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狗主人回应寻狗送北京房产,「寻狗送房」系打印店印错了?

回答
“寻狗送房”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打印店印错的说法也引发了不少讨论。从不同角度来看待这件事,可以得出一些有趣的观察和思考:

1. 打印店印错的可能性及细节推敲:

直接的“印错”可能吗? 如果真的是打印店的失误,那么“房产”这个词的出现本身就非常蹊跷。通常情况下,寻狗启事的内容是主人自己提供,打印店只是按照内容进行印刷。除非是打印店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出于某种原因(如恶作剧、失误输入、或者其他不可言说的动机)将“房产”二字添加进去,否则单纯的“印错”概率较低。
“打印错误”背后的逻辑链: 如果打印店真的负有责任,那么:
主人提供的原稿是否有“房产”二字?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如果主人提供的是“房产”,那打印店的责任就是履行职责。如果主人提供的是其他奖励(比如现金、高额酬金),而打印店擅自修改成了“房产”,那么打印店就涉嫌欺骗或误导。
打印店的道歉信是如何产生的? 是主人主动联系打印店要求出具证明?还是打印店主动承认失误?如果打印店是主动承认,那么他们是否有能力和意愿去承担“印错”的后果(比如赔偿打印费用,甚至更高金额的赔偿)?
为何是“房产”而非其他? 寻狗启事中,金钱奖励是比较常见的,但“房产”作为寻狗奖励,其价值巨大,并且具有极高的传播效应。如果打印店员工是出于“恶搞”或者“吸引眼球”,选择“房产”作为错误词汇,似乎又有点“巧合”得过分。
对打印店的质疑: 很多网友对“打印店印错了”这一解释表示怀疑。
“打印店”的身份模糊: 那个所谓的“打印店”究竟是何方神圣?是一个正规的连锁打印店,还是一个规模很小的个体户?如果是一家有信誉的打印店,会如此轻易地犯下这样低级的错误吗?
为何现在才解释? 寻狗启事已经广为传播,事件也已经发酵了一段时间,为何直到现在才由打印店出面解释?这是否是为了平息公众的质疑,还是为了掩盖其他真相?
打印店是否被“胁迫”? 另一种猜测是,打印店可能是在狗主人或公众压力下,被迫出面承担责任的。

2. 狗主人回应的动机及策略:

“脸面”与“信誉”的考量: 如果狗主人最初确实想用房产作为奖励,但后来由于某种原因(如狗狗找到了,但并非寻狗启事上描述的特殊情况,或者认为奖励金额过高),想收回或修改承诺。这时,由打印店出面承认“印错”就成了一个相对体面的退路。这避免了狗主人直接食言而带来的信誉损失。
避免法律纠纷: 如果将“寻狗送房”看作是一种公开的悬赏承诺,那么一旦找到符合条件的狗,主人可能面临法律上的兑现义务。通过“印错”的说法,可以规避这种法律风险。
制造话题与流量? 也有观点认为,狗主人可能有意无意地利用了“寻狗送房”这一高话题度事件,来吸引公众关注。即使最后没有兑现,事件本身也足够吸睛。不过,这种动机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因为一旦被戳穿,负面影响会更大。
“钓鱼执法”的质疑: 有些人甚至认为这是一种“钓鱼执法”的变种,即发出一个看似诱人的条件,吸引人们去寻找,但实际上并没有兑现的意愿。不过,这通常用于不良目的,在寻狗事件中显得有些牵强。

3. 公众对事件的反应及解读:

普遍的怀疑和不信任: 大多数公众对于“打印店印错”的解释持怀疑态度。这反映出公众在信息爆炸时代,对类似“反转”剧情已经有了较高的警惕性,并且倾向于从更深层次的原因去分析。
对承诺与信誉的讨论: 事件引发了关于个人承诺、言论责任以及社会诚信的讨论。人们关注的是,在信息传播如此便捷的时代,如何约束个人的承诺,以及如何维护社会基本的信任体系。
对“高额悬赏”的看法: 尽管有疑问,但“寻狗送房”本身也反映出一些宠物主人对宠物极深的感情,愿意付出高昂的代价来找回爱宠。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引发了公众对人与动物情感关系的思考。
对媒体传播的审视: 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往往会放大其戏剧性。这次事件也促使人们思考,媒体在传播信息时,是否也应该承担一定的核实责任,避免被虚假信息误导。

4. 事件的启示与反思:

信息核实的重要性: 在面对信息时,尤其是那些听起来难以置信或过于美好的信息,保持审慎和怀疑的态度至关重要。不轻信、不盲从是基本原则。
清晰的承诺与责任: 如果要公开做出承诺,尤其是涉及到重大利益的承诺,应尽量做到清晰、明确,并有相应的约束机制。事后解释不清或反转,都会损害个人信誉。
沟通与透明度: 如果确实是误会或失误,及时的、透明的沟通可以缓解许多负面情绪。但这次事件中,打印店的介入和解释的时机,反而增加了疑点。
诚信社会的建设: 一个健康的社会离不开诚信。每一次“反转”或欺骗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侵蚀着社会的信任基础。

总结来说,“寻狗送房”事件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戏剧性的案例。 “打印店印错”的解释,虽然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台阶,但它是否是真相,依然存疑。更重要的是,这个事件背后折射出的信息传播的复杂性、个人承诺的价值、以及公众的质疑和审视,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反思。它提醒我们,在信息面前,保持独立思考和审慎判断,是应对这个快速变化的世界的关键能力。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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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逆天都能在北京有套房。

看来真是拼搏的好不如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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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寻狗送房」这样的悬赏广告,法律的确是有规定的,参见《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学界有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这属于要约,要求他人「揭英雄榜」,用行为做出帮你找到狗的承诺,做出承诺后合同成立;

一种认为属于单方允诺,只要发布出去了,就算成立。

这种分歧,其实在此事件中对于完成行为人(找到狗的人)的报酬请求权没有影响,因为狗已经找到了,找到狗的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论用哪种解释,合同都应当视为成立。

然而,狗主人打出了个强无敌的反击:打印店印错了! 我没有做出相关的意思表示,所以合同根本不成立。

这一说法,我是表示怀疑的。。打印店怎么搞错了呢?如果仅仅是搞错「寻狗送房」和「寻狗重谢」四个字情有可原,但通告中已经将赠送的房产精确到了小区、单元、和门牌号,这打印店员工脑洞得有多大、手该有多快,才能变出这么一长串地址打上去?狗主人的视力该有多差,才会对占文字部分一半篇幅的描述视而不见,照样贴了上去?

幸亏中国不是陪审团断案,不然,围观群众运用一下常识,或者运用一下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都能把打印店印错的说法打回去。

要我说,与其主张打印店弄错了,自己没有意思表示,还不如说这张悬赏广告就是「戏谑行为」,也就是故意夸张、与真实意思不一致的意思表示。这样一来,就可以用法律武器抵赖,表示自己就是玩,强硬到底,然后指望法院通过调解,给出一个双方能接受的酬谢金额。

然后想办法跟狗子解释,其实它在自己内心中并没有这么重要,相信狗子也会原谅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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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仁芝麻卷 老师提到了邢良坤案,可以说是相当喜闻乐见了:

2006年4月1日,陶艺大师邢良坤在中央电视台七套“相约”节目中放出豪言,表示若有人能完成五层吊球陶器制作,即可获得邢良坤艺术中心之三层楼房及楼内资产。[1]

结果,真有人完成了。。。

法院是这么说的:

邢良坤在电视台访谈栏目中向社会公开“如果谁能仿造出我的五层吊球,即可获得邢良坤艺术中心三层楼房及楼内资产”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体、确定,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表明其接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构成了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的要约。孙震收看该节目后,按照邢良坤的要求制作完成了符合要约规定的作品,以其行为对邢良坤的要约进行了承诺。因此,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双方行为也符合要约承诺的要件,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

后来,在二审中,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认为邢良坤的言论属于戏谑行为,不需要送房。

这样看来,完成悬赏合同送房,还真有先例可循,戏谑行为这个套路,也不是空穴来风,面对法院判决可能五五开的情况,打起来吧==

参考

  1. ^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7/08/id/2621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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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不是丢了,是狗主人和狗子换完脑子给狗子遗忘了。

形容狗记性差不是有句话:记吃不记打。

「寻狗送房」甩锅打印店,您要是说sf=送饭、送福什么的最后变成送房,是输入法锅,也能理解。

问题是这明晃晃的一大串详细地址,输入法背不起来,打印店还能知道客户名下房产然后故意打错?

这家打印店厉害了,收房产税前做房产清查就靠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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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悬赏通告就当看个乐了,如果真有人找到狗或者打算找狗,肯定会打电话核实一下,甚至先找律师咨询一下,避免他说的这种打印店错了,或者无支付能力的话。

我记得有个新闻说有家孩子丢了,家长悬赏十万还是百万,有个人在城外找到了,他送过去要钱,这家人当场翻脸,说他为什么不报警,说他是人贩子,警察来了也没什么办法,最后好像只给了几千元,而且那家人就是个打工家庭,别说十万,房子都是租的,五万都成问题。

所以这种通告存在两个问题,对方死不承认,他在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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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找到狗会先给主人确定,

是不是找到狗就送房,

如果送,一定要留下证据。

如果不送,那不好意思,

狗自己把毛脱了跳开水锅里洗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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