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早就规定偷税漏税数额大的是犯罪,要判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 上面没规定明星例外。
可是现在怎么又研判明星偷逃税额巨大是否入刑了?
很多明星偷税漏税数额巨大,却逍遥法外,最多补交了事,明显是有法不依,让某些人有享受法外特权。
这应该追究税务部门的责任,实行连坐。
按理来说这种事情,税务部门应该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明星的刑事罪责。但是税务部门不这么做,那就应该让税务部门的负责人和明星连坐,服同样多的刑期,甚至更重。治国就是治吏。官不聊生的社会才是于民最好的社会。
而现在不追究有关部门有法不依的罪责,却搞什么研判明星偷漏税数额巨大是否入刑,开的是什么玩笑?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