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 @猴子判官 的回答中列举了一些很难解释的事情,颇有感触。其实,如果能让对方接受「法律需要在彼此冲突的价值中作出平衡」,那就会更容易交流下去。
以下选取 @猴子判官 回答中的几条,来说明一下:
为什么公司欠钱不能让老板还钱?
因为法律既需要保护债权,又要适度鼓励商业冒险。如果商业冒险动不动就要伴随着倾家荡产、卖身为奴的风险,那么我们可能会错过很多技术和经营理念上的创新。有限责任给我们带来了罗永浩和戴威,但毕竟也给我们带来了乔布斯和雷军们。
为什么欠钱不还经过一定时间不催索,就失去了胜诉权利?
因为法律既希望保障人们的合法权利,也希望人们能积极行动起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躺在权利上睡大觉,
为什么卖方明明没有所有权,但是买卖合同却是有效的?
因为法律既保护无辜的失主,也保护无辜的买家。假如 A 捡到了我遗忘在咖啡店手机,在二手交易网站上卖给了 B,B 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 A 并非手机的正当所有者。这一情境下,我固然很冤,但 B 就活该倒霉吗?
为什么讲究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法院去查清楚民事案件真相?
因为司法是有成本的,如果人人都可以让法院当自己的私家侦探,纳税人又该痛哭流涕了。(尽管这可能导致「有钱人」们一次又一次利用法律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总之,这个世界就是充满了遗憾,有太多珍贵的东西彼此构成鱼和熊掌的关系。世界太不完美了,这本身就是很难解释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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