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复制的。。。。
人在帝都,首先表明态度,我十分支持赞成法院的最终判决,我甚至把人民日报的通报转到了朋友圈。
但是,作为一个每年坐各种网约车及出租车累计近万的资深乘客,我现在每次坐车都坚持不懈地把这件事从事发到最终判决原原本本的讲给司机师傅听(绝对没有添油加醋,这一点可以调取车内录音和监控视频),这不违法吧。
至于司机师傅会怎么想,我不知道。至于最终会不会影响女性打车,我也不知道(不会吧.jpg)。
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伟大导师鲁迅先生告诉我们: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
严正声明:1. 我觉得最终处理的很公平,很合理,很合法,我双手支持,所以我觉得应该广泛宣传。2. 同时作为新时代热衷普法的好青年以及央视青年和观网青年,这么做很合理吧。3.以上只是我的个人行为,不建议模仿。
我这该死的求生欲。
哈哈哈哈哈哈。
翻什么案,司机有冤才叫翻案,司机没冤,你翻什么案?
是武举老爷冤啊!
长沙检法系统响应及时,高效处理,对于网上发酵的朱某检察官炫富一事火速展开了自查自纠行动。经过一个晚上的自查,我们明确了该检察官行为系“吹牛”,已责令反省。
再说起货拉拉案,长沙岳麓区检察院没有轻信公安局对司机无罪释放的调查决定,坚决按照微博民心将司机签发逮捕。在看守所中,由于司机师傅始终不肯认罪,岳麓区检察院在历经长达七个月的羁押后,终于取得了不为人知的突破性进展,让司机师傅认罪伏法。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最后,为了不被网络舆论左右,岳麓区法院在接到检察院的公诉后,严格控制法庭庄严,不允许网络直播、他人旁听,再次证明了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这么缜密的无罪,啊不有罪推定,你有什么翻案的理由?
感恩。
咋翻?翻跟头的翻吗?
这个案子最恶心的地方不就是全程合法的?
超期羁押?不该但是合法
强塞法援?当事人强烈要求的
认罪认罚?当事人自愿签的
不公开庭审?当事人要求的
有不合法的地方吗?
只是有瑕疵而已。
恶心啊。太恶心了。
上诉了啊。。虽然希望渺茫。
但是希望打我的脸啊。狠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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