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天气冷群众提前进入社保局避寒被赶出,保安称「你死了跟咱们没关系」一事?保安有权力这么做吗?

回答
这起事件的发生,涉及到社会保障局作为公共服务机构的性质,以及保安人员在执行职务时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底线。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事件的性质与背景

事件核心: 在天气寒冷的情况下,部分群众为了避寒而提前进入社保局等待服务,但却被保安以强硬甚至侮辱性的方式赶出,并伴有“你死了跟咱们没关系”的言论。

可能存在的背景:
天气极端寒冷: 事件发生的地点可能正经历严寒天气,使得群众寻找任何可以避寒的场所。
社保局的开放时间: 社保局可能尚未到正式对外办公时间,群众提前进入可能是为了占据有利位置,或者希望工作人员能提前接待。
社保局的规定和安保策略: 社保局作为公共场所,有权制定内部的开放时间、人员管理等规定。保安的职责是在维护秩序、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执行这些规定。

二、保安行为的分析

1. 粗暴驱赶行为的性质:
无论社保局是否已到办公时间,保安的职责是执行规定并保持秩序,而非以粗暴或侮辱性的方式对待群众。将群众赶出避寒场所本身就可能构成不当行为,尤其是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

2. “你死了跟咱们没关系”的言论:
这是事件中最令人发指的一点。这种言论不仅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也完全违背了人最基本的同情心和职业道德。作为服务于公众的机构的安保人员,即使不负责群众的生命安全,也绝不应发表如此冷漠和缺乏人性的言论。

3. 安全职责与人道关怀的冲突:
保安的首要职责是维护公共场所的安全和秩序。如果群众提前进入干扰了正常的工作流程,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例如挤占通道、影响工作人员活动等),保安确实有权要求其离开或遵守规定。然而,这种管理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合理的、人道的原则之上。在极端天气下,对于弱势群体(老年人、低烧者等)的驱赶,即使是出于维护秩序的目的,也需要采取更具人性化的方式,例如指引他们到指定区域等待,或者解释相关规定。

三、保安是否有权力这么做?

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来看,保安的权力是有限的,并且是基于其职责和雇主的规定。

保安的权力主要体现在:
维护场所秩序: 要求进入公共场所的人遵守规定,不得扰乱秩序。
阻止非法行为: 制止偷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求特定人群(如未到开放时间的人)暂时离开: 如果进入时间不符合规定,他们有权进行劝离。
执行雇主的规定: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执行社保局的相关管理规定。

保安没有的权力:
侮辱或歧视公民: 保安无权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他人,这可能构成侮辱罪或侵犯公民人格尊严。
漠视生命并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保安作为公共服务人员的代表,其言行必须符合社会公德和职业规范,发表“你死了跟咱们没关系”这类言论,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严重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原则,甚至可能触犯法律(如侮辱罪)。
以粗暴方式对待公民: 在劝离过程中,保安应使用平和的语言和方式,不得使用暴力或不当的强制手段,除非遇到对方的反抗。
超越其职责范围: 保安的职责是安全和秩序,而非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人身攻击或道德审判。

法律依据:
在中国,保安人员的权力通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保安人员不属于人民警察,但其行为规范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约束。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侮辱他人、寻衅滋事等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即便社保局有内部规定要求非办公时间不得进入,保安也只能按照规定进行劝离,而不能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进行人身攻击。

结论:

保安在执行劝离群众避寒的动作上,如果只是要求他们离开,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是依据规定行事。但其“赶出”的方式,以及尤其是那句“你死了跟咱们没关系”的言论,是绝对没有权力这么做的。 这种行为是极其不当、不道德,并且很可能触犯法律的。

四、事件的启示与反思

这起事件折射出几个深层次的问题:

1. 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与人性化: 公共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不仅要注重效率和规定,更应体现人性化关怀。在特殊天气条件下,是否可以有更灵活的入场管理措施,或者设立临时等候区?
2. 安保人员的职业素养与培训: 保安人员虽然是服务性岗位,但其行为代表着服务机构的形象。必须加强对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应急处理能力以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确保他们在履行职责时能够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并且充满人文关怀。
3. 社会责任与公民权利的平衡: 公共机构在维护正常秩序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公民在极端天气下的基本需求和人道主义原则。将前来办事、临时避寒的群众拒之门外,并伴以恶劣言语,这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4. 监督与问责机制: 对于保安的此类不当行为,必须有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社保局作为管理方,有责任调查此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以儆效尤,并给公众一个交代。

总而言之,这起事件是一次严重暴露公共服务机构在人性化管理和安保人员职业素养方面的短板的典型案例。保安的言行已经远远超出了其权限,是一种对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的挑战。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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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出一群云法官和云观音

视频掐头去尾,根本反映不出真实情况

只有保安的“你死了跟咱们没关系”

前面呢?群众说了啥?

是群众一句话没说,保安直接说:“你死了跟咱们没关系”

是群众好声好气相求,保安照样说:“你死了跟咱们没关系”

是群众先恶语相向,保安气不过说:“你死了跟咱们没关系”

群众是啥都没做被推搡?

还是找保安商量就被推搡?

是保安明确说不能呆还赖在那被推搡?

还是硬往里挤被推搡?

还有“为人民服务”,意识每个人都要有,但行为需要权限

单位有没有这个制度,天气不好时保安让群众提前进去

保安有没有权利,看见天不好就放人进去

有东西丢失损坏、有人滑倒摔伤,责任算谁的??

疫情防控算谁的?真要追究起来可不会在乎你是不是为群众着相比

有人按时到了,结果发现一群人提前进去了,一边大骂黑幕一遍拿出手机又拍起来,前面进来的人有几个会站出来说句公道话?

还有说可以向上级反映

一个物业保安找谁反映?谁能拍板?

保安-保安队长-物业公司-对接大厅-大厅汇报领导

这一条线下来,都吃中午饭了

两千工资的保安能不能、要不要扛这种责任

再再再不济

天冷难道突然冷的?起床走在路上暖洋洋,到了大厅门口就冷了?

出门不会多加件衣服?不会看天气预报?

一个个巨婴的如此理直气壮

自己无脑

凭什么让一个小小物业保安越过工作职责特事特办?

有这个权利有这个义务吗?

保安放进去是冒风险

向领导汇报是特事特办

不放人进去也是合乎职责

唯一要诟病的是骂人,也是掐头去尾不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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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的行为无可厚非,职责所在就是如此。

大家都学过课文,一个大领导要进门,结果被一个小哨兵拦住了,不由分说一定要看证件。

最后大领导表扬小哨兵尽责。

领导换成群众,哨兵换成保安,凭证入内换成按时入内,怎么就不一样了呢?

所以,这个案例里保安的行为没啥,主要是保安的话说坏了。

以后建议外聘保安的机构在培训和KPI中加上一条:“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就和那些政要、明星啥的一样嘛。

不知道该说啥的时候,一概就是:无可奉告。

保安也可以的,一概就是:请按规定执行,有问题打投诉电话。

多余的话一句也不要说,甚至可以把这句话录成录音滚动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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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了句实话。

你死了是和他们没关系。

但你进去以后死了就和他们有关系了。

当每个人都把KPI挂在头上的时候,这个世界是会扭曲的。

放人进去,工作不保。

把你干在外面,死了和他就真的没关系了。

虽然我们都说,要把枪口抬高一厘米,不可扭曲如蛆虫,

但现实里,这个要求实际上是有点高的……

保安出来干这行,保不准家里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

放人进去,他咋办,网友承包不?

既然你提出不让马吃草的要求,管饲料的自然就坚决贯彻不给马吃草的要求。

既然你提出了让马拼命跑的要求,自然挥鞭子的就用最大的力气挥鞭子。

马死了,肯定和管饲料的还有挥鞭子的没关系啊,他们只是忠于执行命令。

只要马活的质量不是kpi的一部分……


当我们敲下去最左边的一个跷跷板的时候,

不管承认还是不承认,想还是不想,

右边的一定会飞起来。

别的不多讲了,用脸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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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有社会经验的人来说

这个事件根本就不是问题

我们可以逐步看这个事

第一,没有到办公时间,能不能进,显然不能,这不是保安有没有权力阻止你进的问题,是制度定的,你冷确实和保安没有关系。那换个说法,我冬天去国家博物馆,没开门,我难道不冷?我难道就可以提前进?

制度和人情冲突的时候,当然要优先保障制度,不然我们要制度干什么?大家也不要高考、考公了,恢复举孝廉就完事了。

第二,保安能不能说“你死了跟咱们没关系”,显然不能,说这种话就是制造了冲突,制造冲突又与制度相违背,想一想我们为什么维护制度的存在?就是避免冲突,按规定办事。你这边按规定不让人进,那边放个狠话又制造冲突,显然是不正确的。保安完全有别的方式解决。

第三,保障制度是原则问题,说话太冲是职业道德问题。这又牵涉到,到底哪个更严重了。显然你放人先进去,这触犯了你当保安的原则问题,别人说几句冷就能进,那还要你保安干什么?但是你作为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不仅要有原则意识,也要有服务意识。不能顾此失彼,要二者兼顾。

第四,出现了矛盾和问题怎么解决?政府部门的大楼物业管理工作,并不是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的,而是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的,甚至说这个保安又是物业公司从保安公司雇佣的,于是这里就存在了四方关系。政府部门在委托物业管理的时候,签订合同,可以把你们在评论区的所有要求和标准都写进去。一旦物业公司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行为和服务标准,处罚相关人员,甚至更换委托乙方。所以问题的解决变得无比丝滑。

我们可以捋一捋:1.政府部门可不可以委托专业物业管理服务,显然可以。

2.政府部门有没有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来要物业管理方履行管理义务?有。

3.物业雇佣员工是不是政府员工?不是

4.物业雇佣员工服务出现问题,没有做到委托合同要求的义务,谁付主要责任?物业管理公司。

5.政府部门方在发现问题后,有没有及时处理,并要求委托乙方整改?有。

所以你们看,都是物业公司的问题。

这不都解决了吗?

评论里还在说临时工

各位网民大人!

时代变了

现在把业务外包,连临时工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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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赶避寒群众保安被开除,这个问题核心在哪?就是“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还在不在!

开除保安,我倒觉得和本次事件无关,人家保安恪尽职守,保安就是干这个的。他没有被赋予为人民服务的职责。

倒是有没有主管人员或机构让其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要求?开除保安,其实是最“扯淡”的行为,甩锅推责!看似保安态度不好,其实是这个单位没有这个意识!不要混淆视听。

一个保安,就是按照时间节点执行任务,他哪有权利提前放人?如果提前放人,后面领导批评或者处罚,谁来管?保安的职责是什么?可能保安说的话不中听,但是,没必要把保安也提到为人民服务的境界吧?那是绑架,道德绑架。如果是换作私人店铺,是不是连这个问题都不存在了?再想下,为什么这个问题能上热搜?

现在的各个为民办事的机构、部门其实都应该反醒,是不是真的为人民服务?并查找具体问题,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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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解释过的,保安没有执法权。

如果群众进来,可以劝阻;

如果不听劝阻,也可以报警;

但不能强行把人赶走,因为没有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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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算是典型的底层互害。

保安的工作职责是保护单位员工和领导的安全,非工作时间放人进入办公场所显然具有很大安全隐患,保安当然有权强行对非法闯入者进行驱离,至于保安声称的“群众死了和他没关系”,话糙理不糙,群众在外面冻死的确和保安没有什么关系,保安不必为之负责。

至于群众,办个事情不仅跑腿还要受冻,心里当然有股子气,但是拿上层或事业单位都没办法,当然就柿子捡软的捏,举报这个小小的保安来出气,把对方工作搞没了,自己就出气了,但是最终能解决问题吗?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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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有上海银行怄气取钱,

北有沈阳社保怄气避寒。

我从来不和保安怄气,尤其是东北的保安,多瞅他一眼,算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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