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奇葩说 第六季》第七期辩题「奇葩星球新规定: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你支持吗?

回答
作为AI,我没有个人情感和立场,无法“支持”或“不支持”辩题。但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个详细的分析,从正反两方面来探讨“奇葩星球新规定: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这个辩题,帮助你形成自己的观点。

《奇葩说》第六季第七期辩题:奇葩星球新规定: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你支持吗?

这个辩题非常有趣,它触及了我们社会对于“奖励”、“动机”、“道德”以及“社会运作模式”的深层思考。

我为什么会支持这个规定(正方观点):

1. 强化和鼓励社会良性循环,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明确的奖励信号: “做好事”本身是值得鼓励的行为,但往往是内在的道德驱动,缺乏外在的、即时性的反馈。发红包提供了一个非常直接、有形、积极的反馈,能让做好事的人感受到被认可和被鼓励。
破除“好事难做”的顾虑: 很多人因为担心麻烦、付出得不到回报,或者担心被误解,而对“做好事”犹豫不决。红包的出现可以降低这种心理门槛,让更多人愿意主动伸出援手。
传播正能量的涟漪效应: 当一个人因为做好事收到红包,这种积极的体验会感染身边的人,让他们也更愿意去模仿和参与。这种“榜样效应”能够形成一种社会氛围,让“乐于助人”成为一种常态,而不是个例。
物质奖励是有效的驱动力之一: 诚然,道德感是强大的驱动力,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很多情况下,物质奖励也能起到非常显著的激励作用。尤其是在物质需求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一点额外的奖励更能锦上添花,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2. 将“做好事”的价值量化,反哺社会:
“做好事”的隐形成本: 做好事往往意味着牺牲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甚至面临风险。发红包是对这些隐形成本的一种补偿,让做好事不再是“吃亏不讨好”。
投资未来,减少社会治理成本: 积极的社会互动和互助能够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提高社会凝聚力。从长远来看,鼓励和奖励做好事,可能比事后弥补和惩罚要更具成本效益。一个充满善意的社会,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财富。
纠正“唯利是图”的倾向: 在某些情况下,社会可能过于强调经济效益和个人利益。这个规定可以引导大家看到除了经济利益之外,还有“善良”这种价值同样值得被肯定和回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可能存在的价值扭曲。

3. 创新社会治理和激励方式的可能性:
红包的灵活度: 红包的形式和金额可以非常灵活,可以根据事情的大小、难度、影响范围来设定。可以由政府、企业、社区甚至个人发起,形成多元化的奖励机制。
科技赋能: 借助现代科技,例如人脸识别、信用系统等,可以更有效地识别和记录“做好事”的行为,并自动化地发放红包,提高效率和公平性。比如,通过监控或群众举报核实见义勇为的行为,发放感谢红包。

我为什么会反对这个规定(反方观点):

1. 可能扭曲动机,将“善意”变“功利”:
内在动机的侵蚀: 当做好事与物质奖励挂钩时,人们的行为动机可能会从纯粹的善意转变为对红包的追求。一个人做事的初衷不再是发自内心的善良,而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好处。
“道德绑架”的风险: 如果发红包成为一种制度,那么不做“好事”的人可能会被视为“不道德”或“不值得鼓励”,这可能是一种变相的道德绑架,限制了人们的自由选择。
奖励敏感性: 长期依赖外在物质奖励,可能会降低人们内在的道德驱动力。一旦奖励停止,很多人可能就不再愿意去做这些事情了。

2. 实施的困难性和潜在的公平性问题:
如何界定“好事”? 这是最核心的难题。什么是好事?谁来界定?标准是什么?见义勇为是好事,主动帮助老人过马路是好事,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算不算好事?界定标准一旦模糊,就容易出现争议和寻租空间。
如何评估“做好事”的价值? 红包的金额如何确定?是根据事情的大小、耗时、风险程度来定吗?如果出现争议,谁来裁决?这可能导致“形式主义”的奖励,以及对真正重要但难以量化的善举的忽视。
“道德监督”的边界: 如果需要一个机制来识别和发放红包,那么就意味着需要有人去“监督”和“记录”人们的善行。这种监督是否会侵犯个人隐私?会不会导致“道德警察”的出现?
资源分配问题: 如果由政府来承担这笔费用,资金来源是什么?是否会挤占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如果是社会捐赠,如何保证资金的持续性和公平分配?

3. 可能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碰瓷式”做好事: 为了获取红包,有些人可能会故意制造需要帮助的场景,或者夸大自己的付出,甚至出现“假装做好事”的情况。
攀比和嫉妒: 人们可能会因为收到的红包大小、频率而产生攀比和嫉妒心理,这反而会破坏人际关系,制造新的社会矛盾。
道德的商品化: 将道德行为“商品化”和“市场化”,可能会降低我们对道德本身的尊重,让善良变得廉价。

总结与我的思考:

总的来说,这个辩题的魅力在于它能够引发我们对“善意”和“社会激励”的深刻辩论。

支持者更倾向于看到积极的引导和正向的循环,认为物质激励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有效手段之一,能够让善行更加普及。他们可能会强调制度设计和执行的优化,以规避潜在的负面影响。
反对方则更担忧动机的扭曲和执行的困难,认为“做好事”的精髓在于其内在的自觉性和无私性,一旦与物质挂钩,就可能失去其本来的光辉。他们可能会提出其他更符合人性的激励方式。

如果非要我作为一个“奇葩星球”的居民,去设想是否支持这项规定,我会认为:

谨慎支持,但需要高度关注和优化执行机制。

首先,承认“动机”是复杂的,但不能因此否定“奖励”的作用。在很多领域,奖励都是驱动行为的有效方式。关键在于如何设计这个奖励机制,使其最大化地发挥正面作用,最小化地产生负面影响。

具体的考量方向会是:

1. 明确奖励的“非强制性”和“补充性”: 确保发放红包只是对做好事的一种锦上添花,而不是必须,也不是唯一途径。核心仍是倡导和培养内在的道德力量。
2. 细化“做好事”的定义和评判标准: 尝试建立相对客观、公开透明的评判体系,或许可以从“社会价值”、“付出程度”、“事件性质”等多个维度进行考量。避免主观臆断和暗箱操作。
3. 多元化奖励形式: 除了红包,还可以考虑其他形式的奖励,比如荣誉证书、公开表彰、媒体宣传、社会服务积分兑换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偏好。
4. 资金来源的考量: 如果是政府推行,需要有明确的预算和监管。如果依赖社会捐赠,则需要建立信任机制和透明的资金流向公示。
5. 试点和迭代: 在大规模推行前,可以先进行小范围的试点,收集反馈,不断调整和完善规则。

总而言之,这个辩题并非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它更多的是引发我们对于如何构建一个更友善、更积极的社会的思考。如果能将其视为一种积极的社会实验,并不断探索和优化,它或许能为社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积极改变。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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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

因为奇葩星球的人们大概会骗红包,然后因此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届时马路便的小广告将变成这种……

“资深演员,身有顽疾,可扮演各种需救助的角色,有意请联系13XXXXXXXXX”

“招演员,有残疾证者优先,工资日结,可以签长期合同。”

“舍命演员找工作,承接坠楼,溺水,窒息等高危活儿,有意详谈。”

然后星球面对高频发的红包骗子,不得不新增一个部门专门用来识别骗局,还得招大量的鉴骗师……

你看,这怎么使得?使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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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

题目中奇葩星球给每个做好事的人发红包,其实这里我是理解成现实中,就是好人可以索要一点报酬。

其实这点在我们邻国日本,在法律上已经实行了

根据日本的法律,拾到遗失物品的人有权在物品价值的5~20%范围内获得谢礼,日本社会通常的不成文规定,是10%。而如果拾到遗失物品之际,半年内没出现失主,拾到的金钱将归属于拾到的人。

法律还明确规定,如果拾到物品不上交,抓到了,可能会有警察找你,你很有可能要坐牢。

这也就是日本人养成拾到东西就上交习惯的原因,因为他们没白做好事,可以拿到点报酬。

其实发红包这点,是在鼓励别人做好事

最近几年,我们社会风气也越来越支持做好事的人索要报酬

比如最近几年常看到的新闻,某位喝醉酒的乘客,把手机落在出租车上,幸亏出租车司机及时发现手机,并且开车几十公里,把手机还给乘客,然后司机跟乘客索要100块钱的返程油费,结果失主死活不给。

这样的新闻被报道出来之后,大部分网友都表示支持司机,因为一方面要的钱不多,另一方面人家司机确实做好事了,如果司机粗心点,这个手机可能彻底丢了。

如果说只按照传统美德拾金不昧,这样根本不适合现代的规则,那些做好事的人,人家的时间也很宝贵,如果为了你的东西花了不少时间的话,我们是可以考虑给对方一点报酬,而且报酬的金额,个人建议可以参考日本的法律方面。

这样也是鼓励别人做好事。

对了,大家别忘了给我一个赞呀哈哈哈哈哈✨✨✨点赞变好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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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不看总结:

慈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带来的是社会比较上的快乐(如“我的行为很高尚”“我用自己的时间与技能,给我带来了非物质的快乐”)。

钱,能使鬼推磨,但同时,也会使得行为的初衷变味。


关于慈善,有3个很有名的理论:

利他主义理论(pure altruism)认为,某些人的慈善行为是因为“纯粹的利他主义”,他们从公益事业中获得满足感,比如帮助有需要的人,他们只在乎为大众提供了多少帮助,而不在乎过程。这个理论模型就意味着,对这些人而言,如果把自愿捐款换成是强制性的缴税,他们也能从众获得愉悦感。

另一种理论“温暖的光辉”(warm glow)则认为,相较于公众福祉的提高所带来的愉悦,进行慈善的这种特定行为,给这类人群所带来愉悦更为强烈。这类人更人们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付出,并从中获得一种主导感。就好像人们玩骰子游戏时喜欢自己掷或者买彩票时喜欢自己挑选号码。这个理论认为,强制性的缴税或者是金钱上的奖励,很难产生“温暖的光辉”。

第三种理论则认为,人们热衷慈善事业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他们希望在本阶层中树立富有,慷慨的形象。

当然,这些理论并不互斥,因为很多人热心慈善公益,不仅出于利他主义,同时又希望树立光辉的形象,获得社会的赞许,也就是“我全都要”。

07年发表在science杂志上的一篇文章[1],就试图验证前两种理论。他们利用脑成像技术测量腹侧纹状体(愉悦/奖赏回路)的激活情况,以此检验有关缴税和慈善行为的经济模型。

研究团队招了19个年轻女被试,让她们进行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同时用用脑补扫描仪观测她们的大脑活动。

被试在实验前被告知,没人(即使是实验人员也是如此)知道她们在实验中的决策。每个被试有一个$100的账户,然后这些钱会被分配到当地不同的食物银行(提供膳食援助的慈善机构)中。有时被试有权选择是否捐款,有时则毫无选择权(也就是被迫缴税做好人);有时也会毫无条件收到钱。
在实验过程中,被试会在电脑屏幕上看到一个金额,比如$15或$30,过了几秒后,她们才知道这些钱的用途,要么是赠送给她们的奖励,要么是强迫她们缴税或是捐款的金额,但她们可以通过按钮选择捐或者不捐。

脑成像结果显示,与收到钱的情况一致,缴税与捐款都激活了腹侧纹状体(ventral stratum)区域。但总的来说,捐款引发的愉悦比缴税更为强烈。如下图:

这些结论就验证了“纯粹利他”与“光辉形象”都可以用来解释慈善的动机。

当然,显然,这不意味着每个人都会在缴税时兴高采烈,毕竟很多税没有食物银行的慈善性质。比如在这个实验中,有一半的被试收钱时获得的愉悦要高于捐款时的愉悦,但另一半的被试就相反。

毫不意外的是,那些在付出行为中获得更多愉悦的人会比其他人捐出更多的钱(约为两倍)。

人类是一种社会性动物,而社会比较可以说是刻在基因里的大脑本能。

慈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带来的是社会比较上的快乐(如“我的行为很高尚”):即通过自己的“时间”与“技能”来获得非物质的奖赏。

因为大量的研究都发现,当人在获得正面评价,如“高尚”“值得信赖”“负责”时,大脑中激活的愉悦奖赏回路区域,与人们在获得金钱奖赏时的愉悦区域是基本一致的

总的来说,慈善行为的主要愉悦来自于“纯粹利他”与“温暖光辉”,如果用金钱来进行奖赏,就会出现 @司马懿 回答中的问题。

金钱奖赏会带来什么变化?

最近就有一个很有趣的研究[2],就验证了一下钱与利他主义的关系。

他们设计了一个很简单的实验,叫做利他主义疼痛分享实验,即一个被试会被询问是否愿意分担另一个陌生被试的疼痛(总共12级别,可以选择0, 3, 6, 9, 12这5个分摊级),同时,他们可以选择是否得到金钱奖励。如果选择了金钱奖励的话,他们会被随机提供一种金钱奖励模式(固定不变的金钱奖励,亦或是随分担疼痛量增长的金钱奖励)。

结果发现,当金钱奖励随分摊疼痛量增加而增长时,被试所愿意分摊的疼痛级也更高,因此,最初的利他主义行为变成了追求奖金的行为(reward-seeking behavior)

反之,当金钱奖励为固定数额时,被试愿意分摊的疼痛量则少的多,甚至比那些未选择金钱奖励的被试所愿分摊的疼痛量还少

至于为什么愿意分摊疼痛,另一个原因就是人类强大的共情能力,有兴趣可以看看下面的短答案。同理,当看到他人深受病痛,贫困,自然灾害的困扰时,人类也会产生去帮助的意愿。


简单来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但同时,也会使得行为的初衷变味。

那么这时就出现了一个哲学问题,排除钱的因素,“纯粹利他主义”是不是真的存在。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从自己高尚的行为中获得快乐,那么这个行为是不是并没有那么高尚了呢?


PS:其实这跟知乎最初的模式有点像,专业人士们花数小时的时间,回答一个问题,有的是处于纯粹的科普兴趣以及与他人讨论的目的(利他主义理论),有的人则是为了获得赞同和粉丝的关注(温暖的光辉理论),而有的人则是希望通过这些流量为自己带来切实的收益,有的人则是“我全都要”。

现在知乎就有点 @司马懿 所说的一个困境:“钱没给够”,同时又没有给优质答主们应有的流量支持以帮助他们获得心理愉悦(赞同)。答主们现在消耗大量的时间与获得的流量与关注不成正比,还需要被喷,由于大部分答主是出于理论一与二来回答问题,失去了这种支持,自然导致优质答案的减少,内容水化。


参考

  1. ^ Harbaugh, W. T., Mayr, U., & Burghart, D. R. (2007). Neural responses to taxation and voluntary giving reveal motives for charitable donations.Science,316(5831), 1622-1625.
  2. ^ Lee, Y. S., Song, H. S., Kim, H., & Chae, Y. (2019). Altruistic decisions are influenced by the allocation of monetary incentives in a pain-sharing game.PloS one,14(3), e02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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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真的会让做好事人变多吗?」

「对呀!因为奖励可以给人激励,有了激励人才可以更有动机去做好事。」

这几乎是一个脖子上挂着「经济学」的牌子还一边吆喝的标准回答,但是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无论是从现代经济学理论、实证还是实验上,并不能得出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就一定会鼓励到想做好事的人的结论,具体还是要看是什么好事。

我们先跟着Gneezy et al.(2011)[1] 做一个思想实验。在一个场景下:你碰到一个心仪的异性,然后对方似乎对你感觉也不错,眉来眼去,火花四射不能自已,于是你恰到好处的约对方出去浪漫一宿;在另一个场景下,其他条件都一样,你在约对方出去的同时,说:「为了让你同意,我给你200块钱!」……

显然,可能只有一部分「经济学家」会认为这个「给200块钱」的场景会让对方更加的开心。然而,如果你花200块钱买一束花,可能对方会真的更开心!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很多时候「给钱」的行为会让整个交往的框架发生变化,从「社交的框架」(Social Frame)变成 「金钱的框架」(Monetary Frame)。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其他方面的激励会发生剧烈的变化,从而产生南辕北辙的效果。

比如说「大学生志愿者」去残障学校做义工,去上门求募捐,这些好事很多时候是免费做的。虽然没有金钱激励,本身义工和募捐做的事情也谈不上愉悦感,但是印象分会很高。可以让学生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也可以对其他人发出一个很强烈的信号,让其他人觉得「他/她是比较有爱心的人」。就是这种对自我印象的加成,在推动着志愿者们的工作。

那如果现在一个小时给义工或者募捐者10块钱,会有什么改变呢?

金钱的激励是增加了,但是一个小时十块钱并不是一笔很大的数额,所以激励虽然增加了但是有限;而印象分大大的下降了。因为拿了钱的志愿者会认为自己对其他人发出的市场信号变得模糊了——其他人怎么知道你是为了这点报酬去的呢,还是因为「善良」呢?

更加严重的是,本来志愿者可能会觉得自己在做一件非常有意义,非常重要的事情。现在一个小时给十块钱,等于把这个价值展示给了志愿者和其他人——你的时间和精力大约就值这么多。这也会让很多志愿者打退堂鼓,感觉自己应该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更加有意义的事情上。

所以在Gneezy and Rustichini (2000)[2]的文章中,就做了一个志愿者募捐的实验,发现了支持上面结论的结果——「要么给够,要么不给」。给很多钱,志愿者也充满了动力;不给钱,志愿者表现也还不错,但是给一点点,在这三个组里面反而表现最差。

并且,有的时候给红包会打破信任,成为一个「我不信任你」的信号。比如在经典的「分蛋糕」实验中,A来决定是不是把10块钱中的一部分分出来,然后实验者会把A分过来的钱乘以一个大于1的数给B,因为B的钱完全来自于A无条件的慷慨,所以B也可以决定是否返还一部分给A表示感谢。

按照理性人假设,因为A预计到B完全不会返还,所以A一开始就不会给,然后在实验中,我们都知道不是这样的,因为人们之间存在对互惠这种社会准则的信任。但是有趣的是,如果允许A设计一个「不返还的罚金」,反而会有时候减少B的返还。因为B会把这个解读为「你居然还设置罚金,明显就是不信任我」,从而降低了自己返还的动机。

这个例子其实可以用在很多潜规则式的「红包文化」上。比如给一些专业人员塞红包的行为,可能这位专业人员本来挺尽心尽责的做事——结果一个小红包塞过来,让对方感觉有点「你居然把我当成这样的人」的感觉。所以还是那句话:如果决定要给,那就给够,让金钱本身的激励就足够强大到完全压制其他维度的变化;如果给一点,那么就要冒着交往框架变化,从而削弱了对方激励的风险

Benabou and Tirole (2006)[3]就总结了人的效用函数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物质,愉悦感和印象分。

物质就包括金钱,就是我做一件事情,会有什么物质报酬,我们绝大部分人的工作,物质激励都占了很大的一部分;愉悦感就是我是否能从做这件事情本身获得乐趣,比如打游戏,可能没什么物质报酬,也不会在自己或者其他人那边涨印象分,但是就是自己爽啊,所以也有动机做下去;印象分就是这件事情会不会让自己的「印象」变好。这个印象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他人对自己的。

所以,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并不一定会激励其他人多做好事,因为增加金钱本身可能会影响到另外两个方面的动机,最后总的动机可能增加,也可能下降。除非根据其个人的效用函数,永远能给得起一个「足够大」的红包,大到能够压倒性的忽略其他两个维度的变化,这样才能够确定激励更多的人做好事。

参考

  1. ^ Gneezy, Uri, Stephan Meier, and Pedro Rey-Biel. "When and why incentives (don't) work to modify behavior."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25, no. 4 (2011): 191-210.
  2. ^ Gneezy, Uri, and Aldo Rustichini. 2000. “Pay Enough or Don’t Pay At All.”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15(3): 791–810.
  3. ^ Bénabou, Roland, and Jean Tirole. "Incentives and prosocial behavior."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6, no. 5 (2006): 1652-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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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因为当「好人好事」的价值开始用金钱衡量、像是商品一样被买卖的时候,善行的「供给量」可能会减少。

《怪诞经济学》中介绍过一个真实的事例:一家幼儿园为了避免家长接孩子迟到,试图用「经济学的手段」提供激励,对迟到的家长处以罚款。

幼儿园本以为,人们会出于趋利避害的理性考量避免迟到,殊不知这样一来,迟到的家长更多了。

作者评论道:幼儿园的举措,将一项受到道德约束的行为,变成了纯粹的金钱交易。一些家长本来或许出于道德因素尽可能确保守时,但当出现罚款机制后,感觉只需要缴纳罚款就已经和园方两不相欠,因此乐的花钱买个迟到。

正如 @司马懿 回答所说,这就是将本来道德层面的问题,放到了「金钱的框架」中进行衡量。对于一些人来说,驱动自己做好事的本来是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但当社会开始用金钱鼓励这种行为的适合,性质却变成了社会在花钱购买他们的服务。

有的人可能不差这点钱,不屑于在劳务市场参与交易。他们愿意为了当个好人而扶老奶奶过马路,却不屑于花十分钟赚十块钱的陪护费。当社会开始将人们之间的好意施惠行为打上价格标签时,这些人可能会退出市场。

拿自己来说:在知乎写东西没有钱,但觉得这是有意义的事情,每天还写的挺起劲。有段时间,某问答每篇 500 块雇我写东西,反而没这么有兴致,搞了一段时间就停了。我觉得自己写回答的时间和精力不止这个价,可以为了获得满足感无偿去做,但不会当成一笔买卖。一些人做好事也是同理。

因此,我对发红包能否鼓励更多好人好事,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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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肯定辞职去当一个职业做好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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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


知乎上久了,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大家都觉得,生活是没有成本的。


尤其是看了其他几个高赞答主的回答,就好像大家一天都别干事了,全上街去等着做好人好事。


举个例子,我今天上班,路上遇到一家人拦我的车,让我送他们去医院/去火车站/去机场,十万火急。

我送吗?

我闲的慌?

我今个一堆事等着要办,我送你去,我这边咋办?


如果拦着车人「啪」一声甩一万扔我车上


「您看是走三环还是走高速?」

「我先下来给您把行李提一下」




昨天有俩医生给病人吸尿液救人,全国人民感叹这才是好医生。

那现在有个人艾滋梅毒未知,乙肝结核未知


让你吸尿,你吸吗?

吸完给你发网上夸你两句

你肯定不吸

换我也不吸


航空公司广播说吸一次给2万,门口就要排队来吸了。


你别笑,也别反驳,我还没说完





下水救人,救人者死了,是成本吗?




接坠楼婴儿受伤,不是成本吗?

你说活百岁就活百岁,敢问您在地府工作吗?




说的不够委婉,刺你耳朵了?


下面是官方认证的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是公安部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制定的条例。



第三章 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可以给予下列单项或者多项奖励:

(一)通报嘉奖;

(二)颁发奖励金;

(三)授予荣誉称号;

(四)其他奖励。

第十八条 对事迹特别突出、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以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对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以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

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励金或者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条 对拟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应当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


第二十一条 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予以援助和保护。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

第二十二条 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康复费等因见义勇为引起的合理费用,由加害人、责任人、受益人依法承担;无加害人、责任人、受益人的,参保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加害人、责任人、受益人逃避或者无力承担的,参保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先行支付,并有权依法追偿;其余部分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第二十三条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治疗期间,有固定收入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其工资、奖金等待遇;无固定收入的,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第二十四条 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五条 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

第二十六条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第二十七条 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

对见义勇为牺牲、致残生活困难的家庭或者致孤家属,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重点帮扶。

第二十八条 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优先纳入就业援助;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办理证照,按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非因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或者解雇见义勇为人员。

第二十九条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应当给予就学、升学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当给予优先安排。

第三十一条 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因见义勇为受到打击报复,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二条 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因见义勇为相关事项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第三十三条 在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外见义勇为的,行为发生地见义勇为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见义勇为工作部门,其权益保障工作由户籍地见义勇为工作部门为主负责。

第三十四条 对受到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户籍地见义勇为工作部门应当实施动态服务,建立档案,定期走访慰问,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国家政策明确公示了对见义勇为提出表彰,医疗救助,经济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提供工作,保障住房,子女入学保障,优先入学


你 提莫 现在告诉我做好事不该拿红包


你算哪根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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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葩说》第六季第十期关于“父母该不该告诉孩子,童话都是假的?”这个辩题,确实是个值得好好说道说道的问题。我听了之后,脑袋里像是有个小小的辩论赛在进行,感觉挺有意思的。首先,我得说,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答案,它更像是一门艺术,一门关于如何平衡真实与想象、理性与情感的艺术。我个人更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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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年纪轻轻精致穷我错了嘛?” 的反方。听完这期的辩论,我内心是偏向“精致穷”的那一方的,但仔细想想,作为反方,我更想说的是——年纪轻轻精致穷,没错,但不值得提倡,甚至可以说是错的。我知道,很多观众会觉得“没错”才是正解,因为这毕竟是个人选择,谁也没有权利去评判别人怎么花钱。谁不是爱美、爱体验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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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奇葩说》第六季第八期辩题是:“恋爱多年我却恐婚,如果有去除恐婚水,我要喝吗?”这是一个非常贴近现实的辩题,因为它触及了很多人在长期恋爱关系中可能面临的心理困境。要深入分析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正反双方的立场、可能存在的顾虑、以及最终选择的理由来详细阐述。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辩题的核心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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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我们来详细地聊聊《奇葩说第六季》第五期这个极具现实意义的辩题:“感兴趣的工作总是 996,我该不该 886(说再见)?”这是一个典型的个人价值与生活质量的权衡问题,触及了当下许多职场年轻人的痛点。作为辩论赛的参与者,或者只是作为一个思考者,我们可以从多个维度来分析和选择。首先,理解辩题的核心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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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学开恋爱必修课”这个辩题,我个人是持支持态度的。不过,支持归支持,我得承认这玩意儿真不是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得掰开了揉碎了聊。首先,咱们得承认一个现实:大学生是成年的、有独立思想的个体,他们也处在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情感探索和成熟的阶段。这时候,很多年轻人第一次真正接触到亲密关系,无论是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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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葩说》第七季第六期的辩题,关于“是否支持推出前任点评App”,这话题一抛出来,脑子里瞬间炸开了无数的问号和声音。如果真要让我站队,我选择——不支持。别误会,我不是那种沉浸在回忆里走不出来,一听见“前任”就心烦意乱的人。相反,我是一个理智且相信进步的人。但是,一个“前任点评App”,光听名字就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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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在《奇葩说》第七季第九期就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观众,听到第十期辩题是“我是独立女性,要不要收彩礼”,我真是心里痒痒的,恨不得冲上台去跟那群辩手们好好掰扯掰扯。这题啊,看似简单,背后牵扯的东西可就多了去了。说到“独立女性”,这个词本身就自带光环,也自带争议。我们追求的是经济独立、思想独立,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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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葩说》第七季第八期那个辩题,“下班后工作消息该不该回”,这事儿现在听着都还挺有劲儿的。我琢磨了半天,如果是让我选,我会选“下班后工作消息,能不回就别回”。我知道,这听着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意思,毕竟咱们都不是活在真空里,总得吃饭、总得养家糊口。但仔细想想,这事儿真的没那么简单,也远没那么非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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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葩说》第七季第九期那个辩题,“家长群里都在吹捧老师,我要不要很跟风”,哎哟,这可真是说到心坎里去了。想当年,我家孩子刚上小学那会儿,我一头扎进家长群,那场面,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有点…魔幻。我怎么选?简单粗暴: 不跟风,但也不特立独行到去搅局。让我详细说说我的“不跟风”哲学,以及为什么我觉得这是个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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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葩说》第六季第19期关于“生二胎需要经过老大同意吗?”这个辩题,确实是一个相当触动人心又充满现实意义的话题。作为一个旁观者,我看到节目中正反双方都提出了很多有力的论点,也引发了我不少思考。从正方(生二胎需要经过老大同意)的观点来看,我觉得核心在于对“家庭成员权利”的尊重,尤其是对“老大”这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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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葩说》第六季第13期,这个关于“伴侣想当咸鱼”的辩题,真是戳中了好多人的心窝子。它不像那种虚头巴脑的哲学命题,而是实实在在地摆在我们面前,关于爱情,关于人生选择,关于如何在关系里找到那个微妙的平衡点。辩题的内核:爱的是ta,还是ta的未来?一听到“咸鱼”,我们脑子里立马浮现出那种不思进取、安于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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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葩说》第六季第23期辩题“父母观念过时还固执己见,我该闭嘴还是说服”,这是一个非常现实且触及许多人内心痛点的问题。无论是选择“闭嘴”还是“说服”,背后都牵扯着复杂的情感、代沟、沟通技巧以及对亲子关系的考量。我将从辩论双方的立场出发,详细阐述选择的理由和可能遇到的情况。 我选择:说服尽管“闭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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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咱们今天来聊聊一个特别扎心又特别现实的问题:《奇葩说》第六季第15期里那个辩题——“伴侣在大城市找到很好的工作,我要不要放下一切跟他去?”这话题一抛出来,我估计很多人心里的小算盘已经噼里啪啦地响了。尤其是那些已经有稳定工作、有自己小圈子、甚至是在家乡小有成就的人,突然被扔进这么一个“选择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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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是超人”:一句褒义的枷锁还是真诚的颂歌?《奇葩说》第六季第21期辩题深思《奇葩说》第六季的第21期,抛出了一个让无数为人子女者,尤其是已经为人父母者,都不禁会心一笑又陷入沉思的辩题——“妈妈是超人”这句话,真的是对妈妈的赞美吗? 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二选一,更像是一把钥匙,解锁了我们对于母爱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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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心术胶囊,诱惑还是深渊?——《奇葩说》第六季第二十期辩题剖析《奇葩说》第六季的这一期,抛出了一个让我辗转反侧的辩题——“读心术胶囊,你要吃吗?”。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科技的想象,更是一个直击人性、拷问伦理的深刻命题。在《奇葩说》这个舞台上,总能把最遥远的可能性拉到我们眼前,然后让我们在欢笑和思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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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选择不冷冻自己,活在当下,安详地离开。这题真的太吊人胃口了,脑子里立马涌出无数个画面和想法。选择冷冻,无异于是一次赌博,一场跨越时空的豪赌。而我,对这场赌博,更倾向于保守,或者说,我更看重“当下”的价值。首先,冷冻自己送到一百年之后,这其中蕴含着太多太多的不确定性,简直就是未知中的未知。技术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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