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上海回应哮喘病人借除颤仪被拒去世,称涉事医生停职处理,在这一事件中,都有哪些人需要负责?

回答
上海哮喘病人借除颤仪被拒去世的事件,牵扯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相关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层面的一系列责任问题。梳理下来,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存在可以追究和改进的地方。

直接责任方:涉事医生

首当其冲的,是那位拒绝提供除颤仪的医生。 他的行为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直接导火索。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例如仪器非急诊使用、担心被损坏、缺乏主动意识等),都应该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面对有潜在生命危险的病人时,未能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而是采取了“一刀切”的拒绝,这暴露了他极度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根据医学伦理和职业规范,他有义务在能力范围内尽力救助生命。他的停职处理是必须的,后续的调查和处理也应充分考虑其行为的严重性。

责任延伸方:接诊的医院(医疗机构)

医院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其责任在于确保医疗流程的顺畅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并且在突发情况下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如果医院的内部规定对仪器的借用、应急使用有明确且人性化的条款,并且医生能够遵循,或许可以避免悲剧。反之,如果制度存在漏洞,或者过于僵化,未能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患者需求,那么医院也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设备管理是否到位? 除颤仪这类救命设备,其管理和使用规范至关重要。医院是否有清晰的应急预案?在非急诊科室,对于这类设备的存放、借用流程是否足够便捷和人性化?在接收到求助时,负责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是否有及时响应并协调的机制?如果设备的管理流程存在滞后或不明确,也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是否到位? 医生拒绝借用除颤仪,可能也反映出医院在医德医风、急救知识普及、危机处理能力培训方面的不足。医院有责任确保所有医护人员都具备必要的同情心、责任感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这次事件,无疑暴露出培训的短板。
医院的应急处理机制是否启动? 在医生拒绝后,医院是否有其他渠道可以介入,例如值班院长、医务科、护理部等,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决策?如果整个医院在事发时处于“信息孤岛”状态,或者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那么医院的整体管理能力就受到了质疑。

责任监督方:相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行业监管是否到位?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等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这次事件是否暴露了行业监管的盲点或不足?他们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指导,鼓励医疗机构在人道主义原则下,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供帮助?
是否存在普遍性问题? 这种“以自我为中心”或“本位主义”的做法,在其他医院是否也存在?管理部门是否有机制去发现和纠正这类可能影响公共利益的普遍性问题?

社会责任方:社会大众和媒体

社会对医疗资源的认知与需求? 此次事件也折射出社会大众对于急救设备可及性的期望。在突发疾病面前,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需要帮助的人。我们如何在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提高急救设备在社会上的可及性,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媒体的报道与监督作用? 媒体的曝光和监督,促使了事件的公开和调查。这是社会监督的重要一环。媒体的报道也应该客观公正,既要揭露问题,也要避免过度煽情或片面解读,引导公众形成理性的认知。

总结来说,要让这篇文章读起来更“实在”,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这件事,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某一个医生。首先,那个拒绝的医生,他肯定难辞其咎,他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是缺失的。但医院也不能完全撇清关系,毕竟医生是医院的。医院有没有一套明确的规矩,来处理这种情况?有没有把救人放在第一位?设备管理得怎么样?医生护士平时的培训到位吗?这些都考验着医院的管理水平。

再往上说,市卫健委这样的管理部门,也得看看自己的监管有没有到位,有没有出台一些更人性化的政策,指导医院在特殊情况下怎么做。毕竟,老百姓看病,信任的是整个医疗体系。

当然,我们社会本身,也得反思一下,我们怎么看待医疗资源,怎么在人道和规则之间找到平衡。这件事之所以能被大家关注,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监督也起到了关键作用。

所以,从医生个人,到接诊的医院,再到上层的管理部门,甚至包括我们整个社会,在这个事件中,都有各自的责任。不是说谁“绝对”错了,而是很多环节,都可以做得更好,都能为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贡献一份力量。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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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下面一堆理中客的分析,看的只想笑,屁股都给我坐歪了

我来说,这里医生和家属处理的方式都不对,

但凡他们换个方法回应这件事,就不会是现在这样的结果。


家属该怎么做的方式我已经在另外一个回答里说的很清楚了

如何看待3月23日晚间上海医护人员哮喘发病后无急诊可收治身亡事件?

你要知道大部分基层执行者都怕担责任,所以你要闹

你闹了,他们才会没有责任,他们才能有个说法给上头:不是我不拦着,他们硬抢,威胁到我生命了。

甚至,他如果真的想帮你,你闹了他不会认真阻拦你的,最多意思意思一下

懂了吗,如果你是家属,你得给他一个说法,你不能哀求,哀求没用。


说完家属,说医生的。

这里家属没闹,没法把锅甩出去,怎么办?

你都看见人家在拍你视频了,你还这么冷漠,不是等着被停职么???你怕担责任,医院也怕的啊!

所以一群理中客分析说,这女的凭什么让医生停职啊。

让人想笑,你骂人都不会,骂错了对象。

特么停医生职的是医院,而且不是因为你以为的朴素正义感,是医院也怕背锅

这个医生该怎么做?

你要么现场允许,你暗示一下人家闹一闹,你也就过去了。

你要么现场不允许,你就打个电话给领导,请示一下,我现在有个快死的病人等着用车,原来的病人也愿意借出去,您看要不要换人?

如果领导不肯换,你把电话给家属,让家属和领导对刚。


看懂了吗?

你医生没有决策权,那你就把锅甩给有决策权的啊。

你既没权力,还擅作决定,还这么冷漠,不被医院丢出来停职简直对不起那去世的一条人命。

真以为医生,只要专业能力ok就行了?为人处世也得会啊。


最后,想了解更多相关为人处世的知识,可以关注我的号:碑上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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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太理解「哮喘发作」患者需要「除颤仪」做什么,人家需要的是激素扩气道,严重的需要机械通气,你把他心脏电冒烟了也不能缓解气道问题。这件事在我看来就像抓一只公鸡让它下咸鸭蛋一样离谱。

而且我不太理解「拦急救车」的行为,而且是「拦患者已在车上的急救车」,你家家人的命是命,别人家家人的命就不是命是吗?这个行为本身就不会受到处罚吗?

医生已经做到最好了,脑子很清晰,面前摆着两条人命,只能优先救一个待会儿再考虑另一个,救谁,当然是救自己本来应当救的那个,自己就是这位这条命才出的车,我不救车外的人你顶多骂我没同情心,但我不救车里的人的话,你不仅骂我没同情心,我还玩忽职守了,面临刑事责任,怎么选择显而易见。

而医生还是被停职了,说明网暴不讲道理,只讲情绪。

要么急诊急救这套活儿没人愿意干呢,费力不讨好,你怎么做都是错的。

当然反过来说,既然网暴已经开始,给一个停职也算是一个交代,要是不停职,只怕医生会被逼的更惨。所以,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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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老叟何足怜,充血洋具大过天。

妙手仁心回春术,桶Z价值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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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我看了视频全貌,我就给高票点赞了。全程涉事医生一言不发,冷漠无情,连句解释都没有,任凭家属哭喊的摇上车窗。车在那里停着的一分多钟,起码知道病人是严重哮喘,也该做出判断了。

最关键的是,你们跟我解释下,特么的医生是开救护车的还是医生跟救护车粘一块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学生誓言》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当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
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日内瓦宣言》

作为一名医学工作者:
我郑重宣誓,我将终生致力于为人类服务;
我将患者的健康与幸福作为我的首要顾念;
我将尊重患者的自主权与尊严;
我将保持对人类生命的最高敬意;
我将不容许有年龄、疾病或残疾、信仰、民族、性别、国籍、政治党派、种族、性取向、社会地位或其他任何因素的考虑,介于我的职责与患者之间;
我将尊重所寄托给我的秘密,即使患者已经离世;
我将在医学实践中保持良知与尊严,遵从正确的医学规范;
我将维护医疗职业的荣誉和高尚的传统;
我将尊重及感戴我的师长、同事与学生;
我将为患者的利益和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分享我的医学知识;
我将关注自身健康、幸福与能力,提供最高标准的照护服务;
即使受到威胁,也绝不使用我的医学知识侵犯人权和公民自由;
我郑重地,自主地并且以我的人格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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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问题是“上海回应哮喘病人借除颤仪被拒去世,称涉事医生停职处理,医生还应承担哪些责任?”

问题先入为主带节奏引起了我以下回答。估计反对声太大又把问题改了。

——————以下是原答案———————

承担责任?关医生什么事?凭什么要他一个路过的医生,还是在执行紧急任务的医生承担责任?医生不用管车上的孕妇了?那才是他要负责的病人啊。他是妇产科医生又不是哮喘大夫,医生这个行业,隔科如隔山好不。

医院处置是被舆论带跑偏了吧,凭什么道德绑架医生?不是谁声音大就是谁对。哮喘病犯了可以叫救护车呀,及时叫了救护车人没救回来,那就是天命,不是医生害的你的命。而且凭什么去借其他急救病人救护车上的除颤仪把对方也置于危险之地?

医生也是倒霉,寒窗苦读多年,最后因为没借给一个陌生人除颤仪葬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这找谁说理去?

医患关系紧张,也是因为对医生的保护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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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个医生,领导下达给你的任务是去救病人A,在你带着病人A回来的路上,有其他人拦着你,让你救病人BC DEF…


这时候你有两个选择,

1. 视而不见,虽然BCDEF…死了,但别人死活死几个与你何干,

2.把原本病人A身上的救助设备给BCDEF…用,

可能的后果,病人A死了,造成医疗事故,你坐牢。


只要脑子不傻逼,谁都会选第1条路,所以医生有什么错?

肯定有人说,没救不也被停职了,对啊,停职了,总比坐牢好,病人A如果死了就是医疗事故。

别说什么见死不救的,救你如果不会给我带来麻烦那没问题,但你死不死不仅可能害死另一个人,还有可能会让我坐牢。

傻逼才救。

作为一位优质的知乎答主,你端着一碗泡面,走在绿皮火车的过道里,过道里挤满了人,

如果你说让一下让一下,大部分人都懒得让你,

但如果你说 让一下,泡面要撒了,别烫到你,大多数人绝对会立马蹦开。

因为别人都怕你烫到他,你的行为已经有可能触犯别人的利益。


作为一位优质的知乎答主,某天晚上你精虫上脑,打算去ATM机取现3K元去嫖一次,现金交易比较安全,

但是你取钱的时候卡被吞了,这时候你打银行客服电话,客服跟你说要等到天亮才有人处理。

但如果你说 ATM多吐了2000元,这时候维修人员恐怕就很快过来 了。

因为多吐了2000元伤害了银行的利益。


作为一位优质的小仙女,某天你走在大街上被一个人拉住,口口声声说 媳妇别闹了我们回家,我错了,这时候别人都会以为你们是 两口子,不会过来帮你,

你再大声的叫 我不认识这个人,恐怕都无济于事。

其实这时候只要你找准路边看热闹的一个人,一把抢过他的手机就摔下去,这个被摔手机的人能让你走才奇怪了。


别人不帮你,很多时候是因为你没有触及到别人的利益,想办法把你的问题和别人的利益挂在一起,别人才有可能帮你。


所以,如果你是被上海禁足 需要透析的病人,再不透析就快死了,如何能让 上面 尽快处理你的事情呢?

要让你的事情跟社区领导的利益绑在一起。

上网发帖控诉这个事情,但这个效率太低,本身你不是大V意义不大,人家王境泽说 封城没菜吃,立马就有工作人员送菜了,一般人没这个影响力。

学当初武汉那个人,在阳台上敲锣打鼓,盆总有吧使劲敲,大半夜也敲,肯定会有一堆人报警,大概率还会有人给你发在网上,只要闹大了你就得救了。


上海救护车那个事情,女子拦车要120车上找医生要救助设备,医生为什么不给?因为救助其他人不是他的责任,而救助车里的这个人才是他的责任。

他不帮是因为他怕担责,想让他帮你,就需要你免除他的责任,比如你拿块搬砖要砸车,说不给就砸人,这时候责任就从医生转移到你身上了。

医生这时候大概率就会给你了,因为就算出什么事,医生可以说,我被胁迫的,我能有什么办法。

都不想承担责任,那就按规则耗下去,最终倒霉的会是只知道喊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责任 的那个煞笔。


道德都是虚伪的,只有人性是真实的,而乱纪元,讲道德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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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下事件要点帮大家理清脉络:

1,患者危及生命的急症是什么:患者(后称A)是因为严重的哮喘发作,用常备药(吸入剂)后难以改善,引起了窒息,随着病情加重,可能出现了心搏骤停,需要用AED(自动电除颤仪)。

2,患者家属叫没叫120:A患者家属见患者病情严重,已经呼叫了120,但哮喘窒息这样的病情进展非常快,120就算是没有疫情导致的出车延迟,也很难第一时间马上赶到。

3,视频中的120救护车为什么出现在小区:恰好小区里当时另一家人(后称B)有病情先叫了一辆120急救车,车子已经到达小区。所以A患者家属就希望这俩救护车能够先把自家患者拉走。因为B患者在家人搀扶下还能自主行走,病情没有那么紧急。根据死者女儿的表述,B患者和家人也同意了先送重病号的请求。

4,急救车上的人为什么不伸出援手:120救护车是一车对应一个患者的,B患者叫的救护车职责就是要把B患者平安送到医院,换A患者才是真的违规。一旦A/B其中任意一人出了问题,自己都有无可推卸的责任。

5,AED借给他们的话患者能救活吗:后来A家人希望能够借车上的AED回家抢救A,但事实上不解决气管痉挛,不给正压通气,患者的肺依旧无法进行有效的换气。血液中的氧气极度缺乏,这才导致了心脏骤停。就算AED侥幸让患者心脏重新搏动,因为缺氧的问题没解决,患者还是会死亡。

(上述内容是我根据自己查到的资料整理的,如有不全或错误,请评论区指正)

为什么复盘下来我们发现这恰恰是合规的做法?

因为规定是通过大量实践和理论分析得出的最不坏的那个选择,它可能不够人性化,甚至可能受限于实践/理论的不足导致其实质上并非最不坏的选择。但按照它去执行,却肯定能避免更大的混乱,同时可以100%保护医护工作者,不保护他们的话,换做你,你愿意从事风险如此之高的职业吗?

规定可能是错误的,就像疾病的诊疗指南,旧版里面的诊疗方法也可能未来会被证明是错误的。但无论是提出还是否定一种做法,都要根据现有的实践。

怎么办?

你要求B患者的救护车送患者去医院或者要求B患者的救护车借AED都是违规的,急救人员就算是A和B都平安获救,也都要担责,至少是口头的批评。

所以我们不难得到一个结论——A患者要想得到更快的医疗救助,必然要违反规则。

那么A患者的家属拍摄的视频并没有帮助医护人员免责,而是把他架在火上烤,不仅不能促成他尽快履职(B家属为了等救护车答应先送A而没有上车),还要让他接受道德审判。而A患者的家属只是完美受害者,什么责任都不需要承担(除了问题没得到解决,患者死于窒息)。

如果我们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我的建议是自己主动打破规则,自己来担责

比如直接背着病人闯小区大门,现在居民区附近都有巡逻值班的警车,你只要敢闯,警车为了维持治安、落实防疫政策就会赶过来。这边病人都快不行了,警察就算是没有古道热肠,仅仅是怕担责任也会帮你把病人送到医院。到了医院门口,警察会帮你跟医院对接,赶紧把命在旦夕的患者交给医院。病人都到门口了,球传到了院领导脚下,压力给到他,他们一定不敢不收病人。

但事后,你违反防疫规定的责任一定会被追究。

或者,如其他答主提到的,直接威逼急救人员,病录像留证据,这样他们只好就范。也就是用你的违法担责来给自己家病人求一条活下去的机会。如果病人实在是过于危重,你甚至可以威逼急救人员尽全力用现有条件,在转运的路上就开始抢救自己家病人。我相信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这类常用的抢救药急救车上一定有。

如果谁都不想担责任,连患者家属都不想担责任,那么大家就只能合规免责。患者所需要的“快捷方式”和抢救时机就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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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医生就是倒霉,没招。


他有以下几种选择。


1借出除颤仪,给哮喘的病人。


如果仪器损坏,病人家属耍赖,医生担全责。

如果没治好,很有可能被家属辱骂赖上,指责医术不好。


2借出除颤仪,但是本来叫救护车的患者需要除颤仪。


运气好的话,患者没死,医生被处分,奖金啥的都扣了,还得找人。

运气不好,患者死了,医生立刻身败名裂。


3不借除颤仪,为患者负责,最后被疯狂网暴,停职。


这医生无论借不借除颤仪,他都得被网暴,被疯狂辱骂,都得被收拾。

借了,各种人骂他没有医德,不为原本的患者考虑。

不借,一群人骂他铁石心肠。

这次的事件本身就是个死局,医生只能认倒霉了。


另外一点,这个除颤仪对哮喘有没有用是未知,除颤仪说白了就是电人用的。

这医生就算借了,那个哮喘病人也未必能活,要是家属在讹上一波。

到时候知乎上的提问就会变成。

如何看待救护车医生违反规章制度,私自调用除颤仪导致患者死亡?


这医生整不好都得坐牢。

所以说,他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无论他怎么处理,结果都是坏的。


你看清是谁杀了你吗?我看不清,他们站在刺眼的圣光下,我看不清他们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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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解决还不好说吗,你拿把菜刀出来说你不把除颤仪给我你就别想走,医生只要不是傻逼肯定把除颤仪给你。你只要把医生可能承担的风险去除了,谁会挡着你去救你家里人,每个人都是普通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道德和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这种时候你只要自己去承担这个风险,你把除颤仪抢过来给你家里人用,你事后把这个再还回去能有啥处罚,警察还真能过来找你?医生只是需要一个必须把除颤仪给你的理由,你这个责任都不承担你好意思去指责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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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性的恶,恶的成因分解在每个环节里,让苦主找不到一个可以为此负责的当事人。说难听点,想报仇都不知道谁是仇家。

如果不纠正这样的恶的体系,只靠甩锅来给群众一个假象的恶的负责人,到最后的结果就是,各种伤医杀医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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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地铁站、商场配备的AED:安全可靠,图片说明书保证普通人第一次就能顺利使用,傻瓜式操作。

这是救护车里的除颤仪:200焦耳的能量通过裸露在外的电极板瞬间释放,使全心短时间内进入完全除极状态“强制关机重启”,瞬时电压可达数千伏。

你确定街上一个人拦住你,索要这么一台十分危险的设备,要求去救治一个根本不对症的患者,你会给吗?

这个事情作为咖啡市的负面新闻,没被压热搜。就说明他们需要这个事件带来的1.转移注意力2.指责“过度防疫”的舆论效果。

可怜无辜的大夫了。

再补充一点:国内哮喘患者其实比较少,但哮喘在欧美发病率非常高。是欧美人想到“导致看起来健康的人的突然面临致死危险”的疾病的第一反应。国内想到这个,一般第一反应都是加班猝死。

没发现最近咖啡市的哮喘患者格外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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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哮喘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目前,已对该名医生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

没看明白停职原因。单从文字的角度说,这就不是个合格的文章。


从这个事来说,除颤仪不是AED,不是人人都玩得明白的,此为其一;

其二,救护车上的设备,除了转运床可以暂借目标医院一小段时间,其他的设备,哪个是医生说了算的?

其三,这个救护车并不是大妈自己叫来的,车上还有一位呢,人家叫的救护车,凭什么要服务你?你家的是命,人家的不是?


医生真TMD冤。

做出停职决定的,真是一脑袋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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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急性发作的主要治疗是缓解气道痉挛和纠正低氧,一般不会迅速的心脏骤停。如果说心脏停了,那么就说明已经严重低氧酸中毒了。因为哮喘发作会引起严重的气道狭窄,所以通常的心肺复苏流程很难起效(低氧无法改善),需要机械通气呼吸机,同时要迅速扩张气道。除颤仪在心肺复苏中的作用是纠正室颤等恶性心律失常,如果没有是不需要除颤仪的,但是除颤仪是可以帮助判断有无室颤的。我在学习心肺复苏的时候,流程是先判断病人生命体征,然后呼救,寻找除颤仪是在呼救这一步的,但这不是必须的,胸外按压是最重要的,是为了维持循环,但是在严重缺氧的情况下,胸外按压的作用都可能是极其有限的,所以,还是要早点纠正哮喘发作,常备激素和其他口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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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听实话么?

实话比较难听。

做事最重要的是3点。

1.搞清楚自己的核心目的(想清楚方向)

2.抓主要矛盾(如何达到自己的目的)

3.顶着困难上,坚决执行

这个事件里面,去跟医生借东西,去做商量,没有意义。

核心目的是什么?

是救父亲。

主要矛盾是什么?

是到达医院,实际上患者已经联系好了医院,接受私家车送医院。

自此,核心目的和主要矛盾很清晰了。

那,主要困难是什么? 是私家车不让出去,所以要求助救护车。

这时候,你去跟救护车协商,等于是进入了人家的规则里,医生不敢违反规则,他承担不起代价。

而且人家孕妇的命不是命吗?

于情于理于利,都不可能答应你。

因为这是要别人为你的需求承担代价,不现实。

所以正确的策略是什么?

是根本不进入别人的规则。

是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是自己抗。

是,干就完了。

去尼玛规则,人都要死了还辩经?

开车,踩着油门,冲,看谁敢栏。(当然冲之前要喊几嗓子哈,给人家提醒一下,不是要你伤人的)

实际上,当你这么做的时候,所有责任都是你的,也不会有人拦你,因为他们知道不值当的,也知道这时候不拦你没人能找他们麻烦。

你都这样了,他们怎么会拦你?

他拦你,他也理亏,况且没人有动机拦一个眼红了要救父亲的人。

你跟我讲道德?跟我讲礼貌?跟我讲规则?

我父亲要没命了,我要救我爹,我讲你XX。

天王老子来了,也是天王老子理亏,这里是,华夏。

你做的事情背后是五千年文明的支持。

这时候你就达到了目的。

至于后果,我讲难听点,这能有什么后果?

人命关天的时候,能有什么后果?还能有比这个更严重的后果吗?

撑死了罚点款,拘留几天。

问谁说起你,都要说一句好样的。

这是,五千年华夏文明的铁价值观。

为了父亲的命,这个险该不该冒?

这从来都不是一个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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