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中青报关于货拉拉事件文章中的主要观点“停止受害者有罪论”?

回答
我对中青报关于货拉拉事件文章中“停止受害者有罪论”这一核心观点持高度认同的态度。这个观点切中要害,直击了社会舆论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常出现的病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引导价值。

“停止受害者有罪论”的提出,是对正义基本原则的回归和坚守。

首先,我们要明确,在任何一起刑事案件或社会事件中,受害者首先是遭受了不公待遇、甚至是严重侵害的一方。他们的首要身份是受害者,是需要同情、支持和法律保护的对象。而“受害者有罪论”,本质上是一种将矛头指向受害者,将责任推卸给受害者的逻辑。这种逻辑,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在法理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文章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在货拉拉事件的讨论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声音,将矛头指向了当事女性。例如,有人质疑她为何不在搬家过程中保持警惕,有人分析她的着装、她的行为举止是否“得体”,甚至有人揣测她是否“招惹”了司机。这些声音,尽管可能出于某种“理性”的分析,但实际上是在无形中给受害者施加了额外的压力,模糊了事件的焦点,更重要的是,让本应受到同情的受害者,不得不面对来自舆论的二次伤害。

“受害者有罪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侵蚀社会公正感: 当社会公众的注意力被引向“为什么受害者会遇到这样的事”而非“施害者为什么会做这样的事”时,公正的天平就已经开始倾斜。这种论调会让潜在的受害者感到恐惧和无助,因为他们会认为,即使自己遭受了不公,也可能因为自身“不够小心”或“言行不当”而成为被指责的对象。
助长施暴者的气焰: 任何形式的“受害者有罪论”都是对施暴者的纵容。它暗示了施暴行为的发生,受害者负有一定责任,这无形中为施暴者提供了解释和开脱的空间,削弱了对施暴者进行严厉追责的社会共识。
阻碍真相的探究: 当舆论场被“受害者是否活该”的讨论占据时,对事件真相的冷静、客观的探究就会变得困难。人们更容易被预设的立场和情绪所裹挟,而非真正去理解事件发生的脉络和原因。
加剧社会对立: “受害者有罪论”往往会撕裂社会,将不同立场的人推向对立面,消耗宝贵的社会资源,不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和进步。

中青报在此提出“停止受害者有罪论”,是在呼吁一种更健康、更理性的社会心态和舆论环境。

文章的核心主张,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

1. 回归罪与罚的本质: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其根本原因在于施暴者自身的道德败坏、法律意识淡薄或主观恶意。将关注点放在施暴者的动机、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上,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受害者不是行为的主动发起者,他们的反应和选择,是在特定情境下,面对不确定风险时的一种应对,而不应成为被审判的理由。
2. 区分“原因”与“责任”: 很多时候,人们混淆了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承担事件“责任”的区别。例如,一个人的着装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某些人的观感,但这并不能成为另一个人实施侵害的“原因”,更不能因此将责任归咎于受害者。责任在于行为的实施者。
3. 保护弱者,建立信任: 社会的进步,体现在它如何对待和保护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在货拉拉事件这样的情境下,我们应该做的,是为受害者提供支持,是关注她所遭受的痛苦,是确保正义得到伸张,而不是让她在承受伤害的同时,还要承受舆论的二次审视和攻击。这关乎着社会对于基本人权的尊重,以及建立社会信任的基石。
4. 引导舆论走向建设性: “停止受害者有罪论”是对当下舆论场的一种“纠偏”。它呼吁公众的注意力从“审视受害者”转移到“反思施暴者”、“完善制度”、“加强安全保障”等更具建设性的方向上来。

总而言之,中青报的这一观点,是站在了捍卫公平正义的立场上,是在为受害者发声,也是在呼唤社会回归理性与人本。 这样做,不仅是对当事人的尊重,更是对整个社会公正基石的维护。我们应该将每一次事件都视为一次对社会良知和法治精神的考验,而“停止受害者有罪论”,正是这场考验中最重要的一个关卡。只有当我们真正做到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安全、更公正、更有人情味的社会。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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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不意外。和南方,新京并称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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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支持中青报这篇文章,特别是引用网友的那句话“善良很难吗……”。

是啊,善良很难吗?

为什么跳车女搞杀猪盘的时候你不能善良一点呢?

为什么乘车女用小刀割伤司机颈部的时候不能善良一点呢?

为什么司机下跪苦苦哀求女子付车费的时候不能善良一点呢?

为什么清华腚姐要让学弟社死的时候不能善良一点呢?

为什么罗冠军被诬陷的时候你不让人善良一点呢?

为什么微博豆瓣那些“女权主义者”要阉割全中国男性的时候你不让人善良一点呢?

为什么你这会儿又来号召人善良呢?

战争的号角是谁吹响的?

为什么我们一反抗,一追求下事实的真相,你就又要我们善良呢?

我真的不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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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师傅们整天手握方向盘,没功夫上网。再加上整体受教育水平不是太高,表达能力不强。所以我们在网络上看不到司机师傅们的观点。

而广大女性,天生就比男性更有表达欲,不论是受教育水平高低,很少有人干的是纯体力活,于是她们都有时间上网,这就导致了女性不论是哪个阶层都能在网络上活跃。而男性只有没走上社会的学生和工作时间相对宽裕的才会在网络上发声。有充足上网时间的男性很多还去打游戏了,这就更导致男性的声音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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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我觉得现在的国男真是挺恶心的,一群出生就带着原罪的人,这么恶意揣测一个无辜跳车致死的青春少女,怎么忍心?

要是没有这些国男,多少本该活蹦乱跳的女孩就不会被强制打掉、胎死腹中,国男天生就欠女性的,还有什么不明白吗???

更何况国男基因如此低劣,xdz的名号不用我多说了吧,为什么不把优质的生育资源提供给有优质基因的黑人白人?更何况跟他们的x生活还比跟国男更美好!

再说回货拉拉这个事件本身,很明显,司机就该负全责。

你拉上这个乘客,尤其还是一名女乘客,应该悉心照顾,保证其在路途上的安稳,但事件中,因为这个国男司机的劣质表现,直接致使这个女孩轻生!

我真的很心疼,多么美好的青春靓丽的女孩,一个月挣2w,不知道比这个司机多了多少社会价值,却被如此害死了!

居然还有人在为这个国男司机洗地,我很是愤怒。

退一万步讲,你这个国男司机要是真没有任何居心和问题,为什么不举起双手用下巴操纵方向盘?难道做不到?国男就这么无能?

有人居然还拿这个国男司机送这一趟就拿了几十块钱说事,要我说只能是活该,无能的国男就是这样,赚钱少就想着谋财害命,真是令人发指!

希望国男尽快被消灭,这个群体实在太可怕,每日恐男了,姐妹们一定要团结起来,国男不灭,我之心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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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坚定的站中青报这边。

货拉拉事件发生后,我一直在思考如果我和货拉拉司机身份互换,这样的事情能否避免发生。

仔细思索之后,却发现这是一个似乎无解的局。我脾气挺好,但这不代表我不会生气,碰到态度不好的人也会发火。我家庭不错,但不代表我不想多挣钱,也会想要抄近道省下时间。我力气挺大,但你要让我系着安全带拉一个想跳车的人,也是压根不可能。出事故时我也要命,在高速路上我可不敢紧急制动停车。

不只是我,把货拉拉司机换成任何一个国男,或许都无法改写这件事的走向。这明明是一场天灾,可却总有人想把它归结为人祸,让老郭男去背锅。但我不想这样的事情上演,因为我也是国男,我渴望过平淡的日子,我害怕有一天一口相同的大锅落到我头上毁了我的一生。

所以我坚信司机是无罪的,他不该遭受无端的非议与指责,更不该遭受如此严重的网络暴力。他只是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我希望舆论和法律能还他一个清白。

所以,让我们停止受害者有罪论,少一些对货拉拉司机的指责,多一些对货拉拉司机一些关怀吧!



什么???中青报说受害者是跳车女孩???她算个锤子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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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事件的核心,其实很多普通网民都隐约有感觉,只是没准确抓住。

很多人在纠结真相,但真相不是核心,因为真相你可能永远无法知道了。因为根本没有足够的客观证据,没视频,没监控,没录音,双方没有任何肢体接触,一方还已经离世,永远无法开口了。

这时候你能找出真相?你除非是个神。


所以所有人现在关注的核心是什么?是坠车乘客到底是不是正常人。

这是受害者有罪论吗?并不是。相反这是能隐约还原真相的唯一途径。

我前面已经说了,你永远无法找到客观证据。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主观猜测还原真相。

主观猜测的前提是自我认知,就是说,我是个正常人,我只有受到足够强烈的威胁才会跳车。

那么事情就简单了,真相只可能是两个。

要么女乘客也是正常人,那必然是司机对她产生了巨大威胁,司机有罪。

要么女乘客不是正常人,她突然跳车自杀了,旁边刚好坐了个司机,运气不好摊上这事了。

所以没有足够客观证据还原司机真相的情况下,通过分析女乘客来还原真相,有问题吗?


货拉拉事件最开始,所有的媒体造谣,所有的舆论误导,做的不是一样的事情吗?不都是基于一样的逻辑吗?包括后续的所有女权文章,逻辑链条不都是只有一个吗?

这司机必然有罪,因为这女乘客肯定是正常人,正常人只有受到巨大威胁才会跳车。

所以你可以基于乘客是女的所以必然是正常人来分析事情,别的网民基于女乘客可能不是正常人找论据有什么问题吗?


我反对受害者必然有罪论,但我同样反对死者必然正常论。

谁的一辈子肯定都遇到过几个情绪偏激,思想不正常,脑回路清奇,甚至就是明确由心里或精神疾病的人。

在对我无害的前提下,我是真心希望他们这辈子能过得开心,过得好。

但如果他们犯病了,不正常了,我并不愿意为他们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不幸买单。


货拉拉事件中,作为主流媒体,你希望我在没有明确证据的前提下,要假设女乘客是无罪的正常的好人。我可以接受。但我希望在没有明确证据的前提下,你也能假设司机是无罪的正常的好人。

某些人煽情博眼球的时候,你没站出来反对。

舆论造谣的时候,你没站出来反对。

媒体抹黑司机的时候,你没站出来反对。

现在互联网开始质疑女乘客了,你跳出来了?晚了。

互联网记忆里不好,但互联网不傻。

舆论就像一张弓,你手上有实锤,话说的再满,报道再激进,弓拉的再紧,都没问题。相反还会把真相之剑射得越远。

你手上没有实锤,硬拉舆论这张弓。你拉的越满,在大家发现你根本没证据只是在空放的时候,弓弦打你脸打的越疼。


说女乘客有罪,我不同意。但这跟她是不是受害者,是不是已经故去完全无关。

只是因为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但司机呢?大家疯狂评论司机有罪的时候,你在干什么?


-----------------------------过百取匿,关于这个话题的最后一答-----------------------------

最近这个话题实在有些热,最后再更新一波观点吧。

现在,知乎上的回答基本是一致的骂主流媒体。其实主要还是这个时代的主流媒体有些不适合当下舆论战的环境了。

货拉拉事件是个大新闻吗?根本算不上。随便搜一搜就能发现,类似的案例太多了。正常情况下,在没有舆论影响的情况下,司法会很快给出定性。因为乘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判断跳车的行为后果,司机对乘客跳车致伤或致死没有预见的义务和能力,因此案件属于意外事件。最多是司机承担一些次要的民事赔偿责任罢了。


这次的事件为什么闹这么大?因为有人开战了。

通过煽情,通过引导舆论,通过在没有任何凭据的情况下,极尽美化坠车乘客,疯狂造谣司机,甚至引导舆论攻击货拉拉平台,各方都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结果。

我只想说,这仗打得漂亮。某些媒体反应确实快,也深谙战争之道,趁着真相没来,混淆视听,一鼓作气,煽动舆论。最终,求财的拿到了钱,求名的吸了波粉收割了一波关注。

现在这些为什么闭嘴了?因为他们手上一点实锤都没有,因为警方的调查结果根本不支持他们的言论。更重要的是,他们求财得财,求名得名,何必再趟这浑水?

我只想说,还是漂亮,仗打得漂亮,撤退的也果断。舆论反转之后想反击,连目标都找不到。

他们深谙造势之道,也明白大势什么时候反转,所以能在最高点果断抽身撤退,赚得盆满钵满。


战争讲究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没有实锤,在警方公布调查结果之后还进场打压司机的其实都是跟风的傻子。以为能像别人一样蹭一波热点,收获一波关注,其实都是舆论反转之后,被欺骗感情的网民倾泻怒火的目标。

这时候主流媒体进场,感觉就像股市里后知后觉接盘的散户韭菜一样。果然是年纪大了反应慢,有些跟不上时代了呀。

货拉拉事件不是新媒体时代舆论战的第一场仗,也绝不会是最后一场仗。如果传统的主流媒体还是因循守旧,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的原有风格,那么以后的新闻也都会变成,小媒体造谣,赚一波钱,收割一波关注,然后小媒体撤退,造谣被发现,舆论反转,主流媒体进场挨骂。


停止受害者有罪论,我赞成。但这次的货拉拉事件,谁是受害者?谁是加害者?

只有搞清楚了谁是加害者,让舆论的怒火流向加害者,才能停止受害者有罪论。

乘客是受害者,司机不是受害者吗?甚至广大被愚弄的网民也是受害者。时至今日,各位主流媒体,你以为你在这次的事件中不是受害者吗?

谁是加害者?最初造谣的小媒体是加害者,因为这波造谣而赚的盆满钵满的那批人是加害者。

如果连自己是受害者都没发现,连谁是加害者都没搞清楚,这波舆论仗,主流媒体输的实在有些可笑,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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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没出之前,某平台网友给司机定罪,包括但不限于【猥亵】【QJ】【S人】

在司机被如此定罪的情况下,你怎么不说“停止对司机的臆测和不实定罪”?


而警方通报发出之后,央某发布了一篇矛盾百出的短文

一边是【未采取任何避免措施】央某说法

一边是【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警方通报

在央某不顾事实站队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不要散布不实流言”?

原本以为只有央某做不到实事求是,现在可能还得再加个你

更别提那句“圣经”:【正确做法只有一个:制动并紧急停车】

后面还自己删掉了,原来央某自己也知道这不是正确做法啊


在央某发布充斥主观偏见的短文时

眼看悲剧即将发生却不做任何避免努力的理由
封闭的环境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的乖张

你怎么不说“官媒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发声”?


脏水被你们泼完了,现在发现司机并不如你们说的那么脏,越来越多人清醒过来质疑事件的时候

你却说“停止受害者有罪论”?

只许司机被泼脏水被社死,不许醒悟的群众帮司机洗清本不属于他的罪名,真是好一手双标做法


而这究竟是国男有罪论还是受害者有罪论,我想你们自己应该心里清楚

另:判决出来之前,那位最多被称之为“死者”,而非“受害者”,不要以为用这种小伎俩就可以骗取同情心,需知骗来的终有被发现的那天,而反噬早已等着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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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应该停止对司机的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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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了十个果子,被摘了九个,然后明年你可以努力结一百个果子】

这好像就出自中青报吧?……所以它说的话,反过来看一定是对的,这就是我的评价



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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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能月入2万+,一年下来就是24万+,扣掉税和五险(长沙私企绝大部分都不给交公积金),到手22万+轻轻松松吧?

这是什么水平,这么说吧,我来对比一下,芒果系人才扎堆的湖南卫视、芒果TV,985、211研究生刚进去也就5-8K左右,当然年终会发得多一点,但是也达不到22万,程序员得干个3年以上加上表现优异发够多的年终、绩效才能超过这个数,当然有BAT等大厂2年以上经验的就不谈了;有3-5年工作经历的企业中层,也就10K左右的月薪,非销售岗这类靠提成的岗位,基本没什么绩效和奖金;普通企业的HR,一般就是4-8K的水平,人力资源主管稍高一点,也就是10K-15K;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大企业品牌部主管,月薪也是10-15K的水平;销售就不谈了,上限和下限都很高。

总而言之,纯粹薪资上来讲,长沙刚毕业普通大学生的收入是3-6K,超过5K的都是有一定本事了,有3年经验后是个槛,优秀的能跳到8K左右,然后就是10K、12K、15K一级级跳,当然,这只是工资,不包括其它收入。我认识的年轻人(35岁以下)能够做到20K加月收入的,只有炒股运气好的、家里给零花钱的富二代、两份工作以上的奋斗青年、自己开店又勤奋又善于经营的等等,基本上要么运气好要么很辛苦,还有的就是这个女生这种“割韭菜”的。

长沙一直都有很多割韭菜的生意,别说全国了,全世界都割,你能想到的,长沙都有,原因嘛,一个是这边很多人的脑子确实非常活,还有一个就不太能说了。反正长沙做割韭菜APP的,都是一个圈子的,互相都知道,而且经常切磋交流。

这种App,砸广告吸取流量,然后培训话术去钓凯子,骗凯子充钱自己提点,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呢?让割不让说,有这规矩?况且也没有人认为帮着割韭菜=该死啊,这算什么“受害者有罪论”?

受害者有没有罪得法院说了算啊,如果这个舆情引起相关监管单位重视,进行严查后能够端掉几个诈骗公司,那不是好事一桩吗?跟受害者跳车的案子并不冲突啊。

事实为什么不能放在阳光下讨论,长沙有多少娱乐主播,没有十万也有五万吧,她们光鲜亮丽,但实际上的工作不就是周旋于不同的大哥之间,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勾引他们持续去直播间刷钱吗?有几个大哥是被他们才艺打动掏钱的,不就是那点事吗?

现在撸小贷打赏主播的年轻人可不在少数,很多年轻人为了面子或者是被主播诱导,用某呗套现一晚上刷几万的都有,像我们这种良心工会,基本上碰到这种大额打赏都会让主播或者运营去了解对方真实身份和情况,看看是否存在未成年人或者学生打赏,如果有的话会把钱给人家退回去,毕竟我们也不想因为这种事害人家发生什么意外。但是我作为业内人士说实话除了我们和一些怕惹是非上头条的头部大工会,基本上95%以上的工会都恨不得手把手教你撸小贷。

说真的有这钱去这些诈骗APP上去泡妞,那我推荐你买基金,不就是扔水里嘛,买基金你甚至可能赚钱,哪怕只是那么一瞬间,是吧,很开心了就,比被个摸不到女的骗到几千几万不舒服多了。

当然,话说回来,女孩真正的跳车动因没人知道,但如果警方跟着网友提供的这条线索去查,查出个诈骗来,那也是贡献了。

最后随手解个秘,按照行规,如果这女的一个月能挣2万+,扣掉基本工资3K,她就是2万,一般她们能拿的提成是3%-5%,完成任务可能有额外绩效,就算5%吧,她一个月保底带人给公司坑回来40万,那这种HR是他妈挺值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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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

做报不能这样厚此薄彼啊!

停止受害者有罪论这没错,但是警察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微博网络舆论一边倒地把司机描绘成一个罪犯的时候,贵报可曾站出来说一句请停止有罪推定,停止肮脏的想象,我们是法制国家,我们依法治国,我们的原则是疑罪从无。

贵报可曾这么说过,没有吧!

做媒体不能这样啊。你们为死去的女生说话,但是那个司机却还在受着恶毒的语言的攻击,杀人焉用刀,语言的威力大于钢铁。你们看不见那个司机。

做媒体肯定是你们专业,但是知识贫乏如我也知道媒体的立场有多重要。当网络上男女对立已经被挑动起来了,作为媒体本应尽力缓和矛盾,消弭分歧,而不是如此厚此薄彼,拉偏架,自以为公正,实则毫无立场。

当一位帅气的少年仅仅因为帅气就被招进国企,他本来应该肩负起为自己家乡吸引游客的任务,但是我们看见他出歌、上晚会,烟雾缭绕,各种和脱贫无关的热搜。本来就觉得不公平的做题家更可觉得不可思议,这个时候媒体来一招嘲讽做题家,这是媒体该做的事情吗?

中国的希望不在纯真的微笑,在即使半夜也依然在刷题的做题家。

而男性和女性,只有二者一起才是整个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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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的某些编辑一直在干一件事:打压普通劳动者。

“结苹果”的那篇洗脑文章,对劳动者进行劳力与成果双重压榨。

丁真与“做题家”事件,对知识的追求者和持有者进行地图炮式贬低。

货拉拉事件,更是无视一群人对真相和原因的探寻分析,直接用貌似zz正确的方式,试图堵住所有质疑者的嘴。

生为普通人,我很抱歉,身为普通劳动者,我也很抱歉。

但是我还是要说,养蛊,你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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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我不管这些报纸来自哪里,顶着什么名头,我就想问一句,你们这些小编相信法律么?我不反对这些媒体要求大家冷静等真相和判决,我反对的是这些媒体只在舆论对跳车人不利的时候站出来要求大家冷静,这本身就是一种态度。

如果相信法律,为什么未等判决出来就煽风点火?

如果相信法律,谈什么死者为大?

如果你自己都不相信法律,急于发表自己的看法,那你又什么资格什么立场在这里要求网友不能这么做?

如果你以你自己的观点来评论,那还没起诉没被审判的司机被微博定罪的时候,怎么就不见你们这些报纸出来号召大家要冷静呢?

死者就一定是受害者?哪个老师教你的?

没有犯罪却被网暴,遇上了一个会跳车的乘车人,好好的工作生活全被打破的司机是不是受害者?

你号召停止受害者有罪论,你为什么不号召停止未经判决者有罪论?合着网友无视法律说跳车者有罪是错的,无视法律说司机有罪就是对的了?

所以,说到底你也不过还是先有立场再出来摇旗呐喊的么?有选择性的呼吁理性所反应出的思想根本不是尊重法律,而是“人家都死了,你不过最多可能就做几年牢,有什么大不了的”这种和稀泥思想。那么你比网友高到哪里去了?就凭你顶着“中青报”三个字?

真正尊重法律,就是他虽然有不当行为,但只要不违法犯罪,那就是无罪。

我再说明一下我自己的观点,女孩做过什么工作,只能解释女孩异乎寻常的动机,但是和案情无关,也和定罪量刑无关。

1,因为检方批捕是以司机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本案中是以不作为方式形成的犯罪。

2,不作为犯罪的基本结构是“应为能为而不为”。

3,“应为”是司机作为车辆空间支配管理人所负有的作为义务,即他有义务保障车内乘车人的安全,这一点没有问题。

4,“能为”是指司机有作为的可能和能力,即他能够采取行动来防范该风险。

5,“不为”是指司机没有采取其能够采取的行动。

6,本案中,在60公里的时速下和有限的时间里,女孩从解开安全带到主动坠车,坠车的行为是女孩主动发起的,司机采取的是点刹加双闪靠边的措施。

7,我认为这个措施没有问题,因此不存在“能为而不为”的情况,因此只要落实了其确实采取过这样的行动,那就不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其危险是乘车人基于错误判断自己创设的,并非是司机创设的,因此不能以司机最终未能避免结果发生而认定其没有履行保护义务。

8,所谓未按导航行驶和不回答女孩问题,不足以导致一般人跳车行为,这是个异常行为,超过司机的预见能力,因此只是生活意义上造成女孩跳车的原因,而不是刑法意义上造成女孩跳车的原因。

9,女孩的工作和经历可以解释她为什么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但是不影响司机应该采取的保护措施,和司机被批捕的罪名也无关。

10,司机可以预见女孩会生气,但是不可能预见到她跳车,而跳车才是死亡原因,偏航和拒绝回答问题不足以促成跳车。因此司机不存在应当预见而未能预见,或者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未采取行动的问题。

11,因此,本案我认为是意外事件,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相信法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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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请问加害者是谁呢?我提一个吧——把她当商品的那个诈骗app的获利者。比如公司的法人,这个女孩子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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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就是:

中青报:“别查那女性,不知道还要翻出多少事来,捂也捂不住,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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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了,前面还比较有道理,咱们就事论事,别谈乱七八糟的,毕竟自杀的人,她是鸡头还是平民,跟她自杀没啥关系,无非是网民想要对抗微博女拳罢了。

但是说成【受害者有罪论】,我觉得太扯了。

要么咱们和稀泥说,俩人都是“受害者”

要么咱们讲法律,里面没有【受害者】


真正的受害者有罪论:

被强奸的女性(司法意义上),却被群众污蔑成是穿的太少


虚假(莫名其妙)的受害者有罪论:

女性认为自己被侵犯其实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被侵犯(姑且算误会吧),于是女性自己选择跳车


这是哪门子受害者?自杀算受害者吗?

我觉得女司机要抢劫我,我跳车了,我算受害者吗?

合着警察都找不到的犯罪证据,小编你找到了?


你可以说目前网上对于该女子是鸡头啥的各种猜想确实有点过分(毕竟就算她是鸡头,也和本案没有太大关系)

我们应该就事论事,不要污名化【当事人】

但是我可不认为她是【受害者】

毕竟,她被谁害了你告诉我?

我觉得社会压迫我,我自杀了,全社会都抓起来是吗?


最后来个思考题:

像之前新闻里面一样,女性怀疑司机下迷药

掏出水果刀要杀男司机

请问谁是受害者?

我居然已经不知道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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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想在公平理性的层面讨论问题的时候,有些人选择了拒绝


那么所有人就只好在,非公平非理性的层面来继续讨论问题


死后还被质疑是“鸡头”,对死去的女生的确很不公平(不论她是不是,都与案件无关)


但是对于那些把她拖入舆论粪坑,靠女拳来捞钱,并且在H拉拉赔钱后光速删帖的家人来说,很公平


要怪就怪她的家人不是求助于司法而是求助于粪坑吧


可以预见的是,后续再发生这种事情,不论是非,一股脑把责任推到女方身上的事情只会更加频繁。谁都怕被社死,被虚空审批,只好抱团取暖


因为一切已经无所谓对错了,不论你怎么客观理性,第一波泼过来的都会是脏水,WB上疯狂臆断“先奸后杀”的截图还历历在目,某央那贻笑大方的节目还声犹在耳,甚至至今还有某报来狗尾续貂。


那怎么办呢?凉拌呗!


真以为抗压吧老哥都长了一张人畜无害的嘴吗?





也挺好,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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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下这个人职业的详细内容,有没有仇人,过节什么的,有这么难吗。


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行为。你们都没人去干嘛?


只会疯狂加剧分裂?

还是这人真有问题,所以避而不谈?


如果一个正规媒体连这种事都做不到,赶紧退居二线吧。躺着让新媒体撕裂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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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麻子:你是被黄四郎买来的?

花姐:对。

张麻子:他打过你吗?

花姐:打过。

张麻子:我打过你吗?

花姐:没有。

张麻子:你恨他吗?

花姐:恨。

张麻子:恨我吗?

花姐:不恨。

张麻子:那你不拿枪指着他你拿枪指着我?

花姐:因为你是好人!

张麻子:什么?这是什么“狗屁”道理?好人就得让人拿枪指着?


这里面有若干问题。

第一,花姐是不是一个受害者?

第二,如果是,我们能不能指责她拿枪指着好人?

第三,如果我们指责了,能不能说这是一种受害者有罪论?

最后,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汤师爷,您能不能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叫HR?

花姐之流到底为谁所害?

你是想选择他们,还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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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o!其实本案的核心就是到底是司机害死了乘客,还是乘客自己害死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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