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美国联邦大法官终身制有没有漏洞?

回答
美国联邦大法官的终身制虽然旨在保障司法独立和不受政治压力影响,但从实际运行来看,确实存在一些被认为是“漏洞”或至少是带来挑战的方面。这些“漏洞”并非制度设计上的缺陷,而是终身制本身所带来的潜在问题,以及在特定历史时期或社会环境下暴露出的局限性。

以下将从几个主要方面详细阐述:

1. 潜在的“惰性”或能力下降问题:

生理和认知能力下降: 终身制意味着大法官可以一直任职到死亡或主动辞职。随着年龄增长,大法官的生理和认知能力可能会下降,这可能影响他们处理复杂案件、保持清晰思维以及高效工作。虽然有少数大法官在年老时依然保持着卓越的表现,但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缺乏主动退休的动力: 终身制剥夺了在一定任期后进行自然更替的机制。除非大法官主动辞职,否则即使能力明显下降,他们也可能继续任职。相比之下,一些国家的最高法院法官有年龄限制或强制退休制度,这能够更有效地实现人员的更新换代。
对司法效率的影响: 一些观点认为,能力下降的大法官可能会拖慢法院的审理进程,影响司法效率。

2. 政治化和司法审查的僵局:

对总统和国会的影响力减弱: 终身制旨在保护法官不受总统和参议院的政治压力。然而,这也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总统和参议院对司法机构的人员构成几乎没有直接的控制权。如果大法官的任命出现重大争议,或者某个司法任命不被现任政府认可,但由于其终身任职而无法被替换,可能会导致长期的僵局。
“不作为”的政治工具: 在极少数情况下,大法官可能因为对某些政治议题感到不满或为了表达特定立场,而选择“不作为”,比如长期不裁定某些重要的案件。虽然这种行为非常罕见且违背职业操守,但理论上终身制为这种潜在的“政治性不作为”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尽管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
法院的“左倾”或“右倾”固化: 如果某个时期的总统任命了大量持相同政治倾向的大法官,并且这些人由于终身制而长期留在法院,那么法院的整体意识形态就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固化。这可能导致法院在处理某些关键社会问题时,其判决长期偏向某一特定政治立场,难以反映社会思潮的变化。

3. 错失更换以适应社会变迁的機会:

未能及时更新法律解释: 社会价值观和科技发展是不断变化的。有时,旧的大法官可能难以完全理解和适应新的社会现实,例如在处理涉及互联网隐私、基因编辑或新兴科技的案件时。终身制使得更换那些可能无法充分理解时代变迁的大法官的机制更加困难。
缺乏“代际更新”的活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的解释和适用也需要与时俱进。新一代的大法官可能会带来新的视角和思考方式,这对于法律的活力至关重要。终身制可能导致法院缺乏这种“代际更新”的活力,使得法律的解释显得陈旧。

4. 个别大法官可能出现的“政治遗产”效应:

通过判决影响政治格局的长期性: 一旦被任命,大法官的判决可能会在未来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影响美国社会的政治和法律格局。如果某位大法官的判决被后世普遍认为是错误或不公正的,但由于其终身制而无法轻易被推翻,这可能成为历史的包袱。
为特定政治议程服务的风险(尽管极少见): 虽然设计初衷是为了独立,但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如果有大法官怀有强烈的个人政治议程,并且能够成功地通过司法判决来实现这一议程,终身制将极大地放大这种影响的持续性。

5. 辞职的“政治考量”:

选择性辞职以影响任命: 大法官通常会在他们认为对自己政治立场的继任者有更大机会被确认的时期辞职。例如,如果一位保守派大法官即将卸任,并希望继任者也是保守派,他们可能会选择在一位同党派总统任期内辞职。这种选择性辞职虽然是个人自由,但从制度运作的角度看,带有明显的政治算计,并且可能被视为对终身制的一种“利用”。
辞职的时机成为政治博弈的一部分: 这种“选择性辞职”使得大法官的辞职不再仅仅是个人事务,而是成为了影响司法机构政治构成的重要政治事件,增加了政治博弈的复杂性。

尽管存在这些被认为是“漏洞”或挑战的方面,但我们也不能忽视终身制的核心价值:

保障司法独立: 终身制最主要的作用是保护法官不受总统或国会的干预和报复,使他们能够公正地审理案件,不因政治压力而改变判决。
吸引优秀人才: 终身制提供了一种稳定的职业保障,这可能吸引那些对公共服务充满热情、但又不愿卷入频繁政治斗争的优秀法律人才。
维护判决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法官的频繁更换可能导致法律解释的随意性,影响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终身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判决的连续性。

总结来说,美国联邦大法官的终身制并非没有“漏洞”,而是指其潜在的缺点和可能带来的挑战。 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生理和认知能力的下降风险、可能造成的司法僵局、未能及时适应社会变迁以及个人辞职可能带来的政治影响等方面。然而,这些“漏洞”是终身制设计本身所固有的一些权衡,并且其核心价值——保障司法独立——在很多情况下仍然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平衡司法独立与司法机构的活力、适应性以及责任感,一直是关于美国联邦大法官制度讨论的焦点。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一开始最高法院人数是6个……内战的时候,最高法院人数是10个。2016年最高法院出缺,共和党拖到奥巴马任期结束也不同意任何人来替补,最高法院人数是8个。就算最高法院人数是奇数也有投票人数为偶数的时候,比如Elena Kagan担任过美国检查总长,所以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案子她利益相关要回避。1946年以来,大概有18%的案子,最终投票人数是8个人,其中有7%最后投票结果是4:4,占总数的1.26%(theguardian.com/law/201)。最高法院并不依赖于人数为奇数来运行。

首先呢,法庭会在日程表上加以考虑。William O. Douglas中风之后,他的同僚同意后延任何他的一票可能改变结果的案子,也就是说把他的Banzhaf权力指数变成了0( Anticipating the Incapacitated Justice)。他撑了11个月就退休了。

其次,投票人数为偶数的时候各个法官会尽量避免僵局,在论点上互相妥协而不是坚持自己的原则,来达成支持人数更多的共识。有人甚至因为喜欢这样妥协而更有共识的结果(不会因为仅仅一个大法官的递补而推翻前例)而建议最高法院返回到人数为偶数的情形。大法官虽然终身制没法撤编,但是可以随时加人的,只要国会同意。罗斯福为了新政就提议过Judicial Procedures Reform Bill of 1937,大法官年过70的时候就可以加人,最多加到15个,不过被他自己的党派的议员们挡掉了(三权分立高于党派利益)。当然国会也可以砍人,当年民主党的约翰逊上了共和党的选票是为了团结,林肯不小心挂掉约翰逊真当上了总统,国会就通过法律说下三个大法官退休就撤编制,不给他指派大法官的机会。约翰逊任期快完了,已经撤了两个大法官了,又通过一个Judiciary Act of 1869给当选总统格兰特增加编制,都不等到格兰特就任再改,很明显就是在逗约翰逊玩,毫无意外地被约翰逊否决掉了。

最后,就算最高法院出现僵局,那么结果就是一个承认下级法院判决的per curiam判决。比如2016年德克萨斯州起诉美国联邦政府,投票结果就是4:4,最高法院的判决只有一句话:因为法庭僵局而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这样的判决和拒绝上诉没有什么两样,所以很多时候就预判一下,会出现僵局的时候就不接受上诉浪费大家的时间了。另外这样的判决也并没有先例效力,所以很多时候类似案件会很快又被上诉到最高法院。比如Friedrichs v. California Teachers Association, 578 U.S. ___ (2016),审判过程中Antonin Scalia挂掉,最后投票结果是4:4,2017年人齐了之后最高法院就决定要判一个十分类似的案件Janus v. AFSCME No. 16-1466, 585 U.S. ___ (2018)——大概是大家的意见都已经写好了但是因为per curiam判决发不出来憋坏了,就等新案子来了。

user avatar

除非是突然去世,大法官们可以自己选择在什么时候退休。这样的结果是大法官通常倾向于在与自己政治观点相同的总统任期内退休,以便让总统提名的大法官继续自己的工作。

比较著名的有沃伦大法官,他感到自己可能有健康问题,为了避免在下一任总统(沃伦非常精准地预测到与自己政见相左的尼克松会当选)任内发生意外,于是选择在约翰逊最后一年任期内宣布退休。但是约翰逊的提名被否决,于是沃伦不得不在尼克松任内退休,让尼克松选择接替他位置的人。

此外还有道格拉斯大法官。他晚年中风几乎失能,但是适逢尼克松辞职福特继任总统,而福特在众议院担任议员时曾经尝试过弹劾道格拉斯大法官,于是道格拉斯坚持不退休,直到被自己的同事们一同劝告,才不得不宣布退休。不过福特提名接替道格拉斯的史蒂文斯大法官在上任后逐渐向自由派立场转化,差不多是继承着道格拉斯的工作。道格拉斯是美国任期最长的大法官,从新政时代一直工作到尼克松下台;接替他的史蒂文斯大法官则是任期第二长的大法官,在奥巴马任内退休,不久前去世了。

如果总统任期较短,不能遇上合适的时机,那么他可能没有机会向最高法院输送新鲜血液。在这种情况下不同总统对未来政治的影响也不平衡。代表是吉米卡特总统,他的一届任期内没有提名任何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是吉米卡特对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组成的改变巨大,他将许多女性与少数族裔法官送进联邦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让曾经的白人男性几乎垄断联邦地区法院上诉法院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这种制度设计很显然会加剧政治矛盾,因为没有固定退休时间,所以任何一个党都把最高法院的每一个席位看的无比重要。在奥巴马的最后一年任期内斯卡利亚大法官突然去世,参议院共和党领袖麦康奈尔不表决奥巴马的任何提名,让最高法院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保持着八个大法官的组成人数。当时(在2016年年初)许多分析认为,麦康奈尔这种明目张胆践踏规则的行为会让共和党选举失利,不过看起来结果并不是这样。可见共和党的选民底线似乎可以任意浮动到比较低的位置,捏着鼻子也要投给川普,以确保斯卡利亚的席位能够继续由保守派大法官占据。而且麦康奈尔很显然也拿捏到了这一点。

(2020年的插入,Ginsburg大法官去世之后共和党好像忘了自己四年之前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完全相同的情形,完全相反的做法,共和党双标已经达到了让人害怕的程度。)

—————————————

上面说的都是一些外围的问题,我能想到的因为最高法院法官没有任期限制直接导致的问题出现在小罗斯福时代。罗斯福上台后开始进行经济干预,但是许多新政都被最高法院以违美国宪法“正当程序条款”为由推翻了。正当程序条款的大义是,想要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财产或自由,实质上和程序上都必须是正当的。最高法院在二十世纪早期把这一条款中的“自由”解释得很宽,甚至于包括了市场主体的“缔结合同的自由”,那么政府进行经济调控,设置最低工资、最长工时的立法,都被认为剥夺了市场主体的缔约自由,进而被认定违宪而被法院宣告无效。罗斯福政府和当时最高法院之间进行了很长时间的扯皮,罗斯福甚至想在最高法院里“掺沙子”,扩大法官人数,稀释反对新政的法官比例,不过最后以最高法院转变立场告终。

所以法官如果在意识形态上过于保守,就像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大萧条时期还坚持古典自由主义,主张政府的职责仅仅是“守夜人”,再加上没有退休期限,就会和现实脱钩巨大,让适应当下的政策无法顺利推行。不过这种事情不经常发生,特别是与罗斯福的这次争斗之后最高法院把经济性实体正当程序从严格审查的范围里剔除出去了,也就是完全不再在经济发展领域和行政部门争夺主导权,让法院阻挠社会发展的可能性小了很多。

所以最重要的还是,法院不是制定产生社会政策的机构,它主要的任务是解释法律,因此终身任职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不甚恶劣。就像罗伯特达尔非常激烈地批评最高法院,但焦点不在于终身制而在于司法审查制度的限度问题。法官任意选择退休时间给政治增加了不确定性,也会让政治极化,但尚不能说是明确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个人非常希望能够消泯这种政治不确定性);法官有时候年纪过大导致失能,也会有法院内部自身的平衡措施来解决(就像道格拉斯的同侪一同劝告他退休)。只要法院不激进地参与到经济政策上来,就没有特别值得忧虑的。但如果是行政首长或者是有实权的元首就不然,它们负责产生社会政策,终身任职导致的傲慢,会和法院对社会的影响很不一样。

user avatar

显然是有问题的。引述大法官自己的话吧。

现任首席大法官罗伯特曾经说到:设置一个任期,比如15年,可以确保法官不会因为几十年呆在象牙塔里而失去与现实的联系。也可以让法官的更替更有规律更频繁。("Setting a term of, say, 15 years would ensure that federal judges would not lose all touch with reality through decades of ivory tower existence, It would also provide a more regular and greater degree of turnover among the judges.")

同时罗伯特还提到了和 @Saturn V 一样的意见:最早设计终身制的时候人的平均寿命还很短,事实上不能长期担任大法官。

罗伯特发表这番意见的时候他还是里根时期白宫里的一名年轻律师,那时候利益还不相关,他担任大法官后再也没有发表过此类言论。

user avatar

看来晚清的历史并没有让人真正明白祖宗之法不可变的荒谬之处。祖宗换成国父,祖训换成宪法,换个马甲就不认识了。

中国的第一部成文宪法应该是皇明祖训,永不加赋先进不先进?最后搞出个三饷。。。

某1400年不许变的制度在当时可是先进制度文明灯塔,鞑美二百多年历史了,没到五十步笑百步的程度也差不了多少。。。

user avatar

很多人思维上有一种误区,觉得美国经济军事全球最强大,因此他的制度一定也是全世界最先进的。这思想跟“全球顶尖的化学系老教授一定也是文学天才”如出一辙。相比起美国先进的军事科技,英美的司法体系可以说是人类封建时代残余至今的糟粕。

职位终身制=权力被垄断在少数人手中

联邦大法官终身制,和苏联政治局的老人政治没有任何区别。只是让一群老迈的,旧价值观的人长久坐在位子上。要知道,他们正是当前体系的受益者,你觉得他们会有大的动力来改革这个体系吗?有个人在下面说:

“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经过两百年发展完善,已经是目前世界上相对最完善的政治制度之一了。”

按这句话的逻辑,我们可以同理推论出:

“大清的文字狱和皇权经过两百多年发展完善已经是世界上相对最完善的政治制度之一了。”

“中国的封建集权经过两千多年发展完善已经是世界上相对最完善的政治制度之一了。”

“非洲的部落制度经过两万多年的发展完善已经是世界上相对最完善的政治制度之一了。”

“迅猛龙的族群资源分配制度经过两亿多年的发展完善,铁定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政治制度了。”

……

很明显,制度因为时间长,于是便发展、完善了起来是一件经不起推敲的事情。只有幼稚思维才会觉得事情一定会发展的越来越好,东西也是越老越好。实际上食物会因为过夜而变质坏味,文化会因为百年而保守迂腐。制度这种东西的保质期没你们想的这么长,不管你叫三权分立还是叫摊丁入亩,一旦时代变迁,那么制度就会过时不堪用。商鞅为秦国变法,秦国也只是二世而终,汉代又只能无为而治。制度永远只能是一种暂代品,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跟着改变的经济附属品。

我把这一点说的够清楚了没?就这样多少人还在底下喊:“三权分立啊,三权分立你知道吗?三权分立多屌啊。三权分立是万能解药……”孔乙己式的车轱辘话听的我耳朵都起老茧了。咋啦,你三权分立就有两个头两个尾啦?就不用跟着时代进步改革啦?

迷信三权分立的人在心理上缺乏叛逆精神,崇拜美式权威,没有批判性思维,因此缺乏独立思想,只会随大流。跟这样的人讨论制度,简直像对着文盲聊楚辞,让我备受煎熬。

又有的人说,司法要做的不是改革,而是保持社会公平的底线,而德高望重大法官们要做的,就是守护美利坚的人类道德底线,做出公正判决。

看到这话我惊异了,原来一直强调靠制度维护民主的美利坚,不是靠制度维护道德底线的,而是靠青天大老爷大法官们的人治来维护道德底线的。也不知道青天大老爷们自己的道德底线标准是啥……要不我给大美利坚烧个包拯狄仁杰吧,刚好包拯那么黑,投胎成个黑人大法官好了。美利坚人民只能希望代代大法官都是为民请命的海瑞包拯狄仁杰柯南金田一。

这就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居然轮到美国靠人治,中国靠法制了。

……

实际上美国的司法制度根本就是一个腐朽落后的寄生虫体系。美国社会为了维持这个司法制度,动用了他年GDP的15%以上,也就是说美国人的司法市场比他们的金融美元市场、军火市场的份额都要大。大到令人咂舌。

那美国人每年花这么多钱在打官司上,美国社会真的变得公平正义了吗?每年死在枪击案下的数万美利坚亡魂、以及CNN每年循环播放的冤假错案当事人表示有话说。一个真司法公平的社会,根本轮不不着青春期小孩靠枪杀校园霸凌者来为自己维护公平。司法公平,说说罢了,爱泼斯坦手里有英国王子娈童的照片,立马监狱死亡好么。(你以为英国王室是吉祥物?人家可是手眼通天好么,戴安娜跑到法国一样车祸死。)

这个比金融、军火还赚钱的司法市场,只是肥了一批法官、一批律师、一批法律从业者。而贵极全美的几位终身大法官,正是这个司法怪物体系的领袖。一个国家拥有在全国都声名显赫德高望重深受拥戴的皇帝,并不意味着这个国家有多优秀,只是代表了皇权在这个国家的强大;强到令异见者闻风丧胆,强到可能的改革者被扼杀在他的娘胎里。

这个时候,一个高赞声响起来了:“别担心了,我们的大法官筋骨硬朗着呢。他们就算摔断了几根肋骨也能不出三天就重新回到岗位,继续让美利坚强大。”

是啊,我们亲爱的皇上万寿无疆最好长生不老,永远都来统治我们。奴才世世代代给爷请安了,八旗子弟的余晖在美利坚重新升起了。

……

可这些大法官身体再健康又有什么用?摔断了肋骨立马回去继续上班,不是因为热爱工作,而是因为怕权力被架空。他们身体越硬朗,美利坚人民就继续活在这种司法体系的阴影中。

中国年年都有司法改革,美国年年都坚持国本制度两百年不动摇。难道就是中国的司法体系落后需要改变,美国的司法体系完善所以不需要变革吗?越改革说明该体系活力程度越高,有自我修正机能,利益既得者话语权弱小。

我能有的只是冷笑,反正我又不是美国人,这个制度又害不到我头上来。剥削者想要的是什么?当然是保障他们一辈子的权力。有的孔乙己废青朋友在国内成绩差学业差人生没前途,就跑到网上来为美利坚一曲高歌,我劝你们还是少上网,多读读书。只要人类制度存在一天,剥削与被剥削就是永恒的矛盾,永恒的真理。

user avatar

通常所说的“法官终身制”有两层不同的含义。第一层是法官在任职过程中,非因法定事由(比如出现重大过错)并经法定程序,不能被免职或处分。第二层是法官的任职没有退休年龄限制。

第一层含义的“法官终身制”是几乎现代法治国家的普遍性规定,其目的是保证法官的独立性,使得法官不会因为政治立场原因或者党派更迭而被随意撤换。为了保障法官终身制,通常还需要针对法官的考核、晋升、薪酬等制定更详细的规则。只有比较个别情况下,法官存在任期,比如美国一些州的法官是选举产生、且有任期,当然可以连选连任;再比如日本的法官有任期,但是也可以连任,任期主要是走个形式。这个制度当然有利于法官这个特定群体的利益,但是同时也被认为是现代法治制度最基本原则之一。

第二层含义的“法官终身制”则是比较少见的。主要国家里只有美国联邦法官和部分州的法官没有强制的退休年龄,而是由法官自己决定是否退休。具体而言,联邦法官退休年龄计算遵循“80规则”,即法官的服务年限加上实际年龄达到80。并且,在通常情况下,法官的实际年龄不得小于65岁,服务年限不得少于10年。如法官实际年龄为65岁,按照“80规则”,则服务年限至少为15年才可以退休。联邦法官还可以选择不退休,而只是退出日常事务,即在承担少量案件的情况下,继续保留职位。

需要强调的是,这个终身任职的规定并不仅限于联邦最高法院,而是普遍适用于所有联邦法院以及18个没有规定退休年龄的州法官。这个制度的潜在风险主要是法律技术性的,比如法官年老昏聩、精力不济;而不是政治性的,因为绝大多数享受终身制的法官并不需要审判政治性的案件。反过来说,如果要改革这个制度,那也不可能只改革联邦最高法院,而是需要从上到下一起改革。因为各国都是越高等级法院的法官适用更晚的退休年龄。这个是之前绝大多数答案并没有考虑的问题。至于题主所问,没有退休年龄有没有什么漏洞。从结果上看,大漏洞应该是没有的。毕竟适用终身制的并不是最高法院不满十个法官,而是数千名联邦法院法官和数量更多的州法官。

顺便说一句,各国法官的退休年龄其实都比普通公务员的退休年龄高,而普通法体系内的法官退休年龄相对则更高。大陆法系国家中,法国一般法官退休年龄为65岁,首席法官为68岁。德国联邦法院各终审法院法官退休年龄为68岁。比利时最高法院法官退休年龄为70岁,其他法官退休年龄为67岁。日本最高裁判所和简易裁判所法官退休年龄为70岁,其他法官为65岁。普通法系国家中,澳大利亚高等法院的法官任职年龄为70岁,英国法官和加拿大联邦法官可任职到75岁。规定法官退休年龄的美国各州,退休年龄也自70岁至90岁(佛蒙特州)不等。法官高龄退休其实也是全世界的普遍现象。你要说各国最高的司法裁判都控制在一帮七十岁上下的老头子手里会不会有问题,那肯定会有各种问题。但是这些问题是否严重到必须改革的地步,那好像也不至于,毕竟各国宪法对于总统和总理也都没有年龄上限。

至于有人引述罗伯特的话,说法官最好设置个15年的任期。直白点说,这是句极端傲慢无知的蠢话。如前文所述,除了美国少数州的法官有任期,全世界所有法治国家,无论大陆法还是普通法的法官统统都没有任期。你罗伯特有本事去和英国上议院或者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去说法官任期15年这种蠢话啊。

user avatar

问题描述中关心的是,大法官年老之后精力不济,履职能力会不会受到影响?这的确是个问题,但影响没有想象中的严重,因为每名大法官都有「法学天团」级别的书记员作为智囊。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中,每名大法官可以配备四名书记员,首席大法官可以配备五人。不要被「书记员」(clerk)这个名字骗了,以为这就是大法官的秘书,实际上,大法官的书记员经历过千挑万选,代表了同届法学生的最高水平。

远的不说,现在联邦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中,就有五人曾经为之前的大法官担任过书记员。Breyer,Roberts,Kagan,Gorsuch,Kavanaugh 大法官都曾经担任过书记员,后面两位还曾经同时为 Kennedy 效力过,可以说是毅种传承。

这的书记员,所承担的工作可不仅仅是端茶倒水复印文件。在我们看到的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中,相当一部分法律检索的工作和起草工作是书记员完成的。由于判例法的复杂性,一份严谨的判决需要检索各个联邦巡回法院、各州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自己的,几十年间的相关判例,提取其中的核心说理,从中汲取养分(尽管上述判例对联邦最高法院没有强制拘束力)。

再者,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工作量其实不如很多人想象中的大。平均来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每年只会审理 70 个左右的案件,2017 - 2018 年度,联邦最高法院处理了 69 个案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轻易不出手,一般只会处理对于解决各巡回法院存在重大分歧、对社会导向起到重要作用的关键案件。

最后,高龄的大法官们,筋骨硬朗着呢。86 岁的金斯伯格大法官,以热爱健身闻名,至今仍然坚持定期去健身房,她的方法甚至被写成了健身教程。前一阵子,老太太意外摔断了几根肋骨,但以惊人的速度康复并重新投入工作,向世界宣布自由派不认输。

类似的话题

  • 回答
    美国联邦大法官的终身制虽然旨在保障司法独立和不受政治压力影响,但从实际运行来看,确实存在一些被认为是“漏洞”或至少是带来挑战的方面。这些“漏洞”并非制度设计上的缺陷,而是终身制本身所带来的潜在问题,以及在特定历史时期或社会环境下暴露出的局限性。以下将从几个主要方面详细阐述:1. 潜在的“惰性”或能力.............
  • 回答
    在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制度,其核心就是“终身制”。这可不是一时兴起设定的,而是美国开国元勋们经过深思熟虑,甚至可以说是“搏弈”后,写进宪法里的一项基本安排。想弄明白这个,咱们得从头说起。一、为何要设终身制?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为了司法独立。想象一下,如果大法官们也像民选官员一样,.............
  • 回答
    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这位在美国司法界乃至社会各个角落都拥有举足轻重地位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于2020年9月18日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她的离世,不仅仅是美国司法界的一大损失,更是许多人心中一个时代的终结。金斯伯格的一生,是一部跌宕起伏、充满斗争与智慧的奋斗史.............
  • 回答
    在美国,大法官的职位极其特殊,他们如同国家司法体系的基石,享有高度的独立性,但也并非完全不受约束。理解“谁来监督”大法官,需要从多个层面去审视,这其中既有制度设计上的制衡,也有实际运作中的考量。首先,宪法是“监督者”。美国大法官的核心职责是解释和适用美国宪法。宪法本身就是最高法律,它规定了联邦政府的.............
  • 回答
    要说美国大法官“自由派”和“保守派”的站队开始变得明显,这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逐渐显现、并随着历史进程不断强化的过程。很难 pinpoint 到某一个精确的年代,因为政治光谱本身就在演变,而最高法院的判决往往是对社会变迁的反映,也反过来塑造社会。不过,如果要追溯这个“自由派/保守派”标签开始深入人.............
  • 回答
    关于“美国大法官年纪越大越容易转向自由派”这一说法,实际上是一个复杂且不一定普遍成立的现象,并且存在多种解释和争议。与其说是一个明确的“规律”,不如说是一种观察到的趋势,其背后可能有多重因素交织。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美国的终身制大法官并不存在强制退休年龄。 这意味着大法官一旦被任命,可以一直任职.............
  • 回答
    美国的司法独立,是一个建立在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宪法框架下的复杂而精妙的体系。总统任命大法官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恰恰是这个环节的设计,为司法独立提供了保障。要理解司法独立如何实现,我们需要深入剖析美国宪法的设计理念以及配套的制度安排。首先,要明白司法独立并非意味着司法机构完全不受任何外部干.............
  • 回答
    就美国数百名法学教授联合签署联名信,公开抵制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一事,这绝对是美国司法界乃至政治界一次极为引人注目的事件。要评价这件事的意义和影响,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来深入剖析。首先,我们要理解这件事的背景和核心矛盾。卡瓦诺的提名本身就充满了争议。他的政.............
  • 回答
    美国参议院对凯坦吉·布朗·杰克逊的任命,标志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她的批准不仅改变了最高法院的构成,更可能在未来数年乃至数十年内,深刻影响美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走向。理解这些影响,需要我们深入剖析她的背景、她所代表的意义,以及这对于最高法院这座权力机构本身意味着什么。首先,杰克逊.............
  • 回答
    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大法官的离世,无疑是美国法治和政治领域的一件大事,其影响之深远,绝非一朝一夕可以衡量。对于许多人来说,她的去世不仅仅是一位杰出法官的陨落,更是一个时代的结束,一种精神象征的消逝。我们如何看待金斯伯格大法官的离世?从多个层面来看,金斯伯格大.............
  • 回答
    1940年代末,当露丝·巴德·金斯伯格还是康奈尔大学的一名学生时,她就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了,但她的职业生涯却并没有就此一帆风顺。在寻找律师职位时,她发现自己和其他女性一样,面临着性别歧视。当时,许多律所不愿意雇用女性律师,即使她们的能力和才华并不亚于男性。金斯伯格在哈佛法学院学习时,更是打破了性别壁垒.............
  • 回答
    美国大萧条期间(通常指1929年至1939年),并没有官方的、明确的数字能够准确统计出“饿死”的确切人数。 这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死亡原因的记录方式、统计的重点以及经济崩溃的复杂性,使得将死亡原因直接归结为“饥饿致死”变得非常困难,也可能不完全准确。然而,可以肯定的是,饥饿、营养不良和与其相关.............
  • 回答
    特朗普政府退出《巴黎协定》的决定,在美国大公司高管中引发了普遍的担忧和反对。这种反对并非仅仅是出于环保理念,而是源于一系列与企业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实际考量。我们可以从多个维度来深入剖析他们为何选择站出来,表达对这一政策的疑虑和不满。首先,最直接的影响在于对全球市场和供应链稳定性的担忧。 《巴黎协定》.............
  • 回答
    在美国的大农村,要不要回国?这问题,我懂。因为我曾经也在这片土地上,眺望着远方,心里装着另一个家。这“大农村”,具体是哪个“大农村”?是玉米地连绵的那个中西部?还是丘陵起伏,秋天红叶满山的东北部?亦或是西部广袤,苍山为伴的某个小镇?每个地方都有它独特的魅力,也各有它让人生厌的地方。先说说这“大农村”.............
  • 回答
    你好!非常理解你转学去美国读大二数学专业的想法,而且目标院校还是OSU、普渡和罗格斯,这几所都是非常不错的公立大学。我来帮你分析一下你的申请情况,希望能给你一些更具体、更贴近真实情况的建议。首先,我们来拆解一下你的申请条件: 专业: 数学专业。这是一个硬核且在很多美国大学都非常有竞争力的专业。美.............
  • 回答
    胡适先生在中国现代思想文化史上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他是一位杰出的学者、思想家、教育家,也是一位杰出的外交家。然而,胡适先生在中国任职的经历主要是学者和教育家身份,他并没有担任过中国驻美大使。你可能将胡适先生与另一位杰出的中国学者和外交家混淆了,例如顾维钧或王正廷,他们都曾担任过中国驻美大使,并在国.............
  • 回答
    您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确实触及了很多人心中的一个普遍感受:尽管中国国土面积大于美国,但很多人会觉得美国“更显”幅员辽阔。 这种感觉的产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仅仅是数字上的大小可以解释的。下面我将从几个关键维度为您详细阐述:1. 可利用土地与开发程度的差异: 中国: 中国的国土面积.............
  • 回答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而且确实值得好好说道说道。中国电影工业和美国电影工业在很多方面都有着显著的差异,这其中也包括了导演和编剧的角色分工以及在创作过程中的参与度。说中国大导演“很少”像美国大导演那样写剧本,这是一种普遍的观察,背后有多重原因,我们不妨从几个角度来剖析一下。首先,不得不提的是中西方电影工业.............
  • 回答
    .......
  • 回答
    .......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