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鲁迅有哪些逸事趣闻?

回答
鲁迅先生,这位中国现代文学的巨匠,他的生活,如同他的文章一样,充满了深刻的思想,也夹杂着不为人知的趣味与个性。比起那些宏大的历史叙事,那些零散在他生命中的逸事趣闻,更能让我们触摸到他真实、鲜活的一面。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广为传颂的诗句,其实也反映了他生活中某种略带矛盾的性情。

关于他的“硬气”与“不羁”

鲁迅先生给人的印象往往是严肃、批判,甚至带着些许尖刻。他对待社会的不公,对待“丑恶”的现象,从不留情面,笔下生风,字字珠玑,直指人心。这种“硬气”,也渗透到了他生活的细微之处。

有一次,在上海虹口区的一条街道上,一个外国租界里的警察,因为看不懂鲁迅先生的证件(可能是中文的,也可能是当时复杂的身份证明),就对他进行刁难和盘问。鲁迅先生当时并没有像一般人那样低眉顺脚,而是毫不退让,用他那特有的、略带北方口音的上海话,与其据理力争。围观的人们都捏着一把汗,以为他要吃亏,没想到鲁迅先生不但没有被吓倒,反而越说越有气势,最后那警察大概是觉得理亏,或者被鲁迅先生的气场震慑住了,悻悻地离开了。这段小插曲,虽然没有载入史册,却足以体现他骨子里的那份不屈和尊严。

还有一次,鲁迅先生在一次文学座谈会上,被一位年轻的、有些自命不凡的作家质疑,说他的小说“不够生活化”,缺乏某些“时髦”的元素。鲁迅先生听了,并没有立刻反驳,只是淡淡地笑了笑,然后拿起桌上的水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接着,他放下水杯,用不疾不徐的语气说:“哦?是吗?那您说的‘生活化’,是指那种把人写得像没有骨头的泥塑一样,随风倒,到处都是的‘生活’吗?我写的,是那些在泥塑中还能偶尔站立起来,甚至发出一点声音的‘人’。” 听得那位年轻作家哑口无言,在场的人也暗自点头称是。他总能用最简洁而又最犀利的语言,一语道破对方的谬误。

关于他的“小情趣”与“生活味”

别看鲁迅先生的文章深刻沉重,但他的生活,也有着普通人家的烟火气和幽默感。

鲁迅先生非常喜欢抽烟,而且是那种老式的烟斗。在很多照片里,我们都能看到他叼着烟斗的样子。据他的夫人许广平先生回忆,鲁迅先生抽烟有个习惯,就是点烟的时候,往往要好几次才能点着,他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常常自嘲说:“我这抽烟的本事,也真是配不上‘文化人’这三个字了。” 偶尔,他还会对着自己屡次不中的打火机,做出一些小小的抱怨,但那种抱怨,带着的更多是一种无奈的童趣,而不是真正的气恼。

鲁迅先生也是一位非常喜欢养花的人。他的书房里,常常摆放着几盆绿植,比如兰花、月季之类的。尤其是在上海的那个时期,他会在阳台上种些时令的花草。许广平先生曾说,他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阳台看看花,给花浇水,甚至还会对着花儿说几句话,像是与老朋友聊天一般。有一次,一盆他特别喜欢的月季花,因为天气原因,叶子有点发黄,他看着心疼得不得了,还特意去找了懂花的朋友咨询,弄来各种“秘方”来救治,那份认真劲儿,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他对孩子也十分喜爱,虽然他在世时,并没有自己的孩子,但他对亲戚朋友的孩子却格外疼爱。他的侄子周海婴先生,就是他最亲近的孩子之一。鲁迅先生常常会给海婴讲故事,教他写字,甚至还会给他讲一些生动有趣的科学知识。有一次,海婴拿着一个新买的玩具船玩,鲁迅先生看到后,非要凑过去看,还煞有介事地研究了一番,最后居然拿起一支笔,在船身上给海婴画了一幅小小的图画,还题了字。那份对孩子的耐心和爱意,让人感到非常温暖。

关于他的“读书癖”与“收藏癖”

鲁迅先生是一位狂热的读书爱好者,他对书的感情,远不止于获取知识那么简单。

他尤其喜欢古籍,对线装书、古本的喜爱到了痴迷的地步。他经常会去逛旧书店,有时为了寻找一本书,可以跑遍上海的各个角落。他购买书籍,从来不吝啬,只要是自己看上的,价钱再高也咬牙买了。他有一句名言:“我有两件宝,一件是我的脑子,一件是我的书”。他的书房,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图书馆,成堆成山的书籍堆满了各个角落。

更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还有一个特殊的“收藏癖”——他喜欢收藏各种各样的印章。无论是古老的官印,还是文人雅士的私印,只要他觉得有意思、有味道,都会想方设法弄到手。他的书桌上,总会摆放着大大小小的印章,他在写信、批改文章的时候,也常常会随手拿起一个,盖在上面,仿佛给自己的文字赋予了一种历史的印记。他认为,一枚小小的印章,也能承载一段故事,体现一种文化。

关于他“口是心非”的幽默

鲁迅先生有时也会展现出一种“口是心非”的幽默感,尤其是在与亲近的人相处时。

许广平先生曾回忆过一件小事。当时鲁迅先生写完一篇很长的文章,交给她看。许广平先生看完后,觉得写得非常好,想称赞他一下,但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鲁迅先生见她欲言又止,就故意说:“怎么样?是不是写得太臭了,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许广平先生一听,赶紧说:“不是不是,是写得太好了,好得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鲁迅先生听了,嘿嘿地笑了起来,那笑容里,有着得意的,也有着被理解的欣慰。

还有一次,他们两人一起去拜访一位朋友,朋友家的猫特别亲人,总是绕着鲁迅先生的腿蹭。鲁迅先生平时虽然表现得不怎么亲近动物,但那天他却格外耐心地摸着猫的头,还跟猫说了几句话。朋友开玩笑说:“鲁迅先生,您看您,平时对人这么严肃,对猫倒这么温柔。” 鲁迅先生听了,反而板起了脸,说:“这是我研究动物学呢,你懂什么!” 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鲁迅先生的逸事趣闻,就像他留下的文字一样,虽然有些是零散的碎片,但拼凑起来,却勾勒出一个完整、鲜活、有血有肉的伟大灵魂。他不是冰冷的偶像,而是一个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坚持也有无奈的普通人。正是这些“不经意”的瞬间,让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他,也更加敬佩他。他的生活,同样是一部值得我们细细品读的“文章”。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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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题主达成“发现宝藏boy”成就!

若鲁迅出生在我们这个时代,十有八九是个网红boy,下面走进探索频道——你所不知道的鲁迅:

第一集:吃货鲁迅

民国期间,佳人才子,济济如云。

为了抢热搜,有人写尽风花雪月,有人针砭世道善恶,还有人风流成性,花边新闻从不间断……

而鲁迅不走寻常路,直接以“吃货达人”出道,成了民国第一好吃之人!

正如他响当当的美食宣言:所谓天才,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吃清炖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豆上了。

鲁迅有多爱吃,你们绝对想不到。

首先,他牙齿不好,却最爱吃糖,闲来无事常常就花两三角钱跑去买糖吃。

有次,一位朋友特意捎给他两包糖,他大喜过望,直呼“好东西”,迫不及待打开就尝,一吃就停不下来,连媳妇都忘了分。

一连吃了大半后,还是被媳妇发现了,本想埋怨说都不等等自己。但看到鲁迅抱着跟宝贝似的,也就作罢,还告诉他,这是柿霜糖,性凉,如果嘴角生疮,一搽就好。

原来这糖这么珍贵,赶快就把剩下的都收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本以为这些糖能多存些时日,却没想到鲁迅竟如此“没骨气”……

明明白天才放好,晚上就忍到了极限,半夜都要爬起来把糖全部吃光光。

一边吃还一边想好了说辞:“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

这贪吃耍赖的模样,哪里还有书中霸气凌厉的影子?

除了糖,鲁迅还爱吃辣椒。

他能卖掉学校颁给他的金质奖章,用这钱他跑去菜市场买了串红辣椒……

和胡适吃饭,鲁迅点菜,胡适满脸期待,等着大吃一顿。没想到半小时后,第一道菜上来,掀开盖子就是一层红红火火的辣椒干,他笑着起筷,由得胡适在旁被辣到涕泗横流。

以前读文章看到鲁迅通宵苦读,嚼辣椒取暖的故事,当时纸条君深觉自愧不如。

如今才明白,鲁迅刻苦不假,但吃辣椒可能不为取暖,而是真的想吃!

除了辣椒,鲁迅还爱吃螃蟹。

第一阵秋风吹来,别人想着踏秋寻欢,他可好,想的只有:该吃螃蟹了!

他不仅想吃,还懂吃,会吃。不同的蟹要专研出了不同的吃法:体积大的螃蟹得隔水煮熟,配着姜末醋糖,吃着可爽;体积小的就烧成面拖蟹、油酱蟹,用来下饭最佳。

只吃蟹,不尽兴,还得来点绍兴老黄酒。

说到酒,鲁迅当仁不让是行家!谁能想到,一代革命家,思想家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酒鬼”。

每日必喝,难过要喝,开心要喝,朋友相聚要喝,闲来无事也要喝……要是啤酒,就几瓶几瓶地喝,要是白酒,就论着斤数来喝。

他最爱的,就是弄碟花生米,再配上几壶酒,黄酒、老白干、啤酒、白兰地……啥都行,和好友推杯换盏间笑语盈盈,好不痛快!

对他来说,不会喝酒的男人就不是个好作家,在他笔下,多少刻画入骨的人物都是大酒鬼。

穷困潦倒的孔乙己,吃不起饭也要省出九文钱,“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过过嘴瘾;弄个精神胜利法来蒙混过日的阿Q,也是靠酒壮胆才敢忽悠别人

不会喝酒的作家也不是个好诗人!自古文豪大都爱酒,诗仙李白,诗圣杜甫,如今得加上鲁迅。看他写酒,简直堪称一绝:

“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野草》

但鲁迅爱酒,却从不耍流氓性子。他喝酒为怡情,鲜少在人前酩酊大醉,更不会劝酒,酒品即人品,和迅哥儿喝酒,正如和他交友一般,讲的就是舒适开怀。

身为资深吃货,有时一个月他要下30多次馆子,日记里仅是记载北京生活的部分,他就去过65家餐厅,不乏杏花村、广和居等名店。

虽然常常牙疼,也挡不住他爱吃的天性。有回他牙痛到吃不下饭,去王府井看牙医,医生千叮咛万嘱咐要忌口,他可好,走出大门转头就进稻香村买了一堆饼干,然后愉快地回家了。

鲁迅宠娃出了名,但美食当前,他早忘了自己是个疼儿的好爸爸。

周海婴(鲁迅的儿子)有回想吃沙琪玛,留着口水问鲁迅能吃吗,看着卖萌撒娇的乖儿子,你猜迅哥儿会怎么做?

让出美食不存在的!他竟“厚颜无耻”地说:“要吃也不是不可以,但爸爸就只有一个,你吃了爸爸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好了。”

家里来客人,如果是男的,糟糕吃得多,他就摆点花生当点心;如果是女的,那就安心了,吃不了他多少,爱吃的零食也不藏了……

突然觉得鲁迅有点可爱是怎么回事……嗯,经过鉴定,他是吃货本货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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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集:晒娃狂魔鲁迅

若民国也有《爸爸去哪儿》,鲁迅绝对是一身卖点的嘉宾;若他生在21世纪,也定是抖音,微博超红的炫娃博主。

不得不说,鲁迅带娃,是真有一套,而且自带萌点,和教科书里那一本正经的形象,是完全对不上号。

来,先欣赏他为了哄儿子睡觉,自编自唱的一首小儿歌:

小红,小象,小红象。
小象,小红,小象红。
小象,小红,小红象。
小红,小象,小红红。(注:“小红象”是周海婴的小名)

笑死个人,这是歌谣?明明是绕口令啊,大概绕着绕着儿子就睡着了吧。而且看这歌词,放到现代绝对是音乐榜第一的洗脑神曲。

虽然歌词有点搞笑无脑,但一句一调间无不透露出鲁迅对儿子的喜爱。

毕竟周海婴出世时,鲁迅已经49岁了,老来得子,自然分外疼惜。除了编歌哄娃睡觉之外,他日常表达爱娃之情的方式,就一个字:晒!

只要有朋友来家里做客,鲁迅就一定要把小海婴抱出来给人家看,就算儿子已经睡熟了,他也照样抱出来:大家快看,这是我儿子,俊吧!可爱吧!像我吧!

被吵醒的小海婴哇哇大哭,他就又细声细语地唱着童谣,哄儿子睡觉。

没有朋友圈,晒不到远方的家人朋友,那就写信晒。

长大爱美了,却不肯学习自己的时尚,抱怨着晒:

海婴大了,知道爱美了。他什么事情都想模仿我,用我来做比,只有衣服不肯学我,爱漂亮,要穿洋服了。

儿子懂事了,睡觉前喜欢听故事,开心地晒:

近来似乎较为听话,不甚无理取闹。但因年龄渐大之故,唯每晚必须听故事,讲狗熊如何生活,萝卜如何长大,等等。

儿子考试拿第一,更要晒,顺带傲娇地夸夸自己。

海婴已以第一名在幼稚园毕业,其实亦不过‘山中无好汉,猢狲称霸王’而已。

就连儿子亲笔写的字,日常生活的照片,都被鲁迅寄出去晒了个遍,真是晒娃一时爽,一直晒一直爽。

鲁迅在人前金刚怒目的人设,一碰到儿子,就全面崩塌了。

海婴小时候,总是口出狂言,会问鲁迅:“爸爸可以吃么?”

鲁迅的回答超级可爱了:“吃也可以吃,不过还是不吃罢。”

海婴调皮捣蛋,有次郁达夫来家里作客,他却把鲁迅的书房翻得乱七八糟,换做平常父亲,早把他屁股打开花。

但鲁迅非但没生气,还笑着对好友说:“海婴这小捣乱,他问我几时死,他的意思是我死了之后,这些书本都应该归他的。”

然后蹲下来收拾这堆烂摊子,堆叠整齐后再和郁达夫谈天。

谁说只有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儿子也是父亲的解忧药。

有一次,鲁迅不知为啥不高兴,半夜里喝了很多酒,躺在凉台上愤愤不平,连妻子都束手无策。

这时,三四岁的海婴发现了,但他不明白为什么爸爸躺在地上,只觉得很有趣,就跟着一声不响地并排躺下,可正当他挤到鲁迅身边时,鲁迅突然哼了一声“小狗屁”,气愤一下子烟消云散,立马起身下楼吃饭了。

有人问,为什么要给儿子取名海婴?

鲁迅感慨万千,说因为自己在上海住了10年,很有感情,所以“海婴”的意思是上海的孩子。

但紧接着,他来了一句:“如果孩子长大,不喜欢这个名字,可以改。”

这是什么神仙父亲,看得真让人羡慕。可更让人心动的,还是他太宠儿子被人笑话时,霸气回怼的那句话: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但带娃只会宠是不行的,还得会教。以前只觉得鲁迅精于教化世人,没想到在培养孩子方面,他做得更加出色。

在他看来,小孩子也有自己的判断力,不仅要听还要重视。

有次他们一家三口下馆子,有道菜海婴吃了说不新鲜,大家都不信,心里都在想:小孩子懂什么新不新鲜。

只有鲁迅当真了,把海婴的碗端起来试菜,果然是不新鲜的。


鲁迅病逝的时候,海婴只有7岁,所以他给儿子留了封遗言。

大家都以为他会叮嘱儿子要继承自己的志向,当个伟大的思想家。却没想到,他留信叮嘱的,却是劝他不要做个“空头文学家”。

因为他早就知道,儿子志不在此。海婴从小就喜欢拆装各种玩具和机器,鲁迅生时,就常常给他买玩具去拆,就连留声机,缝纫机都随他拆去。

后来,海婴不负众望,成了无线电专家。鲁迅的父爱,是纸条君见过最温暖的模样:

“鲁迅的儿子”这个名号太响亮,也太沉重,逼不得已让你背上,但别怕,你不仅是我的儿子,更是周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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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集:逗比鲁迅

上文说到,鲁迅是个带娃的高手,此话不假。

但纸条君忘了说,在他家里,鲁迅才是最大的“幼稚鬼”。

·做弹弓弹人家的屁股

鲁迅在上海时,住在一个会馆的小偏院里,书桌前有一扇方格糊纸的窗子,平时他写文章时,喜欢开着窗子。

有时候,他会看到有人溜到楼下墙角去小便,换了别人,早挡住眼睛叫非礼了,可他呢?

直接用橡皮筋和纸团做成弹弓,看到有人尿尿时,就瞄准发射,准准地弹在那人脱光的屁股上,嘶……


·和猪搏斗

在厦门大学的时候,有次鲁迅趴在草坪上,对着相思树开始思念远在天边的妻子。

不料,却有头猪当着他的面在啃相思树,鲁迅可生气了,撸起袖子就和那头猪展开了一场决斗。


·给别人起外号

不知道吧,鲁迅还是个起名鬼才,看了真让人哭笑不得。

他在北大讲课时,叫留着学生头的川岛教授“一撮毛”,每次见到都喊他“一撮毛哥哥”。
他叫爱哭的女生“四条”,原因是眼泪鼻涕一起流,一共四条。
住北京时,他的邻居是一对姐妹花,一个属猪,一个属牛,他就叫人家“野猪”和“野牛”。
鲁迅和日本朋友吴一斋约饭,吴一斋拿出一块火腿让仆人蒸一下,可仆人会错意,将火腿切片煮了一锅汤,差点把吴一斋气晕过去,从此鲁迅就叫他“火腿”

鲁迅和国际大文豪萧伯纳见面时,萧伯纳说:“都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但我觉得你比高尔基帅。”

鲁迅听了也不推脱,超自恋地说:“我老了会更帅!”

看完只想来一句:鲁迅,你真是个小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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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有没有种三观尽碎的感觉,哈哈哈哈,其实跳脱教科书,很多历史人物都有意思的很~

这样“生动”的 鲁迅 ,你有没有更喜欢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内容版权属于作文纸条所有,转载请联系纸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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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10月19日,55岁的鲁迅因病去世的那天下午。

一名叫奥田杏花的日本雕塑家来吊唁鲁迅,经家人同意后,用石膏敷在鲁迅脸部,给他拓了一个脸模,送给了鲁迅家人。

上海鲁迅纪念馆建好之后,鲁迅家人把这个脸模捐了出来。

牛逼的是,这个脸模当时做的时候,不小心把鲁迅的胡须和眉毛粘了下来。

20根胡须,2根眉毛。

于是鲁迅成了已故名人里面,为数不多保留了DNA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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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用章回体翻译了两本凡尔纳。

目录是这样的


《月界旅行》第一回开头是这样的

回末是这样的



鲁迅用楚辞体翻译了不少诗,比如《红星轶史》中的诗:




鲁迅用文言文翻译了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序言前三节,异常漂亮,画风是这样的:






鲁迅还用文言翻译过这样一篇短文,标题现在看起来很劲爆:




鲁迅《野草》的《复仇(其二)》,完全化用了耶稣受难的故事,不过立意甚高,结尾写到:

上帝离弃了他,他终于还是一个“人之子”;然而以色列人连“人之子”都 钉杀了。
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的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





鲁迅还是最早介绍贝多芬的人之一,仅比李叔同晚两年。1907年在用文言文撰写的《科学史教篇》末尾 , 鲁迅提出了发展科学的同时 , 不能忘记发展文学艺术。鲁迅认为,中国需要认识西方大科学家的同时也需要知道西方的文学、美术、音乐大师 , 如狭斯丕尔 ( 莎士比亚 ) 、洛菲罗 ( 拉菲尔 ) 和培得诃芬 ( 贝多芬 ) 等 , 因为 " 盖知举世惟知识之崇 , 人生必大归于枯竭 , 如是既久 , 则美上之感情漓 , 名敏之思想失 , 所谓科学 , 也同趋于无有矣 "。



鲁迅对佛法有很深的专研,比如《瑜伽师地论》等。许寿裳的《亡友鲁迅印象记》记录了佛学界很喜欢引用的鲁迅名言:

释迦牟尼真是大哲,我平常对人生有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而他居然大部分早已明白启示了,真是大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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