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人大代表建议清理天价墓地,全面取消经营性公墓,你支持吗?可行性如何?

回答
最近,关于“天价墓地”和“取消经营性公墓”的讨论甚嚣尘上,这背后折射出的不仅是老百姓在殡葬消费上的焦虑,更是对当前墓葬制度和管理体系的深刻反思。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无疑触及了问题的核心,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那么,这个建议究竟该如何看待,它是否具有可行性呢?

为何会有“天价墓地”?根源在哪里?

要谈支持与否,首先得明白“天价墓地”为何会屡禁不止。其背后有多重原因:

1.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与规划的滞后: 城市化进程加速,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尤其是在人口稠密的大中城市。而墓地用地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领域,其规划审批往往滞后于实际需求。有限的土地资源被不断开发和利用,加上一些墓地可能存在规划不合理、重复建设等问题,导致优质墓地资源更加稀缺。
2. 市场化运作下的逐利冲动: 经营性公墓的出现,本意是为了提供更优质、更规范的服务,并通过市场化手段吸引投资,解决一部分墓地需求。然而,一旦缺乏有效的监管,市场化很容易导向逐利最大化。一些经营性公墓可能通过夸大墓穴面积、过度装修、捆绑销售附加服务等方式,将一块普通土地炒作成“天价”。
3. 文化传统与观念的惯性: 尽管社会在进步,但中国人对生死的看法,对祖先的敬畏,仍然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很多人希望为逝去的亲人选择一块“风水好”、体面、能长久保留的墓地,这种心理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被商家所利用。此外,部分地区存在的“豪华墓”、“艺术墓”等现象,也迎合了部分人攀比消费的心理。
4. 监管的缺位与不力: 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墓地价格要合理,但实际执行过程中,监管的触角未能完全覆盖,或者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规行为难以被有效遏制。信息不对称也让消费者在面对价格时缺乏议价能力。
5. 公墓性质的模糊: 经营性公墓,其“经营性”的标签似乎也给了其一定的市场定价空间,但这种市场定价是否应该无限度地放大,就成了问题。当其承担了社会公共服务的功能时,其定价逻辑就不应完全等同于纯粹的商业产品。

“全面取消经营性公墓”的含义与影响

人大代表提出的“全面取消经营性公墓”这一提议,可以从两个层面去理解:

层面一:停止新增经营性公墓的审批。 这意味着未来不再允许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新的公墓。
层面二:逐步淘汰现有的经营性公墓。 这可能意味着对现有经营性公墓进行国有化改造,或者将其性质转变为非营利性。

如果这个建议得以全面实施,其影响将是巨大的:

积极影响:
抑制天价墓地: 取消经营性公墓,理论上可以从源头上消除逐利性驱动,从而遏制“天价墓地”的出现。
回归公益属性: 墓地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其公益性得以回归,价格更容易被社会接受和控制。
规范市场秩序: 公共墓地的价格和收费将更加透明,服务标准也将由政府统一制定和监督,减少乱收费、乱加价现象。
缓解社会焦虑: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这无疑是减轻经济负担、缓解后顾之忧的利好消息。

潜在的挑战与风险:
谁来提供服务? 如果取消了经营性公墓,那么墓地的建设和管理责任将主要落在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身上。这是否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现有的政府部门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和效率来承担如此庞大的服务供给?
效率与创新: 市场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带来效率和创新,例如墓区环境美化、服务模式多样化等。完全取消经营性公墓,是否会牺牲这部分活力?
过渡期的矛盾: 对于已经购买了经营性公墓墓位的消费者,以及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者而言,如何处理现有的合同和权益,如何进行平稳过渡,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资源分配问题: 即使是非营利性墓地,也面临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如何确保所有市民都能获得合理价格的墓地,而不是再次出现新的不平等?
“变相经营”的风险: 如果政府管理能力不足或存在腐败,取消经营性公墓后,不排除会出现新的“变相经营”现象,或者公共服务质量不升反降。

支持还是反对?辩证看待

我个人倾向于支持代表的初衷和解决“天价墓地”问题的方向,但对“全面取消经营性公墓”的实施方式持谨慎态度。

支持,是因为“天价墓地”确实触及了公众的痛点,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改革。解决殡葬领域的过度商业化问题,回归其社会公共服务的属性,是保障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

但谨慎,是因为“全面取消”的说法过于绝对,可能忽视了实际操作中的复杂性和潜在风险。过于激进的改革,如果配套措施跟不上,反而可能带来新的问题。

更可行、更温和的路径可能是:

1. 严格管控现有经营性公墓: 加大对现有经营性公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捆绑销售等行为。可以出台更细化的价格指导和收费目录,并要求其公开透明。
2. 限制经营性公墓的利润空间: 明确经营性公墓的合理利润率,使其价格回归理性。对于超高利润的,可以考虑征收高额税费,或者逐步引导其转型。
3. 大力发展公益性墓地和节地生态安葬: 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增加公益性墓地供给: 由政府主导,规划更多价格低廉、服务规范的公益性墓地。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应承担更多责任。
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如树葬、海葬、草坪葬、壁葬等,这些方式占地少,成本低,符合环保理念,也更容易被社会接受。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更多激励政策,如减免相关费用,提供免费的纪念服务等。
鼓励家庭墓和集体墓: 在确保安全和规范的前提下,鼓励小型化的家庭墓或可重复使用的集体墓,以减少土地占用。
4. 推动殡葬服务行业的多元化和专业化: 在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可以允许提供非营利性的延伸服务,例如提供不同档次的墓区环境维护、纪念活动策划等,但这些服务必须在政府监管下,价格公开合理。
5. 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 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墓地价格的合理性界定,强化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长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可以考虑建立全国性的墓地信息查询平台,让消费者了解真实的墓地价格和剩余情况。

总结来说,人大代表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直指“天价墓地”的核心问题。支持其解决问题的大方向,但“全面取消经营性公墓”这一具体手段,需要审慎考量其可行性,并设计出更加稳妥、可操作的改革路径。通过加强监管、增加公益性供给、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等多种方式协同发力,或许更能实现殡葬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减轻民众的经济负担和心理焦虑。这不仅是关于一个行业的问题,更是关于如何体现社会公平和人文关怀的深层思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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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强烈支持。

应该连墓地也取消,建议也取消火化。

现代钢筋混凝土的墓地,一千年都可以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火化产生的二氧化硫,严重影响空气。

应该直接全身土葬,墓深一米五以上。不用钢筋混凝土,不用砖石,不立碑,不垒坟丘,上面种树,树上挂铭牌,故先考……

这样做就能把陵园打造成城市山地公园。

土葬才是最科学和最适合中国人的方式。

貌似先秦以前,大多是这种随地而葬。直到孔子他老人家为了记住自己父母坟的位置而垒了坟丘,才慢慢被传开。

现代不用垒坟丘也可以找到位置,栽棵树挂个铭牌就行了。

尘归尘,土归土。人类在活着的时候被大自然养育着,死后以身做养料,回馈大自然。肥沃土地,土地在长出青草,鸟儿在青草里吃虫,兔儿有草吃……

这才是一个完美的生态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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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我国上下五千年,死了多少人,都没有埋满,却是近些年来突然出现“死人抢活人地”的咄咄怪事。究其原因,公墓+水泥,水泥是一部分,甚至不是主要问题,经营性公墓的出现,把埋死人变成了一桩生意,这才出现了这档子事。

传统殡葬,死后不论千山万水也要回老家乡下安葬落叶归根。风水挑来挑去,都是葬在山沟沟里那些没法耕种或者阳光土壤条件差的地方,风水实际有不占良田的朴素观念,越是风水宝地越是不适合耕种,建个石墓或者土墓,几代以后,往往就没了,直到修高速公路才会被偶尔发现一些明代清代的墓葬,腐朽彻底一点的就啥都没了尘归尘土归土。

而现在呢,弄了火葬的幌子做一番生意,集中安葬在城郊的经营性墓地里,土地昂贵,建筑还都是永久的精致水泥墓,还有人集中维护,成片占用的土地才是永久占用彻底毁了。

真的解决墓地问题的话,首先就允许个人在偏僻山区安葬,选址必须是林地或者荒地,耕地明令禁止建造,同时限制坟墓规模仅允许就地取材使用土石建造禁止水泥坟墓建筑即可,去人迹罕至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拿石头垒个坟包还能碍着谁了。城市近郊不再扩大地面墓地面积,改往地下挖掘建设,将一些丘陵山体挖空造墓除了入口外表面依然作为公园(皇陵设计,帝王待遇),还可以再远一点,比如在戈壁滩建设墓地(树葬更佳,与各种林场或者防护林结合也是不错的选择),沿海地区可以在海底安葬或者一些无人海岛填海造墓。等等。

倘若一开始就不要走歪,一切其实都好办有的是办法解决,但现在有生意在已经形成了产业,取消起来,就难上加难了。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利益集团只会千方百计阻碍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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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起不是开玩笑。

是真实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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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支持整治这种天价经营性公墓的方向,但我不支持取缔整个行业。

这句话等于换一个说法说,当市场经济出现很多问题的时候,我们就一刀切的不要市场经济,然后回去走计划经济的路吧。不得不说,很多领导的心中依然很迷恋用权力一刀切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我很奇怪,当一个行业出现问题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是针对这个行业出台管理政策,而是一刀切的先废掉这个行业?如果我们把殡葬行业理解为死人住的房子,那么活人住的房子,房地产行业问题更多,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废掉商业性房地产这个行业,然后以全社会的公益性住房取而代之呢?很多人可能拍手称快,觉得买不起房,现在终于有房住了。你要知道现在的房价很高,你买不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供求关系等原因造成的,真正把房地产改成了公益行业,这个供求关系不改变的话,你依然没房住,以前你是买不起,现在你是排队排不上。买不起还可以努力赚钱还可以贷款排队排不上,你啥办法也没有。

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那么莆田系医院出了那么多问题,所以只应该保留公立医院,所有民营医疗服务就应该废掉。红黄蓝出过事儿,所有的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就应该废掉。按照这个思路下去,基本上每个行业都只能被废掉了。

这不就是老问题吗?市场有市场的活力,你允许市场调节,会有一些问题,但会有人有积极性做这个行业,供给得以保障灵活需求得以满足,如果你以计划的形式取代以后,可以遏制天价乱收费等现象,但是供给不一定能保障工艺建设者不会像市场经营者那么有动力提供充足的供给个性化的选择。这个搁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如此啊。

所以一个国家不能朝令夕改的轻易废掉一个行业。这个行业有问题,你就加大对这个行业的治理出台有针对性的管控政策,而不是两眼一闭一刀切彻底废掉。

其次还有一个权利和义务对等的问题。

一方面,你要取缔这个行业,那么这个行业现有的从业者怎么分流,别人已经走了合法程序买下来的土地建成的公墓,这些资产怎么处置?你不能一刀切废掉,这些问题都不解决了。

另一方面以市场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时候,如果有人解决不了买不起墓地,那是他自己的问题。而当你以公益的方式取代市场手段以后,你是否能保证人人都有墓地?换言之以前买不起,是我自己没钱,现在国家把我买的渠道给断了,那是不是能每个人都发一个?你如果断了人家买的渠道,同时又不能保证人人有一个的话,这不就耍流氓吗?

所以你要废掉一个行业,需要慎之又慎,更何况生老病死,这种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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