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郭敬明深夜向作家庄羽道歉:迟到太久,将《梦里花落知多少》全部收益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

回答
郭敬明深夜向作家庄羽道歉并承诺赔偿《梦里花落知多少》全部收益,这一事件在舆论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要全面看待这件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一、 事件的起因与背景:抄袭风波的“余温”

核心问题:抄袭指控。 事情的根源在于2003年,作家庄羽指控郭敬明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中抄袭了她的作品《圈里圈外》。
法律判决: 2006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郭敬明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庄羽人民币20万元。然而,郭敬明彼时并未公开道歉或进行赔偿。
漫长的沉默: 尽管法律判决生效,但郭敬明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一直未能正式向庄羽道歉并履行赔偿义务(至少在公开层面是如此)。这使得这场抄袭风波成为了中国文坛一个长期存在的争议点。
舆论压力与时代变迁: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遍提高,以及公众对原创性和公平竞争的呼唤越来越强烈,郭敬明作为曾经的“畅销书作家”和如今的“知名导演”,其过去的抄袭行为再次被提起,并成为其公众形象的一个重要“污点”。公众对其迟迟不道歉的态度也感到不满。

二、 郭敬明深夜道歉的动机分析:

“深夜”和“道歉”本身都带有一定的话语张力。分析郭敬明选择在此时道歉,可能有多重原因的叠加:

舆论压力的持续发酵: 随着时间推移,虽然最初的愤怒可能有所消退,但抄袭事件的“原罪”并未消失。特别是在庄羽等人对郭敬明及其作品提出质疑时,这种压力会再次显现。近期可能存在某些导火索(例如,庄羽在社交媒体上的表态,或者其他作家、媒体的再次聚焦)促使郭敬明认为必须做出回应。
个人事业发展需要: 郭敬明近年来成功转型为一名导演,执导了多部票房不俗的电影,如《小时代》系列、《爵迹》、《晴雅集》等。然而,抄袭的负面新闻始终是其事业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阴影。一个“干净”的公众形象,对于其未来的商业合作、项目推进以及获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同至关重要。主动道歉并赔偿,可以被视为一种“止损”和“洗白”的策略。
法律责任的促使(可能): 虽然法律判决已经生效,但一些侵权行为的“道义责任”可能比“法律责任”更具长期影响。然而,也有观点认为,如果不存在新的法律诉讼或强制执行程序,单纯的法律责任可能不足以迫使他立即行动。
内心良知或道德反思(可能性较低但不能排除): 尽管许多人对此表示怀疑,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郭敬明内心经过长时间的反思,终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然而,考虑到道歉的时机和方式,更倾向于认为这是深思熟虑后的公关和事业策略。
“和解”的尝试: 庄羽本人多年来一直在为维护原创权益发声。郭敬明的道歉,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庄羽多年坚持的一种回应,尝试与过去和解。

三、 道歉方式的解读:

“深夜”道歉本身是一种有象征意义的行为:

低调姿态,避免正面硬刚: 选择在深夜发布道歉声明,可能是一种试图减少即时舆论冲击,避免被媒体“围追堵截”的策略。同时也可能想表现出一种“终于下定决心”的姿态。
“迟到太久”的自我认知: 郭敬明在道歉中承认“迟到太久”,这是一种对过往行为的否定和反思,至少在文字上是如此。
赔偿的具体措施: “将《梦里花落知多少》全部收益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是一个非常具体且有力的表态。
金额的量化: 这意味着赔偿的金额将远超当年的20万元法定赔偿,将根据作品的实际收益来计算。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庄羽损失的补偿,也更具实质性。
“全部收益”的争议点: 如何界定和核算“全部收益”是一个关键问题。这包括纸质书的版税、电子书收益、改编权收益(如有)等。核算过程可能需要庄羽和郭敬明的共同参与,也可能需要第三方介入。这个具体的执行过程将是衡量道歉诚意的重要环节。
对“原创”的重视: 这种赔偿方式,也传递出一种对“原创”价值的认可,承认了郭敬明从庄羽作品中获得的“利益”应归属庄羽。

四、 舆论和社会的反应:

肯定与赞扬: 许多人对郭敬明的道歉和赔偿表示肯定,认为这是迟到的正义,是维护知识产权和行业风气的积极信号。有人会称赞他“终于勇于承担责任”。
质疑与批评: 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道歉的时机和诚意表示质疑。
“为时已晚”论: 十几年过去了,才道歉,是不是因为“现在需要了”?这种迟疑是否真实反映了悔意?
“公关行为”论: 认为这更像是一种公关策略,旨在修复个人品牌,而非发自内心的忏悔。
对“赔偿全部收益”的关注: 关注点会集中在如何落实这一承诺,以及最终的赔偿金额是否与庄羽的实际损失相符。
“对其他抄袭者”的影响: 有人会担心,这种“迟来的赔偿”是否会成为一种“榜样”,鼓励更多侵权者等到压力大了再做出象征性的补偿,而不是从一开始就尊重原创。
庄羽的回应: 庄羽是否接受道歉,以及她对赔偿细节的看法,将是事件发展的关键。如果她认为道歉和赔偿是真诚且足够的,那么对事件的评价会更加积极。

五、 事件的深远影响与思考: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推动: 无论郭敬明道歉的初衷如何,这一事件客观上再次提升了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度。它传递了一个信息:抄袭行为终将面临追责,即使时间过去很久。
对行业生态的警示: 这也是对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一次警示。鼓励创作者尊重原创,抵制抄袭,营造公平健康的创作环境。
关于“道歉文化”的讨论: 这也引发了关于“道歉文化”的讨论。如何看待道歉的真实性?道歉是否能完全弥补过失?道歉与实际行动的关系等等。
对“名人效应”的审视: 名人一旦犯错,其行为的示范效应会更大。郭敬明的案例也促使人们思考,对于公众人物的道德和法律责任,社会应该如何更有效地监督和约束。
反思“成功”与“代价”: 郭敬明在抄袭事件发生后,依然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这是否说明公众在对待娱乐和消费时,有时会选择性地“遗忘”或“容忍”道德瑕疵?这次道歉,可能是他为了更长远的“成功”,而不得不付出的一笔“代价”。

总结:

郭敬明深夜向庄羽道歉并承诺赔偿《梦里花落知多少》全部收益,是一次迟到多年的对抄袭行为的“补救”。这既是对法律判决的回应,也是对公众舆论压力的承接,更是其个人事业发展中的一次“形象重塑”尝试。

从积极的方面看,这有助于提升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对其他侵权行为起到警示作用。但同时,我们也需要审视其道歉的时机和动机,关注赔偿承诺的具体落实情况,并反思这种“迟来的正义”对行业生态和“道歉文化”可能产生的复杂影响。最终,这一事件的评价,将取决于郭敬明后续的行为以及庄羽的接受程度,但无论如何,它在中国文坛的版权争议史上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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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提议抵制和封杀郭敬明的编剧、作家们,提醒一句: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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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程序,直接开喷开喷。

你算老几,你在这假惺惺的来这么一套,15年了,早干啥去了?你现在大笔一挥,小嘴吃的满嘴流油,恰的盆满钵满的,然后现在发个微博,就要洗白白。就要过去了?任何人都没资格替庄女士说“都过去了”。你郭小四也不行。

被行业内除名了,各种行业内的正规活动,都不能参加,行业内不认可的人,一直不道歉,一直嘴硬,我那是借鉴。

而且郭敬明说的一点真的搞笑。还在那狡辩,说二选一,要不公开道歉,要不公开判决书。我都看笑了。这是当年的法院判决书。

一、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即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二十万元;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刊登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承担);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二、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第五项,即驳回庄羽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赔偿庄羽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四、驳回庄羽的其他上诉请求。 五、驳回郭敬明的上诉请求。 六、驳回春风文艺出版社的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 310元,由庄羽负担300元(已交纳),由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负担10 01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0 310元,由庄羽负担300元(已交纳),由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负担10 010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看到了,法院判处的是必须公开道歉,如果逾期不履行,才把判决书刊登的。

看看《中国青年报》怎么写的。

看到了吗?道歉不是你的权利,而是你的义务。那是法律强制你道歉的,你曾经藐视法律。15年不承认,然后赚的钱下辈子都花不完,现在出来假惺惺的道歉了。你们猜为啥?

鳄鱼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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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迟到了十五年的道歉。

如今功成名就了,知道道歉了。

被人抵制了,知道道歉了。

影响挣钱了,知道道歉了。

道歉是好事,但是来的太迟了。

一切都是赤裸裸的算计罢了,我很佩服他,把本该的道歉还能卖一个好价钱。


高下立判!



我是万万没想到,居然顺杆上。。。

我对他的操作佩服至极!



于正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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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影响到郭敬明住汤臣一品了。

以后怎么买多几栋呢?假!装!道!歉!卖个好价钱吧。

毕竟人家的辣鸡电影《晴什么集》还是要恰饭的嘛。

流量是黄金懂吗?

不是我吐槽。

人格就像霍比特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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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道歉来的可真太是时候了,早一天晚一天都没这效果好

只能说一句热度拉满,牛逼!

不过我想大众应该是不接受的,如此做作刻意的道歉真的有必要吗?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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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郭敬明对庄羽的回应的回应,还特么带引号的,估摸着也是直接复制粘贴的。

道歉还是止损?

郭敬明真的是个狠人,连2020年最后一天的流量红利也要吃,他是真的“我全都要”!

不管是真的有生之年的幡然醒悟,还是审时度势的电影炒作,不管是人之将*其言也善,还是为了票房迫不得已,我都要说一句;抄袭当然是很多很多人“无法愈合的伤口”,但唯独不是你郭敬明的,你配吗?你不配!

而且为什么都喜欢在凌晨道歉?

能不能在阳间挑个时间?


汤师爷:这人可真够操蛋的。我的故事却是这样,那年我也十七岁,她也十七岁……

张麻子(打断):停!我不愿意听你的故事。

汤师爷:哎哎,我一般不跟人说心里话,这都到嘴边了,你不能让我咽回去吧?

张麻子:咽回去吧。因为你说出来也是假的,因为你是个骗子。


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就抄了这一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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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声明本身就是虚假陈述。

首先,法院不是给郭敬明提供二选一的选择,不是说要么道歉,要么刊登判决书。

从《庄羽与郭敬明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判决书(2005)高民终字第539号》判决来看,法院说的是应当公开赔礼道歉,如果拒不道歉,那么法院就要原文刊载判决书。

刊载判决书,本来就不是法院给出的选择之一,而是对拒不履行判决的一种惩罚机制

其次,赔偿额度也不是 20 万,而是 21 万,这很关键,因为多出来的一万是精神损失赔偿,是因为法院认定了,抄袭行为的主观性质恶劣、造成的影响严重。

除去声明存在的错误之外,仅仅赔偿《梦花落知多少》的版税和线上线下销售收益,在我看来还不足以对类似的侵权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对于这一个案来说,也不是公平的结果。

翻开当时的判决,对于赔偿额度方面,法院是这么说的:

关于赔偿数额,由于庄羽未提交其经济损失的证据,一审法院综合考虑郭敬明、春风出版社的过错、郭敬明所获稿酬及春风出版社因侵权可能获得的利润等因素酌情确定20万元的赔偿数额于法有据、并无不当。

在郭敬明声明中没有提到的一点是,当时法院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犯著作人身权情节严重,适用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仍不足以抚慰权利人所受精神损害的,还应当判令侵权人支付著作权人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案中,郭敬明创作的《梦》在整体上对庄羽创作的《圈》构成了抄袭,其侵权主观过错、侵权情节及其后果均比较严重,因此需要通过判令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对庄羽所受精神损害予以弥补,同时,亦是对郭敬明抄袭行为的一种惩戒。

最终,根据判决书,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需要共同赔偿庄羽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回顾本案判决书,我们可以发现两个问题:

1、由于庄羽未能就经济损失进行举证,因此法院只好根据当时的各方面情况酌定了 20 万元赔偿;

2、法院判决中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认定了郭敬明抄袭的主观过错和后果较为严重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与之相关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虽然时过境迁,难以回溯当时法院酌定赔偿金额的依据,但从当时的媒体报道来看,如果按照违法所得进行计算,那么 20 万元相比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110 万册的印数来看,似乎并不能充分反映侵权人的侵权所得。

更何况,《梦里花落知多少》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郭敬明从出售作品改编权也获得了收益。当时,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出品方同时向郭敬明、庄羽购买了各自作品的改编权,客观上郭敬明的确获得了利益,而在当今的道歉声明中,却未提到电视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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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老师在跨年脱口秀上说过一段话,大意是,法律是一切的底线,所以如果一个人整天标榜自己遵守法律,该是多么一个人渣。既然已经认定侵权了,那么吐出侵权所得,本来就是法律的要求,难不成还要给自己印一张烫金大字的奖状裱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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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等个一年半载啊

前两天刚被业内联名抵制,不久前《晴雅集》被群嘲

今儿就急吼吼的出来道歉

道的还是十五年前的歉

群众脑瓜子就是再不灵光,也不难琢磨吧。

你是真的想道歉?真的觉悟了?你是真的思想升华了?真的想当个大写的人了?

心不甘情不愿的措辞,眼不睁吊不甩的态度,仿佛发的不是道歉书,而是罪己诏,巴不得所有看到的人给你跪下,痛哭流涕的劝你一下:“皇上,万万不可啊。”然后你再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甩开人群,两眼一瞪:“朕意已决,诸位不必再劝……”啧啧啧,你要真这么拍出来,那可比《晴雅集》剧情高深多了,好歹也算个原创。

你知道我被某些抖音博主抄袭后,我去交涉人家怎么说的吗?

“大作家郭敬明都抄,抄的那么火,咋了?”

看到了么,这就是榜样的力量!

对于所有试图搞创作的人,郭敬明就是基督徒眼里的撒旦,主角面对的反派,勇士面前的恶龙,游戏里的最终boss……

作为boss,就要有个boss的觉悟,boss出来道歉,不是因为boss良心发现了,那是被一套集火输出打疼了。

只能说明联名抵制果然有效果,建议加带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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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爷青回。

想当年,天涯上一堆控诉帖子、QQ群里的愤怒动员、郭敬明相关贴吧里的骂声一片。

15年了,从爆吧时刷的“郭敬明道歉!”,到他真的道歉,居然等了15年。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此刻我无比理解“清算”一词的概念,滞后的赔偿果然应该加上利息。

咱没有过分的要求,郭敬明的买卖完全可以照做,韭菜可以照割,这是他的自由。

咱就一个成熟合理的小意见:

我国许多行业、尤其电视行业,基本等于国有,其内容方向受有关部门直接监管。

郭敬明抄袭,虽然没到吸毒那个级别,但也远超各种出轨,属于严重的违背职业道德。

建议各国家内容机构,严格遵照历次整顿指导,严肃讨论郭敬明与各个国有内容平台上的合作。

希望不要为了钱,还官方贡着这位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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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是应该的,但是我不理解,为什么他会道歉。

这事儿会让更多的人骂他,也无助于挽回票房……

在我印象里,他是一个计算利益的人,不是一个会悔过的人,所以我不明白他计算的利益在哪里。

但要我承认他是悔过了,我又觉得……


□□□□□□□□□□□□□□□事情居然这么魔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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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这跟中国乔丹案(昨天突然被判决败诉,因为侵犯姓名权,赔偿给乔丹本人30万元人民币,并且赔礼道歉)有什么区别?!

中国乔丹这个案件,照道理应该严肃的法庭上,在举证的时候,法庭上的第三方、摄影师都无一例外地笑场了。因为全人类都知道中国乔丹侵权了,而且品牌方一副“我知道自己侵权,我也知道你知道我侵权,我还知道你知道我知道你知道我侵权”的表情。

而且他们丝毫没有所谓的“后悔”或者“愧疚”,没准心里还乐开了花。毕竟因为一个名字赔了三十万,赔就赔呗。在此情况下所谓法律其实毫无效力。

郭敬明的态度大概率与中国乔丹极其类似,反正侵权已经发生,在多年间赚够了名誉和流量,至于一点点版权收入,那赔就赔嘛,就当买个名誉。

而我们对他的惩罚,居然是让他“把吃下去的吐出来”而已。这些靠侵权得来的收益,本身就是非法所得,居然还能被他拿来做人情,“赔偿”给受害人。

一个小偷偷完钱包后被抓,把钱包里的钱“赔偿”给了失主,然后赔礼道歉,万事大吉。

这不是鼓励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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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简单做个数学题。

比如,15年前(2005年)《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版税收入是100万,之后每年为50万。合计800万。

如果在北京或上海投资买房,那么这笔钱的价值到现在大概是多少呢?

好吧,我懒得算了,大概是5000万吧。

然后我拿出800万,还剩4200万。

计算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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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个业内知名编剧联名抵制郭敬明与于正,着重批评其「被法院判决抄袭、多年来拒绝道歉」之举。此事已被央视新闻报道。

于正担任评委的《我就是演员3》临时停播。

对娱乐圈多年以来种种乱象的管制、约束与纠正,已经是大势所趋。

郭敬明一直以来的首要定位,就是商人,他所作一切都是也仅仅是为了赚钱,而作家、导演、编剧、制片、监制等等,都只是他用来赚钱的副标签。

所以,一个商人什么时候才会低头:我道歉,求原谅?——当然是发觉自己再也不能赚钱,赚大钱的时候。

所以,2006年,被法院判决,他不道歉。

2007年,登上“作家富豪榜”的榜首,顺便还加入了作协,他不道歉。

2013年,将《小时代》搬上荧幕,4.88亿票房,华语片年度第8名,同年,原班人马趁热打铁,匆匆上映的《小时代2》,2.96亿票房,华语片年度第11名。

此刻,从畅销书作家摇身一变,成为跨界大导演的郭导,更加不会道歉。

2014年《小时代3》,5.2亿票房,华语片年度第9名。

2015年《小时代4》,4.88亿票房,华语片年度第17名。

四部电影投资合计不过亿,票房横扫18亿,一系列拜金主义奇葩作品,力压无数资深名导与巨星大咖的大制作,让无数传统电影人为之“三观震碎”。

此时在电影圈炙手可热,成为无数投资商的宠儿、被无数流量明星及其粉丝追捧的郭大导,更是绝对不会想到过,居然要去和《圈里圈外》的原作者庄羽女士道歉了。

2016年国庆档,这部当时一众流量明星(范冰冰、吴亦凡、陈学冬、陈伟霆、郭采洁、林允、杨幂、王源、严屹宽、汪铎、李治廷)抱团出演的《爵迹》,被同档期《湄公河行动》打得溃不成军,首日30%排片,目标票房10亿以上,最终只拿下3.8亿票房,分账收入1.4亿,净亏损超过1亿。

曾经风光无限,让无数当红明星当面奉承的郭敬明,失态到当场痛哭,怀疑人生:【是不是因为我叫郭敬明,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是不是只有我死了,你们才不骂《爵迹》?

看,因为抄袭事件被骂了10年也好,豆瓣评分低下也好,连拿3次金扫帚奖也罢,对此时的郭大导,又算得什么?只有让他赚不了钱,亏了大钱,才会真正痛心疾首。

而阵容更加强大、在《爵迹1》基础上,又增加了TFBOYS另外两人的《爵迹2》,原定2018年暑期档上映,却在大多数参演明星粉丝的集体抵制下,终于在2020年正式被院线放弃,成了纯粹割粉丝韭菜的网络大电影。

虽然在2018年,郭敬明监制出品、旗下导演执导的《悲伤逆流成河》,小成本青春电影,收获3.6亿票房,颇赚一笔,也让郭敬明打了个出人意料的翻身仗。

他的赚钱能力和自带流量加成,依旧被不少出品方与节目组青睐,甚至可以在《演员请就位》这样的演技类综艺节目里,与陈凯歌、尔冬升这样的业内大导去平起平坐,对着一群爱豆与过气演员去出任导师、评头论足。

2020年11月,同为郭敬明出品并监制的同类型影片《如果声音不记得》,豆瓣4.1分,猫眼7.9分,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烂片了,居然拿到了3.3亿票房,足以证明郭氏电影依旧是一部分人的观影刚需。

而5000万美金(约合3.3亿人民币)投资,套拍了两部电影的郭氏《阴阳师》系列,两部合计总票房要达到8~9亿,才能实现总收支盈余。

因此,第一部《晴雅集》必须在【郭敬明执导】的极大debuff下,打好口碑和ip基础,才能减缓第二部《胧夜曲》的票房压力。

笔者看预告片时,原本是以为,冲着一流的美工特效和音乐班底,演技扎实的主演阵容(赵又廷、邓伦、王子文、春夏),为了更多票房,郭敬明会只是挂个名,把具体导演工作,交给更专业内行人来做,照猫画虎地拍一部《妖猫传2.0》出来,

没想到,他还真就亲力亲为,拍了郭氏风格这么明显的一部片子,还顺便力捧他在综艺节目就极看好的那几位小鲜肉……

不可否认,对喜欢郭敬明审美观,喜欢他作品特有的假大空、矫情、虚浮,装腔作势套路的特定观众,那就是一部完全达到他们上限需求的电影,因为服化道特效上的极大加分,确实让该片的整体水准达到了郭氏电影的top级别。

因此,猫眼、淘淘票与豆瓣这几个平台的悬殊分差,本在情理之中,目前,《晴雅集》上映1周,票房3.6亿,结果算是差强人意。

在《小红花》《温暖的抱抱》两部新片强势上映、同档期强劲对手《拆弹专家2》的围追堵截下,《晴雅集》能在12月31日,保住10%的排片,已经殊为不易,能否达到猫眼平台预测的最终5亿票房,可以说:最终成败就在这两天了。

正是从《小时代》系列开始的成功,让郭敬明将这种用特定风格、去讨好特定受众、满足其观影刚需,当做了自己的商业成功之道,而对一个彻底唯利是图的商人而言,

他在此关键时刻的任何决策,以及公开表态,当然就是为了扭转不利风评,扩大更多受众,赚钱,赚更多钱。


而郭敬明一道歉,不到半天时间,扛了法院判决6年之久的于正,也跟着道歉了。此次娱乐圈“整风”,确实是动真格的了,过往“笑贫不笑娼”的风气,终于得到了遏止。

整顿各种不良风气,抵制拜金主义,这正是广大公众对影视行业的必然要求。

那些不愿学习老一辈人民艺术家的优良传统,安守“文艺工作者”本分,定要给无良娱乐资本充当赚钱工具、自己牟取暴利的娱乐明星,又何尝不是他们的末路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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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典型需要靠 “成名” 才能获取头部利益的职业,唯一谈得上 “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的执行结果,是 “侵权者变得无名又无利,被侵权者获得名利”。

考虑到 “成名” 的巨大不确定性,“被侵权者获得名利” 的结果,很难达成,那么,唯一可追求,也是唯一实现正义的结果,就只可能是 “侵权者变得无名又无利”。

于是,在出现明确可以让侵权者变得 “无名又无利” 的惩戒机制出现之前,看都不看。

虽然我日常讽刺我国的影视行业从业者土鳖没文化,但每个人依然有正当逐利的权力。稍微对这行业有点儿了解的人也该知道,这破圈儿是有多么的卷。多少人,付出海量的精力、心力和体液,仅能求到一丝虚无缥缈的成名可能性而已。

对这类侵权者,监管、资本和同行的一致全面且永久的封杀,是唯一谈得上正义且正确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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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会道歉,是因为他们刚好撞国家枪口上了。

刚于正也道歉了,这就显得诡异了,为什么这俩人突然在同一天都发布了道歉声明?

很多人觉得郭敬明为了电影票房,但于正可没这个需求,再说了这俩人抄袭被骂这么多年了也没什么作用,怎么突然就这个时候一起道歉了?

是一百多位影视人抵制的作用?

但要知道,琼瑶当初也联合了一百多位影视人抵制于正,照样毛用没有。于正可是一点都不为所动,别说道歉了,搭理都没搭理。

是因为良心发现?

拜托,都这么多年了,大家还没发现这俩人根本就没“良心”这个东西吗?

那为什么郭敬明于正会突然同一天道歉?

小七认为不是由于商业利益,不是为了炒热度,不是突然一起良心发现,也不是因为有人联合抵制,他们顶多起到了引导作用,真正让他们道歉的原因,是郭敬明、于正,正好撞到国家的枪口上了。

今年六月份,国家刚发布了一个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的专项活动:

而其中排在第一的工作重点,就是对视听作品等电影网络版权的专项保护:

而这个联合抵制的时间也很讨巧,他们特地选在年终抵制,年终是什么时候?报喜不报忧,容不得污点,必须风光伟正的时候,配上政策火力加持,自然就让剑网2020专项政治组注意到了,一个文件下发,你敢不道歉?不道歉你还想在中国娱乐圈混?

小七想,这才是郭敬明于正同一天道歉,还是在年终同时道歉的真正原因。

至于商业利益、良心发现、舆论压力之类的,都不过是无关紧要的边角料罢了。

结合年终国家频繁出手的消息,你更能看出这一点:

12月14日,阿里投资、阅文集团、丰巢因涉嫌垄断被顶格处罚;

12月22日,市监局发布社区团购“九不得”,收紧社区团购红线;

12月24日,市监局再次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12月25日,工信部宣布,将于2021年1月起进行为期一年的“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使用互联网等智能技术时遇到的困难。

12月28日,交通运输部透露,将组织滴滴出行、曹操出行、美团打车等平台优化相关服务,并争取在春节前开通老年人一键叫车功能。

一系列措施都能看出国家整治各大生态圈的决心,这是值得欣喜的趋势。

这波啊,是国家亲自下场,把文件狠狠摔在他们脸上,用行动告诉这群魑魅魍魉:

不好意思,这片天,人民群众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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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七:沃森生物对我发出封杀警告

王小七:继坑害全国24个省份患者后,这个企业家又来作妖了

余下的人生路还很长,望能与你同行,一起见证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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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前阵子被影视圈无数编剧联合抵制之后,自感实在吃不消,不得不自救的被迫吱声,穷极应付的鸡贼精致的危机公关,连良心发现都算不上。

更不要说发自内心地觉得昨非今是,回头是岸,归正改邪了。

举头三尺有神明,郭敬明的成功,恰恰是他不“敬”神“明”,苦心钻营,鸡贼迎合,精致谋划的结果。

他改不了的。

这份道歉也只是他精致谋划,鸡贼迎合,因势利导,试图补牢和洗白的鸡贼公关罢了。

这个神奇的时代,郭敬明不成功没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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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诚意的道歉,

道歉的时间,是抄袭事件15年后,

道歉的动机,源自于汪海林等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

说直白点,耽误赚钱了,想起来道歉了。


郭敬明对《圈里圈外》作者庄羽的伤害绝对匪浅,

一来,明目张胆的抄袭,

二来,抄袭过后拒不道歉,并且再之后的一部小说《夏至未至》中,构建了主角傅小司被诬陷抄袭的剧情,引导粉丝攻击庄羽。

说起来少年时期的我也是郭敬明的粉丝,看了夏至未至后也曾相信小四是被蹭热度冤枉的。

被法律定性的抄袭事件,毫无悔改的态度,丝毫不耽误郭敬明功成名就,飞黄腾达,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在这篇国土上抄袭的成本有多么低,至今文字作者的版权都得不到保护。


今年8月份的时候,我的文案被400万粉丝的抖音大V原封不动拿过去,我在知乎也曝光了此事。


其实,我的要求本身不复杂:

1.发布一个明确的的视频致歉声明。

2.后续非原创内容请注明转载来源。

但这两件事,对方一件都没有做到,

我寻找了律师机构进行侵权立案,但是抄袭者已经删除了抄袭视频,仅凭我的备份不足以立案,他的粉丝论调如下。


所以,他抄袭的成本是:删除了抄袭我的视频。

他的粉丝从8月份的400万涨到了现在的500万。

文字版权到现在都得不到保护,抄袭者肆无忌惮,有郭敬明一份功劳,



当抄袭者可以通过抄袭复刻这种高效违法手段获得成功并被市场接纳时,必定会让劣币驱逐良币,导致市场乱象,

比如于正,比如爱情公寓,比如郭敬明,

所以我希望他尽快糊掉,让那些还在抄袭的人了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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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大批编剧抵制,连从业者也开始抵制,势头愈演愈烈的情况下,这不叫道歉。

这叫迫不得已,或者丢车保帅。

真正的道歉应该是一时的幡然悔悟,主动去道歉,而不是被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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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四确实有很大的问题,但是拿韩二来踩他,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

郭敬明靠抄袭起家且成名后宣扬拜金主义,韩寒靠贩卖焦虑和当公知完成入关住上大豪斯。这俩人的节操真就是大哥不笑二哥的水平。

先说贩卖焦虑。

在我看来韩二就是咪蒙初代目。

——咪蒙树成功女性人设,对女性用户灌输消费主义的毒鸡汤,赚的盆满钵满。韩寒出道之初树天才少年人设,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学生群体鼓吹读书无用,成功的哗众取宠获得大量曝光。

韩寒表示,语文只要学到初中就够了。

语文真是有很大的问题。 首先,这是一个初中后基本上不需要存在的课程。但是又不得不存在,这是最大的问题。语文在教会人识字以及遣词造句以后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别说之后语文要培养人的书面表达能力,你别看那些看上去写作文很差的学生,好像真要好好学语文才行一样,其实背地里写情书溜着呢,他们之所以作文很差,是因为作文的问题,而不是写作能力的问题。写作能力是一个很基本的能力,那些写不出作文没有交作业的人,他们肯定会想出种种符合逻辑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没有写作文,并且直视老师的眼睛进行心跳都不加快的撒谎,这就说明这人有很强的表达能力,他只要能把刚才说的话记下来,就是不错的文章。

韩寒还表示,数学只要学到初一就够了。

可能有人会说,数学是所有人应该学习到很深的程度的,因为那样能提高人的逻辑思维能力。我想说的是——那是扯淡。 逻辑思维的能力一大半是与生俱来,另外一点可以靠后天培养,但是是否就一定要数学去完成培养的任务呢?那真不如去看侦探小说。 中国的数学学习有一个宗旨是不断地对试卷的题目熟能生巧,一切为了考试服务的过程,在这个大量同类型题目堆积的学科里,我很怀疑普通的人是否能够锻炼到所谓逻辑思维能力。 反正我是不能。 我也没有觉得刑警队的警察们数学好到什么地方去。

理由听起来很充分一一大多数人用不上。

韩寒很喜欢说“不一定要上学才是读书”这种人人都会说的便宜话,问题是不上学具体该怎么读书呢?韩寒不说,一句“独立思考”就把读者打发了。

但是在大家鄙视的眼光下,成绩差的,不会做试卷而被无数人认为没前途的心理素质倒是比所谓优等生好多了。大家似乎都不为前途担心,找不到工作了,变成一个小混混了,万一又什么本事没有,至少还可以做城管嘛。

这一段对所谓的“做(shu题(dai)家(zi)”冷嘲热讽,表示他们心理素质不如辍学小混混的言论,与咪蒙之流鼓吹的“女人不要当婚lv,单身更快乐”,是不是有着相当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以上内容全部节选自《通稿2003》,那个时候韩寒早已不是所谓的“天才少年”,而是一个利用阅历优势怂恿一群对他堪称盲信的、乳臭未干的初中生不读书的21岁的社会人。

说句很多人可能不爱听的话——单论写作水平,韩寒并不比郭敬明高。只不过他刚出道的时候是“少年作家”,成名多年后又成了“赛车手才是主业,业余写书”,始终有一个“不够专业的专业人士”的人设。从始至终,韩寒都把自己保护的很好,让自己处于一个“非专业写手”的赛道,享受到比专业作家更加宽容的多的审视。这种以专业身份对业余选手降维打击说白了就是马保国套路。

再来说公知问题。

现在通过电影渠道成为韩粉的年轻人又有几个知道,早在零几年的博客时代,身为新浪博客第一大v的韩寒是如何每天三遍示范当公知的正确姿势的。回顾“恨国党”的壮大和“你国”概念普及的进程都绕不开他韩寒。笔者第一次看到“某国没有gong民,因为身份证上写的是居民”这个梗就是在韩寒的博客,韩寒当时就很喜欢自称“公民韩寒”,想来应该就是这个梗的创造者。

韩寒还喜欢一次次得将拆迁现象与“房产无用论”挂钩,叫嚣着买房不如租房(房子只能住七十年,按照现在的年租金x70来看房价简直匪夷所思,买房子的都是智硬一一这些都是韩寒在零几年的时候说的。我们现在根本没办法估计,以韩寒当时网络第一大v的影响力,他的这一言论到底坑了多少人)。

曾经冒死卧底传销的慕容雪村当公知,凉透了只能某宝卖瓜。从来只打嘴炮,文笔比慕容雪村差了十个郭敬明的韩寒当公知,近几年却摇身一变成为新锐导演。郭敬明把张爱玲的“出名要趁早”挂嘴边而被口诛笔伐,而韩二从来只做不说,并充分利用出名早的优势一次次的从漩涡中脱身。

郭韩二人的区别在于,郭敬明会很干脆的告诉你:钱是非常有用的。

韩寒的观点和郭敬明一样,但他不会把这句话直接说出来,只会自己树个靶子炮轰某些人谈感情伤钱,让他的粉丝大呼韩少好酷。

最后贴一段我之前百度到的东西。韩寒其实是有绯闻的,只不过背靠南方系很多事情都给当成“读书人的事情能算偷吗”轻飘飘揭过罢了。

十几年前,韩寒被不少人奉为精神领袖,那时他的言论也很大胆:

中国愚民教育体制下的题目,会想尽办法把人弄得很蠢,出来就是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很多人认为我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其实多少人在大学里把时间都浪费掉了,没有去做自己最感兴趣的事业,上不上大学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几年,韩寒成为了一种现象,他的书大卖特卖,一群在上初高中的孩子们,纷纷以自己的方式表达对韩寒的拥护和自己对教育体制的不屑。 2006年,河南考上蒋多多高考时故意交了白卷。用双色笔答题并在试卷上留下很多自己的不满,用以反抗高考。 2007年,浏阳考生陈圣章在高考中故意不答题,直接交白卷。 2008年,云南考生吉剑试图故意考零分。因为答题时“闲着无聊”,胡乱做了些题,最终总分168分。 2008年,安徽考生徐孟南试卷写满自己对教育体制的控诉,故意交白卷…… 06年交白卷的蒋多多家境不好,但成绩不错。 在高考后她曾试图出门打工,但因为学历不高,加上没什么专业技能,找工作的路异常艰辛,发出“压力特别大,老觉得对不起父母。好几次连死的念头都有了”的感慨。 后来几经周折,蒋多多进入了一家技校就读。回忆高考,她的坦言“现在我觉得有点可笑。” 07年交白卷的考生陈圣章的经历更丰富一些。 高考后,他做过药品推销、保险公司业务员、公益活动策划、夜总会营销员等工作,每样工作都做不长久,频繁的跳槽。 期间也自己做过些小生意,都以折本告终,只好去酒店打工和给人开车来还债。后来成为了开货车运土方的司机。早上7点开始工作,晚上10点结束,每天都在路上奔波。 08年白卷的吉剑曾是个数学上很有天分的孩子,高考后他一直辗转各地打工。 做过餐馆杂工、当过建筑小工,贴过考研海报,给文化传播公司写过软文;生活上,他睡过公园边的长凳,为吃饭捡过垃圾换钱。 回想起最初几年的打工生活,吉剑泣不成声,认为自己毫无尊严,“像狗一样活着”。 同样是08年交白卷的徐孟南去年还上过微博热搜,因为他想重新高考,并四处劝现在的学生们,不要放弃高考。 他当年深受韩寒《通稿2003》影响,强烈反对应试教育,原本成绩也不错的他,在高考后生活同样被打工的“劳累”“辛苦”充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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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单挑和群殴的效果之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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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个屁的道歉,我眼里看到的是继续侮辱。

郭小四:“这么多年,你们怎么还叽叽歪歪没完没了啦?这样吧,我再赔点钱,算我认错了,这总可以了吧?”

真是恶心

还是庄羽大度,她建议共同成立“反郭敬明剽窃基金”,非常正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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