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帶着“你就是有罪”、“你必须有罪”的主观臆断所进行的司法程序及结果,所造成的影响,比司机有没有错、有没有罪还要恶劣。
有错
错在 当那位女子把身子伸出去的时候,他没有急刹车。
这可是央视钦点的错。
建议驾校多学习学习研究生考试,每年交通热点话题 加到考试里去。
不然以后的司机都不知道
这个时候,应该急刹车。
急刹车之后怎么样,那我就不管了,你去问央视。
我估计 再死个几个人,央视就知道出来道歉说 我错了。
管他呢,反正死的不是我。
《事先申明,我是男的》
《但是我身边的女性都很害怕》
《就假如吧》
《咱们抛开长安监察局某检察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规超期关押拘禁拒绝探监逼迫签署认罪书的事实不谈》
“就算跳车的时候,违信强行同车一起过去还不给钱的车莎莎瞎指挥让你乱拐弯你不听还开去警察局附近导致她吓得跳车死亡占99%的责任”
《难道司机连1%的责任都没有吗?》
反过来说
《如果他完全没有犯罪,那他本身对于犯罪和销毁证据一定了如指掌,那他就是犯罪了》
上面是你要的答案,下面是我要的答案: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手握公器的人,一定要严以用权。你不经意夺走的,可能是别人愿意不惜一切代价保卫的东西。别人被掠夺后,是会默默承受,还是会坚决地举起枪,你永远无法预估。——《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
很多人都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奔着公正公平的原则的。错了!中国的法院判案的原则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以定纷止争为原则。这个话是官方认可的话,我也不是攻击中国的法院。我说了,前提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
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很多时候在个体案件是比较模糊的。这个时候,中国法院的就是谁闹谁有理,谁惨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这样才能尽快的让案件平复。
在货拉拉的案件中,原告家庭死人了。如果货啦啦司机无罪,原告家庭肯定心里无法接受(可能是我,也没法接受)。这个时候如果闹起来,法院肯定不得安宁。但是货啦啦司机呢,反正你还活着,我判你个小罪过,你也就忍着吧。
这就跟当年的南京老太太一样,老太太都住院了,扶人的小伙子你赔点钱,老太太就不闹了,我这就就结案了。而且你看,有法律条款支持啊,作为法官也没有贪赃枉法。这就是中国的法院的态度了。
所以,货拉拉司机有错吗?我个人觉得没错。但是会被判罪吗?我觉得除非闹得更大,大概率是会被判罪的。
很多人质疑我说,货拉拉司机言语刺激就没错吗?还有人直接说我不懂法,说货拉拉司机的言语刺激以及偏航是跟死者的跳车有因果关系的。
我确实不是法律专业人员,但是我想说,法律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我就想问这位懂法的人,你用什么证据主张,一个没有辱骂恐吓胁迫就是语气和情绪很不好的话,偏航但是没有去荒郊野岭的行进,就能导致一个人死亡?这是什么因果逻辑?
每天在网上我被骂的次数不计其数,大部分来自民科。难道我有一天跳楼了,他们都跟我的死有因果责任吗?那是不是您说我不懂法,这句话,我也可以认为是“恶劣的言语”呢。因为我真的觉得很恶劣啊,你又不了解我的背景,凭什么说我不懂法。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并不是要给货拉拉司机洗地。我真心觉得货拉拉司机做的有错,服务道德,做人品行可能都有问题。但是我认为司机的行动不是导致这位女性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应该被判罪,但是应该被惩罚。
最后我问那些指责我的人一句话,每天在中国大地上跑的车辆有多少?脾气不好的司机又有多少?甚至开始跟司机打架的都能几个吧?在司机啥都没做的情况下,不报警,二话不说就跳车的,这是第几个?你们真的打心底觉得死者没问题吗?
很久没上来看了,突然发现真的是谁弱谁有理的思考太强大了。
有人说,女生感受到危险,在黑暗空间中,感受到危险,高喊停车,而且推门。司机不停车,就是司机的错。
我就想问问你们,你们这些逻辑是普适性的吗?还有那位 @天边孤云 ,你兑了所有人,说人家不懂法。您是律师吗?如果是拿出法考成绩。您说了的那些逻辑,我就想问一句:别人也可以这么做吗?
是不是说在一个“黑暗封闭”的车上,我感觉到危险,大声跟司机说停车,司机必须立刻靠边停车?您就回答是与不是。如果是的话,运营车辆如果进行?
10月12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现场情况无法100%还原,有没有错,不好说。
但说有罪,就Tm离谱
周阳春一点错也没有。
与TAXI不同,个体市内短途汽运自从出现在中国那一刻开始,运输路线的选择就是绝对由承运方来控制的。
托运方的权利,可以是从A地出发,到B地C地分别装上不同货物,一并运输到D地,又或者是更复杂的情况,但从A地到B地之间的路线,仍然是承运方绝对掌控的。
由于货运行业的特殊性质,以及政策施加给货运车辆的禁行限制,货运车辆路线的选择具有专业性。
比如说,如果运输货物属易碎品,那货运司机自然要选择避开颠簸路段,同时货运车辆为了避免反复停车启车所带来的对货物完好的威胁,货运司机会选择少信号灯、车流量小的路段。
由于货运行业历来的交易惯例是双方商定一口价,所以承运方选择安全但绕远的路线对托运方利益并无损害。
引入导航软件的推荐路线对承运方的路线选择权进行干预,是非常荒谬的。
车莎莎基于假象避险而实施的行为理应由她自己负完全责任。
有。
他应该让货主的狗坐副驾驶系安全带,货主蹲狗笼子,这样会大幅提升安全系数。
狗比货主好沟通。
不知道大家看过电影《萨利机长》没有。萨利在选择紧急迫降水面的选择在事后问责时候所有人都指责他应该要返回拉瓜地亚机场。紧急迫降虽然就救了大家,但委员会觉得他的判断不对,造成了飞机的损失。
然而事实是怎样的?这么突发的事件即使萨利机长都有点懵圈自己为啥就这样做了。然而理论和实际从来都是有差距的,因为身为人,遇到事情是要有反应时间的。事实就是不考虑反映时间的话,电脑计算出✈️确实可以返航,但是一旦你加入了反应了时间,那么计算机无论如何计算返航都是失败。可恶的美帝资本主义,竟然这么严谨!
说回货拉拉司机。其他的什么拌嘴,偏航,不理睬我就不多说了,与跳车半毛钱没关系。从时间上一分多的时间司机经历了偏航警告,解释,跳车警告,跳车,然后双闪停车。这其中还是司机在晚上开车的情况下。然后我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得出结论司机应该制止,应该制动,应该。。。反正我说你能救就是能救,没做到是你没去做,你没想这么做,你有罪!至于在那种情况下正常人能做到吗?能做到吗?能做到吗? 有模拟过情形吗?有考虑过实际吗?有考虑过司机的反映吗?有想过晚上车内司机不一定看清副驾驶的情况吗?
不需要!我说了算!
没错。
认为司机有错的,大致有三个攻击点。
1、路线问题。
货拉拉是提供货运服务,导航是司机的辅助工具。无论法律还是公司管理制度,都没有要求司机按照导航路线行驶的规定。
认为路线有错,那么司机违反了什么?
2、服务态度问题。
货拉拉是提供货运服务,而非客运服务。严格意义上说,物主应该自行前往目的地,步行也好打的也罢,总之货拉拉并不提供客运服务——事实上货拉拉也没有取得客运资格。
货主上车并非以乘客的身份,而是押运员的身份。既然如此,司机与押运员之间也就不存在司机与乘客那种服务关系。
比如说张三下班时同事李四顺路所以搭张三的车,这种情况下,张三不搭理李四或者语气不好,都和服务态度扯不上关系。
3、“有效措施”问题。
央视新闻曾指责司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这一指责引发广大司机群体疑虑,无数人@央视新闻并询问,但央视新闻一直不告诉大家,正确的“有效措施”应该怎么做。
如果说司机当时的应对错误,那么该如何正确应对?
综上所述,司机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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