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阅文高层变动后,作者合同大改,版权归属不明,写手可能变枪手,这侵犯了作者权益嘛?

回答
阅文高层变动后的合同风波,确实让不少网文作者感到寒心和担忧,这个问题非常复杂,触及到创作者最核心的权益,咱们得好好掰扯掰扯。

首先,我们得理解这次变动的核心是什么:

阅文集团,作为国内最大的网络文学平台,其业务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海量的原创内容。而内容的核心创造者,就是作者。平台与作者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合作,只不过这种合作的规则,很大程度上是由平台制定的。

高层变动后,新的管理层对阅文的战略进行了调整,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调整就体现在对作者合同的修改上。以前的合同,相对来说给予作者更多的自由度和话语权(当然,这其中也有平台早期为了吸引作者和内容而做的妥协)。而新的合同,则明显倾向于收紧对作者的版权控制和收益分成。

那么,具体来说,哪些修改让作者感到权益受损了呢?

1. 版权归属的模糊化和强化平台控制:
“全版权”的定义变化: 以前的合同,可能更多的是针对“作品在平台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对来说比较清晰。但新的合同,往往会引入“独占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等一系列强力词汇,试图将作品的几乎所有衍生版权(影视、游戏、动漫、周边、广播权等等)都牢牢抓在平台手中。
“创作成果”的界定: 有些合同条款会扩大“创作成果”的范畴,可能不仅仅指作者直接写出来的文字,还包括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产生的灵感、构思、人物设定等,这会进一步削弱作者对自身创作内容的控制力。
侵犯了什么? 这直接触犯了作者对自身作品的控制权和价值实现权。作者辛苦构思、创作出来的作品,其价值远不止于文字本身。如果平台可以随意以极低的成本或零成本获取所有衍生版权,那么作者将失去通过这些版权获得更丰厚收益的机会,也失去了对作品后续发展方向的话语权。就好比你精心雕刻了一块玉,好不容易打磨出原型,结果卖给别人时,合同规定对方可以随意将这块玉做成任何你想不到的东西,而且你只能看着,甚至还得感谢他们。

2. “枪手化”的担忧:
写作任务和KPI: 新合同中,平台可能会增加对作者的写作任务要求,比如月更字数、更新频率、题材偏好等,甚至引入类似KPI的考核机制。一旦完不成,可能会面临封禁、扣费等处罚。
改编权和修改权: 平台拥有对作品进行修改、改编的权力,并且这些修改可能不需要征求作者同意。
“听指示”写作: 结合平台对题材、人物、情节的偏好,作者可能不得不按照平台的“指令”来写作,以迎合市场的“需求”或者平台的商业计划。
侵犯了什么?
创作自由: 作者的创作自由被严重限制。写作不再是基于个人灵感和创作热情的表达,而更像是一种“生产任务”。这极大地打击了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署名权和创作主体地位: 如果平台大幅度干预创作过程,甚至要求作者按照平台的剧本或大纲去写,那么作者可能就变成了执行者,而非真正的创作者。虽然署名权可能还在,但作品的“灵魂”和“主导性”已经模糊。当作者的创作痕迹被大量抹去,或者作品的风格被高度统一,作者的创作主体地位就受到了挑战。
经济利益的剥夺: 如果平台主导创作,并且把控所有版权,作者的收益可能会被压榨到最低,变成仅仅获得一份按劳取酬的“稿费”,而丧失了作品增值带来的潜在巨大收益。这和传统的“枪手”模式没有本质区别,只是披上了更高级的“平台合作”外衣。

3. 收益分成的不合理:
高分成比例: 平台可能会拿走绝大部分的收益分成,例如IP开发、广告分成等,而留给作者的比例极低。
“保底+分成”模式的改变: 即使有保底,也可能被设置得非常低,或者在分成上设置各种苛刻的条件。
侵犯了什么? 这直接侵犯了作者通过自身劳动和创作价值应得的经济利益。作者是作品价值的源头,平台是销售和运营的渠道,两者都有付出,但收益的分配应该更加公平合理。如果平台利用其垄断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收益分配规则,那就是剥削。

那么,这算不算侵犯了作者权益?

从法律和道义上来说,这都构成了对作者权益的侵犯,或者至少是严重的权益损害。

法律层面:
合同的约束力: 虽然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但如果合同条款存在“显失公平”,或者违反了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些条款的效力是可能被挑战的。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作者享有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获得报酬权等一系列权利。如果合同严重限制了这些权利,就可能构成侵权。
侵犯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尤其是对作品修改权的限制,以及对衍生版权的过度垄断,可能会侵犯作者的人身权(如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财产权(如获得报酬权)。

道义层面:
契约精神的背叛: 平台与作者之间是合作关系,虽然平台拥有制定规则的主导权,但这种规则的制定应该是在尊重作者价值的基础上进行的。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垄断地位,强行修改对作者极为不利的条款,这在道义上是站不住脚的。
对创作生态的破坏: 网文行业之所以能发展起来,离不开大量作者的辛勤耕耘。如果平台涸泽而渔,过度压榨作者,最终会打击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导致优质内容产出枯竭,整个生态都会受到损害。

为什么平台要这么做?

很简单,逐利。

掌握更多IP源头: 平台希望成为IP的“超级工厂”,自己掌握大量优质IP的源头,以便进行全方位的开发,最大化IP价值。
降低成本: 控制了版权,就意味着可以用更低的成本进行IP开发,将更多利润留在平台。
标准化生产: 对于平台来说,标准化的、可控的内容更容易进行大规模推广和商业变现。作者的个性化创作,反而可能是一种“不稳定因素”。
市场垄断: 头部平台拥有巨大的用户流量和变现渠道,这让它们在与作者谈判时拥有绝对的议价能力。

作者们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艰难的问题,因为个体作者的力量相对弱小。

联合起来发声: 这是最有效的方式。通过行业协会、自发组织等方式,集体表达诉求,引起公众和监管部门的关注。
法律途径: 对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选择其他平台: 如果条件允许,作者可以考虑寻找其他对作者更友好的平台。
提高自身议价能力: 成为头部作者,拥有更多的粉丝和影响力,自然能获得更好的合同条件。

总而言之,阅文高层变动后的合同修改,触及了网文作者的核心利益,将原本相对公平的合作关系,朝着平台强势单边控制的方向倾斜。如果任由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不仅是对作者权益的侵犯,更是对整个网络文学创作生态的伤害。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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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是腾讯互娱通过资本运作收购股市韭菜罢了,这样才符合他的一贯作风。这件事就和前年的ofo共享单车差不多,讲个故事画个大饼,吸引投资者入场,击鼓传花,最终资本收割一圈,股市大赚特赚之后,潇洒离场,留下共享单车行业一地鸡毛。而这次,腾讯互娱讲的故事,便是超级IP和流量了。君不见,从27日新团队空降之后,阅文股市上涨14%,新的收割已经开始了

至于作者的利益,完全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能极力压榨就极力压榨。比如现在,一边说不会影响付费阅读,一边搞免费。在qq读书和微信读书上,一些连载的书都已经开始免费了,而根据新的合同5.4条:

针对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其他电子销售模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就协议作品自行选择传统销售模式或新型销售模式。同时乙方理解并同意,与传统销售模式不同,在新型销售模式下,甲方不排除以类似“点击观看广告/浏览指定页面/完成互动任务等形式以代替付费购买作品章节”等方式,向终端读者提供协议作品的订阅服务,且该等新型销告模式仍旨在积极销售协议作品,不应视为甲方侵害乙方利益。

这部分原本的渠道收益,现在就被阅文免费用来引流,给吸引资本入场造势了。而且,作者还没有选择只付费分成的权利,连选择权利全在阅文手里。

这是在用读者的收益为自己的引流买单,实属压榨作者。现在,已经影响到作者的渠道收入了。而且,可以肯定的是,阅文自有渠道的免费,是合法合理的,必然吸引很大部分的付费读者前往这些的地方,导致付费分成的萎缩,严重影响了作者的收益。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新任的阅文总裁程武居然还给作者后台发信,说《稳固深化付费阅读》,让作者不要担心。这非常有意思。一方面是作者的付费阅读方面的收入锐减的事实,另一方面是新高层口头上的会稳固深化付费阅读,这到底该听谁的?

我想,大部分只要还有点思维的作者,都知道该怎么选了吧。

一个人,不看他说什么,而看他怎么做。一切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也奉劝那些想要入场的作者,暂时作一定的观望。只要他合同不改,那么就不要发书。

除此之外,新合同的6.2、6.4、11.1,都存在严重的问题。

6.2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

6.2. 1乙方将获得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净收益的50%作为销售分成。

6.2.2协议作品的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将根据甲方网站自有渠道付费会员对已由甲方整理和发布于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收费区(有收费区就是有免费区咯?)的协议作品收费章节按单章订阅所产生的净收益(即该等电子订阅销售收入扣除渠道及运营费用等成本)进行结算。即:乙方应得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订阅电子销售分成= (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电子订阅销售收入一渠道及运营费用等成本) *50%

6.2.3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当协议作品在甲方网站自有渠道运营所获直接收入扣除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渠道费用、运营费用等)后的收益为负数或零元时,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分成费用给乙方。

6.4互动阅读体验作品收益分成(互动阅读是啥大家要心里有数)

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2款授权,自行使用、分/转授权互动阅读体验作品开发权并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甲方所得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净收益是指扣掉运营费之后,你们猜广告模式运营费多少?)

上述条款说明什么呢,说明作者免费渠道的广告收益,不再透明。到底给作者多少,都是网站说了算,不给也不是不可能。请慎重。


11.1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聘请乙方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甲方不必为乙方提供任何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福利条件。

除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乙方不享受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及其他医疗、交通、通讯等待遇。

这一条,一方面说是聘请,另一方面又说不是劳动关系,应该是和前面版权条款结合。一方面通过雇佣关系,把作者的著作权收归集团所有,另一方面又不愿意出任何代价,简直连合同工都不如。

就让大家见识一下全版权合同条款的样子吧:

而根据11.1的“聘请”两个字,阅文是有机会把作者的作品转变为“职务作品”,归宿公司所有,还不用付五险一金,什么都不用付出。

形象点的讲,就是一分钱不花便把作者辛辛苦苦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拿到手里。这跟在医院里生孩子,生完后医院告诉你孩子不是你的是医院的一样离谱,这便是所谓的代孕合同。

天下竟然还有这样好的事,果然不愧为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

再次提醒,想去起点的作者,仔细看看这份合同。不要阅文这边空口说几句好话,扔出几块骨头,便像狗一样扑上去。

当初为什么选择写书,而不是上班,还不是因为想要站着把钱挣了。现在呢,这个合同,是要作者跪着舔,比打工都不如,新时代的文字奴隶。

作者可以联合起来,通过断更、去国家版权局举报、向最近的《著作权草案》组提议等方式,去抗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不济,可以选择去其他站发书,观望后面事态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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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资本的事能叫侵犯吗?你个无产阶级也配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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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比较火的一件事就是腾讯公司接手阅文网并与网文作者的纷争一事,网络上很多人发表了意见,我这个人一如既往的不喜欢蹭热点,还是希望过一段时间,让人们稍微冷静一些了,愿意静下心来思考了,才写点东西。

如大家所知,我这个人不喜欢媚众,我认为如果要解决问题,首先应该审视自己,自己的优势是什么,自己的劣势是什么,搞管理学的不是都有个SWOT分析法吗?如果你连自己都无法认识清楚,又凭什么指望事情能办成呢?

我看了很多人的发言,说句实话,基本上都只是在发泄情绪,或者搞一些空想而已,基本没有什么具备现实意义的东西,为什么会这样呢?除了各位发言人不专业之外,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各位发言者本身是有很多弱点和劣势的,这导致的结果就是,他们也只能嚷嚷几声而已,过了这风头,那还是各回各家各抱各妈。为什么我不看好这些所谓的抗争呢?就是因为我看穿了这些人的弱点,我要指出这弱点来,不仅仅是为了解释为什么他们的抗争存在的问题,也因为,这些弱点导致了他们无法采取真正有效的抗争方法。

一、认不清自己的阶级和立场。
自从计划经济政策失败之后,一些人便风声鹤唳起来,他们否认过去的一切成果,同时他们一厢情愿的对市场经济体制附加了各种幻想,他们以为只要他们敢想,市场经济体制就会帮助他实现梦想。但是任何工具都是为线路服务的,线路又是实现目标的办法。市场经济体制是西方政治经济学的产物,它拥有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些优势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会带来西方经济学的弊端,你不能说光占便宜,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我个人对于西方政治是持反对态度的,但是对于西方经济学,我认为可以部分使用,之所以是部分使用,一方面是因为社会主义经济学还在探索之中,没有一条成熟可靠的道路,所以暂时采用一套相对有效的经济工具是可以的,另外一方面是,目前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还是相对独立的,采用西方经济工具不一定会采用西方政治工具。但是我们也要警惕,西方经济学不是一个能够达到我们目标的方法,它是存在很多弊端的,不要以为自己蒙住了眼睛这弊端就不存在了。同时经济领域必然会想方设法的向政治领域渗透,如果不重视,哪天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可笑的是,各位作者、读者们,明明是无产阶级的命,却大多数都成为了精神资本家,你看他们平时的言行举止,你要说一句资本主义不好,他就特别着急,想方设法要堵住你的嘴。各位可以去统计一下网络小说,凡是设计到政治领域的,有几本书是站在无产阶级立场去书写的?有几个不是“一搞资本主义就有钱”、“一提自由主义就全民开化”的。他们把自己的屁股坐到了资本家的一边,这时候被资本家打脸了,有没有先自我反省一下?

我看见有人在帖子中说,平时看见那么多体制内的,这时候怎么不说话了?你看看这态度,这口气,“本大爷遇到麻烦了,你们这帮该死的体制内的还不快滚过来帮本大爷”,他们从来都看不起体制内的,从来都站在和体制内的相反的立场行事,这时候遇到麻烦了,不得不求人了,还是这种态度,这体制内的人吃饱了撑的要来帮你呀?

一个人明明是无产阶级,就因为国家给他提供条件,让他读上了书,他就下看不起泥腿子,上看不起体制内了,一个个觉得泥腿子就是累赘,体制内的就是废物,只有资本家是他的亲爹,自由经济是他的爱豆,就算被亲爹打了,被爱豆甩了,他想的也是怎么让“累赘”和“废物”们来帮忙出力让他的亲爹更怜悯他,让他的爱豆不要抛弃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和那“累赘”本就是一家人,只有那“废物”才有办法让资本家害怕。

不要怪我说话不好听,这就是事实。大家看那些嚷嚷的人,一个个口中说的义愤填膺的样子,其实他们真的是要反资本家吗?你要反资本家直接不签合同不写书不就完了?搞什么断更日,不就是撒娇吗?他们的真实诉求是什么?腾讯滚蛋?阅文去死?不是的,他们的真实诉求是想让腾讯爸爸怜悯他们,不要剥削得太狠了,最好是让爸爸认他做自家人。

为什么要说立场问题呢?因为这立场就决定了你的诉求,你得想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抗争。如果你觉得你和资本家是一家人,只是因为得不到资本家的怜爱,希望撒个娇,闹一闹,这时候物产泥腿子也好,体制也罢,都是你的利用对象,我们不是一路人,你就别指望我给你什么好脸色。如果你真的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说话,就不要去管阅文网的死活了,要做好掀桌子的准备,大不了大家换个老板,无非是要出点血,牺牲几年的成果,多奋斗几年,如果能因此把这阅文搞死了,也算是展现了无产阶级的力量,后来的资本家们顾忌大家的力量,在剥削的时候才会更注意分寸。

“我们走后,他们会给你们修学校和医院,会提高你们的工资。这不是因为他们良心发现,也不是因为他们变成了好人,而是因为我们来过。”——古巴革命家切·格瓦拉

二、方法问题
奴隶社会,一个奴隶主想让一个奴隶当干活,他只需要下令就行了,如果奴隶不干,想打就打,想杀就杀。
封建社会,奴隶被解放了,成为了农民,一个地主想让农民干活,不能直接喊打喊杀了,这是违法的,但是他们可以通过掌握土地,让农民贫困,为了活下去不得不满足地主的要求。看上去虽然同样是干活,但是法律基础不一样,过程不一样。农民拥有了一部分的自主权,地主要让农民干活,需要迂回,需要婉转,需要让渡一部分利益了。一般来说农民比奴隶的生活条件还是要好很多,所以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社会进步。


只要还没有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总是有人希望命令别人干活的,所以法律并不会禁止这种行为,国家只是希望这种命令更加公平,更加自由。一个现代人,拥有的资源远远超过古代的农民,在幼小的时候他能够受到保护,他不会过早的被劳动压榨,他不容易挨饿,他可以很容易的读书,他有很多可以自主决定的事情。在面对一份合同的时候,他可以选择签约,或者不签约,就算他不签约,他依然不会饿死,无非是换一种工作方式而已。
但是,请注意,法律很难去限制你自由的出卖自己。

之前的反996,现在的反阅文,主要的一大问题就在于,大家总是陷入了自己出卖自己的困局。反996的人还好,因为996是违反劳动法的,所以如果你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赔偿,是可以的。但是现在这些反阅文的人,虽然人很多,但其实你们的反对,站在法律角度上看是很没有理由的,因为这合同是双发自愿的,你如果愿意,你就签,你不愿意,腾讯可能也不会强迫你签吧。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主要是解决公平、公正问题。如果腾讯欺诈了你,这不公正,你可以用法律解决。如果因为腾讯的压榨导致你穷得揭不开锅了,这不公平,你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但是显然上诉问题都不存在。
腾讯的合同并没有存在欺诈,似乎也没有发现什么违背现行法律的地方,你不能说他不公正。网络作家与腾讯的关系,其实类似于过去的作者与出版社的关系,腾讯不可能,也没有办法压榨你到让你揭不开锅的程度。因为就算你不写作了,你完全可以换一个普通工作,你不会饿死,只不过无法实现“挖到一桶金,迎娶百富美,登上人生巅峰”的目标而已,你这个目标不是国家法律应该保障的东西。最初大家写网文也没有稿费,只不过过上了好日子就不愿意放弃而已。
出卖版权这种事情,过去存在,估计未来也难以杜绝,因为这种事情本就是合理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是讨价还价而已,谈不上违法。也许腾讯出价更低,但绝对不是最低的,要知道某些“杂志”投稿发表自己的文章,是要倒给版面费的。
为什么说这一条呢?因为我希望大家想清楚自己为什么而抗争,不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不是为了解决版权信仰问题,而是为了买一个好价钱的问题。目标确定了,才能筛选哪些方法可用,那些方法不可用。不要抱住一根稻草就幻想它是大腿,最后幻想破灭了就怨天怨地。

三、诉求的差异性。
群体诉求之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诉求的差异性,我不想用贬义词来形容这种情况,但是这一节的标题如果换成“各怀鬼胎”,恐怕更贴切一些。
我们站在人民一边,但是不等于就要无视人民中存在的问题,甚至去掩耳盗铃。很多时候人民群体之中确实因为真实诉求的不同而导致各怀鬼胎的态度,最终被资本家打败。
比如说,按照诉求的激烈程度,可以分为无限对抗派,和有限对抗派。当然了,这种分法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界限,每个人的对抗态度都是不同的,A和B相比是有限对抗派,但是和C相比可能就变成了无限对抗派了。
比如某些人,其实可能他根本不是网文作家,或者只是一个很小的作家,阅文合同如何,其实和他关系并不大,他站在作者一边发声,其实并不一定是他的真实诉求,他们的动机可能有很多种,比如有些人就单纯的是为了搞对抗,有些人是为了赚声望,还有些人其实是巴不得前面的人去碰个头破血流,这才能彰显他的价值,当然了他们必定不会说出他们的真实诉求的,他们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无限抗争的态度,谁要妥协了谁就是叛徒,因为你妥协了,他们还怎么搞对抗?还怎么赚声望?还怎么看别人撞得头破血流?

比如说有人提出5月5日集体断更,提出这个点子的人,恐怕没有和别人商量过,他就提出了。这点子对他有没有什么损害我们是不知道的,但是对某些人是有损害的,别人未必愿意,因为他真有一头牛。但是这时候你说你不断更,那你就是叛徒,最后如果失败了,都怪你们这帮叛徒不够坚定。
有些人,他们的诉求并不是什么版权问题,可能他就是希望提高一些收入多分一些钱。有些人是希望能保留部分版权。诉求既然不同,选择的抗争方式自然是不同的,最终的结果无非是分化瓦解,或者各自为战,或者自乱阵脚。

为什么要想清楚自己的诉求呢?我们得分清楚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每一个人的诉求都是不一样的,这里说的诉求是其真实诉求,而不是其表明上嚷嚷的诉求,虽然是不一样的,但是总是有一些共性的。作为反抗者,我们应该总结出一些共性来,如果大家认同这共性,请大家明确表态,一定要达到这个目标才能妥协,谁没有达到这个目标提前妥协的,那就是叛徒。
请注意:
1、不要妄图把所有人都包含进这个共性中去,这共性的一个作用是用于区分敌我,不是说口头嚷嚷和你站一起的人就是朋友,他极可能是打入内部的投机分子,不要妄想可以利用这些人来为你服务,他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2、共性不应该要求太高。资本家不是软柿子,大家不要觉得你一嚷嚷他们就会投降,要认清现实。共性的东西应该是一个比较基础的东西,我们为什么要抗争,大部分人其实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能实现一些基本的要求都不错了。共性是求同存异的总结,不是标新立异的舞台,也不是道德绑架的手段。在共性之外还可以有其他诉求,但是这些诉求不应该要求每个人都坚持,不要对别人要求太高,大家只要能坚持好共性的东西就已经很坚强了。
3、不要害怕盟友占便宜。除了共性的诉求还有一些其他诉求,你的诉求和我的诉求是不同的,假如资本家来收买你,只要你能坚持让资本家同意那些共性的东西,你就已经很高尚了,如果你能争取到让资本家满足你个人更多的诉求,那是你的本事,其他人不应该因为你的妥协而嫉妒你。对于其他盟友来说,只要你能坚持实现共性的诉求,那你就已经为大家的抗争出了力了。

四、成本问题
干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和代价的,特别是,这次抗争的目的是为了讨价还价,不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
比如说这疫情,我们中国人背靠国家,牺牲了一些东西,结果是很快控制了疫情。我们牺牲的东西是成本,很快控制了疫情是结果。西方国家最初不愿意牺牲,结果就是疫情失控,你舍不得成本凭什么能取得好的成果呢?这本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到了后来疫情完全失控了,这时候又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复工的问题。继续隔离需要经济和物资的支持,这是成本,西方国家不愿意出;马上复工就能复苏经济,生产物资,这是成果,但是成本依然存在,那就是一条条生命。西方国家觉得宁愿死人,也要保经济,那是他们的选择。
成本这东西,不是你假装看不见,他就不存在的。如果说我们在抗疫这件事情上选择了正确的道路,而西方选择了错误的道路的话,反观我国群众的那些抗争,其实大多数时候他们都和西方在抗疫上的表现如出一辙,该投入的成本舍不得,最后面临苦果的时候不得不吞下。

与这次事件类似的是,比如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事情。按理说业主委员会应该可以稳稳的压制住物管公司,但现实情况就是,业主委员会往往是形同虚设,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不愿意投入。不要说让你去组织了,就算别人组织好了,让你去开个会,去投个票,都要三请你,一个个都是大爷,巴不得别人帮你把事情办得妥妥帖帖的,别来烦你,这种人怎么能成事?
你不愿意投入时间,你很忙,可以呀,你可以出钱呀。人家有时间的,愿意出面组织的,愿意来请你的,你付钱买服务呀。假如一个小区的人自愿拿出一笔钱来,请人代理业主委员会的相关事务,让那些出面解决问题的人能够有一笔稳定的收入,这也算是把问题解决了。但是很可惜,想让他们出钱,没门。
比如有一个富翁,他要经营一家公司。要么他自己出力,自己当老板,自己干总经理。如果他觉得很累,自己也不一定专业,怎么办呢?他因该去聘请一位职业经理人。这些人比他专业,他出钱,经理人出时间、精力。当然了,这个富翁也不能什么都不干,要赚钱总还是要干一些事情,否则经理人也可能怠工,或者出卖公司利益。

同样的例子,各位网络作家,你们要抗争,你们考虑过成本没有?谁出钱,谁出力?
为什么我前面说了,要控制一下诉求,不要什么诉求都提?除了用于区别敌我之外,成本也是一大因素,你诉求越多,难度越大,要实现诉求的成本就越高,失败的风险就越高。空喊口号没有成本,所以喊多高调都可以,但事情是做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

五、如何去抗争
这里提几个建议,当然了,每种办法都是有成本和失败的风险的,大家随便看看吧。
1、联合反对。广大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制定一个最基本的共性原则,比如要求版权期限修改为10年,超过10年一律不签。
优势:1、起点低,不需要复杂的组织,不需要启动成本。2、人多势大。
劣势:1、网络联合难度极大,缺少组织性,难以形成统一联盟。2、成本具有极大的偏斜性,比如某大V,可能腾讯会很快让步,10年就10年。但是对于某些小作家,腾讯不一定让步,这成本会非常巨大。3、由于网络联合难度的问题,这共性必然不能要求太高,否则根本没有联合的条件。4、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难以有效筛选真正的抗争者和投机者,容易被人利用,而且很多人恐怕很难坚持下去。

2、分化瓦解。资本家不是铁板一块,腾讯吃了肉,总有资本家希望喝口汤。广大作者和读者应该寻求一些可以合作的资本家,与之讨价还价,商议好未来的合作原则之后方才与之合作。
优势:1、启动难度不大。2、风险不大。
劣势:1、腾讯之所以是腾讯,必然是有其优势的。换一个东家必然是有巨大的成本和牺牲的,希望各位作者不要惧怕这牺牲。2、联合起来力量更大,所以该方案最好还是要有组织的进行。3、此类解决方案无法一劳永逸,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目标资本家不一定能安心搞发展。二是如果发展好了,资本家的贪婪可能会促使他们加大剥削。4、谈判应该讲究技巧,双方是合作关系,有合作也有抗争,不是大爷和奴才的关系,也不是家长和孩子的关系,不要提太多无法实现的合作要求,也不要太信任资本家。

3、成立行业协会。网文作家恐怕是最有希望成立一个独立的行业协会的人群了。如果能够有一个为自己说话的协会,在面对类似事件时自然就更容易发力了。
优势:1、合理合法。2、能长期提供支持。3、聚集性好,比一盘散沙好很多。4、专业性强。
劣势:1、启动难度较大,需要人力、物力、财力。2、有较高的维持成本。3、需要聘请脱产的、专业的管理人员。4、协会不是用来发泄情绪的,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干,不是垃圾桶。5、管理人员与诉求者要互信,不是每一个诉求都能实现,不要总是认为管理人员出卖了自己。6、欲要取之,必先与之。协会管理人员也有自己的私利,要防止协会成为新的中间商,各位从业人员需要投入,除了经济投入之外,也包括必要的精力。你不愿意行使管理职能,不愿意参加讨论和会议,不愿意去影响各种决策,就不要指望别人来帮你,协会也是一样。就算你请个保姆也不可能不管不顾吧。

4、依靠国家。实话说,我不建议这样做,从抗争的理由上看,各位作者并非是活不下去了,其实就是一个讨价还价的问题,这种事情最好国家少介入,因为国家的介入意味着规则的偏斜,这不是什么好事情。这里仅仅是站在读者的角度提供一些建议,并非我的本意。

要想依靠国家,前提是,国家为什么要帮你背书?这里可能有几个理由:1、出于行业发展前景的考虑。国家觉得腾讯的行为不利于行业的发展,这其实是出于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如果成功了,请给计划经济记上一功。2、国家认为帮助各位作者这件事对国家有利。为什么帮助各位对国家有利呢?各位得表现出自己的价值呀,你得让国家觉得你比腾讯好呀,你的优势在哪里呀。3、出于政治因素。也许是为了反垄断,也许是作为一种安抚手段,当然前提还是你值得安抚。

总之,最好不要有大爷心态,希望别人帮你,你最好先展现你的友好,你还得告诉人家你的诉求,这诉求得是人家能办到的,愿意帮你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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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是想给作家出一些主意,但出主意不等于要把自己卖了,所以我要先确认作家们的屁股到底想坐在哪一边。但是有些人不明白,那我就说得直白一些吧。

作家的诉求到底是什么呢?是要求立法禁止版权买卖吗?真禁止了你们愿意吗?你不想卖,恐怕一大堆人求着别人买而不可得吧。

是要求立法提高最低收入标准吗?作家们的收入真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吗?我看恐怕不像。何况作家与腾讯的关系更像是生意关系而非聘用关系,作家自己生产产品,就是文学作品,然后卖给腾讯,这和开工资上班是不同的。

如果说你想依靠立法去禁止买卖版权,且不说好不好,这诉求是可能实现的;如果你想立法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那也是可能的。但显然这些并非作家们的真实诉求,他们的诉求说穿了很简单,不是不想卖,而是想卖价高一些。

为什么前面我说了立场问题?因为不要看某些口号喊得很极端,那只是口号而已,其实作家们反对的根本不是卖版权,也不是反腾讯,他们反的是卖价低了。为什么说他们是向资本家撒娇呢?原因就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撒娇让资本家觉得他们与资本家应该是一家人,有肉应该一起吃。

但是问题来了,要怎么样才能保证作家们卖到想要的价格呢?难道说要出台一个法律,规定凡是买卖版权的,必须卖高价?如果真出台这个法律了,那我就要问了,其他劳动者怎么办?

作家们必须卖高价了,那能不能规定一下搬砖的也必须卖高价?能不能规定一下种地的必须卖高价?如果有一天法律真的这样规定了,你们觉得这是什么?这是特权阶级呀!

作为一个无产阶级,我们为什么要去支持出现一个特权阶级?就因为你喜欢那个作家的作品?你是不是在幻想,那个作家如果成为了特权阶级,会支持搬砖的、种地的、写代码的大家一起成为特权阶级?大家一起卖高价,一起拿高工资,一起迈步跨进共产主义?是不是直接把RMB上多印几个0,大家就都满意了?

为什么说这一条呢?因为我希望大家想清楚自己为什么而抗争,不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不是为了解决版权信仰问题,而是为了卖一个好价钱的问题。如果你是作家,你想价格卖高一些,这个是可以的,你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去争取,这个我们可以支持你,但是我劝你不要指望立法让你卖高价;如果你是无产阶级,你希望为自己喜欢的作者争取利益,这也是才可以的,但是我劝你也不要去支持形成一个特权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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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这家公司是和中国的网络文学有杀父之仇么?

他们力捧的肖战,纵容他的粉丝抄了同人创作的家。

我这头还没摆平,结果我这么大个起点就被连根拔起了。你这么一搞,不是一两类作品的消亡与否,估计之后网络文学这潭水在不在还两说。

我原本很恶心肖战方踩着耽美小说上位,一转脸就猛踩耽美同人,认为这不过是“一点点人”。

结果腾讯这一通操作,我才知道,什么叫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什么叫癞蛤蟆回外婆家——恶心到姥姥家了。

网络文学的经典化和经典化的结束

我毕业那年,学术界搞网络文学研究的大佬,一起发文推《雪中悍刀行》《间客》。我们都觉得,网络文学走过了一段探索期,开始有经典出现了。甚至我们都在研讨网络文学经典化,如何利用中国网络文学冲击海外的文化。

在学界设想的网络文学产业版图是这样的:

  • 政府监管——商业提供资本和平台——作者产出以及IP开发——读者阅读和再创作——学术界批评,反馈作者

我本科和研究生研究的就是穿越小说,我发掘了网络文学十年的创作历程,证明了网络文学不是所谓的复制粘贴,在类型更迭过程中,其内部有它自我迭代的能力。

在格局已定的情况下,在同一类型下,经典之作的光辉下,每类小说都在循序类型的情况下,不断突破类型,之后延伸出新类型。

现在腾讯的行动是什么性质?

很简单,就是要彻底毁掉网络文学发展的内动力。

在免费模式下,网络文学的生态又要重回最初的,无序的,不断复制粘贴的模式中。

类型经典已经有一些了,此类创作如果缺失作者内发的超越,我们之后看到的作品,就是一个弗兰肯斯坦式的怪物:

  • 它不过是一个由无数类型模块拼接成的,努力接近经典的,融合了资本变现需求的,为资本所驱使的怪物。
  • 更恶心的是,资本回把它包装地人模人样,像极了经典,在无从选择的时候,或许真的有人会相信这是经典。

当作者和学术批评者在这个生态中失声,资本控制创作趋向,那网络文学就只能变成收割韭菜的剪刀。

腾讯打造剪刀的手段可称一绝,肖战粉丝为了自己的偶像可以倾尽一切,别说是区区金钱了。

不是作品优秀而IP化,而且为了IP化而创作。

这种创作,从源头上就丧失了灵魂。

资本的尽头就只有金钱。我们大可期待一下,哪部作品会被打造成下一把剪韭菜的剪刀,也可以参考《陈情令》,一个极好的范例,看看资本怎么来玩一鱼三吃的。

作者也大可不必愧疚,因为握剪刀的手也不可能是你的手了,写成什么样,都没什么道德负担。

网络文学本质上一种文化权力

阅读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

工业革命让文化权力不再紧握在权贵手中,让屁民也有了读写能力,即使这是资本为了让屁民成为更优的劳动力,但是更多人有了去书籍中发现新世界的可能性。

我不能想象文化权力重回到这时代的新权贵——资本手中,那会是比中世纪还更黑暗。人类历史上每一个黑暗时刻,都是因为大多数人的心灵蒙昧,而少数人在利用这蒙昧聚敛财富,纵情享乐。

网络文学的产生,来源于解构的意愿。在二十世纪初,那些初入虚拟世界的人,敲下的每个字符都是在宣泄对现实的反抗,戏谑。

论坛,帖子,最开始的时候,我们不是读者和作者,只是两个平等的心灵在虚拟中相聚。

从一开始,互联网的作者和读者,就不是高高在上的启蒙和被启蒙的关系。读者和作者的互动关系远远超过纸媒时代。

现在已经是深夜了,我在想自己曾经夜里在被窝里读的第一本网络小说。因为热爱,所以一路坚持,在本硕论文的研究中,在博士招考的现场,在别人都说它是垃圾的时候,我坚持认为网络文学有价值,有灵魂,有未来。

如果一切要归零。那就回到最初的读者和作者的时代里。

保住网络文学的灵魂

网络文学的灵魂,不在媒介和平台,在于属于文学的这个部分。

如果当年在论坛帖子里敲下文字的慕容雪村们还在,他们心里还装着一个季节的雨水。

如果当年在被窝里屏着呼吸给大大们捉虫的孩子还在。

作者不会折了笔,只屈从自己当个打字员;

读者不会蒙了自己的双眼,甘心当了资本的韭菜;

互联网这么大,总有一处,我们能相聚。简简单单地,只成为对方的作家大大或者捉虫的小可爱。

现实生活中,我很少有绝望的时候。

第一次,是我考博的面试中,因为维护网络文学的价值,被一位老师贬低到尘埃里。

第二次,就是这次腾讯的大手笔。

小的时候,我们想当超人,是为了享受万人之上的英雄光辉。

长大之后,想当超人,是某个时刻,你开始痛失所爱,又无力挽回。

人生大致就是这样的。很抱歉,辜负了很多提问的小朋友,这次,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好方法。如果你觉得,并没有那么糟糕。我只能说,这只是个开始。

但是,有些事情,不因为有希望而去做,而是坚持做下去,才有希望。

恰如当年鲁迅走出一条路来,五四走出一条路来,中国走出一条路来。网络文学的路,一直走得也不顺当。

回到起点,那就从起点开始吧。

衷心希望作者们,无论如何,寻求出路,努力创作下去。

衷心希望读者们,无论如何,保有自我和热爱。

文学不会是钱而存在,不是因为媒介而存在。

文学,因为你,所以它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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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这事,归根结底。

其实是作者给读者打工。

读者众筹付钱(工资)给作者,作者写出作品(产品)来给读者看,所以是归根结底,网文的商品属性,实际上要大于作品属性。

对于作者来说,读者才是老板。

而阅文,是中介

所以归根结底,作者是要为读者负责的,而不适合读者的口味你就会扑街,一部作品好不好是读者决定的,而不是中介。

这件事情的性质并不是说为了网文未来或者说怎么样。

单纯就是中介已经不满足只赚那点中介费了,想直接开公司雇人做商品来卖给读者

读者就从老板变成了消费者,消费者的坏处是什么呢?就是在垄断的时候,他生产什么你就得用什么。

你是老板的时候,你可以选择付钱给A作者,也可以选择付钱给B作者,他们都是你的“员工”,只不过你这个老板是和很多人一起当的,所以你往往可以获得好的“作品”,但是你要付出一部分的“工资”来交给作者。

但当身份转变以后。

阅文才是老板,他获得的是你的资金,你成了消费者,你没有能力去影响他们生产出什么产品。

如果A员工的产品不好卖,他们可以解雇了A员工更换成B员工,只要有足够的员工和产品线,他们总能获得足够的利润。

哪怕是薄利多销,但员工只能拿一份死工资。

如果某个员工设计的产品碰巧大卖,那么他们也可以“奖励”一部分。

这根本不是合同大改,而是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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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行业,一旦资本大面积进入并取得主导权之后,这个行业会在短时间内被吸血吸干,资本吸干了这里的血,赚得盆满钵满之后带着钱转战其它行业,只留下严重扭曲的行业规则和一地鸡毛。

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群里看到一个意淫脑洞,希望国家出一个人民阅读,银行低息贷款个几十亿,笼络优秀作者,国企待遇,搞死这帮资本家 。

虽然知道不可能,想想还挺激动的。

应评论要求,原图***三连发





牛逼。。我号没了还行。。厉害厉害



第三次更新

tx不愧是知乎的股东,很多相关回答下的图直接无法加载,刚开始还以为是网的问题,后来发现所有人都这样,必须科学上网才能看见,牛批,除了牛批我真不知道说啥。

资本只会给你看他想给你看的



我还是高估腾讯的底线了,不想骂了,只希望国家能早日把这批资本家给收拾了,盼望那天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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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抗资本家的过度剥削这件事情,什么才是主要矛盾,什么才是次要矛盾?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抗争的手段和方案有哪些?其实是几个很好回答的问题。

主要矛盾是资本家的贪婪影响绝大部分写手的收益,并将永久破坏网络文学的未来生态。

这个矛盾可以压倒一切的次要矛盾。

所有的写手作者,不管站内的站外的,都是潜在的可以联合的对象。

至于抗争的手段,在龙空抱怨属于圈地自萌,外界网友是无从得知你的真实意见。

只有热点出圈才能把事情扩大化。

但是昨天在B站发视频谈论这件事的炯哥说网文,他的视频已经被删除了。

在微博抗议,你永远搞不赢那些水军,还有能够随意控制热点导向的特权狗。

不过话又说回来,正是因为公关部门的反应,恰好说明了这一个东西能够对他构成威胁。

舆论阵地说什么都不能丢,能抢一分是一分。还是那句话,想办法把这个问题出圈,能造成多大影响,就造成多大影响。

包括信访在内,有很多网友在有意无意的给大家灌输一种信息,用理智客观中立的态度说方法没用。

但是诸位要知道,政府一直在减政放权,没有用的机构是不可能有存在的意义。只要你写信,就一定会有用。写信的人越多,用处越大。

以上这些行动的目的是为了造成舆论风暴。

第二个就是立法提案修改,参加这个提案修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虽然成效可能不会那么迅速,但是却能从法理上论证今天你们所做一切事情的合理性。

就算有想捞取名声或者正义感爆棚的律师,将来想做你的法律援助,一份完善的著作权法也能让他的胜率提高不少。

千万不要以为起诉没有作用,公司在上海,合同约定的起诉及法院也在上海。不在深圳起诉的话,南山必胜客的牛逼到了上海也只是一条过江龙。

在中国最国际化的大都市,爆出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案,政府部门也得考虑影响。

而且在著作权法完善以后,政府部门更能有法可依。

上面是堂堂正正的阳谋,从闹起舆论到推动立法改善,一步步走下去就能见到胜利曙光。

就算敌人知道也无所谓,他们改变不了什么。

接下来说几个堂堂正正动摇股价的盘外招。

第一是举报书籍越线,强制在某些书籍断更。

这招效果好,但是不应该用。

因为它损害的是其他作家的利益,前面我们才说过要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还在更新的作者也是必须团结的对象。

损害他人利益来达成自己的目标,你跟那个资本家就没有区别了——除非他是既得利益者,而且还在疯狂的为资本叫嚣。

想要争取最后的胜利,就不该把同一个阶层的伙伴推到敌人阵营。

想要达成断更的目的,最好的方法就是邀请更多的作者参与到集体断更。

集体断更的时间最好定在六月。

因为六月份上半年的半年奖金已经发过了,下半年的还没开始。

在保住了上半年收益的同时,开始跟资本家合理合法的进行抗议。

第二条就是删书走人,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用脚投票总是最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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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雇佣关系却不给雇佣关系应给的保障。

这是什么?

这就是把底层作者当成奴才来用。

渠道如何运营和作者无关,也就是说渠道就是已经要免费了。

而且渠道免费了之后可能会插入广告呀,什么会员的,到时候那些钱作者是收不到的。

这个可以确定,比如说像微信阅读。

微信阅读,现在是有一个限免卡,另一个就是你只要读的越多,他后面就会给你奖励很多的免费的券,因为起点的书前几十万字都不收钱的,所以等于说是全本免费了。可以读到起点所有的书了,都已经免费了。

然后扣扣阅读,也在准备免费着。

这么一来,本质上是把作者的地位削下去了,又是把作者生的孩子抢走了,最后还不给作者上升的渠道。

难受。

对于任何一个有梦想的作者来说,这就相当于是遮天里面的禁区至尊要发动黑暗动乱,而世界又处在末法时代,天道压制,小修士没有了一丝成帝的机会,只能等着禁区至尊来宰割。

唉!

现在更狠的东西出来了,不光著作权没了,有可能你还要给人家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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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部分合同,详细内容就不拿出来说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百度看,我这里就用人话提出几点。

第一,作者由原来的名义上的合作者变成了以后的打工仔,但是待遇比打工仔还惨。自己创作的东西,没有版权了,万一火了,要被IP改编,也和你作者完全没有关系,这个作者只是拿点基础工资和订阅上来以后的绩效。而且,这个打工仔偏向兼职和临时工,全部没有五险一金。

第二,公司有权利随便更改销售方式,想让你的作品收费就收费,免费就免费,对于在你的作品里面插播广告或者拿去做免费阅读的急先锋,你也是不能够反对的。同时,这里面产生的收益,全部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只当为了推广你书所做的策略。

第三,公司有权利随便更改你书的内容,可以随便找人来替换掉你。因为你只是一个公司招来打工的,同时作品也不是你的,所以,公司想换你就换你,想改内容就可以找人来接替你改内容。


这些骚操作一出来,马上就是摆明了不管中下层写手的死活,同时加大对上层写手的剥削,通过剥夺作者的利益来完成自己的战略布局,这里面损害的,是全体写手的利益。

挺久之前,我在网络作者为什么写小说这么水的问题下做出了我的回答,具体总结就一点:利益所致。顶流的作者为了迎合IP改编会把小说有意识地往网游和游戏方面靠拢,中下层的作者没有改编机会便会大开脑洞吸引读者,然后想办法延长小说边幅,依靠订阅为生。

而对于盗版,其实不是不搞,我认为是公司有意识的放任,因为他知道就算你把盗版全部毙掉了,你这么做对于提升你正版的阅读只能说是杯水车薪,更多的人还是会放弃阅读,而不会花几十块来读那些爽文,因为付费已经让他们不爽了!但是,这个对于大神们来说,影响不大,作为瞄准IP改编这种百万级别的生意的人来说,多一千几百个订阅其实不能让他们生活更好,反而有了盗版这个市场,更加能够帮他们积攒人气来推动改编。而对于中下层写手,他们完全没有资格出声,甚至会有作者去盗版区创号和读者交流,就为了能多一个两个订阅。


现在,公司要搞市场统一了,难听点就是要开始向巨头化和垄断迈进了。

第一个开刀的就是盗版网站。也不和你打什么官司,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官方免费。没有什么比官方免费更加能够打击盗版了。官方免费,打击盗版,然后收拢人气。收拢过来的人气通过广告投放的方式就已经可以大赚一笔,这也是很多人戏称大广告时代的开启。同时,这笔广告投放还不用分成,全部是公司收入。那些被拿出来作为免费阅读的小说,也是没有任何补贴的,反正新合同规定了这是帮你宣传的一种手法。


第二个开刀的是大神写手。只要合同一签,你的什么商业帝国都是假的!比如唐家三少,自己成立了公司,代理了自己的名下小说的版权,不仅仅是代理卖,现在已经发展到了版权买卖的规模。西红柿,土豆的部分版权也是交由他去打理,也会投资影视化的项目,投资一些中下层写手,逐步建立起了以大神主导的商业帝国。现在新合约如签下了,那么版权将不再属于作者,那么,所谓的大神马上变成高级打工仔,造神运动能把大神造出来,也能把大神踩下去!这些大神也不会有什么反抗权,版权没有了,内容可以随便更改,连人都可以换掉,你不听话,就什么都没有。


第三个开刀的就是扑街选手了。反正都是一些扑街选手,拿着一个月一两千块钱的订阅,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选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这个行业,干脆点拿出来当炮灰好了。把他们的作品全部拿出来免费,吸引人气,还可以赚到广告费。反正他们也是没有改编的机会,一些扑街作者,给他们一个月多五百块钱,他们肯定恨不得都卖身了吧?反正你只要为爱发电一部小说就行了,之后管你退不退圈,有的是新人挤进来。


总的来说,这个策略一出来,盗版网站基本没饭吃,大神作者由吃肉变成喝汤,中下层直接就是由喝汤变成啃骨头,这个有没有骨头还是另说,上面说的一个月多几百块补贴也只是我自己臆想而已,目前没有看到任何资料证明新合同被拿去免费的小说作者会多点收入。但是于情于理应该会有一点,毕竟太绝了容易被围攻。

至于说,不签?

可以啊,你有本事你就跳槽啊,你跳过去别家网站啊,这里明摆着就是以势压人。除非大部分大神作者联合起来反抗,不然少你一个两个白金大神根本无关痛痒。其他的网站在我这个免费的攻势下,你又能撑多久?任你天花乱坠的攻势,我一个免费,你全部要倒下!到最后,还不是要被我拉入免费的大广告时代?

而且,怎么可能全部跳槽,如果是我,一定是团结大部分,打击小部分!唐家三少,西红柿这些标杠的作者,要么就是打击对象,要么就是拉拢。私下说给你几部小说的版权,分成私下增大,但是你要表态说支持新合同,到时别人就签新合同,我们就可以在新合同之外再给你一个补充合同。所以要么就是拉拢三少他们来打击其他大神,要么就是拉拢其他大神来逼迫三少他们低头。


有人说,这是好事啊,反正是撸大神的羊毛来反馈给读者。

要我说,恰恰是坏事!

一些大神江郎才尽,没有了新的创作灵感,来来去去就是这几把斧头,你说撸了就撸了。但是那些新兴大神和有潜力的中上写手,你突然剥夺了他们的利益,那他们还有个鬼的创作激情?他们没有激情,我们看看条毛啊!

现在,看正版的,其实不会很嫌弃正版贵,因为习惯养成了。看盗版的,你就是降价,也不会去看正版,因为白嫖爽啊!而作者有正版的读者供养,奔着大神作者,奔着IP改编,大家都有激情,写得也开心。你免费党去看盗版,也不碍事情。

以后,你看正版的,还是看正版,看盗版的,只不过是换了一个网站继续看免费。但是作者却没有了奔头,收入减少了,没心情写东西了,我们有什么好处?说得好像以后看的是免费,我们之前盗版网看的不是免费?

做人要有点良心,看盗版其实无所谓的,但是一边看到作者受难,你还一边说不过是换了一个网站看盗版而已,受益的读者。这种话就和购买打折皮肤然后说老马亏了一样幼稚!

我们应该一起抵制的,免费可以,起码的,版权留来给人家!这是人家的作品,不是你平台的!要点脸!可惜,店大欺人,金钱一响,什么反对声音都听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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