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有着大刘的早期中短篇的一些通病:细节上显得儿戏,人物脸谱化,人物关系描述生硬乃至有些狗血,总之就是感觉打磨不足。然而,这并不出名也并不硬科幻的一篇,却深深触动了我,看完感动程度不亚于《乡村教师》。
这篇小说表面上的主题是反战,前半段给人的感觉也确是如此,描写战争后人民的凄苦,笼罩在这片被封锁的土地上的沉沉死气,以及“和平视窗”这个想法的提出。
然而看到最后才明白,小说真正想批判的是霸权主义,是以自己的意识形态干涉他国内政而不顾其人民生活的霸权者。小说的结局惊人地真实,辛妮即使为了荣誉付出了生命,她也注定跑不过用极其专业的条件训练出的世界冠军。辛妮是西亚人民的象征,这隐喻着西亚的民间反抗战的结局:千百万缺衣少食的平民的轻武器,几乎不可能敌得过西方的打击,但是他们依旧会拼尽一切反抗,因为热爱自己的家园、保卫自己的尊严是本能,是不可侵犯的神圣意志。小说把西亚设置成一个历经苦难取得独立的共和国,而非更贴近现实的独裁国家,想必也是想展现这种人民意志的伟大。
文中的一个细节,也很值得玩味。莱丽起初登场时,衣着艳丽,毫不掩饰自己出卖身体的生存方式,而她的一句带着浪笑的“我主要为联合国维和部队服务”,是不是也讽刺了这些披着神圣、人道的外衣的外来者,看似是在提供帮助,实际上从未真正尊重这个充满苦难的国家。
这个国家没有人尊重,甚至被自己的政府放弃。但他们有自尊,有光荣与梦想。那句几十万同胞共同喊出的“辛妮,跑到头!”,让我在一瞬间泪目。
接下来我要夸一下大刘的文笔
大刘的文笔是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但本文有一些文学表现手法,确实打动了我。辛妮在奔跑过程中的心理描写,采用了类似于意识流的写法,将她所见的与所回忆的混在了一起,而且采用的不是一段现实、一段回忆的穿插写法,而是直接模糊了两者的边界:
路线转向九十度,她们跑到了这条叫长安街的世界上最宽的大街。应该更宽的,因为路的两侧应该是无际的沙漠。
辛妮看到的是北京繁华的街景、宽阔的街道,映射在心中的却全是她祖国的土地,她的梦想,她朴素而炽热的感情。
大刘用惯用的文字简单直白,传达情绪的能力却很强,从不给人无病呻吟之感。比如他对辛妮出场时的三个比喻:她是“晨光白亮的背景上”的“太阳黑子”,是“一只在火焰前舞动的小虫”,是“一株在晨光中摇曳的小树苗”——她是这单调世界中与众不同的存在,是渺小但也要竭力生存的生命,是活力与希望。这一连串的描写,非常有镜头感,在读过全文后回头来看,更有撼动人心的力量。
至于“和平视窗”这个核心设定,我不好评价。想法很有趣,但显得有点过于儿戏,乃至于虚假。最重要的是,体育竞赛显然和战争是无法类比的。体育虽然也能体现综合国力,但影响战争的机动因素要多得多,在哪一片国土上作战,在荒野还是城市中作战,作战双方的动机和心理因素,都会影响战争的结果。奥运会的精神是和平,是超越国界和人种的隔阂,让大家共同感受人类身体素质和技能的伟大较量,而以和平的名义为体育比赛的结果赋予战争的意义,却完全将这种人文主义精神践踏在地,是很可悲的。或许这也是大刘的讽刺的一部分吧。
好在,比赛前美国将军给辛妮送鞋的情节,保住了一点点人文精神。这里面也许有上对下的怜悯,并没有那么崇高,但是将军那句“马拉松是一项很美的运动”,保住了一点体育本身的尊严,也让人相信他是真诚的。
常有人嘲讽大刘写的东西过于政治正确,但我觉得大刘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从不贩卖负面能量。他写悲剧,写绝望,但也不遗余力地讴歌人类共通的一些伟大的感情,比如梦想和自尊(本篇),比如深厚的乡土情怀和对希望的坚守(流浪地球与吞食者),对真理的忘我追逐(朝闻道),对更好的未来的向往(地火),责任感与牺牲精神(全频带阻塞干扰),乃至于对灿烂的人类文明本身怀有的骄傲感(诗云和乡村教师)。这决定了大刘作品的高度,也正是我能一次次被他触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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