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网信办拟规定「平台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强制关注账号」,平台为何会强制关注?规定生效后会有哪些影响?

回答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直指当前网络平台中存在的“强制关注”现象,明确提出“平台不得以用户不同意、不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关注特定账号、频道、群组,或者参与特定活动。”

平台为何热衷于“强制关注”?

平台之所以热衷于采用“强制关注”的手段,背后是多重利益驱动和流量至上的逻辑。

首先,账号和内容的“冷启动”是关键问题。 新上线的内容、新注册的用户账号,如果没有初始的曝光和互动,很容易就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难以获得增长。强制用户关注,相当于为这些账号和内容提供了一个“保底”的曝光量。尤其是在内容分发机制高度依赖算法推荐的当下,哪怕是微弱的初始关注,也能为算法提供一些基础数据,帮助其后续更精准地推送。

其次,增加用户粘性和平台活跃度是直接目的。 平台希望用户在平台上停留的时间越长越好,互动越频繁越好。强制关注一些账号或群组,意味着用户将源源不断地接收到这些信息,即使他们并非主动选择。这种持续的“打扰”有时也能引发用户的“被动参与”,比如随手点赞、评论,或者仅仅是浏览一下,这些都会被平台统计为活跃度。

再者,商业变现的驱动不容忽视。 许多账号的运营者,包括MCN机构、品牌方、甚至是一些个人博主,他们投入资源生产内容,最终目的是为了变现。而更多的关注、更高的活跃度,意味着他们拥有了更大的潜在用户群体,更容易通过广告、带货、付费内容等方式实现商业变现。平台作为连接内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桥梁,自然也乐于促成这种“繁荣”,因为这也能转化为平台的收入来源,例如为头部账号提供推广服务,或者从中抽取广告分成。

最后,“羊群效应”的营造也是一个考量。 当用户看到某个账号有大量的关注者时,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这个账号不错”的联想,从而降低了他们主动关注的门槛。强制关注,虽然是“违背本意”的,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人为地制造这种“热闹”的场面,诱导更多用户“随大流”。

新规生效后可能带来的影响:

网信办这项拟议中的规定,如果最终生效,将对当前的网络生态产生一系列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用户体验有望得到显著改善。 用户在网络平台上的自主性将得到更大的尊重。他们将不再被动地被“投喂”不感兴趣的信息,告别了那些“不得不”的关注列表,能够更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要接收的内容,减少信息过载和无效干扰,让每一次上网都更加高效和愉悦。这对于那些只想静静地获取信息、或者有明确偏好的用户来说,无疑是久旱逢甘霖。

另一方面,平台的流量获取和增长模式将面临挑战。 长期以来,一些平台依赖“强制关注”这种相对粗暴的方式来堆砌用户数量和活跃度。新规的实施,将迫使平台改变这种策略,转而更加注重通过优质内容、个性化推荐、良好的用户体验来吸引和留住用户。这意味着平台需要投入更多精力去理解用户需求,优化算法,甚至在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以更可持续的方式驱动增长。

对于内容生产者而言,“内容质量”将成为核心竞争力。 强制关注的“保底流量”消失后,内容质量差、用户不买单的账号将难以生存。只有那些真正能够吸引用户、提供价值、引发共鸣的内容,才有可能获得用户的青睐和持续的关注。这无疑是对内容创作提出更高要求,但也更有利于整个网络内容生态的健康发展,让真正优秀的内容脱颖而出。

此外,商业模式的转变也是一个必然。 过去依赖“刷量”和“强制曝光”来吸引广告商的模式将难以为继。广告商和品牌方会更加看重真实的、有价值的互动,而非虚假的关注数据。平台和内容生产者需要探索更加透明、更符合市场规律的变现方式。

最后,这项规定也可能促使行业内形成一种良性的竞争。 当“强制关注”的捷径被堵死,平台和内容生产者就会把更多心思放在如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吸引人的内容上。这种竞争是围绕用户价值展开的,最终受益的还是广大网民。当然,任何一项新规的落地都需要一个过程,平台的适应、用户的习惯改变,都需要时间,但长远来看,这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健康、以用户为中心的信息传播环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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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用户运营其实不必执着于给帐号「灌粉」,

大量平台的用户活跃数据可以表明,新用户的流失率要显著高于周活用户,进行新用户默认关注,就算是真人注册的,从活跃情况来看也容易长得像是「僵尸粉」,除了装点门面之外,对促进内容消费帮助不大,还有可能伤害用户体验。

从促进新用户留存的角度来说,由于新用户尚未进行足够的浏览、互动、搜索行为,这时候如果强行塞一些特定话题垂类的「官方帐号」,是否能实现内容的有效触达用户,我是表示怀疑的。毕竟,这时候双方都是两眼一抹黑,很难实现千人千面的内容推荐。(相比之下,将一系列帐号放在引导关注页面,由用户自主选择是否勾选关注,反而能够更精准地嗅探用户话题兴趣)。

从行业竞争秩序的角度来看,《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公众账号监测评估机制,防范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率、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这一点我认为对维护市场秩序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帐号的关注数量,和帐号的商业价值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帐号关注数量显而易见,帐号粉丝的「质量」则存在极大的信息不对称,要通过一定技术手段或者掌握内部信息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试想,一家机构希望找「百万关注大 V」发布一篇品牌宣传文章,帐号 A 100 万关注,但其中 90% 以上已经连续一周没有登录过 app 了;另外一个帐号 只有 50 万关注,但 50% 以上是周活跃用户。这两个帐号中,显然后者更符合品牌方的要求,发布内容的传播效果更好,但 A 帐号的报价可能远高于 B。有经验的客户,或许能通过帐号其他一些特征来加以辨别,但不熟悉其中门道的「土老板」,就可能被表象欺骗了,花了冤枉钱。

我们都能明白,市场交易中不能以次充好、货不对板;而在互联网内容市场,强制关注带来的注水帐号,不也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吗?

给互联网内容挤掉水分,我看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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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时间想到「缺省隐私保护」Privacy by default,以后在强制关注问题上必须引入这种制度~

GDPR出台以后,有一次郑戈老师给新生开讲座,我也厚着脸皮去听了一回。我记得郑老师提到一个国外的案例,某款智能穿戴设备会自动录音,结果有好几对夫妻的「夜话」也给录进去了,这是非常严重的泄露隐私的行为。

但是,厂商辩称这项录音权限是经过用户同意才开通的。最后发现,原来该设备的缺省设置,也就是最初默认的设置是同意授权设备进行录音。法院最终判厂商败诉,并要求修改未来产品的缺省设置。


这就是一个Privacy by default的问题。

很多时候用户根本不知道在哪个边边角角的地方管理各种授权,但是由于缺省的设置就是同意授权的,如果用户没有主动去更改,事实上有可能出现违背用户意志的「被授权」行为。

如果要求所有产品的最初设计、缺省设置都必须是更有利于保护隐私的方案,而只有在用户主动操作、修改缺省设置的情况下才可以降低隐私保护的力度,那么上面那种案例就不会发生了。


这么一想,平台强制关注的问题,其实也是一回事。如果不要求缺省设置必须是最有利于保护用户自主意志的方案,到头来还是会有很多用户被强制关注,而且还会因为各种「知情同意」的授权,有苦无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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