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员工请假被拒在工厂自杀身亡,留纸条称工作压力好大,工厂需要承担责任吗?

回答
这起事件令人痛心,也引发了关于企业责任的深刻讨论。在分析工厂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审视,并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件的实际情况。

一、 工厂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过失或违法行为:

是否存在不当的请假审批制度?
审批流程是否合理? 工厂的请假制度是否过于僵化、不近人情?在员工情绪出现异常或明确表达压力过大时,是否给予了应有的关注和人文关怀?
审批理由是否充足? 拒绝请假的原因是什么?是基于企业正常运营的必要性,还是仅仅是草率的拒绝?如果拒绝的理由站不住脚,或者存在歧视、故意刁难的情况,那么工厂的责任会更大。
是否提供了替代方案? 当员工的请假请求与企业运营发生冲突时,是否尝试过协商,比如调整工作时间、安排其他人分担工作、或者提供临时的休假支持?
工厂是否疏于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
是否存在工作压力过大的客观事实? 员工的遗书明确提到了“工作压力好大”。工厂是否对工作量、工作强度、加班情况有过评估?是否存在长期、普遍性的高压工作环境?
工厂是否有相关的心理健康支持机制? 比如是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是否有定期的员工健康体检,以及是否关注员工的心理状态变化?如果工厂对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存在明显疏忽,尤其是在员工已经表现出异常迹象时,那么责任会加重。
是否对“自杀”有预警信号? 在员工请假被拒之前,他是否有过异常表现,比如情绪低落、工作效率下降、与同事关系疏远等?工厂的管理人员是否有责任及时发现并干预?
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虽然员工的死亡令人悲痛,但法律上要确定责任,需要证明工厂的拒绝请假行为是导致其自杀的直接或主要原因。这可能需要专业的心理鉴定来判断。如果员工本身存在严重的精神疾病,且工厂对此并不知情,那么工厂的责任可能会减轻。但即使如此,如果工厂的拒绝行为加剧了其病情,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中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等方面有明确规定。如果工厂在请假制度、工作安排、关怀员工方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那么其责任是毋庸置疑的。

二、 具体情况下的责任分析:

1. 如果工厂拒绝请假是基于合法的、合理的理由,并且对员工的身心健康状况没有疏忽:
例如,该员工的岗位是关键岗位,无法临时替代,且其请假理由并非紧急情况;或者工厂近期正在进行重要的生产项目,离不开该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工厂的直接责任可能较小。
然而,即使如此,工厂也可能因为在事后未能及时有效地安抚家属、提供后续帮助,而被视为缺乏人文关怀,从而在舆论或道义上受到谴责。

2. 如果工厂拒绝请假存在不当之处,或者工厂对员工的心理健康状态有明显疏忽:
不当拒绝: 比如,员工请假是为了处理紧急的家庭事务,工厂却以“人员不足”为由一概拒绝,而并未考虑具体情况的紧急性;或者管理层对员工的请假请求持轻蔑态度。
疏于关怀: 比如,工厂长期存在加班文化,员工经常超负荷工作;公司内部存在压抑的沟通氛围,员工不敢表达真实困难;员工曾向主管或HR表达过精神压力,但未得到有效回应或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工厂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如抚恤金、丧葬费等)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行政责任: 如果违反了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可能会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
法律责任: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行为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需要非常严谨的证据链。

三、 法律和实践中的相关考虑:

《民法典》: 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强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关注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包括心理健康。
工伤认定: 虽然自杀本身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能够证明其死亡与工作压力、工作环境以及工厂的管理不当存在直接关联,且在一定时间内(例如,工作原因引起的精神损害,在工作期间或工作场所发生的,或因工作原因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部分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视同工伤”。这会影响到后续的赔偿和社会保障。
证明责任: 在法律诉讼中,证明工厂存在过失或违法行为的责任通常在于原告(死者家属),但如果工厂掌握证据能够证明其行为合法合理,则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四、 实践中的挑战:

因果关系的认定: 这是最难证明的一点。一个人的自杀行为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包括个人心理状况、家庭环境、社会压力等。要将工厂的责任明确到“直接导致”自杀,需要非常强有力的证据。
企业文化和管理水平: 一些工厂可能缺乏对员工心理健康的重视,管理层也可能缺乏相关的培训和意识,导致对员工的求助信号置若罔闻。
证据的收集: 在事发后,收集能证明工厂存在过失的证据,如工作安排记录、加班记录、内部沟通记录、相关证人证言等,对于家属维权至关重要。

总结来说, 员工请假被拒后自杀身亡,工厂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就能回答的问题。 关键在于调查取证,判断工厂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行为与员工死亡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从道义上讲,任何一家负责任的企业都应该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支持。发生这样的悲剧,即使在法律上工厂的责任不那么直接,其在管理理念、人文关怀方面也必定存在严重的不足,需要深刻反思和改进。 毕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是企业最基本的责任。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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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我必须来答,但故事有点长,请大家耐心看

我在房地产公司的时候,有天有个女同事有天脸色惨白地告诉我,她差点上电视了——

广东巴士闹市狂飙7公里 7分钟连撞28辆车致4死11伤_资讯_凤凰网

这个女同事就在这个司机逆行的路上,她目睹了现场的惨烈,回来还作了好几天的噩梦。我后来查了下新闻,事故的起因其实跟这次车祸差不多:

经初步调查,6月22日20时许,李国清因身体不适向其所在的xx市诚通汽车运输公司请假,要求休息几天,并得到车队队长许可。23日16时30分左右,李国清在外休息时,车队队长打电话要求李国清加班顶替另外一名司机。当时李国清不同意,后来车队队长再次给李打电话,要求其一定要替班,李国清勉强答应。随后,李国清回公司宿舍拿上岗证、驾驶证、资格证到火车站广场889路车总站等待顶班。等了一个多小时,越等越气,直到18时24分才等到889路车回来。车到后,李国清怒气冲冲,未等售票员上车,就直接发动,快速驶向市区,当时车上只有李一人。 23日下午,当地发生一宗公交大巴车连续碰刮在路面行驶的汽车、自行车事件,事件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28辆汽车、2辆自行车不同程度损坏,肇事司机李国清被当场抓获。目前,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

当时我还是热血青年,立即发帖建议公交司机启动追责程序。

然而,那时候的我没有意识到,公交公司,特别是一些大型的民营运输公司算是地方隐性霸主之一,谁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立即大车堵门。媒体和zf都不敢惹他们。

事件的结果是:广东连撞28辆车公交肇事案司机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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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的崩溃都是悄无声息的

有时候,一句话,就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以前在佛山某企业就是一月双休。有一年拿工资的时候偶然看到出纳手上的请销假登记表是357天。实际上,那年是春节的时候休了7天,然后全年只休了一天事假。

当时公司的人都这样,月休两天。等我离开公司四五年之后,才听说改成月休4天。

看到这张留言我差点潸然泪下,因为当时我有个工友的情况和他极度类似。

在厂里干机修的,平常的工作环境很是恶劣,而且每个月只能休息两天,然后他说身体不舒服让他去医院做个检查他也不愿意,就打算休息半个月,但是厂里不但不给批准,还表示这么长的假期就得离职了。

基本完全一样,包括家庭情况都如此类似。

那位机修的大哥为人很好,不值夜班的时候经常跟我一起聊天、打球、喝啤酒。

他跟我说他女儿喝的是几块钱的奶粉

他跟我说过家里就靠他一个人挣钱,身体不舒服也不敢请假,至多就是干活的时候摸摸鱼。

那时候我还是个奋斗逼,根本不会说那种安慰人的话,不过我教他学会了上网、学会了打字、用qq聊天、

我们的关系更铁之后,他告诉我,如果不喝酒,他一年都睡不着,又累又睡不着,所以他床底下总有瓶廉价二锅头,睡不着就来一杯。

不久之后,我也在床底下放了一箱啤酒——我工作压力也好大啊。

有时候想想,自己从天之骄子到社会底层的油锅,其实就花了60分钟。

公司派人把我从学校寝室接到学校宿舍,仅仅60分钟之后,我就开启了817(早上8点上班,晚上1点下班,每周工作7天)全年无休的工作模式,一直到公司停产……跳槽

让我那么拼命地工作,主要是当年刚出社会,容易被忽悠:干得多就是学得多。

学的东西是挺多,但未必是有用的东西。

我还记得跳槽到房地产公司的第一个周末,我早早就醒了过来,发现周末不用上班,忽然间热泪盈眶——原来不用上班的周末如此美妙,自己却未曾体会。

最后说什么呢?

并不是“愿天堂没有车来车往”,而是建议工作压力超负荷的朋友们要早发现、早反馈、早处理,不要憋着负面情绪,强行压抑情感去工作。那样很容易伤及他人、伤及自己。

想想啊,你连死都不怕,那为啥怕跟上司沟通呢?为啥不敢旷工呢?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后来我在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时候,每次去企业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我都跟工人讲,你要是身体不舒服,领导又不批假,你就直接告诉领导,我现在有病,头晕眼花,出了事故你负责吗?

然后把这个事告诉其他工友。让大家都知道你不舒服,并且跟上司明确表达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把这个责任压到他身上,迫使他重新安排。

有没有那种完全没办法沟通的领导呢?

基层多的是。在社会底层生活压力、工作压力双重压迫之下,很多人都有沟通障碍,小领导尤其是重病区,他们总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他人。

你发烧四十度请个假,他也说你装病;你说了工作超负荷了,麻烦平衡一下,他说你矫情。

遇到这种人,别怂,爆他,有时候,一次痛快淋漓、说走就走的罢工,能给你开启不一样的人生。

不过,我得告诉读者们,不管你如何选择,请一定要优先选择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因为这是我和工友们用血的教训换来的真理——我和那位机修工友的技术、能力都是杠杠的。基本上都是一出公司门就被下家接走了。

感兴趣的朋友请点击

none.h5.xeknow.com/st/0

看看我如何用时间管理方法,从827工厂仓管到公务员的艰辛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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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还见过工人被裁员,喝农药自杀的。

很多人都没仔细审题,说996的估计都是程序员吧,人们只知道程序员996,却不知道工厂887两班倒。

还有的工厂是常年夜班,因为晚上电价更便宜。

我见过工厂一年上班365天,全年一天没休的。

工厂人会逐渐形成一种悖论:

脱离工厂,就脱离了生活的经济来源;

在工厂工作,又逐渐消耗直至被榨干生命。

工厂工人还能继续存在的意义,就是其工作柔性更强,比同等功能的自动化生产线,成本更低。

困在系统内的外卖员惨吧?我可以说,大多数外卖员,以前都是工厂工人,他们宁可送外卖,也坚决不进工厂。

农民阶层的消亡,为工业社会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只要还存在需要通过工厂工作来换去生活经济来源的人群,那么,现在这种工厂的模式就会一直存在下去。

工厂自杀的现象还是人们可见的,人们看不见的,是无数工厂人已经精神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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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大不了不干了,自己走人,顺便把领导骂一顿,多少潇洒。

被拒自杀,那是别人犯错,自己承担后果,太不值。

更别说这么干,对公司不会有多大的伤害,但是对自己的家人,对自己的父母亲人朋友带来的伤害要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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