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不想蹭这个热度,不过「抄袭」的指控太严重了,所以我可以作证,不迟于2011年,黄渤这个故事就基本成型了。
因为我当年和黄渤开过剧本会,他完整阐述过整个故事,包含了创意来源、故事结构、人物、主要冲突和结尾,基本就是现在电影的完整雏形。
当天在场的还有管虎导演及其他几位当时我不认识的人。而且根据新闻报道,黄渤的故事创意早在2009、2010年就已经有了早期雏形,并一直在不断发展。
我们要保护编剧的合法权益,但也反对这种碰瓷型的自我炒作。每一次这种碰瓷型的炒作,伤害的都是严肃认真的创作者。
————致杠精们:关于编剧行业的一些常识————
1、指控一部电影在剧作上抄袭,在行业内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情。不然我也不至于站出来为他人证清白。
《一出好戏》有7个署名编剧,依次为:黄渤/张冀/郭俊立/查慕春/崔斯韦/邢爱娜/黄湛中
除了黄渤是导演兼编剧,黄湛中是新人(本片是他唯一的署名作品),其他5位编剧都是行业内的一线编剧。那么,指控《一出好戏》「抄袭」,就需要你有确凿证据才能说出口。不能你先嚷嚷说某人抄袭我,然后你再去「积极收集证据」。你要是没证据呢?以为可以白蹭一波热度吗?
2、当你指控某人抄袭你时,需要你提供完整的证据,证明某人确实看过你的剧本。这个证据链的形成,是非常严谨的,绝不是你张嘴就来的。
所以专业电影公司和职业编剧是不会轻易看陌生人递交的剧本和大纲的。如果你声称某人看过你的剧本,那么你就要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某人确实看过,如收条或回执、第三方证人、邮件记录、短信、照片等。如果只是对方经纪人或代理人看过,你都不能证明某人确实看过。
3、指控他人抄袭你的「创意和框架」,说明你既不懂法律也不懂剧作。
创意是不受版权保护的,版权只保护具体的作品。而所谓的「框架」,可能更大程度上指的是「类型化叙事」。如果你创作了一个警察卧底犯罪集团的类型片故事,那么你是不能以「警察卧底犯罪集团」这个框架来申请版权保护的。
也就是说,当你写了一个「一伙人流落荒岛艰难求生最后获救」的故事后,如果你认为这个创意是你独创的,说明你读书太少;如果你认为这个所谓的「框架」是你独创的,说明你看电影太少。
4、动不动就嚷嚷说「你也拿出证据来」的杠精,我们编剧开会时,都会有人专门负责做会议记录,而且会标明谁说了什么。但我凭什么给你看啊?你谁啊?
在任何事情石锤之前,我不想随意站队,仅想从这件事发散讨论下个人关于抄袭的个人见解。
由于中国版权保护不完善,很多新人初入道确实会容易被有心之人骗大纲、骗作品。尤其像编剧这种,一旦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核心idea,基本就覆水难收,你也很难去界定究竟是你启发了对方,还是对方直接原原本本抄袭了。加上近几年确实有很多不要脸的人,看了剧本以后直接拿走;甚至写完一稿后不给署名的情况也频繁出现,对于处于整个影视圈收入底层的编剧来说,日子确实很难过。
那要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
一,不要轻易让不认识、不信任的人看完整的剧本,如果真心诚意想要合作的资方,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核心idea,甚至要分阶段性地放出自己的内容,不给钱就不给看核心,给钱了也不要一下子就脱光。(给钱多半都是有合同以后的事了,所以安全很多)
二,很多编剧因为是个体户,前期阶段可能缺乏去总局备案的能力。有个很古老的土方法,就是把剧本打印出来,密封,寄给自己。记得要有合法的邮戳,这样可以作为此剧本的生产日期凭证。
那紧接着聊,我个人(不一定准确)如何界定抄袭呢?
首先,按分镜抄的,这种就不用洗了。
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概念雷同,就比较复杂了。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维基百科上对电影类型的定义:
电影类型(英语:Film Genre),也叫做“片种”,指的是基于电影的叙事元素和情感反应进行相似分类的电影类别。
常见的电影类型有科幻片,恐怖片,战争片,犯罪片等等。在各大类型分支下我们还能继续细分,比如科幻片有太空探索、外星生命、时间旅行等等,甚至会在故事使用的大框架下继续细分,比如赛博庞克,末世荒土等等。
记得定义里说的,我们在划分类型的时候,其中一个方法是基于电影的叙事元素进行相似分类,也就是说,他们会有很多相似雷同的元素,才能分在一起。
所以我们能说所有的赛博庞克都抄袭《银翼杀手》或《大都会》吗?所有的黑帮卧底片都抄袭《无间道》吗?所有的荒岛漂流都抄袭《鲁冰逊漂流记》吗?显然这种因为大框架类似,就判定抄袭的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后人经常就是在前人已经产出的作品中进行改良和进化,凡是要做第一显然不太实际。
以下内容涉及对《无间道》,《一出好戏》的剧透,还没看过的人员请绕道而行。
那么就我而言,如何判定抄袭呢?那取决于片子里有多少个核心idea是相同的。
比如聊大家比较熟悉的《无间道》,里面有个经典梗,就是陈永仁和黄sir经常在天台见面。其实这不是一个随便选的场地,而是编剧有意为之的。与之对比,刘建明见韩琛是在乌漆嘛黑的电影院,代表两人的身份:一个光明,一个黑暗。而最后天台这个景也成了全片的关键转折点,黄sir从这里被推下楼;两个卧底在天台进行最后对决。
另一个核心idea,就是摩斯密码。陈永仁用摩斯密码和黄sir沟通;而刘建明用摩斯密码进入了黄sir的电脑,删除了陈永仁的档案。
《无间道》还有很多核心idea,在此不全部罗列。不是说后来者不能使用“天台”和“摩斯密码”这两个关键元素,而是当你是一个黑帮卧底片,再加上同时使用了以上两个元素,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怀疑你涉嫌抄袭《无间道》。
聊到这里,我们可以说要判定抄袭,其实要从细节抓起,非要揪着大框架雷同不放,其实反而有点不合理。《终结者》的知识产权是建立在skynet这个世界观,终结者这个人物形象上面,而不是时间旅行、人工智能。如果后者也算抄袭,那真的可以洗洗睡了,没有几个项目能自称“原创”。
所以回到《一出好戏》上,一群人荒岛求生是《一出好戏》第一个拍的吗?显然不是。美剧《迷失》2004年首播,《蝇王》就更早了。所以我们不能说一群人漂到一个岛上求存,就叫抄袭。那么我尝试从我个人角度去分析《一出好戏》的核心idea,我不是该片编剧,可能不准确,欢迎拍砖。
继续剧透预警,还没进电影院看《一出好戏》的同学请不要往下看。
1.发大财了,却困在荒岛上。
2.岛内建立起人类社会的经济体系,包括货币、期货、放水等等。
3.电气工程师。
4.烟花大船。
(秉着尽可能不剧透的理念,我笼统地写了,看过的自然懂)
点子1塑造了主角前期困境,点子2是整部电影的世界观,点子3起到了主角逆袭的作用,点子4是整部电影的转折点。
我的观影量有限,不过这四个概念结合在一起,我还是头一次见,比较新鲜。所以我觉得如果要指控黄渤抄袭,除非是这四个点都一模一样,不然我们只能说这两个电影有相似之处,但不是抄袭。我提到的1,2,3,4点在其他电影里可能也出现过,但是我们最多只能说黄渤借鉴了一下概念,但是如何去组合这1,2,3,4这些核心概念,是相对原创的。
所以这件事最后会怎么落地,我会持续观望。一方面我希望编剧的创作权益可以获得更好的保护,另一方面我坚决反对碰瓷热门电影这种行为,因为这样只会让人更加看不起编剧群体。如果最后揭示编剧指控《一出好戏》抄袭,仅仅是因为“荒岛求存”这个点雷同,那我就只能呵呵了。
以上
该于姓编剧长篇大论,用了许多煽情言辞,却没有提供任何过硬证据,她罗列的两个剧本框架的种种“相同之处”,又何以证明就是她所谓的“13年原创剧本”中确实存在?
而不是她看完《一出好戏》后才匆忙臆想和编造的产物,然后再进行一场零成本的碰瓷?
像《一出好戏》这样一部连续占据单日票房冠军,走势火爆,预期至少10亿票房的大热电影,必然直接影响同档期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
因此,一次哪怕子虚乌有、毫无凭据的指责,一旦被各平台全网推送,水军造势,也会被许多盲从者信以为真,影响的不止是影片主创人员的个人名誉,更可以直接断送以亿元为单位的影片票房。
而真等到司法程序启动,有了明确判决结果时,影片肯定早已下档,此前造成的巨额损失又有谁来弥补?只有幕后推送发散的黑手,赚得盆满钵盈,笑颜逐开。
如此碰瓷之风若不遏止,那么要毁灭蓬勃发展中国电影市场,未免也太轻易了。
支持原创、唾弃抄袭是肯定的,必然的,但首先需要以有确凿无疑的证据为前提。
单单目前于姓编剧提供的,完全是空口为凭,不足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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