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是撞个宾利,不得多关好几年。。。多来几次这样的判决,豪车上路就更加敢横着开了。
江苏的法官都很牛逼。。。哈哈,又一个彭宇要出现了。。。。果然学法律的都没人性。。。搞笑。
1、汽车版本的“PY案”终于出现了。
2、新任法官上线了,在法律可能存在部分不周全,或者没及时更新的漏洞时。
3、明眼人一看按照旧规判了就乱了天理的。打死我都不接这种案子。
4、拼了老命也是建议庭下和解。
5、再不济也要千方百计阻扰记者和知情人曝光。
6、然而2345终究还是破防了。这个法官又出名了。带着旧秩序旧法规的镣铐跳到了公众的眼前。
7、人们无法攻击一个概念(旧规),但是可以天诛这个拿着法典的人类(下判决的法官)。
8、未来我们整个中国社会都要用极其大的社会成本去弥补PY案的一次道德的误判。
9、未来我们整个中国社会还都要用更多的公共资源去弥补这一次的低成本违停判决。
10、可预见的是私产的冲突将持续升级,不完善的法律和各地条规,在不久的将来,将在这片华夏大地不停的上演各式各样的纠纷与冲突。
振楼的疯子,来自于这个话题:“上海一居民因邻里矛盾连开 5 年震楼器,整楼住户全遭殃,为什么拿他没办法?”这2个事情连在一起看,会有深深的无力感。既:老实人面对无赖不讲道理时的无奈,和面对无赖用法律对你暴击的憋屈。我冲动了、承担修车的金钱损失是合理的,但是我被判刑、但宝马屁事没有,就TMD违背广大人民群众朴素的情感了。 @罗翔说刑法
“世间本不平等,但柯尔特面前人人平等”,这话说的多朴素啊。 @波士顿圆脸 希望田某能承受住这次法律的暴击,生活不受太大影响。如果受影响了,请记住冤有头,债有主,真的勇士千万别拿无辜弱小下手。
评论里有朋友说:法律保护的是聪明人不是老实人,在理。哪位法律大神给科普一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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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问题一般有这么一个思路:任务需求在那里,制定一个计划,大家按照计划路径实施。
如果有团队成员对计划有异议,那说出来,大家一起参考一起解决问题。
但如果有人既不按照我的道路来,也不给我一条路子走,那他就是操蛋的、这个团队可以让他滚蛋了。
老实人遵规守距的停在车位里,有事情要走,被堵住了。人家打电话了吧?人家等了一个多小时了吧?请问尊敬的法官、尊贵的宝马车主,你给出个主意,给这位老实人一条路子走!
给老实人一条路子走!
给老实人一条路子走!
我们都知道撞坏别人车子是不对的,但是私力救济不到位,公权力再不介入,真的会逼疯老实人的。想想振楼好几年那个疯狂的狠人吧,别把老实人逼疯了,再怪疯子不讲道理。
很遗憾,这个案子就发生在我们苏州。
不太赞成这样的判决,如此适用法律未免太机械,车主有点冤。
故意损坏财物罪,要求有损害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估计司法机关认定了车主存在间接故意,
(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我的目的就是想撞坏宝马车;间接故意:我的目的是撞开宝马车后驾车离开,但我明知这么做会导致宝马车损坏)
但却忽略了车主是在受害后实施自力救济。
车主不是超人,搬不动拦路的宝马。在受到侵权后,为了排除妨碍,已拨打了12345(在苏州,挪车不能打110,而要打12345,由系统通知车主挪车),并等候了一个多小时,仍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冲动之下采取了强行撞开的极端行为。
尽管这一行为很不妥当,造成了宝马车的损失,但事出有因,社会危害性轻微,完全没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赔偿损失是应该的,但宝马车过错在先,通常也应自己承担部分损失。
而本案由于进入了刑事程序,车主为了取得对方谅解,只得赔偿宝马车的全部损失。
宝马车主毫发无损,甚至将来还可能把这当成光辉战绩来吹嘘!
这样的判决,无形中鼓励了乱停车的行为,很可能带来负面的社会效果。
【更新】
有网友提出用锁车的方式对付宝马车,这个主意怎么样?
锁车有风险,如果宝马车主不知道被锁,强行发动,也会导致汽车损坏,他还可以追究你的责任。所以,如果锁车,还得用明显的方式告诉他车子被锁,不能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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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确实给哥们看傻了。
因为它传达给我们的一个逻辑是:
在这个社会里,如果对方率先想办法让你的权益受损,那么无论你如何操作,结局里你的权益都会受损。
各位好好品品这句话,在这个新闻里是多么的恰如其分。
我们再换个情景哈,假设我是一个美女,在街上碰上一个二流子,对方想调戏我但是不动手,就故意堵在我的面前,凑在我身边,妨碍我前进。
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
好言相劝你靠边自然是没用的,报警说有人跟踪我妨碍我走路,警察问我对方的妨碍是私人拦路吗,我说不是,警察回复说那我们没法管因为不犯法。
然后我被对方惹得急眼了,扇了他一巴掌,他如果不打我是我单方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反扇一巴掌给我我俩是互殴,偏偏我一个弱女子还打不过他……
我妈从小告诫我最多的一句话,远离地痞流氓,是因为这些人恶心你的方法,比你惩治他们的方法多得多。
当那辆宝马车,停在这个挡道的位置上时,无论原车主做出什么反应,他的权益都一定是受损的。
哪怕目前来看最好的结果,他选择理智冷静,单纯等待,他也要平白无故被浪费生命中的若干小时,耽误自己的既定安排。
仿佛你选择选择当一个老实人,就要活该被欺负一样。
我对判决没意见,符合流程合法合规嘛,咱一草民哪敢提那么多想法。
我就一个诉求,亲爱的法官大人,告诉我遇到此类事情时,我该怎么做?
我应该做的,是不是发挥“甘地精神”,安心等待,静心忍耐,让违停的车主停够了停累了,第二天终于开走了?
我只想要一个解决方法,当我被对方想让我的权益受损时,可以不那么受损,有一个合理的反制手段。
如果我们活在一个,不能让好人过得更好、让坏人们活得更差的社会,
那可以预见的最终,
流氓们会选择走老实人的路,让老实人无路可走,反而被当成流氓。
你们这些X乎精英,马哲都白学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为道德负责。
此事的关键在于哪个行为更能威胁稳定的局面。
先说堵车这事儿。两辆车静静的停在那里,既不会引起围观也不会成为热点,损失的只是被堵车主的车辆使用权。最坏的结果也就是两辆车烂在那里,又怎么了?
但撞车这事儿就不一样了。这个行为一定会产生巨大的声音,会引起周围的围观,一旦出现人群聚集,就有可能发生群体性的情绪不稳定,这么多人同时出现不稳定情绪就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而因为此事的新闻性,又会引起传播,无论是官媒的报道还是个人媒体的转发又会引起更大的不稳定。当人群被这种带有暴力性质的行为激励时,已经被驯服的反抗精神就会蠢蠢欲动,甚至可能会在遭遇其他损失的时候跳出来,将造成更大范围的不稳定。
所以奉劝那些按照道德标准行事的人们,你们的行为已经非常危险了,道德不是你们的保护伞!只有随时能够站在高层的立场上思考,想一想你治下的子民如果有这种行为,你会怎么看待,你才能更大几率的获得安全。
这不是鼓励乱停车,甚至是鼓励把车故意停到别人车前堵路吗?
以后我车想修了,好,直接停到堵住一辆好车的路上,然后电话关机。等第二天去看,被撞了至少能捞个翻新钱,要是贪心的话多要几个月误工费也有利可巡。
现在法院判罚时,考虑造成的社会影响是必须的条件。还能这么判,只能说的难听点,查查这个法官干不干净吧。
这个判决我不理解,但是大受震撼。
ps:可能和取消学校划片打击学区房价一样,这是在打击高价停车位?
一个不成熟的想法:是否能适度放宽政策限制,为私人经营拖车公司创造条件?
有人说我言必称美国,这次我就偏要摸着鹰酱过河了,看看市场机制如何解决这种问题。
在美国的不少停车场,都能看到下图这样的广告,上面说的是未经许可停放的车辆(或者违规停放的车辆)会被某某公司拖走,并且留下了电话,告诉车主,如果发现车没了,可以打电话找我们赎回车辆,并且自付拖车费用。
如果有权使用停车场的车主发现自己车位被占,或者发现了违规停车干扰了自己停车取车,也可以打电话呼叫拖车公司来处理,直接拉走。
这类公司是专业的,在拖车前会做好取证记录,让车主无话可说。
市场是逐利的,而正是对利益的追求,让他们比拨打 12345 市民热线能更快做出反应。
当然,拖车公司也不可避免具有风险。这类公司,不可避免会需要特别的资质,因此容易形成地方行政保护下的垄断,有可能挟车坐地起价;另外,这种模式未免显得有些粗暴,遇到车主碰瓷说把自己的车拖坏了,也是自讨没趣。
但对于乱停车现象、对于车主敢怒不敢言,自己动手还要承担故意毁坏财物的罪责,未尝没有一点进步之处。
毕竟,让个人和个人对抗,没有背后成熟的一套机制来吸收矛盾,后果只能是愣的不如横的,横得不如不要命的,老实人总是会吃亏,一旦被逼急了,老实人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当事人被判了缓刑、不用蹲监狱,但终归是有了刑事犯罪记录,对于就业、个人发展相当不利。(相当多公司会在规章制度中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严重违纪情形,遇到公司以此为由开除自己,真的有理说不清。)
交给专业拖车公司处理,总能让普通人底气稍微足一点吧。
其实这种事情挺可悲的,一方面自己的权益造成了阻碍,另一方面因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又造成了对他人财产的损害。
从法院的判决看,没有问题。凡事一码归一码。堵车不对,错在对方。但是故意毁坏财物确实也是不应该,更重要的是这玩意触犯刑法。
怒从心中烧,遇事一定要冷静,三思而后行。
大家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切记不当的行为或许就会给我们造成严重警告的后悔感悟。
好了,理中客,法律告知说完了,现在说点自己的想法。
毕竟每个人都可以站在道德制高点说车主的行为不对,但是真的到了自己,遇到这个情况,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我自从学会开车以来,最烦的就是占车位乱停以及毫无顾忌的加塞。这三个行为甚至叫我一度失控。
我自以为我的性格属于比较温和。但是因为开车,也逐渐变的有些暴躁起来。
对于占车位。我车不在,你临时有事占用并且留了电话,没问题,谁没有点急事,都可以理解,只要我电话一打你一接,和和气气车一挪,完事OK,没准还能成为朋友。就怕那种电话不留,打了电话口气还冲的一比的人,我恨不得马上就削他一顿,在等他的时间,自己恨不得在他的车上踹上几脚才解气。
对于堵车。这个比占车位要恶劣的不止十倍百倍。这个典型的就是无理取闹或者目中无人。你把车停在别人车前,如果左右有车后无退路,那怎么办?这典型的就是极度利己主义者。到目前我还没有遇到这个事情。
任何人都是有脾气的。一旦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特定外力的促使下,确容易产生激情冲动。所以,对于车辆的乱放乱停问题。
如果是公共停车位,那么停车管理人员就具有疏导管理合理引导车辆排放的义务和责任,不能只管收费不管其他。
如果是小区,那么物业就有巡逻登记外来车辆进入的义务责任,随时排查阻碍车辆的发生以及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最后,选择报警。
“你是吴江的法官?”
“对”
“他违停了吗”
“违停了”
“我违停了吗”
“没有”
“我等他了吗”
“等了”
“他过来了吗”
“没有”
“那你不罚他,你罚我?”
“因为你老实,但没有完全老实。”
“翻译翻译,什么叫老实?”
“这还用翻译,都说了。。。。。。”
“翻译翻译。。”
“老实就是被人堵车打热线求助等一小时无果自己夹起尾巴打车滚蛋,祈祷晚上回来之后这个车会自己消失,如果还不消失就一直打车打到对方良心发现为止,明白了吗?”
“哦,原来这TM是老实啊。”
“听,车一撞,就有人赔钱,有人赔钱,就有人发知乎,有人发知乎,就有人要说心里话,说吧,你至少有三句要说。”
“我不该说这是翻版彭宇案?”
“不是这句。”
“法律的耻辱是我说的。”
“也不是这句。”
“当时违停的是我就好了。”
“嗯???”
“砸啦!!砸啦你们!!!兔子都知道不吃窝边草!!!六个人?还当着全国人民的面?还让人家坐牢?!呸!恶心!我都先调解!这种事情你们可以不判刑嘛,不判,哪怕行政拘留呢?哪怕偷偷摸摸的?简直是机械,机械都不如,还说让百姓念你们的好?!就是一句话,恶心!!!好肯定是捞不着了,恶心!!!恶心那!!!呸!恶心,太恶心。。。”
其实这事国家想解决一点都不难,车位被堵,拍几张车位前后的照片上传国家网站,存个底,然后打电话给第三方拖车公司,直接拉走,所有产生的费用,由堵车的车主自付。几十天不联系,车直接卖掉补偿费用。
你看谁还敢堵车位。
其实事好解决得很,就是没人去干。
这事在美国特别简单。打电话给承包这片停车区域的拖车公司(电话会公示在停车区),十分钟后就会有人把这台堵路的车拖走。之后就是堵路车主与拖车公司之间的事了。国内乱停车不单影响出行,在很多小区已经成消防安全隐患了,与消防栓同侧的原属于消防车的停车区域被占得满满当当,万一真起火灾了,消防车都接不到水。后一种情况在美国都不用业主出手,巡逻的警察看到了都会顺手叫来拖车公司的。建议国内学习。推而广之,这种磨恶人的工作应该交给专门的恶人公司来处理。
最近在构思一篇稿子,聊黑社会的历史。别误会,我说的是日本。
江户时代,江户、大阪这些城市商业发达,尤其是海运,所以催生了许多码头搬运工人和水手在此处谋生,同时也导致当地酒店、赌场、妓院行业的繁荣。人多了就有竞争、有纠纷,商家之间互相下损招也屡见不鲜。
招数很多,比如把某个重物堆在竞争对手的店门口、运输通道上,一旦对方暴力破拆就报官或者借此机会寻衅,然后就是官方奉行介入,要么打一场耗时费力的官司,最后大家发现报官费时费力,腐败的官僚往往两头吃贿赂,还是民间自己找大哥靠山比较快捷还省钱。于是催生了暴力团。日本的黑帮就这么源起了,大名鼎鼎的山口组就是码头起家。
人民其实都是很聪明的,如果发现法律渠道过于费时或者耗力,且不能得到合乎道德情理的结果,那么他就不会再信任法律。拿本案来说,这个明明是受害者,但是他没有办法通过正常途径去得到该有的帮助,或者成本过高,那么下一次他就会去找“大哥”帮忙。
不要以为“大哥”都是面目可憎纹龙画虎无法无天的流氓,这些人可能文质彬彬还带着几个专业律师,最多养着一些看上去不起眼的二流子。这些人比你懂法。如果社会上哪个地方存在法律道德缺失,那么就会有一些“大哥”迅速去补上这个生态位。
先礼后兵。以下都是建立在对方违停且完全不愿配合的情况下的办法。
现行的应对办法,我想到的目前也只有一个,就是车上备一根定制的长的价值5001元带发票的带锁铁链子。如果有人违停堵住自己正常停的车,还无法联系或者联系了也不及时挪车,先记下车牌号,再用铁链子把自己的车和乱停的车的车轮或后拖车钩锁在一起,然后在驾驶室车窗留张告知的条子,做完这一切后,自己打车走人。
只是锁车而已,如果对方强行开走,或者强行开锁,只要造成锁链或自己的车有损坏,就可以直接以破坏私人财产为由报警。再把这段话打印出来后,贴在铁链子上。
如果对方要和解,也可以。赔偿在此期间的打车费用和停车费用。
请问这位法官的车停在哪?
本案与之前知乎问题“如何评价北京朝阳一车主占用他人固定车位拒不挪车被撞?该事件双方需要负什么责任?”类似,当时就进行了如下回答:
本案法院裁判认定强行撞车的车主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思考以下问题:
1、是否有违反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之嫌。本案与北京抢占车位案存在一定区别,北京案件中“车主表示,他当时打电话给白色车主了,但白色车主不仅态度恶劣,还说让他怼开”,而本案可能未联系到车主,即本案被害人的过错要比北京案件中被害人过错小。但即便如此被害人依然存在过错,车主事先都先想办法解决问题,最终未能妥善解决,而激情义愤之下强行撞开(当然案情细节了解不够,可能会影响判断)。基于被害人存在过错,车主如果本意不是为了故意毁坏财物(例如,如果只是撞开离去,并非多次故意撞车泄愤),基于刑法的谦抑性,不宜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完全可以处以行政处罚,并进行民事赔偿。
2、法院对法律的解释是否过于形式解释,是否未实质衡量车主的行为是否值得科处刑罚?是否未对裁判结果进行后果考察,未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分析判断。行使权力的私力救济与犯罪的界限本就模糊,对此必须慎重。同时需要考虑,若将情节轻微的情形认定构成犯罪,恐怕会向社会传达信息: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尽管车主维权方式不当,但车主行为是否值得科处刑罚?是否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民事赔偿,就可以预防以后再实施违法行为(不当维权)。
法治社会的耻辱一案
这个事,我觉得法官没毛病。
车被堵,打电话没用,打12345没用,普通人解决这个事没有办法。
这些都没毛病。
我担心的是:如果有一天,这个判决的法官的私车被堵了,或者警察的私车被堵了。法官或警察打电话没用的前提下,还能有其他途径的解决办法。
简单来说,如果法官警察普通人面对车被堵都毫无办法,那么这就是一个简单的法制问题,通过官民的不懈努力,这问题总有解决的一天。
但如果法官警察有其他的途径解决车被堵的问题,那么作为既得利益者的他们,是即没有动力也没有意愿去解决这个问题的。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法律成为了普通人寻求公平时的壁垒,而既得利益者有充足的其他途径获得公平甚至特权,那社会将不会再有进步,那时候就危险了。
我想到一个事,虽然和车没有关系,但是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女朋友在一个老楼租了个房子,前段时间我和她住在一起。租房伊始房东说:头一个月可能会偶尔停电,因为要把电移交给新的电力公司。我和我女朋友听了没放心上。
到了住的第三个月的时候,所谓的停电终于来了。本来我们以为这只是偶尔的电力维修,过一会就好了。但是这电足足停了三天。那阵子是夏天,广西的夏天非常热,晚上是没法睡的,更别说冰箱里还有那么多菜,全报废了。我和我女朋友不得不去宾馆对付了这几天,第四天电终于来了。
我女朋友是护士,经常要加班,上班压力大。停电导致家不能回,家里做不了菜吃等等,搞得她非常烦躁。我们在停电期间反复询问房东怎么回事,房东在最后终于吐露了实情。
这几栋老楼是老式电表。交电费的话,是要有一个人(某热心业主主动承担了这工作),把这几栋老楼所有人的电费收齐了之后交给电力公司,而不是简单的自己交自己的。
这种方式有什么问题呢,如果每家每户都及时交电费还好。一旦有一家没有按时交电费,总电费就交不齐。只要交不齐,电力公司是不管你三七二十一,几栋楼全部停电。
现在的情况就是,有一户人家已经很久赖着电费不交了。在之前其他业主为了自己有电用,还凑钱把他家里的电费给补上了,这个月他们实在是不想继续补这窟窿了,遂有了这长时间的停电。
我女朋友听到就气炸了,我也气炸了。合着我们没电用原来是因为有个崽种一直不交钱,害得几栋楼都没电用。我女朋友是个急性子,当时就想上门说理去。我觉得也是要去说说,于是陪我女朋友一起去找那户人家。我们到楼下向一群大妈打听这个事,他们指了位置之后,一听我们是要去找事的,连忙劝阻我们。
“那户人是恶霸。原来就有人去找他说让他交电费,他拿把刀杵在门口。现在我们这些业主都没一个敢去说的,你们俩小娃娃就别去自讨没趣了。”那个大妈好言相劝道。
我们顿时就泄了气。这时我女朋友问:“他不交电费,难道他家不需要用电吗?宁可一直停电也不交?”
大妈说:“那户人家还有一套房子,这里不常住。停电了,就去另外一套房住去了。”
我说:“能不能把他家的电线给剪了?既然他不交电费,那就不给他用电。”
“我们也想过这么干,电力公司说不行。他们没这个权利。”
我愤愤道:“那我们的权利呢?我们老实交了钱,反而用不了电!”
大妈连连摇头,没有再继续说了。我们终究也没有去找那户人家。而最后电还是来了——其他业主妥协了,他们没法忍受没有电用的生活,继续自掏腰包,为那户人家贴了电费。
后来老楼要改新式电表,也就是现在常规的那种每户人交自家电费,停也只停一家。只要所有业主都提交了资料,上交给电力公司,就可以改建了。但不出预料,又受到了阻碍——还是那户人家,他们不愿意改。而改电表同样需要得到所有业主的支持,因为要改电表必须得动每户人家的电线,包括他家里的,连绕过他家都做不到。所有业主都气得在那个业务群里痛骂此人祖宗十八代,然而无一人敢上门找事——都怕被恶霸盯上报复啊。
于是法律再次完美地站出来保护了恶人行恶的权利。他一人拒绝改装就能抵得过其他所有业主的改装意愿。我从未像那时那样觉得,法律竟能做到如此的精准保护——精准地绕过普通人,只保护恶人。
于是,改建电表的事又不了了之,这几栋老楼的业主每个月都要忍受一次这样的过程:停电——交涉——交涉无果——自掏腰包。我女朋友动了搬家的念头,可是还是没这么做。一是东西太多,我现在已经回了自己的地方,她一个人搬实在困难;二是心里憋屈,自己原本住的好好的,却被老赖逼得毫无办法。如果就这样搬走,总有一种认输的感觉。
事后我女朋友对我说,我也想做一个坏人了,实在太舒服了。
是的,恶人有拒绝的“权利”。但为了维护这恶人的权利,循规蹈矩的普通人不得不忍受自己的权利被践踏,这是什么道理?政府和法律为什么要维护恶人,也不保护遵纪守法的普通人?
我女朋友已经打算租期到了就马上搬走了;可是老楼里的无赖还能躲,全中国的无赖为之奈何?开车上路,随时可能碰到不讲理的人,莫非我也必须忍受恶人的为难,才叫遵纪守法?
法律不能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恶人应当且必须生活地比普通人艰难。这才符合人民对法律的朴素期待,不是吗?
经验教训,维权最好都要偷偷摸摸。
你自己拍着视频,义愤填膺地去维权,自然维权失败就要被反攻倒算。
面对这种矛盾,没有多快好省地解决办法的,至少现在没有。
碰到这种问题,你应该先联系车主,等待车主,如果等待不及,你可以靠自己技术尝试把车移出来,当然如果移出来的过程中,你水平不到,发生擦碰了,应该赶快联系车主,报警定责任,因为主要原因是对方违章停车,你要求对方全责,如果对方不肯,警察也不认可,那就是你们对定责有疑问,那就双方车辆扣进去,事故处理科定责任,当然你还是可以表示不服,要求吊录像,那就是十五个工作日内出结果,期间双方车都扣着。然后你凭着分责任结果,报保险修吧。过程中,如果你可以委托其他人,比如你家人或者律师来处理,你可以不用自己跑。而且,如果你的车不需要维修,你是有可能可以要求自己的车不扣进去的,各地规则和处理方式都有不同。
同时,你可以曝光发动舆论。但舆论的重点将变成,定责的合理性,而不是撞车的合理性了。同样的,撞了加塞车,当然是对方责任,但如果你是故意撞的加塞车,那金额到了一样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不故意,性质是不同的,平时事故处理中,故意很难认定,所以一般都算作事故,但你自己拍了视频,怪不得别人。
说个亲身经历吧:
我家楼下停车位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一辆老破车,这车最大的毛病是警报3分钟响一次,一次响30秒,嗓门特别大,一整夜,每一夜!
后来实在受不了,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民警一听车牌号,就怼了回来,他是这么说的:
姑娘,你听我说,这车我们知道,很多人都报过警了,我们也和车主协商过了,但是我们真的没办法,能做的都做了。
1.车位是他租的,租金一年,他不算违停,我们没办法派拖车把他车拖走。
2.他不属于违规鸣笛,因为响的是警报声,不是喇叭,我们也没办法罚款。
3.他承诺天气好的时候就去修车,但是他就一直拖着我们也没办法。
4.他本人住4区,却把车停3区,是因为4区是新区人车分流,人家理由正当。但也正因为如此,这车夜晚吵不到他自己,所以他才会一直拖延修理的事,你哪怕说他故意的,人品有问题,我们也认可,但是我们没办法。
5.我们曾经协商让他把车停小区外面,他满口答应但就是不做,你能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两个熊孩子过去砸车,砸完就跑。
我现在特别希望这两熊孩子再次出现:
瞎几把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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