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太不值得了。
酒驾理论上有拘留,但是事实中,有交钱了事的。
不至于逃跑。
有一种情况,会弃车逃跑。就是酒驾的是公职人员。
目前,对公职人员查的很严。
这个事情通报单位,轻则处分,重则开除。
如果再有个一官半职,损失就更大了。
这种情况,值得不顾一切弃车逃走。
只要当时抓不住测酒精,就没有酒驾证据。
警察去追,结果肇事者反抗,警察不幸高处摔下来死亡……
太不值得了。
看见了吧,这就是酒驾开始减轻刑罚的结果。
酒后驾车就是危险的,有些人非得玩文字游戏,按照酒驾和醉驾分个轻重出来。
这酒驾是不算太醉,他都敢杀人了,杀的还是执勤的交警。
这个酒和醉不一样呀。
完全是一个悲剧。
这个案件真正考验中国的法制水平了。嫌疑人查酒驾逃逸,六个小时后才抓住,很可能已经找不到证据了。民警在抓捕过程中被掀下护栏不幸身亡。这是拘捕还是袭警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另一方面,凸显酒驾处罚过于严厉,所以嫌疑人才不顾一切的逃跑。所以严峻刑法也得适当,否则会起到意想不到的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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