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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日贵州安顺大巴车坠湖事件通报:系司机因对拆迁不满蓄意报复社会,还有哪些新的信息量? 第1页

                 

user avatar   xiao-qi-lai-hen-chou-de-sa-mo-ye-1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为司机辩解的,

我只想知道,20个人的命比不上那一套房子吗?

还是说你们考完试开开心心回家,即将上大学却沉寂在水中,

最后换来的是一句“这个司机做的是不对,但这件事是社会的问题,不能怪他”,这理所应当?

一个个理中客,为加害者辩解,却忘记了那无辜的20条性命。他们美好的未来、明天全部因为这个司机的念头化成了泡影。

他们或许早上刚刚和父母告过别,父母夸他们长大了,独立自主了。做好饭等着孩子回家,却再也等不来孩子。

也或许父母刚刚接孩子回家,一家有说有笑,讨论着考完试就轻松了,要不要在成绩出来前,一家人一起出去玩。却不成想下一秒就是冰冷的死亡。

司机无论有什么苦衷,都不可原谅,他害死了20个人,是那20个人欠他吗?

那20个人,他们做了什么?

他们已经没有未来了……



ps:评论区中有人说电车难题。但是这个问题不是生命权与生命权之间的权衡。电车难题是,我们能不能为更多人的生命牺牲一个人的生命。但是本案并不涉及生命权之争,而是一个人以一己私欲剥夺他人生命。

关于电车难题,我建议可以结合霍尔姆斯案或者是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理解。此案与电车难题没有太大联系。



另外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个,这个人只是承租人。这个房子不是他的,而是政府的。

自管公房是指由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经营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房产。

他能享有这个房子的使用权,本来就是社会给予他的一种福利。

然而最后他却选择以这样一种方式报复社会。

司机拖20人陪葬的做法,没有理由,绝不原谅。

每一个原谅司机的声音都是插在受害人家属心上的一把刀。

在你把屠刀挥向弱者时,你所谓的冤屈在我眼中就一文不值。







评论区迷惑行为:



同意这个问题的一个答主的一句话

为凶手辩护,等于制造新的凶手。

你认为这件事是社会问题,实际上就是无形中为司机开脱。让下一个司机认为自己只要遭受冤屈带一车人去死就是合理的,因为他如果这样做可以归功于社会问题,他在遇到社会问题时会更倾向于找垫背的,这样反而会造成更多这样的案件。

你的辩护,可能成为下一个凶手这样做的借口。

因为按照这个道理,遇到什么事情拉他人陪葬,就是社会问题,就能解决。

我们不能给人这种思路。

20条生命是血淋淋的警示。



user avatar   luxenius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反社会的人换一个理由也可以走极端。

分析动机可以,不要给反社会寻找合理性。


user avatar   lin-xi-bang-b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记得两会期间,两高说“一定不能按闹分配”,要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

现在,有人闹得大了,你们发现真有人要钱不要命,真敢拉着人一起死,你们就怕了,开始你看他也不容易,不然政府也给点钱就是了。

什么叫小资产阶级的懦弱啊,活灵活现。

我记得总理刚说了,中国有六亿人,月均1000元吧。这个公交车司机好歹拿了翻倍的工资。

那六亿人你们打算怎么办?也每人发点钱?还是反正他们也闹不起来,假装没看到?

那些今年还没脱贫的人怎么办?那些刚刚脱贫面临返贫风险的人怎么办?

一个害死了20多条性命的人,有人在这谈“天下为公”,美国政府有一万件错事,但是有一点做的没错“永远不要和恐怖分子谈判”。面对坏人,面对反社会的人,没的谈,没有空间,没有妥协。法律不是用来讨价还价的,尤其是刑法。

如果觉得受了委屈就可以拉别人下水,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就要给某些人优待,这样的社会难道不恐怖吗?公然鼓励劣币驱逐良币。早晚大家一起完蛋。


user avatar   dong-liang-85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通告以后,我去查阅了很多研究极端事件的文献资料,发现很多学者总结中国极端事件发生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的逻辑——中国政府不行、中国体制不行。(在此不点名)

你去翻阅这个问题下的回答,这种观点也可以见到不少。在这个案子中,这种观点尤为显得流行,毕竟你看,又是因为拆迁引发,又是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发泄不满。这都足以证明政府不行的观点了吧?

但是个人对这种观点不太认同。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粗暴、懒惰的归因。几乎所有问题,你都可以这么归因。另外,这也是一种流行的偏见,即中国发生什么极端事件,那一定是因为中国政府、体制不行,外国发生类似的事情,那一定是个别事件,跟体制无关。

不信,你去看看美国、新西兰发生的极端枪击事件,欧洲发生的卡车撞击人群事件、偷渡客大规模死亡事件,也没人反思美国、新西兰、欧洲的体制不行。或者有人反思,但是也无法占据主流话语。

我赞赏反思政府、体制不足的态度,这样可以促进政府改良、社会变好,但是动则归咎政府,将之强行与极端事件捆绑,这是一种话语陷阱,一种万能公式,让你沉迷其中,但从不认真思考。这种话语陷阱,只有一个目的,让你去攻击本国政府。

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个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因为政府不行引起的。首先我们看一下肇事司机的背景资料:公交司机,持A3驾驶证的司机,他的收入肯定超过当地平均水平,有一套40平公租房,也不是居无定所。

2020年安置补偿,虽然补偿款只有7万多元,但是这是公租房,本身产权并不属于他本人,按照安顺当地3000-5000的商品房均价来说,已经按照30%-50%的市价标准补偿。很难说政府的安置存在什么问题。

如果他想买房,完全可以用这笔补偿款做首付款,再买一套同等面积的住房。如果他觉得收入低,凭他的驾驶执照,可以另找一份月薪在7000-15000之间(参考58同城)的货车司机工作,足以支付房贷。

更重要的是,跟很多知友不同,他有女友。所以,总体来看,他属于有产者,收入稳定,有一技之长,有异性伴侣,在当地属于中等阶层,应该不算那种社会绝对底层。在国家发展过程中,也曾享受了红利,比如公租房。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把其他社会中下层乘客带入了地狱。这种人采取极端方式危害社会,如果一定要归类到政府身上,我只能说,归因的人脑子比较懒惰,压根不想思考。起码根据目前的情况看,这个案子不能这么武断地判断。

你要问我对这事怎么看?我只能说,人类社会本身就存在极少数极端分子,他们会制造无法预防的极端事件。进入现代社会后,由于他们掌握了现代技术,比如驾驶大型车辆、网络新兴技术、射击、爆破等,会明显放大极端事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后果。

不必上纲上线都把极端事件的原因归结于政府不行。要想最大程度地预防这类事件,很简单,对所有掌握公众生命或有可能造成巨大破坏的职业人群,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心理评估,将其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剔除出去。

但是话又说回来,即使是这样,也不能完全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极端事件的风险总是存在,与人类社会同在。而这些风险,跟政府和体制不一定直接相关。


user avatar   wang-wei-lin-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种反人类分子应该被提前识别,并及早感化,感化不了的尽早清除。

可惜,人类社会发展程度还不够,所以暂时还做不到。还有更多的这种人像定时炸弹一样存在你我周围。


user avatar   shen-peng-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在长篇大论讨论这个司机对拆迁不满的事情?不就是个变态杀人犯么?扯什么“不患寡而患不均”?

这一车人,都是普通人民群众,无冤无仇,没有谁欠了他拆迁款,没有谁占了他便宜,他凭什么杀死一车人?

凶手就是凶手,人渣就是人渣,恐怖分子就是恐怖分子,还需要什么理由吗?对社会不满?觉得世道不公?你就可以拉着一车无辜的人去死?还有人吹什么“加速”?我祝你全家天天被这样“加速”。

国家对不起他吗?社会对不起他吗?公房是他的吗?他难道不是享受了几十年政策红利吗?还有脸报复社会?哪位工作人员做的不好了,对不起他了,他应该直接指向这个人,而不是指向整个社会,指向无辜的路人。

冤有头债有主,你不想活了,就拿他人的命来陪葬?你和那些跑到幼儿园、小学中大砍大杀的变态有什么区别?这种人还需要问什么缘由?

裹挟无辜者跟他一起自杀的,只有一种人,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人渣。他们无论活在什么时代,都会觉得不满;无聊活在什么社会,都会觉得社会亏欠了他们。

恕我直言,诸位在这儿好整以暇研究他的心理、他的委屈、他的情绪,都不会让这类人消失,更不会让这类人满意,他们只会考虑自己的欲望和情绪,你抱薪救火,是救不了火的。

精神病要治、变态要要治、心理疾病要吃药。这天下要做的事情多的数不过来,还有那么多贫困人口需要帮助,社会资源不可能用来给每一个欲求不满的变态做心理按摩。

我们是要公平,但公平是要把利益从强者那里抢过来再分配,而不是拉着无辜的弱者陪葬,这是反人类。

他只是个卑鄙、无耻、冷血的懦夫。


user avatar   yun-hai-shang-de-fe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好多答案的解决思路都是从精神防控方面培养,或者是从公房产权角度切入,这感觉没什么用吧,这些事只是社会不满契机的一个具体原因,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原因和问题,防不胜防。

为什么不给过水桥加石墩护栏呢?你看司机那公交,必须要开到最右边,然后靠猛的加速,靠着足够的加速度冲力,且在大家无法反应的时间里冲出桥梁才能完成行为。他为什么不往右冲呢,因为公交车体型大,他右冲无法产生足够的冲力

所以不妨换个思路,我们在桥两侧特别是桥中间的双黄线上铺上重石墩护栏。在上桥的位置加铺减速带。只要不给公交车以足够的空间加速,他冲不出去,只会一头撞在石墩上。

个人感觉这是一个可行的操作方法。


user avatar   shan-yang-yu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在21条无辜的生命面前,张某钢的恶性犯罪是不容辩护的,他无论活着还是死去,都理应被谴责和唾弃。我们对他犯罪的追问,不应该被理解为对他的某种辩护,而是一种社会风险预防思维驱动下的反思,目的是为了澄清这类恶性犯罪的风险根源,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针对这一恶性事故和犯罪事件,7月7日,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印发《关于贵州安顺公交车坠入水库事件的警示通报》,其中第二点将『心理不健康』作为一种风险源头:

二是切实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要督促公交企业密切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严禁客运车辆带病运行,加强公交车运行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

但这里我想提出一个问题:张某钢的行为,真的可以被简单解读为是一种可以被排查出的『心理不健康』吗?我理解,就这一次恶性犯罪事件的经验来看,『心理不健康』也许不是引发矛盾的主要因素,更不是能够被排查出的显著风险。

为什么说不是呢?有两个原因。

第一,张某钢平时的性格,很可能根本没有心理不健康的显著特征。

根据财新某篇不存在的报道,至少有三处描述过张某钢的性格:

多位驾驶员同事称,张某钢平时和同事相处感觉人不错,待人接物都可以,“他感觉总乐乐呵呵的,大家有时也一起聊天,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也有驾驶员评价他“不爱讲话”。
邻居们称,张某钢平日少与他们往来,“看着挺开朗的,和女朋友照照相挺开心的”。
财新记者检索到疑似张某钢的抖音账号。从2019年6月至今,这个账号一共发布了314条视频,最近一次发布是在7月4日,即事发生前三天。这些视频多数为自拍,显示出主人爱笑爱搞怪,同时他也转发一些为情所困的言论,没有看出明显异样。

上述三处可以看出,从张某钢身边的人和张某钢发布的信息,根本无法得出他『心理不健康』的结论。既然如此,『心理不健康』作为一种风险预防措施,可能在张某钢身上是无法充分校验可行性的。

第二,张某钢的恶性犯罪行为是多重激烈情绪短时间内叠加的结果,这种突发性很难通过『心理不健康』的排查来事先预测。

综合警方和官方的通报来看,张某钢的情绪经历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就是亲眼目睹自己租住的公房被拆迁。

事实上,这个转折点对他的冲击程度是非常重大的,可以通过两个细节佐证。还是根据某篇不存在的报道:

他表示,7月7日上午10时许,张某钢的老宅被拆迁队拆除,张某钢得知后匆匆赶来,但未被允许进入现场。目前该区域周边已拉上警戒线。
知情人士透露,张某钢原先住在安顺老柴油机厂宿舍。一位当地居民向财新记者指认了张某钢的老宅,这里已经被拆除,只能看到堆积的砖头和埋在里面的沙发、床和电视等。这位居民称,张某钢原先是老柴油机厂工人,在此居住多年,后来离婚,有一个儿子。

自己之前居住的老公房被拆除,家具,电视等物体都没来得及清空,是第一重冲击。张某钢到达后不能进入现场,只能眼看着房子被拆除,构成了第二重冲击。

这时,张某钢做了什么?根据警方通报:

8时38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这里不能不指出,通报中对政务服务热线具体情况的描述十分模糊。根据通报之后对张某钢行为的描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正是在拨打这个电话之后,张某钢开始坚定地实施自己的犯罪计划。那么在这通电话中,张某钢真的仅仅就是『表示不满』吗?要知道,他可是在场眼睁睁看着自己承租的公房被拆除,东西都没来得及拿出来,这时的情绪如果仅仅用『表示不满』来形容,恐怕不太符合大众对人性的一般认知。

我个人的猜测是,张某钢一定在这通电话中表示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而正是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驱使他进行了后续的犯罪活动。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一种可能性,即他是在打电话后情绪才开始逐渐激烈起来的。但如果我们认可这种可能性,就要追问另一个问题:倘若那时他的情绪不那么激动,那么他表达是到底是不那么激动的『不满』情绪,还是希望通过政府政务热线来咨询解决自身遭遇的问题?而无论从哪个可能性出发去看,仅用『表示不满』来描述这通电话都是模糊的。

那么,张某钢的情绪变化就仅仅如此了吗?我个人认为不是。这里我有一个推测,就是张某钢可能对他姐姐也怀有负面情绪。

为什么做出这个推测呢?这就不能不提到另一个问题,就是张某钢公房处置的沟通问题。

张某钢公房处置问题上的沟通问题,在官方通报中和张某钢的行为上是不统一的。这种不统一背后始终有一个人的影子,就是张某钢的姐姐。安顺市警方和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方通报,分别在三个不同的位置提到了他姐姐:

在警方通报中一处:

2016年,张某钢与妻子离婚后,租住其姐姐女儿的房子,户口也寄搭于其姐姐处。

在政府通报中两处:

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栋1楼11号)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3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

从这三处可以看出,张某钢和姐姐关系看起来很密切,其在公房处置的问题上,几乎完全委托姐姐操办。但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

第一,既然在公房处置问题上和张某钢及其姐姐『沟通对接顺畅』,为什么张某钢还会在公房要拆除时才得知消息匆匆赶去?为什么还会通过政务热线对公房拆除的处置『表示不满』?

第二,张某钢实施恶性犯罪前,专门通过微信语音联系了女友,为什么没有联系一下为他提供住处的亲姐姐?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解释张某钢情绪的激烈变化,即他可能在不仅对公房处置和未申请到公租房存在激烈情绪,也可能对他姐姐怀有某种负面情绪,认为他姐姐『背叛』了他。换句话说,他之所以实施了极端丧心病狂的犯罪,是多种情绪叠加后的猛烈爆发,用『心理不健康』是无法有效排查和预测的。

综上,我围绕这次恶性犯罪事件,谈了我对将『心理不健康』作为一种风险源头排查的有效性的质疑,那么提出问题也要提出解决思路,对于张某钢这类社会风险,如果『心理不健康』排查的有效性不足,还有什么办法能够预警吗?一个思路是,建设以网络平台,政务热线等低成本低门槛的维权手段为重心的社会风险调节和预警机制。

张某钢这次恶性犯罪事件中,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细节,是张某钢在公房被拆除后,还打了政务热线。可以说,政务热线在整个恶性犯罪事件中的位置是转折性的,正是在拨打了政务热线之后,张某钢才开始坚定执行犯罪行为。

用一个马后炮的视角来看,政务热线似乎是张某钢实施犯罪行为前,自我设置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但张某钢的行为表明,这道防线并没有对他的情绪起到任何抚慰作用。

这里,我想进一步提供一些背景材料。根据清华大学孟天广老师对170万政府平台留言的大数据研究显示,农民,临时工等低收入弱势群体更习惯通过这类平台来实施维权:

高收入,高社会地位的群体,如政府雇员,企业主等,在网络平台的维权行为较少,因为他们可以选择其他更有效的维权渠道。而对于低收入弱势群体来说,网络平台和热线等手段可能就是他们唯一能够依赖的维权渠道。

当然,这类渠道的局限性是很大的,但在没有其他有效渠道的前提下,这类渠道自然成为了唯一的选择,成为很多压力集中爆发的位置。但同样,这也可以被看作是一个风险预警的重要位置。

倘若在这个位置上,能够对风险压力进行分级的评估,并制定出相应的风险预警预案,也许可以起到比排查『心理不健康』更有效的作用,比如一个比较粗略的例子是,当某人来电后,根据来电的情况反馈,评估出一个风险压力的初步等级,倘若说这个等级比较高,就启动转接预案,直接转接到政府部门下属的心理中心进行初步的心理干预和调解。

当然,这方面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但我个人理解,这种风险预警的思路,比广泛在司机中做『心理不健康』排查的思路,更匹配这次恶性犯罪事件中给我们的惨痛教训。


user avatar   huo-gu-itpang-zi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个人觉得也没必要过分解读,这就是个典型的极端报复社会的例子。


我们搞计算机的都知道,假设一个服务每秒钟收到百万级的请求时,一定会有很多请求结果非常奇葩而且无法轻易解释。比如正常的请求都是30-40毫秒内回复,某些请求却花费了700毫秒。这时候我们的承诺都是99.999%的正确率,但你按比例一算,其实每秒钟就有10个左右的请求会有不正常结果。


对比这个可以说:考虑到人的基数极大,真的会出现各种情况。


美国校园枪击案很多,其实这就是中国版的校园枪击案。其共同点都是报复社会的人失去理智,然后造成大破坏。


所以首先我反对的是把此事政治化,或是泛政治化。任何一个国家,都可能出现一些这样的事情,你说我冷血也罢,但地球就是这么危险,只有火星安全。这种事情可以通过各种办法减少,但过程很缓慢,而且无法杜绝。


其次是我反对把此事归罪于工具。枪支和大巴,都不会杀人,杀人的是人。


最后想说的是:希望无论哪个社会,都能更公平、更客观、更留有余地地处理每个人的事情,减少极端事件极端人口的比例。——当然, 这是我25岁前的想法,是很幼稚的。


过了30岁,我当然知道,想要社会“更公平、更客观、更留有余地地处理每个人的事情”纯属另一种入关学,是把所有现象都归结于一个固定原因、一个固定解法的错误做法。


实际上,更现实的是讲清楚利益关系。


如果你是富人,请善待穷人和弱势阶层。因为他们干着最脏累的活,战争年代出血肉,并且更重要的是如果他们想作死,也会影响到富人的安危;富人已经享受如此之多了,表面上做做姿态很难么?


如果你是上产,请不要随便说“红利”、不要随便贬低下层,你要明白“红利”的代价是戾气,除非你能完全脱离下层和他们的服务;


如果你是穷人,那也得了解一个事实:即使你去拼命伤害,最终受害者绝大部分也是穷人阶层。就像本案,死亡者也多是坐大巴的人群,而不是开宝马的。


此外,任何阶层都应该少去传播仇恨。即使这仇恨是对火星人的、根本与地球无关。


因为火星人并不会被你的扎小人扎死。反而,让各个阶层都充满了戾气和仇恨的习惯。


最终,伤害的还是自己。


user avatar   eric314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上网最忌瞎共情。

除了天生极度变态的,人的喜怒哀乐都差不多。如果一一带入别人的视角,你会发现比尔盖茨可能每天并不是很开心,马云可能真的不怎么爱钱,一个亿对王健林来说可能真是个小目标,杀人不眨眼的黑老大回家可能是个慈祥的父亲。

今天媒体报道这个司机拆迁款赔少了,还造谣有个女儿自杀,你一下子带入司机,喊“杀人者,父亲!”

明天如果媒体采访了这个司机的前妻,发现他离婚前有家暴行为,你又带入前妻,喷到司机螺旋升天?

杀了二十几号人,就是罪大恶极,如果就因为他公租房没了就值得同情的话,中国有那么多乞丐,每个人都有一个心酸的故事,如果都杀几十个人,能杀绝一个省。

新闻看多了,你会发现只有一种报复社会的人是永远不值得同情的,那就是打击报复记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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