被点了这么多反对,当你们的权益被侵踏的时候连个为你们发声的人都没有,全世界都抱着手看热闹是不是很棒?
是的,我今年考研是没考数学,但这影响我举报要求严查吗?
影响吗?
我连举报要求严查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可悲可笑。
悲哀的是权利被侵犯都不知道去维护。
可笑的是维护权益的人反而被喷。
祝你们幸福,永远活在新闻联播里。
我这样的人活该被喷脑子不好使,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玩知乎这么久以来最难过的一次。
我把我能做的都做了。要骂要喷就随意吧。
那个在我评论区说,就算李林被查出来,被抓的也只是李林,你们李林班已经得分了的还自己秒删那位,你同伴挺多的呀,挺厉害的呀。你们继续加油继续举报,小人得志。
可能在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眼里,人间的苦难不过是把葡萄的酸。
你们有没有看过 铁齿铜牙纪晓岚 ?
乾隆问纪晓岚知不知道为什么要开恩科,纪晓岚说是为朝廷选拔人才。
乾隆说不是,是为了让天下的读书人有个念想,好好寒窗苦读,不要上山落草。
从最犬儒的角度来说,科举是否真正公平不重要,但是大家认为它公平很重要。
特别是读书人认为它公平,很重要。
所以科举舞弊,查出来基本都是菜市口待遇起跳的。
其意为安抚天下读书人之心
从有点智商的角度来看,公平的最初级选拔制度(针对学生)是一切选拔制度的基础。
一方面提供了极大比例的阶级的流动性。
且另一方面源源不断的底层血液流到了士大夫阶级,提高了其内部的摩擦,防止了相权危机皇权。
所以如果科举泄题
在江南富商眼里或许是花钱买子孙富贵
在某些官员里或许是生财有道
但是在皇上眼里,基本上是拿着刀比着他脖子问候他祖宗。
这生意就好比.......好比.......算了比出来都是智障敏感。
所以这位李老师啊,你这种不用脑袋教书,而是用脑袋教书的人,为了天下仕子归心,为了皇上睡得安稳,可否借汝项上人头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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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大学期间就接触过国内作弊产业的亲历者,我只想说:
我大学学的是工科,本身比较学渣,比较喜欢去参加各种活动,性格刚好又比较猎奇。在此期间认识了一个通信专业的学长,这个学长属于特别会“搞事”的那种,当然现在这个就叫黑产了。他们一群人主要是在武汉各大高校提供"一站式作弊“设备解决方案。自从有一次在他那见到各种橡皮、手表、隐形耳机、钢笔、等等一大堆专业“间谍设备”,我的内心简直是被震撼的不要不要的。深入了解之后,就发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业内通常是以武汉的211/985工科院校为主的来负责顶层技术方案设备研发,二三本院校学生为主的来负责答案、枪手、踩点、发送等操作运营工作,而大量大专职校生充当终端销售。
以销量最大的四六级为例(因为当时本科硕士学位还和四六级成绩挂钩,所以大量英语不好的学生最后几乎个个都买),设备方案商和深圳的厂家合作生产出各种硬件,基本上就是上述橡皮、手表、隐形耳机,然后在国内某个很松的考点,通过内部人士将试卷扫描发送到考场外,早就准备好的抢手们立马分开做题,做完的题目发送到各个代理商的qq群,基本上这个过程会在一小时内完成。区域代理们在考场外找个隐蔽的居民区或者宾馆通过通信设备发送到考场内的各个接收终端。2010年收费是四级800,六级1500,这是零售价。通常考场会设有屏蔽装置,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技术人员早就开发出各种可以反屏蔽,或者增强接收效果的设备,不过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就是了。我认识一个朋友就是六级考试没有调好设备,最后收到的答案断断续续,以至于没有考过。我知道的最牛逼的考场大约100人考试,带设备的就有接近30人。(补充一点,内部人士扫描考卷传出来的时间决定了是考前还是考中答案,李林这种就是考前,通常考前非常难弄到,大部分是开考之后的考中,正确率往往没有前者高,据说内部人士一场考试收入可达千万之巨,你说能没有铤而走险的人么)
我后来认识了一个三本的哥们,这哥们相当厉害,属于那种江湖百事通类型的大神,没有他搞不到的东西,当时他出售211的研究生,号称2万块包上,不上退钱。具体操作应该也是这种答案和设备相结合的做法。另外,一级二级建造师等等,基本上市面上的考试都可以信手拈来。只要你掏钱,没有不过的。
没想到快十年过去了,地下工作都转移到地上了,到了这些“考试名师”手里去了。我觉得可能是地下少数人产生的收入已经比不过公开走量赚钱来的快了吧。
和大家分享一个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发布的,和考研辅导班泄题相关的案例:闫岳鹏、覃涛组织考试作弊案 (2017)豫01刑终6号。
二审判决书认可了一审法院所认定的以下事实:
"2015年12月中旬,李思源(另案处理)经王冬(另案处理)介绍,找到在湖北省武汉市从事研究生考试培训工作的被告人闫岳鹏,向闫称自己获取有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二人预谋利用李思源掌握的考试试题,采取对所招考生在考前进行提供、透露试题和答案为内容的“培训”方式,组织考生作弊,由闫岳鹏组织人员招收考生参与,以牟取非法收益,并商定考试结束后考生确认所提供作弊用的试题系考试试卷考题,按每名考生8000元向李思源支付费用......"
"除被告人联系通过其他人员组织的考生之外,被告人闫岳鹏自供其直接组织两名考生、周浩自供其直接组织两名考生、覃涛自供其直接组织三名考生、吴啸自供其直接组织两名考生参与了上述作弊“培训”......同年12月26日,郑光等考生利用“培训”所获试题和答案进行作弊,在武汉市参加了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另外,判决书中认定,被告人还向多名考生发放了无线电接受器材,并在考前通过邮件向考生泄露了部分英语试题。
判决书中提到了对于被告人泄露的题目的鉴定工作,其中,请大家注意一下,判决书中的表述是“关键词一致”:
“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对公安部第十一局有关材料鉴定的回复》证明......该部分试题和答案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比对鉴定,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二)试卷和正确答案关键词一致(含新题型、完形填空、阅读和小作文)、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试题的第35、36、38题试题关键词一致;被告人袁志敏从网上购买并通过QQ电子邮箱接收的考试答案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试题第155题试题关键词一致”
最终,二审法院做出判决,闫岳鹏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覃涛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裁判文书网对应链接:闫岳鹏、覃涛组织考试作弊二审刑事判决书 - 全文页 - 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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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上述判决对之后的司法实践并没有直接的拘束力,但我们也可以通过对比案件事实和此次李林疑似泄露考研题目事件的经过,来设想一下,如果检方提起公诉,会有什么可能的结果。闫岳鹏案中,有两个事实值得注意:本案两名被告人仅仅直接组织了五名考生进行泄题(其它考生由他人组织),泄露的试题分布较为零散,而且主要是小题,不是分值较高的大题,对于是否构成泄露试题,法院所采纳的鉴定标准是“关键词一致”,而不要求逐字对应。
那么,如果有人参与组织向成百上千名考生泄露试题,集中泄露一张试卷中连续多道大题,且关键词高度重合,如果能有其他的证据表明其存在犯罪故意,是否应当面临比闫岳鹏更严重的后果呢?
在闫岳鹏案中,教育部考试中心配合公安机关的材料鉴定工作,对疑似泄题之处积极做出了回应,那我们是否也可以期待教育部在此次事件中进行类似的比对工作呢?
最后,至于有没有“石锤”,证据是否确凿,能否达到定罪的标准,那是法院最终要回答的问题。对于此事件中受到影响的考生而言,并不需要百分百掌握在法律上足以定罪的全部证据,同样有权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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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和宋丹丹有一段小品,白云大妈想从公社的羊身上薅社会主义羊毛给黑土大爷做一件毛衣,结果被发现了。黑土大爷说,你别逮着一只薅啊!
对啊,你别逮着一只可劲儿薅啊,太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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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看了一下评论区,希望大家能够冷静关注事态发展,平和地讨论问题,避免武断地作出有罪推定。还是希望能将李林的个人行为和大连理工的态度区分看待,特别是不应当言语攻击大连理工的学生。如果大范围考试作弊的现象的确存在,那么大连理工的考生们和大家一样,同样是受害者。
另外,这里介绍之前的案例,也没有暗示两起事件有类似的事实背景之意,仅仅是作出假设,至于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所缺少的东西还是太多了,有待进一步调查。
按发布时间排序,眼睁睁的看着这个问题下的答案越来越倾向于李林没有泄题了,而且按内容看过去,并非水军洗地,更多的是没有参与过,没有调查过,没有实际研究过的热心群众,凭着“应该不至于吧”“舆论有点太统一了吧”“教育部都说了啊”“我觉得可能大家都点激动了吧”这类主观臆断,得出李林没有泄题的结论。
那些在两百万考生眼里石锤的不能再石锤的证据,最终沦为小概率事件甚至小概率都算不上。更可怕的事,真正的参与者不能挺直腰杆说话,因为利益相关,因为一说话就成为“自己没考好乱咬人”的没有好好复习的考生。
所以真正有发言权的是完全没有参与此次考试的人们吗?质疑考试公平的都是自己不努力导致成绩差的学子吗? 说句实在的,考研学子们考得上考不上,和泄题有很大关系么。泄题也只是少部分人收益,分摊到每个人,受影响的概率并不大。我们之所以痛心,并非自己没有努力,寄希望于押题泄题,而恰恰是因为我们真的付出了。我们辛苦努力了一整年,最后甚至比不过三小时的“押题”,我们是因为这严重的不公平而难过。即便数学考150,这种情感依然如此。
很难受,不是每件事都需要你评论,如果不了解,就别发言了。有时你的无心之言,真的会很伤人。
我这样说吧,李林如果不是泄题,我可以死,凌迟死。而洗白的各位呢,可能大多连公开道歉都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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