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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小学数学教育要揪“除”和“除以”的区别? 第1页

  

user avatar   liang-zi-yu-7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先看英文。

牛津词典:

divide (verb)
[intransitive, transitive] to separate into parts; to make something separate into parts

The cells began to divide rapidly.
The questions divide into two categories: easy and hard.
30 divided by 6 is 5.


公理:

30 divided by 6 is 5.

30除以6等于5。

所以:

除以 = divided by

因为:

以,用也。——《说文》

所以:

除以 = 用xx去除 = use something to divide

所以:

除 = divide

所以:

= 1除以3 = 3除1

因为:

= 3分之1

所以:

除 = 分之


总结:

divided by = 除以

divide = 除 = 分之

= 1除以3 = 3除1 = 3分之1


中文也好,英文也罢,都是有很多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和不规则语法的。比如除法有除和除以的区别,那为什么减法没有呢?除法和减法都不满足交换律,而除法的逆运算满足交换律,减法的逆运算也满足交换律,从除法和减法在加入倒数/相反数之后与乘法和加法能够统一的角度来看,“减”和“除”应当要么都有加上“以”做后缀的区别,要么都没有这种区别。除法有,减法没有,英语里也是如此。

我个人认为,搞清楚概念是好的,但是实际应用中只需要保留其中一种就行了。按照平时习惯是从左往右读和从上往下读,因此保留“除以”比较好,舍弃“除”和“分之”。但是更进一步地想,加、减、乘、除,都是一个字,但是乘以和除以多了个“以”,怪别扭的。现在已经不怎么区分“乘”和“乘以”的区别了,或许可以把“除”的意思解释成“除以”,以后就说“除”,但是意思是现在我们说的“除以”的意思。即:

这样一来就整洁优雅了。其实没必要搬出说文解字去抠字眼,因为这些本质上是数学记号,以清晰简洁为要。


刚刚写到逆运算的时候,觉得加减法和乘除法好像不严格满足互为逆运算的条件,于是查了一下:

(这里本来应该有空格的,但是知乎编辑器有毛病,引用块首行显示不了空格)数学讲究严谨,因此教师课堂上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能犯知识性的错误,不少教师在教学中都想当然地认为,既然“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那么“加法也一定是减法的逆运算”,甚至认为“加法与减法互为逆运算”。但是,大多数初等数学理论书籍中都只说“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而对“加法是不是减法的逆运算”和“加法与减法是不是互为逆运算”则闭口不谈,小学数学教科书与教学参考书也是这样处理的,另外查阅了许多资料也是如此。其实,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对“运算”和“逆运算”进行定义,弄清楚“逆运算”的内涵。
  一般来说,运算都指代数运算,它是集合中的一种对应。对于集合A中的有序元素对a、b,有集合A中唯一确定的第三个元素c与它们对应,叫做集合A中定义了一种“运算”。由这个运算可以得出两个运算,就是把a、b中的一个当作需要求的,而把c当作已知的,这样得出的运算叫做原来运算的“逆运算”。它的第一个逆运算是:对于元素对c、b,使元素a与它们对应;它的第二个逆运算是:对于元素对c、a,使元素b与它们对应。如果一个运算满足交换律,即这个运算对于任意一对元素a、b或b、a,永远得到同一结果,那么这个运算的两个逆运算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运算有唯一的“逆运算”。
  例如,对于整数集来说,任意两个整数的加法运算满足加法交换律,所以加法有唯一的逆运算减法。又如,任意两个整数的乘法运算满足乘法交换律,所以乘法有唯一的逆运算除法。
  但是,每一个运算并不都有逆运算。例如,在自然数集合中,定义了自然数的加法,而它的逆运算减法,对于任意两个自然数a、b,并不是总能施行的:例如2+3=5,已知5、3或已知5、2,都可以用减法来求另一个加数,这时我们就可以说“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又如5-3=2,已知5、2或已知3、2,这时不能都用同一种运算(加法)求另一个数,所以加法不是减法的逆运算。即使认为减法运算有两种不同的“逆运算”加法运算和减法运算,就说“减法的逆运算是加法”、“加法和减法互为逆运算”是不对的,甚至只说“加法是减法的逆运算”也是不妥当的。如果要说,就应该说成“加法是减法的逆运算之一”。如同“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而乘法不是除法的逆运算”一样,道理亦然。
  同时,还有教师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出发,认为加法和减法互为逆运算、乘法与除法互为逆运算是对的。两个相互对立的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两种对立的运算,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相互转化。正运算和逆运算是对立的双方,是现实世界中正与逆的矛盾在数学中的反映,因此它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数的加法和减法、乘法和除法互为逆运算,都可以相互转化。加法可以转化成减法,反之亦然。另外,加法和减法在转化的前提下统一起来了,形成了代数和的概念。可见,没有转化,就没有统一。同时,笔者认为小学数学也不必讲得那么深奥,简单点就可以了。但数学更应讲究其科学性和严谨性,不能因为我们暂时说不清楚就迁就使然,草草了事。

以上。


user avatar   mi-yi-90 网友的相关建议: 
      

因为很多关于数学的古籍中"a除b"就是b除以a的意思, 秉着向后兼容的理念就一直传下来了. 从这个角度来讲, 你看到的现代汉语其实就是一座shi山.

shi山正在瓦解: 从来就没有人用"A乘B"和"A乘以B"来区分矩阵乘法AB和BA. 从字面上说, "A乘B"是BA而"A乘以B"是AB, 而现实中反而"A乘B"的标准书写是AB, "A乘以B"仍是AB. 这就证明了"...以"这个语法对现代人而言的确是不好用的、冗繁的、应该删去的.

所以以后确实可以考虑把"除"统一到"除以"的意思上去, 毕竟加减乘都是一个字, 秉着简化和规范化语言的理念, 可以这么做. 但是一旦这么做"整除"等词也得跟着改改. 以前说2能整除8, 这回说8能整除2. 符号不用改, 还写2|8, 或者 8 % 2 == 0.

实际上现在有些领域已经这么做了, 比如计算机的"除零中断", 是指除以零导致的中断.

虽然我从小就习惯了用"a除以b"来表示a/b, 但我还是很期待它能简称"a除b"的一天.


user avatar   chi-ban-zan-san-l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巨婴之国石锤而已。

A除以B是自然语言,A÷B是数学语言,请问数学应该用数学语言还是自然语言?

汉语的事情好办的很,规定谁在前面谁被除,非要抠字眼儿,除还是delete删除呢,谁规定除必须是divided了?

斩草除根,是根被草分成几等份了?

我单知道巨婴国禁止使用计算器,谁知道用纸笔也不行了,必须空嘴玩数学。

厉害。


user avatar   dadadddd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认为:加减乘除应该统一叫法。

1+2读作:一加二

1-2读作:一减二

1*2读作:一乘二

1÷2读作:一除二

这样表达不是很清晰明了?我也搞不懂为何要把1÷2念成“一除以二”。

文字的意义就在于表达,交流,而不是故意找茬、设置障碍,投机取巧。本来有简便的读法,非得弄个脑筋急转弯,靠眼力。

语言文字的目的就是要能做到无歧义的简便交流。非的读“树上qi个猴”,到底几个猴?如果七个,那就直接读“树上有七个猴”,如果一个,那就读“树上骑着一个猴”。

回到数学表达式上,大家的读法就是从左到右读。

1+2*3-5÷2 就读作

一加二乘三减五除(以)二。

而按照“除”和“除以”的区别,那么谁会为了少读一个“以”字,变成如下

一加二乘三减二除五

看看,这样是好理解呢?还是好读?

因此,数学公式,从右往左读,就是非规范的。既不会从右往左读,那么对于除法来说,那就是唯一的,无论你读“除”还是“除以”,都按照从左往右书写公式,这样大家不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吗?

本来人类的知识就多,人生短暂,还得浪费时间在这上面,就是不值得。



2022年1月23日 中午

根据知友评论、讨论,特此追加更新。


首先,本文并不是讨论对错,而是探讨标准规范,也是符合提问“揪”这个关键字。

除、除以,这用法应该就是从文学上来的,特别是古文中。从中文语法上说,确实没有错的道理。

但是,数学是一套严格缜密的逻辑学科,是从定义、公理,逐步得出一堆定理,最终建成了当前的数学大厦。除法的严格定义,其实是依赖于乘法的。

除法定义: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非零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

也就是除法其实就是乘法的逆运算。

积也就是乘法运算结果,其实乘法运算,是加法的快捷方式。减法,就更简单了,就是加法逆运算。因此,四则运算,只要定义好加法就行,其他运算都只是加法的衍生品。

加法定义: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数、量合起来,变成一个数、量的计算。

看着加法的定义是不是很简单?但这里还有个关键的“数”需要严格定义。什么是数?自然数(含0的正整数)、整数(负整数、0、正整数)、有理数、无理数、超越数、实数、复数等。认知范围不同,数的范围也不同。还有怎么“合”?

自然数的严格定义,需要用到“皮亚诺公理”。

自然数集合定义:

1)0是自然数

2)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都具有确定的后继数a' ,a'也是自然数

3)0不是任何自然数的后继数

4)不同的自然数有不同的后继数,如果自然数bc的后继数都是自然数a,那么b=c

5)若集合S中全是自然数,且满足两个条件:(1)0在集合S中。(2)若任给实数n在集合S中,那么n的后继数n'也在S中,那么S是包含全体自然数的集合

自然数的加法定义:

1)∀mN,0 +m=m;也就是0加任何自然数都等于自然数本身。

2)mnNn' +m= (n+m)'。也就是加上任何自然数的后继数等于原和的后继。

以上就是自然数的相加严格定义。类似,其他数系也是一步步通过公理、定义得出。

说这些呢,就是说明,当一直以文学语法的形式去思考“除、除以”的区别,是无法正确看待数学的严格性。你需要从整个数学大厦的根基,一步步朔源,理解除法的深层逻辑。数学根基不倒,大厦就稳固。欧式几何,建立在五大公理之上,如果你不认同第五公理,那么就可以建立起非欧几何。

因此回到“除、除以”这问题,只要定义好÷,规范使用就行。而把“1÷2”读成“2除1”这种颠倒数学算式的的读法,并没有创造及解决什么问题,而且有违正常逻辑思维。

而要改变“2除1”的语义,这也会造成共识的混乱,如书籍文献本来就是想表达“2除1=1÷2”,而直接改了,肯定会得出大的问题。古代古文,并没有建立严格的数学逻辑大厦。

目前要建立标准规范,那就是,一切考题、一切新资料、一切教学,都要把“1÷2”读成“1除以2”,不要再去考“2除1”,而且要明确说明这是不规范的读法,这样才能逐步规范。

如认为聪明,有时间把数学当成文字去考,挖坑考眼力,还不如想想“黎曼猜想”是啥。严谨细致并没有错,但故意设计陷阱、多此一举,其实就是闲得慌。

以小见大,基础教育,就是要多普及共识知识,而不是钻研边角,边角知识那是专业职业人士去干的事,当研究透彻了,属于新的共识知识,然后再普及。而非共识知识,就没必要每个人都去深研。甲骨文、方言、泛函分析等,属于文化精华、前沿基础,但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买好菜、生活好、读文看报而已。


本文结论:没必要“揪除、除以的区别”,统一规范书写为“除以”的表达方式,并且要明确告知用“2除1”来表达“1÷2”是不规范的。一段时间后,可以逐步达成共识,建立规范表示“1除2、1除以2”都是数学表达式“1÷2”的读法。

当前现实,就是大家(特别是出题的、写书的),都要在文字书写上,不要用“1除2”这种表达方法。


user avatar   he-xi-46-3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现在来谈赢家还为时过早,因为几个能决定战后格局的重要因素还无法确定。但有两点可以基本确定了:这场战争没三个月无法结束,北约方面不会派兵直接干涉。所以从这两点来看,欧佩克等能源输出国(除了俄罗斯)将肯定是赢家;同时国际资本将向美国回流,美联储终于有了加息的物质基础。

至于未来的国际政治秩序和金融格局等都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甚至俄罗斯过两年熬到懂王上台后咸鱼翻身也不是没可能。唯一可以确定被严重打击的就是现有国际秩序将会礼崩乐坏,我们又要回到霍布斯丛林了。


user avatar   yves-s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在我看来,特斯拉想石锤掉张女士太容易了好吗?

现在事情这么大了,都惊动到特粉的精神领袖马斯克了。

行车记录不是特斯拉后台都有吗?

不是只有特斯拉能读取(破解)吗?

直接倒出来事发前后10分钟的记录公布大众不就直接锤死了吗?

还轮的上张女士跳脚吗?

至于隐私啥的,涉及面这么广已经不存在隐私问题了,反正特斯拉也不尊重车主,就直接公布呗?

多少数据啊,拘留5天都整理不出来,都不如我们新招的实习生呢。


那么问题来了,为啥不锤呢,人道主义吗?


还有人在那说,车主不给车就鉴定不了。

行,我认为你说的是对的,

那特斯拉给一份精选的数据是咋回事?

不用怕网友看不懂,我看不懂,我后面有千千万万网友会翻译成我能看懂的Excel。

你倒是公布啊。


user avatar   ju-li-ji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大成拳的阴招儿挺多的,封眼、插眼、戳喉、踩脚摁倒打百汇、上星、哑门、濂泉、人迎……

我该怎么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呢?


user avatar   wei-da-de-ji-xuan-yi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事情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商业诋毁,现在还不好说。

但好欢螺的这个官方回应显然是不够专业的。

比如说,回应的第二段,商家一直在说「烘干达标后进行包装」、「经过巴氏消毒灭菌处理」、「十万级 GMP 认证车间」,给人的感觉是「我们的生产工艺很高端,所以不会发生虫卵问题」。

但这些工艺其实只能「在加工过程中尽量保证不混入虫卵」。如果原材料中本身就有虫卵的话,虫卵还是会一直保留到最后的。

「烘干达标后进行包装」:假设原料中就混入了虫卵,这一步只能保证虫卵在烘干步骤中被杀死,你还是会吃到虫卵,只不过是死虫卵。

「经过巴氏消毒灭菌处理」:这里有歧义,到底是「巴氏消毒处理」还是「灭菌处理」?这两者采用的温度完全不同。

  • 「巴氏消毒」处理温度比较低(65 摄氏度~ 90 摄氏度),可能无法保证灭活全部的虫卵,细菌的芽孢也可能存活。通常巴氏消毒过后的食物需要冷藏保存,保质期一般不会大于一个月。
  • 「灭菌处理」温度比较高(121 摄氏度以上),一般可以保证杀灭食物中所有细菌,包括细菌的芽孢。在这种处理下,虫卵会被完全灭活。(当然还是能吃到死虫卵)

上他们淘宝店看了一下,大部分产品都是常温保存的长保产品。因此它们使用的应该是「超高温灭菌处理」。说「巴氏消毒」也是不专业的表现。

「十万级 GMP 认证车间」:十万级指的是洁净度,也就是空间中每立方米尘粒的数目。GMP 指的是「良好生产规范」,是一套标准的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厂房采用「十万级 GMP 认证车间」,可以尽可能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不出问题。但还是那句话,如果原料有虫卵的话,生产过程再牛X,也不能把这些虫卵排除掉。


后面两段,商家有意想引导大家往「商业诋毁」和「假冒伪劣产品」上面想。

这两种可能性存不存在?当然存在。而且类似的事件也出过很多次。前段时间农夫山泉矿泉水里生蛆,就是典型的「从生产工艺看完全不可能,几乎可以肯定是商业诋毁」的情况。

但这次螺蛳粉这个,光按照现在的信息,还真的判断不出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商业诋毁。

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老老实实向公众说明情况

比如,可以说「目前还不确定是商业诋毁/假冒产品,还是真的质量问题。有商业诋毁的可能性。会深入调查,给大家一个交待。如果是商业诋毁,或者假冒产品,会坚决维权。如果真的是质量问题,会严格自查,改进原料/工艺,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像现在这种回应,不仅不专业,还直接暗示「肯定不是自己问题」。说实话,很坏路人缘的


user avatar   Huxley-84-43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事情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商业诋毁,现在还不好说。

但好欢螺的这个官方回应显然是不够专业的。

比如说,回应的第二段,商家一直在说「烘干达标后进行包装」、「经过巴氏消毒灭菌处理」、「十万级 GMP 认证车间」,给人的感觉是「我们的生产工艺很高端,所以不会发生虫卵问题」。

但这些工艺其实只能「在加工过程中尽量保证不混入虫卵」。如果原材料中本身就有虫卵的话,虫卵还是会一直保留到最后的。

「烘干达标后进行包装」:假设原料中就混入了虫卵,这一步只能保证虫卵在烘干步骤中被杀死,你还是会吃到虫卵,只不过是死虫卵。

「经过巴氏消毒灭菌处理」:这里有歧义,到底是「巴氏消毒处理」还是「灭菌处理」?这两者采用的温度完全不同。

  • 「巴氏消毒」处理温度比较低(65 摄氏度~ 90 摄氏度),可能无法保证灭活全部的虫卵,细菌的芽孢也可能存活。通常巴氏消毒过后的食物需要冷藏保存,保质期一般不会大于一个月。
  • 「灭菌处理」温度比较高(121 摄氏度以上),一般可以保证杀灭食物中所有细菌,包括细菌的芽孢。在这种处理下,虫卵会被完全灭活。(当然还是能吃到死虫卵)

上他们淘宝店看了一下,大部分产品都是常温保存的长保产品。因此它们使用的应该是「超高温灭菌处理」。说「巴氏消毒」也是不专业的表现。

「十万级 GMP 认证车间」:十万级指的是洁净度,也就是空间中每立方米尘粒的数目。GMP 指的是「良好生产规范」,是一套标准的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厂房采用「十万级 GMP 认证车间」,可以尽可能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不出问题。但还是那句话,如果原料有虫卵的话,生产过程再牛X,也不能把这些虫卵排除掉。


后面两段,商家有意想引导大家往「商业诋毁」和「假冒伪劣产品」上面想。

这两种可能性存不存在?当然存在。而且类似的事件也出过很多次。前段时间农夫山泉矿泉水里生蛆,就是典型的「从生产工艺看完全不可能,几乎可以肯定是商业诋毁」的情况。

但这次螺蛳粉这个,光按照现在的信息,还真的判断不出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商业诋毁。

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老老实实向公众说明情况

比如,可以说「目前还不确定是商业诋毁/假冒产品,还是真的质量问题。有商业诋毁的可能性。会深入调查,给大家一个交待。如果是商业诋毁,或者假冒产品,会坚决维权。如果真的是质量问题,会严格自查,改进原料/工艺,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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