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真的很有意思,我曾经在课上也向老师提问过,今天看到倍感亲切……
好几个答案引到亩产的史料,我就补充一下几条简牍资料:
《二年律令·户律》:
關內侯九十五頃,[大][庶][長][九][十][頃],[駟]車庶長八十八頃,大上造八十六頃,少上造八十四頃,右更八十二頃,中更八十頃,左更七十八頃,右庶長七十六頃,左庶長七十四頃,五大夫廿五頃,公乘廿頃,公大夫九頃,官大夫七頃,大夫五頃,不更四頃,簪褭三頃,上造二頃,公士一頃半頃,公卒、士五(伍)、庶人各一頃,司寇、隱官各五十畝。
直接看最后,理想来讲,只要是没犯过错的老百姓,公卒、士伍、庶人都有1顷田。这1顷实际等于100亩。《二年律令·田律》:
田廣一步,袤二百卌步,爲畛,畝二畛,一佰(陌)道;百畝爲頃,十頃一千(阡)道,道廣二丈。
“百亩为顷”,很清楚了。陈平家仅30亩,一定是不算富裕的。
二年律令还稍微晚了一些,作为与青年陈平同时代的参考,里耶秦简8-1519:
遷陵丗五年豤(墾)田輿五十二頃九十五畝,税田四頃□□Ⅰ
户百五十二,租六百七十七石。 (率)之,畝一石五;Ⅱ
户嬰四石四斗五升,奇不 (率)六斗。Ⅲ8-1519
啓田九頃十畝,租九十七石六斗。AⅠ
都田十七頃五十一畝,租二百 一石。AⅡ
貳田廿六頃丗四畝,租三百丗九石三。AⅢ
凡田七十頃 二畝。·租凡九百一十。AⅣ
六百七十七石。B8-1519背
其中的赋税记录暂不多论,注意看垦田数,有舆田52.95顷,税田4顷多,合计超过56.95顷也就是5695亩。户口数,152户。平均每户拥有的田亩数是超过30亩的。但也要注意:(1)迁陵县开发较晚,地方偏僻,经常需要从其他地方输送粮食,估计富贵人家也不多,百姓可能很多处在温饱线上。(2)肯定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只要有若干户拥有较多的田亩,就会出现像陈平家这样只有30亩田的贫困户。
思考得比较草率,姑且做个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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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论补充一些:
题主问的应该是《史记·陈丞相世家》开头这一段:
陳丞相平者,陽武戶牖鄉人也。少時家貧,好讀書,有田三十畝,獨與兄伯居。伯常耕田,縱平使游學。平為人長〔大〕美色。人或謂陳平曰:「貧何食而肥若是?」其嫂嫉平之不視家生產,曰:「亦食糠覈耳。有叔如此,不如無有。」伯聞之,逐其婦而棄之。
可以看出:
1、陈平家的人口,是他自己,与兄嫂、也许还有侄儿侄女一同生活。因为他还未结婚,所以还不必分家出去。这也比较符合当时一般五口之家的情况。
2、别人问陈平为什么家里穷还这么白白胖胖,嫂子说他是吃糠的,虽然有赌气的因素,但也侧面说明他家庭情况在当时认知中确实是穷。
3、陈平不事生产,到处游学,也就是游手好闲吧。这种人一般有路子养活自己……
《陈丞相世家》第二段记载了陈平娶妻的经过:
及平長,可娶妻,富人莫肯與者,貧者平亦恥之。久之,戶牖富人有張負,張負女孫五嫁而夫輒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邑中有喪,平貧,侍喪,以先往後罷為助。張負既見之喪所,獨視偉平,平亦以故後去。負隨平至其家,家乃負郭窮巷,以獘席為門,然門外多有長者車轍。張負歸,謂其子仲曰:「吾欲以女孫予陳平。」張仲曰:「平貧不事事,一縣中盡笑其所為,獨柰何予女乎?」負曰:「人固有好美如陳平而長貧賤者乎?」卒與女。為平貧,乃假貸幣以聘,予酒肉之資以內婦。負誡其孫曰:「毋以貧故,事人不謹。事兄伯如事父,事嫂如母。」平既娶張氏女,齎用益饒,游道日廣。
这里又有不少对陈平家境的描述:
1、陈平因为没钱,去帮人办丧事,早到晚归,这是可以赚点儿外快的。
2、张负见到了陈平的家“负郭穷巷”,大概是背离城郭、在偏僻小巷的尽头,用敝旧的席子当作门。
3、陈平娶妻,显然出不起聘礼,是他妻子娘家借钱给他当聘礼,还自己出钱办酒席。
陈平结婚之后便真正发家了,游学交际可以更阔绰,自然朋友更多,也获得了一定社会地位。有评论提到陈平分肉的事,正是在这一段之后:
里中社,平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陳孺子之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
颜师古注“宰”:“主切割肉也。”一般而言,百户为一里,由里典、里老(应即文中的“父老”)负责管理。里社是一年中比较重要的活动,陈平作为社宰在其中负责分肉,获得了里父老的认可。这个社宰,暂且不好说是不是临时指派的,不过要说明陈平在结婚后发迹,我认为前一段已经很足够了。
在这之后,陈平就去找魏王博功名了。
陳涉起而王陳,使周市略定魏地,立魏咎為魏王,與秦軍相攻於臨濟。陳平固已前謝其兄伯,從少年往事魏王咎於臨濟。魏王以為太僕。
“固已前谢兄伯”,当指他早已与哥哥辞别,毕竟他的心思一直很活络。后面的事情就不必多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